我2011年07月05日诞生在英雄联盟,那时候我高三,英雄联盟是我周末唯一的消遣,那是我最菜的时候,我至今记得第一次玩的英雄是艾希,被对面的老版普朗克打炸了,莫名其妙的一枪半血。
只有周末玩一两局的情况下,我最喜欢玩卡牌,阿木木,那时候的卡牌是出的,神圣之剑印象比较深的是,那时候的寡妇制造者伊芙琳会潜行,而破隐一击会造成很长时间的晕眩,我每次玩卡牌都一直念叨着红黄蓝红黄蓝,因为当时的是有规律的,然后当伊芙琳长时间没有出现,我就开大招找他。
那时候的版本还很不平衡,但我就在固执地玩那些我觉得有趣,但其实并不厉害的英雄。
2012年,我来到三千公里之外上大学,全班只有我一个不务正业的混蛋在玩英雄联盟,2的世界赛是我第一次看的比赛,也是我大学的第一次逃课,我在当时校外的吧,从晚上十点看到了第二天的上午,最后倒在了的面前,我除了满腔的愤愤不平,还有唯一的收获就是2的世界赛观战头像。
然后到了2013年,我带着室友们一起玩,3的比赛我正在镇江旅游,,大木一手贾克斯,留下了“毕竟三比零”“为什么不贾克斯”“我和r五五开”的梗,但我却因为第二局某战主播膨胀不出中亚不出时光裸帽子,我在宾馆气的要摔手机下路b稳定要安妮,上路神超贡献一手鳄鱼,中路吃了最后的nrp,502数据裸个帽子,完全不想赢。
到了4,三星蓝白几乎不可战胜,淘汰nn剑,伞皇胯下输出仿佛有一丝曙光,然后半决赛全部内战,决赛皇族的表现让我心里几乎完全绝望了,那时候感觉已经完蛋了。正好当时是英雄联盟的扩张时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玩这个游戏,我也安心排位,人生第一次在室友的帮助下,上了白金,还在某次吧赛赢了五十费,比赛和游戏已经逐渐割裂了。
5,我大四,我签了工作,然后国庆投降,反向一箭,我几乎成为了黑粉。
幸运的是,在那时候我遇见了我的女朋友,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女孩子。
6的时候我已经毕业了,在女朋友的支持下开始了我的写生涯,这段时间隔壁2上演了一出“圈钱的败给追梦人”仲夏夜之梦,我几乎完全丧失了对的关注,游戏也只有偶尔的大乱斗。
到了7,先是隔壁的肉山团,后来鸟巢会师失败,正好上本书快结束了,我很想写点什么有心写本竞技文,但总觉得没有冠军靠没劲了点,所以最后选择了这本法爷的英雄联盟。
到了今天,的决赛,我终于见到捧杯了。
我进入这个游戏七年零三个月。
第一次见到那个引发了无数争论的“原班人马广告”时,我,和阿水现在的年龄一样。
看到夺冠的时候我刚刚昨天过完的生日,已经踏向了中年。
以我现在的写作水平,我和之间,我和之间的故事,写起来也许有几万字甚至几十万,这个游戏作为一种爱好,贯穿了我七年多的时光也许将来还会更长。
我可以毫不矫情地说一句,英雄联盟,的确是我的青春。
就像我之前承诺的,夺冠,加五十更
在整个十一月期间,以每天五更的形势奉上。
哦,明天开始,我晚上要出去吃螃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