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果州城时,已是后半夜了,城门早就关闭了。
果州城池残破,城墙低矮,夜间巡守懈怠,在丁丧的指引下,丁荒无人处逾墙而入,来到城南的一间客栈。
“邦邦邦!”
“开门!开门!”
客栈也关门了,一串褪色的红灯笼在风中飘摇,丁丧粗暴的敲打店门,大声叫喊。
半晌,才见一老汉端着油灯打开门,讨好笑道:“我是小店店家,客官要住店吗?实在抱歉,本店已经客满,还请……”
“你说什么?”
丁丧大怒,一把揪住店老板的衣领,威胁道:“我不管你怎么办,立刻给本大爷腾一间上房,不然我放火烧了你的猪窝!”
店家见他目露凶光,知道是个惹不起的凶徒,急忙摆手道:“大爷,大爷不要急,我把自家卧房腾给大爷可行?”
“这才像话嘛。”
丁丧把一锭银子按到他额头上,松开手笑道:“呵呵,本大爷从不强买,除非别人不卖。”
“是是,大爷请进。”
店家擦了把汗,急忙抓过银子,带着二人穿过门厅,往后院走去。
丁荒走进店来,耳朵抽动了两下,鼻子嗅了嗅,便大概知道店里住了多少人,性别年龄如何。
出乎意料的是,他还发现最里面的一间客房里居然住着一个活人和两具尸体!
其中一具尸体没有老老实实的躺着,而是趴在地上,啃食另外一具尸体,活人则恍若无事般在一边看着。
“又是一个赶尸人和僵尸!”
他暗暗摇头:“僵尸横行,公然食人,这是什么鬼世道?”
看了眼前方的丁丧和店老板,两个人似乎没有发现异状,便没有点破,记清了那间屋子的位置,没有再去理会。
二人进了屋,丁丧要了满满一大桌酒菜,关上门大吃大喝。
丁荒尝了一口酒和肉,皆味如嚼蜡,恶心的吃不下去,鼻端又嗅到那间客房里的血腥味,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怎么,想吃人肉了?”
丁丧蹲在椅子上,啃着鸡腿笑道:“呵呵,你今天耗费体力甚多,只喝了几口人血,一定很饿了,要不要抓个人来吃吃?”
丁荒瞪了他一眼,问道:“我吃不得普通食物吗?”
“对啊。”
丁丧点头道:“你是僵尸嘛,躯体不类凡人,只能喝鲜血吃生肉。其中人肉最好,野兽血肉也可,但是味道太差,血脉之力也与你不和,不是好食物。”
“我的太爷爷,你以前很挑食的,从不食兽类血肉,三五天就要吃一个活人,我便带你去荒僻地方抓人吃。唉,伺候你可真不容易。”
“我吃过很多人吗?”
丁荒无言,忍着饥渴不去看他吃喝,转头看到床头摆着一面铜镜,便抓过来照看。
尽管他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还是被自己的样子吓了一跳。
镜中那张脸,就像抹了沥青一样,黑黝黝一层角质硬皮,怕是连菜刀都砍不动。
狼一样的尖耳朵还能左右摇动,满口牙齿像鲨鱼一样尖利,两颗露在唇外的獠牙如猛兽一般!
只有一双眼睛勉强还算正常,但是仔细去看的话,也能看到其中隐现的嗜血之光。
这幅丑恶之态,哪里是人?分明就是电影惊心食人族里的不死恶魔!
“喀嚓!”
铜镜在铁爪中碎成了几块。
丁丧见他神情复杂,偷偷发笑,边吃边道:“你不想吃人?要不,给你要两只活鸡,先凑合垫垫肚子?”
“不用。”
丁荒扔了手中碎片,坐回桌旁,问道:“现在是哪一年?”
丁丧嘶溜溜舔着鸡骨头,说道:“现在不是你所在的乱世了,乃是大唐朝。呵呵,就在两个月前,秦王李世民刚刚宰了他的兄弟登上帝位,改元贞观。”
“李世民?真的穿越时空了!”
丁荒发了会呆,忽然眼神一厉,沉声喝道:“把你同伙也叫出来吧!”
“你说的是前院那个家伙吗?”
丁丧却不惊慌,一脸不屑道:“那厮手下只有一只低等毛僵,也好意思出来现眼,同为赶尸人我都嫌丢人。哪像我的灵尸……呃,咳咳。”
他见丁荒目有愠色,忙打住话头,恭恭敬敬的说道:“前院的那个家伙也是个赶尸人,我一进门就察觉到了,但他不是我的同伙。”
“那家伙实力低下,连半尸之身都没有,豢养的僵尸也只是只普通的黑***。就这点本事,竟然敢在城中客栈吃人,啧啧,真是不知死字怎么写。看他这幅无知做派,应该是刚出山的,没见过世面的赶尸人。”
丁荒问道:“这个时代,僵尸很多吗?”
“不多不多,只是在果州较多。”
丁丧吐着长舌头,哈着气说道:“果州是天下顶级的养尸地,有许多保存完好的尸体,都可以练成僵尸,所以很多赶尸人和修炼相关法术之人都汇集于此。”
丁荒又问:“你说那只僵尸是低等毛僵,我又是什么僵尸?”
丁丧对他竖起大拇指,傲然说道:“你可不简单,你是铁尸!”
丁荒道:“仔细说说。”
“嗨,很麻烦的。”
丁丧忙着吃喝,从包裹里掏出一本卷边的破书推了过来,说道:“这是我丁家家传的秘籍,里面有关于僵尸的一切,你自己看。”
丁荒闻到味道便知是人皮材质,拿起来一看,书皮上写了四个古朴篆字,连猜带蒙,总算认出是‘赶尸秘录’。
翻开一看,书内字体倒不是篆字,而是楷书。
不过字迹十分丑陋,还有大量涂抹和错别字,并配了一些粗劣可笑的简图,蚕豆大的字歪歪扭扭写了二三十页,可见著作者文化水平不怎么样。
字丑,还是繁体字,又没有标点符号,丁荒把书放在眼前一个个分辨,半天才看懂两句话,读的十分吃力。
丁丧在一旁看着,一脸促狭道:“太爷爷,这本秘籍水平如何?你可知写书之人哪个?”
丁荒瞅了瞅他的脸色,疑道:“难道是我?”
“就是你!”
丁丧一拍桌子,用鸡骨头指这他,大声笑道:“哈哈哈,原来你真的失忆了,连字都能忘!哈哈……哎呀!”
正笑时,被丁荒一脚蹬翻了椅子,摔了个四脚朝天,灰溜溜爬起来,低头只顾吃,不敢再放肆。
丁荒抖了抖皮袍,继续埋头看书,心中思索道:“虽然这具身体的记忆几乎全部遗失了,但识字、写字是一种习惯性动作,大脑应该会有神经反射。”
于是放空了念头,集中全部注意力在书上,努力寻找感觉。
果然没过多久,忽然茅塞顿开,滞涩尽消,识字越来越流畅,很快就看了进去。
《赶尸秘录》的开头,阐述了僵尸形成的原理。
书中说,僵尸乃是地生尸气孳养的产物。
尸气,是一种阴性灵力,它由死气和阴气混合生成。
足够浓度的尸气,不但能保持尸体不腐,还能使僵尸活化,变成一种拥有独立意识的,智慧低下的生物,类似虫豸野兽一般。
世间存在许多尸气充沛之地,非常适合孕育僵尸,被称为‘养尸地’。
养尸地能产出僵尸,还能促进僵尸进化,对赶尸人异常重要。每个赶尸人都懂得如何寻找养尸地,同时也必须掌握各处养尸地的地理信息。
作为曾经的强者,丁荒书写的赶尸秘录里,记载了几十处或公开或隐秘的养尸地,对丁家来说是一笔极其宝贵的财富。
接下来又介绍了僵尸的种类、进化途径和等级。
书中把天下僵尸分了三种,毛僵,干尸和活尸。
毛僵,就是身上长毛的僵尸。
此种僵尸是一种敏捷型僵尸,凶暴矫捷,感知敏锐,来去如风,非常难以对付,也是伤人最多的僵尸。
干尸,就是身体风干的僵尸。
此僵尸多在西域干燥地带出现,中土之地十分少见。
干尸行动缓慢,动作僵硬,但是皮骨坚实,力大无穷,防御极强,是破坏力强大的肉盾型僵尸。
活尸的尸体保存完整,外貌没有变化太多,和活人类似,所以叫做活尸。
它没有前两者的特长,既跑不快,身体又脆弱,力气也不大,十分弱小,普通活尸连成年凡人都打不过。
但活尸却有很大几率变异出异能来,有的活尸能喷毒液、毒气,有的能释放毒虫,有的假扮活人,有的甚至能惑人心智,释放幻术把人引来吃掉。可以说是一种法师型僵尸。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僵尸,因为尸体内残存着原主人的魂魄,智慧比其他僵尸高出许多,称为灵尸。
灵尸不是单独一类僵尸,在其他三种僵尸中都有出现,数量极少。
灵尸的智慧颇高,几近犬狼,十分狡诈,还懂得自己修炼,进化速度比其他僵尸快的多,是潜力最大的僵尸,也是每个赶尸人都渴望得到的僵尸。
而丁荒自己,就是一只极其稀有的干尸灵尸!
接下来是僵尸等级,也分了三阶,十余等。
第一阶叫做‘兽阶’,顾名思义,是说此阶僵尸的实力堪比猛兽。
毛僵在兽阶的等级是:黑毛,绿毛,红毛,白毛,越往后越强。
活尸因为变异种类太多,等级划分较为复杂,按其实力强弱大概分为:行尸、游尸、伏尸,飞尸四等。
干尸则是:皮尸,骨尸,铁尸,铜尸。
皮尸皮肉坚韧,骨尸骨骼坚硬,铁尸则是身体内外皆坚固如铁,刀枪不入。
最强的铜尸,又在物理防御上加了一重法术抗性,水火不侵,术法难伤,几乎无法被杀死!
“哦,起手就是极品三级号!”
看到这里,丁荒心中微微一笑,暗道:“运气不错,要不要把这个号继续练下去呢?”
(果州就是四川南充,据说那里闹过僵尸⊙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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