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一章 逼王福尔摩斯 1,求鲜(1 / 1)少卿兄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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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楚轩昂的想象之中,推理类,多是以短篇为主,类似于一个个的小故事。

根本不适合摊开来写得很长,那会很枯燥乏味,而且有些推理过于烧脑,这也在很大程度限制了读者的受众面。

直到他将之打开阅读,才发现自己之前的观点错得有多离谱!

《福尔摩斯》探案集以侦探和助手为中心,把一个个的案件串联到了一起,让读者将自己代入侦探的视角。

这就很有种身临其境的爽感。

最主要的,还是作者把福尔摩斯这个角色,刻画得太出彩了。

【书中有一段福尔摩斯对华生的推理,是这么说的:

“你的脸晒得比较黑,但手腕却没有晒黑,所以你曾去过热带地区,且不是做什么日光浴。

你的发型和举止是军人风格,无论动作还是姿势都充满了战士的干练。

而你进门时和麦克的对话,说明你曾经和他一样是在英国医学院学习过,所以很明显是军医。

你走路时跛的厉害,却宁愿站着也不愿坐下,完全忘了伤残,所以至少有部分障碍是心因性的。

而且你受伤的地方是野外的战场,所以如今哪里有战场能让军医曝晒和受伤?哦,是热卢战场。”】

书中的华生被这番推理惊呆了!

书外的楚轩昂同样也被惊呆了。

这就是基本演绎法!

不是信口胡诌的推理手法,而是一种有福尔摩斯在背后做行动证实的绝活。

用福尔摩斯本人发布在报刊的文章就是:

【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但他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因为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

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那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而初学的人,在着手研究极其困难的,有关事物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以前,不妨先从掌握较浅显的问题入手。

比如遇到了一个人,可以尝试去辨识出这人的历史和职业。

这样的锻炼看起来好象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

并且教导人们应该从哪里观察,应该观察些什么。

比如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表情、衬衣袖口等等等。

不论从以所说的哪一点,都能明白地显露出他的职业来。

所以你如果学会把这些情形联系起来,却还不能使案件的调查人恍然领悟,那几乎是难以想象的事。】

最后一句话很嚣张,但这似乎是福尔摩斯的特色。

他很喜欢在给出一段复杂,且缜密乃至天秀的细节推理之后,再用一种无法理解的表情看着别人。

仿佛在说:

这个很难吗?

正是因为福尔摩斯这种外人看不懂,但似乎又很有逻辑的分析,让人都不敢说他是错的,仿佛说了就显得自己很傻一样。

这部的开篇,似乎也不打算给读者提供太多解谜的乐趣。

读者们只需要成为书中的华生,见证福尔摩斯的第一次华丽登场。

福尔摩斯装逼,我们和华生一起去喊“666”就够了。

楚轩昂感觉自己打开了一道新的大门,他不觉得自己能够写得出和福尔摩斯一样牛的侦探。

但跟一下风,写一下侦探和搭档一起探案的推理长篇还是可以的。

至于推理冷门?

呵~

就以他目前在这个书店里,看到的读者的付费率。

他敢保证,福尔摩斯之后,属于推理的黄金时代就要来临了。

而这部的作者冬松,也将以侦探推理开山鼻祖的身份,一书封神。

冬岭秀寒松?

楚轩昂拿出手机,看着冬松的那条个性签名,顿时觉得太名副其实了。

在别人都跟风异界玄幻,写什么退婚打脸流的时候,只有这棵冬松与众不同一枝独秀,丝毫不为环境所妥协。

这一刻,头号松吹诞生了。

楚轩昂打开自己的微客,发了一条动态:

“这本书将封神,不容解释。”

文字后面还跟了一张图片,正是《福尔摩斯探案集》的照片。

虽然楚轩昂现在扑街了,但毕竟曾经辉煌过,微客里还是有些死忠粉存在的。

“我去,老楚你这是被盗号了?”

“自己现在啥逼样了不知道啊?还有脸跑去看,快跑去码字去。”

评论虽然多在调侃,但还是有很多跑去看了的,毕竟现在还留着的都是铁粉了,对于楚轩昂还是很信任的。

于是,过了一阵子,评论区瞬间就变了。

“我去,老楚果然诚不欺我啊。”

“爱了爱了,这本书的确有封神的资格。”

“我愿称福尔摩斯为逼王。”

“福尔摩斯封神加一。”

“福尔摩斯封神加10086。”

全是在刷福尔摩斯封神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福尔摩斯作者的微客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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