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章 鸡屁股引发的事件(1 / 1)早茶晨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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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凳子上的李平,一直在打量着长孙无忌和那个老黄的神情。

只见一个一脸尴尬,一个一脸深情。

一看便知,这两人都是有故事的人。

既然从你们进门开始,没有仗势欺人,而是在我面前演戏。

那这样的话,老子就奉陪你们接着演。

我倒是要看看,你们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随即,李平眼眸微转,脑海里顿时就冒出了一个坏主意。

他放下手里的茶杯,把桌上吃的还剩下大半只叫花鸡,直接一扯,塞进了大兔手里。

拍了一下他的脑袋,开口道。

“去吧,带你妹妹进厨房里吃!”

随即,这才笑嘻嘻的走上前,用满是肥油的手掌,直接在“老黄”的肩膀上,用力的拍了几下,还顺便抹了抹,这才笑着说道。

“原来是看门的老黄啊,我想起来了!”

“但我记得崇贤坊看门的,不是老丁吗?什么时候换成你了?”

“噢噢,你不必说了,我知晓了。”

“肯定是老丁腿脚不便利了,所以才换成了老黄你!”

“快来快来!”

“来者皆是客,快入席吧。”

说完,直接拉着老黄的手臂,跟操纵木偶似的,把“老黄”按到了一张凳子上。

然而这时,即便李世民再怎么沉浸在初见儿子的喜悦中,也发现自己的谎话被看穿了。

但即便如此,他也不想从谎言中清醒过来。

反而还像地主家的老财似的,乐呵呵的随便儿子摆布,享受着这久违又虚假的亲密。

戏弄了一下“老黄”的李平,看到这人不仅没气恼,反而还变得更加的蔼然可亲了。

一时间,李平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狼行千里吃肉。

能和长孙无忌认识的人,怎会是普通人家?

而且若是看他笑得像个弥勒佛似的,就以为他是个好人的话,普通人到最后,恐怕是连骨头渣都不剩了。

费这么大的劲来忽悠我,想必,他们看上的估计不止是我身上的武勇啊。

难不成自己偷偷带动百姓们发家致富的手段,被他们给发现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太恐怖了。

封建主连这一丁点利益都不放过。

今日,我定要查你个明明白白不可。

看着“老黄”那让人胆寒发竖的笑容。

李平扭头看去,只见桌上一片狼藉,不由轻笑一声,把残留在骨架上的鸡屁股给扯了下来,笑了笑,递给了“老黄”,有些惋惜的说道。

“这一大桌子菜,可是东市万福楼和西市的同福客栈,两家最有名的酒楼联手打造的。”

“即便是皇上,等闲都不会如此奢侈。”

“就是可惜,老黄你来得太晚了,若是早来些的话,你还能吃上这京城中赫赫有名的神仙鱼脍。”

说完,李平跟之前钳住长孙冲一样,伸手把“老黄”夹在了臂弯中,意味深长的说道。

“但也没事。”

“你我又不像是齐国公那般,过惯了富贵。”

“穷苦人出身,别说是剩饭剩菜了,即便是有根鸡骨头,都会咬碎了吸完里面的骨髓。”

“有得吃就不错了,哪会嫌这嫌那的啊。”

“来来来,你拿着!”

“这可是西市出了名的叫花鸡,就只剩个鸡屁股了,我一直留着都舍不得吃。”

“既然老黄你来了就是客人,这善财不论怎样,都要舍上一回。”

说完,李平语气稍微一冷,把手里的鸡屁股递到老黄的嘴边,目光如炬的看着他,淡声说道。

“喏!”

“快吃吧!”

“你!”

看到李平把凉透的,油腻的鸡油,都结成块了的鸡屁股递到李世民嘴边。

顿时,长孙无忌气得怒目切齿。

吃饭在这个时代里,可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

王权贵族讲究“牛宜秩,羊宜黍,象直穆,犬宜粱,雁直麦,鱼宜涨,凡君子食恒放焉”。

不仅仅是对吃什么食物有讲究,甚至连餐具的摆放位置,都在《礼记》中有记载。

缘人情而制礼,依人性而作仪。

现在的礼仪,也是治理国家的一部分。

你这厮把没洗过的脏手往皇上身上擦,就已是非常过分了,眼下,居然还喂皇上吃鸡屁股。

他不仅是一国之君,他还是你爹啊!

你可知你在做什么吗?不孝子。

“你住手!”

怒不可遏的长孙无忌直接冲了上去,想伸手抓住李平的手臂,把李平从皇上身边扯开。

门口外边。

躲在人堆里的二掌柜,看到李平把油手擦在了皇上身上,顿时两眼一黑,差点没晕过去。

随即还看到李平把鸡屁股递到皇上嘴边,更是惊吓得咬破了嘴唇,都咬出血了。

随即双腿一软,扑通一声,跌在了地上。

完蛋了。

别说是喂着皇上吃鸡屁股了。

即便是亲眼目睹了,那都是死罪。

该死的大掌柜,为何你不自己出面,非要让我来卷入这场天大的祸事中来?!

我新纳的小妾都还没来得及圆房呢,就要死在这了,我冤不冤啊!

急火攻心之下,二掌柜的‘咯’了一声,直接抽了过去。

不说门外的大喊大叫。

院落里。

火冒三丈的长孙无忌,一只大掌都还没能伸出去,一旁的李平就直接扭头瞪了他一眼。

双眼虚眯,整个人周身的气势骤然一变。

凛冽如刀锋般的目光,扫向了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顿时觉得脊背一凉。

霎时间,在战场上历练出来的直觉让他像是如临大敌,整个人都僵住了,所有毛孔都紧闭起来,胆寒发竖。

就像是遇到了天敌一般,下一瞬,钢刀就要加身。

“哗啦!”

像是一盆冷水般。

杀意顿时浇灭了他心头的怒火。

一时间,清醒过来的长孙无忌冷汗涔涔。

这小子是个愣头青。

甚至连皇家征兵的禁军,都敢动手打。

愣头青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愣头青万夫不当。

他并不知道面前的人是皇上,是他爹。

如果自己一冲动,惹恼了这人,让他伤到了皇上,那可真是陷入万劫不复了。

那不仅是人伦悲剧,没了皇上的压制,大安宫里的太上皇李渊,一定会重新执掌朝政的。

到时候,儿子被杀了的李渊,一定会出手报复的,朝中大臣也一定会被屠杀一大半。

别说自家妹妹和外甥了,即便是整个长孙家,只怕也会陷入万劫不复。

一想到此,长孙无忌的冷汗如雨下,一个劲的直流。

不到片刻,里衣都被冷汗打湿了,汗液更是顺着袍裾的下摆,滴答滴答的流到地上。

一向老谋深算的齐国公,这个时候,脑海里一片空白,顿时束手无策了。

霎时间,整个院子里的气氛像是凝固了一般,宛如黑云压城,静谧无声。

“哈哈哈!”

“这气势好啊!”

李世民才不像长孙无忌,他可是真正从横尸遍野中杀出来的百战老卒。

刚才李平杀意四起,立马就让他从儿女情长中惊醒。

当即,李世民开口,打破了院里的寂静,看向了李平,赞许的说道。

“仅仅是一个眼神,就能让人瑟瑟发抖,汗如雨下。”

“即便是百战的老将,都做不到你这般啊!”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果真是朕……”

说到这,他忽然停住,摇了摇头,把一句“朕的好儿子”给吞了回去,重新组织语言,这才有些不甘心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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