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四章 我的遗产给你继承!(1 / 1)我从小不会说话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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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笙全神贯注,精神专注于笔下,没有注意到鞍马瑠里子的声音。

但鞍马辉二听到了,他心头一震,疾步走到门前用力一拉。

门外的世界顿时传来微微湿润的气息,几乎片刻,淅沥淅沥的小雨就落了下来。

鞍马辉二回头,眼含震惊的看着羽笙。

虽然他知道羽笙有鞍马一族的血脉,但他从没想过,鞍马一族的下一个血继限界觉醒者会是羽笙。

他三步并做两步走到羽笙身后,看着羽笙继续写着接下来的内容。

[早上从熊之国归来,三天完成了一个A级任务,赚了两万两,嘛,又赚了十罐奶粉钱,表示开心!]

这是废话……鞍马辉二心说,继续耐心的看下去。

[在回归木叶的路上,我感觉身体里似乎有了一种神奇的变化,唔……我想了想,十六岁了嘛,长大一些很正常!]

“……”

鞍马辉二:这不但是废话,还是特么带颜色的废话!

[我想我应该拜访一下辉二叔叔……以下省略两千字流水账……相谈甚欢,我准备回家的时候,辉二叔叔突然腹痛难耐,双手捂着肚子开始呻吟起来。]

“……”

鞍马辉二:为什么受害者又是我?

羽笙蹙着眉构思下面的情节。

鞍马辉二等了片刻,却什么都没发生,他眉头一挑,试探地说道:“把辉二叔叔改成全名试试?”

但说完他就想给自己一巴掌了。

这不是给自己找罪受么!

羽笙福至心灵,抬手将‘辉二叔叔’划掉,然后改成了大名‘鞍马辉二’。

‘二’字落笔的一瞬间!

鞍马辉二突然感觉一股钻心的疼痛从腹部传来,顿时倒吸一口凉气,闷哼一声跌倒在地。

居然是真的!

鞍马辉二瞪大了眼睛,内心欣喜不已,但剧烈的疼痛转瞬间就打断了他的喜悦。

他张了张嘴,但疼痛却几乎让他发不出连贯的声音。

额头上大滴大滴的冷汗涔涔而下,鞍马辉二用尽了最后一点力气踹向了茶台。

哗啦啦的茶具碎裂声惊醒了沉思中的羽笙。

他回头看到双手裹着腹部涔涔冷汗的鞍马辉二。

又看了看自己写的日记。

瞬间回过神来!

连忙补上结局——

[但几秒之后鞍马辉二就不疼了,原来只是岔气了。]

羽笙回头,目光炯炯的盯着鞍马辉二。

果然三四秒钟之后,辉二叔叔弓着的身体舒缓了下来。

羽笙见此,似乎有了一些明悟。

似乎鞍马一族的血继限界,其本质更像是上辈子神学小说中描述的那种属于规则范畴的力量。

但它只是相似,却又不是那种没有限制的随意使用的规则力量。

想要它产生效果,需要一个积累的过程,或者说需要一个前后相合的线索。

就如同鞍马一族的先辈们,常用绘画来寄托血继之力一样。

你在白纸上画一个人,再抹去,最后只会什么都没发生。

但如果结合周围的环境因素,创造出一副栩栩如生的画卷,再将这个人从画卷中的划去,寄托在画卷上的血继限界就会立刻生效,从现实中抹去这个人。

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且不能凭空生效!

羽笙心中定下了结论。

而辉二叔叔的腹痛,就是自己在写下第一个字的时候,开始积累的过程。

也可以理解为阴遁的力量在循序递进。

当达到一个临界值的时候,就会产生质变,从而影响现实!

“嘛,这么来看的话,通过写书带入血继限界的能力,并不是不可行的!”

羽笙心中一片喜悦。

写书啊,大作家哎!

一书空降畅销榜,到时候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岂不是轻轻松松的事儿?

“……”

鞍马辉二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听到羽笙这话,顿时一阵无言。

他道:“写书穷三代,正常人谁会写书啊!”

“无妨。”

羽笙一摆手,表情显得英姿勃发:“辉二叔叔又没有写过书,怎么会知道写书的乐趣呢,我的大作未来必然畅销于忍界的每一个角落!”

“谁说我没有写过呢……”鞍马辉二45度角忧伤凝望苍天。

“曾经,我也是意气风发的认为我会成为下一个畅销书作家,但现实给了我重重的一击,蹉跎了多年时光,连鞍马一族都被我拖累的越来越衰败了。”

“写书死路一条啊!羽笙!”鞍马辉二眼角划过一行悔恨的泪水,恨铁不成钢的说。

“……”

羽笙拾掇了一下就准备赶紧离开,表示不想再跟这个老扑街说话了。

我可是萌新哎!

你不鼓励一下就算了,干什么还打击人激情的!

“羽笙。”

鞍马辉二回过神来,拉住半只脚迈出房间的大侄子,笑吟吟的道:“我要是没猜错的话,你应该还没有女朋友对吧?”

“?”

羽笙:你们上一辈的人说话,都这么直接进行意志打击的吗?

“你觉得瑠里子怎么样?”

鞍马辉二搓着手喜不自禁的问。

刚刚走近的鞍马瑠里子一僵,看向老爹,脸上缓缓浮现出大大的疑问。

难道我在做梦?

见平时瘫着一张脸,此时却慈眉善目笑意盈盈的老爹,鞍马瑠里子下意识的扇了自己一巴掌。

羽笙淡定的看着,犹豫着道:“表妹……可是鞍马家的大小姐,我可能养不起哎!”

“这点就不用你操心了!”

鞍马辉二大手一挥:“只要你娶了瑠里子,我的家产给你,鞍马一族的也给你。”

“都给你!”

羽笙一瞬间哈喇子滚滚而下,赶忙告罪一声,带着鸣人就夺门而出。

惹不起,这一家子都惹不起。

简直比三代目还过分!

三代目也就嘴皮子痛快痛快,辉二叔叔这是真的赤果果的诱惑啊。

羽笙表示,但凡辉二叔叔再坚持几秒,他可能就真的拜倒屈服在表妹的石榴裙(鞍马一族的财产)之下了!

看着羽笙慌不择路的模样,鞍马瑠里子狐疑的将手贴在父亲的额头上。

“你干什么!”

老父亲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

鞍马瑠里子撇了撇嘴,幽幽地道:“父亲,您就算想我早点嫁人,也应该找个好人吧,椎名羽笙一看起来就不像个好人。”

“不,简直都不像人!”

“……”

老父亲横了闺女一眼,将羽笙写过的日记本递给他。

鞍马瑠里子困惑的接过日记本,余光瞥了一眼——[木叶50年10月16日,小雨]

“这……有什么不对吗?”

鞍马辉二顿时无语凝噎,为女儿的智商感到深深的担忧。

‘不行,必须得把羽笙按到瑠里子的床上。’

‘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我看他还怎么跑得掉!’

想到此处,鞍马辉二请不自禁的嘿嘿一笑,随后对上傻闺女投过来的狐疑的眼神,冷哼一声。

回身,进静室,啪地把门一关。

鞍马瑠里子愣愣的看了看静室的大门,再看了看自己手中的日记,突然敏锐的察觉到两个异样的文字——‘小雨’!

联想到刚刚来得快去的更快的阵雨,心底突然冒出一个抑制不住的念头。

“难道是椎名羽笙?”

鞍马瑠里子瞪着眼睛,惊讶的嘴巴都成了个滴溜溜的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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