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达良来到李信府第门外,一看门匾,见是“十三王子府”,明白李信没说谎,对方真是王子。
门开了,李信穿着一身破旧衣服,在丫环绿香与老管家陪同下,走出府门。
邓达良哈哈大笑:“喂,死胖子,怎么穿成这样?”
李信抬头一看,大喜:“哈哈哈,饿死鬼,怎么是你?”
邓达良跳下毛驴,热烈地拥抱李信:“死胖子,死瘸子,见到你,我真高兴。”
绿香大怒,居然有人当着王子的面,叫他死胖子,死瘸子,这还得了?
她正要叫嚷,却被老管家拉住,他看出皮包骨与主人关系不一般。
李信想拥抱通达信,但太胖了,抱不过来,只得轻拍邓达良的肩膀:“好兄弟,我以为你永远消失了。”
邓达良笑道:“哪能呢。你给一百两银子,我答应过治好‘毛笔恐惧症’,当然守信用。死胖子,你不是王子吗,怎么穿这身衣服?难道要去当演员,跑龙套?”
绿香一头雾水,不明白演员与龙套是什么。
李信并不在意,因为他觉得邓达良精神有问题,任何乱七八糟的话都可以原谅。
他豁达地说:“我要到宗室大院,参加‘贬王仪式’。没关系,不就是被贬为平民吗,有什么了不起。”
邓达良愕然:“贬为平民,怎么回事?”
李信看看太阳:“时辰快到了,边走边说。”
邓达良道:“死瘸子,你骑毛驴。”
李信摇摇头:“不用……”
邓达良不由分说,抱起李信,把他放在毛驴背上,倒骑,便于面对面聊天。
绿香、管家都惊呆了,瘦成皮包骨的小和尚,力气如此之大,居然把两百斤的身体扛到毛驴上。
李信盯着邓达良:“我,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或者在做梦?”
邓达良哈哈大笑:“不要吃惊,我是钢筋肉。走,边走边聊。”
绿香拼命眨着眼睛,不由自主地上前,摸着邓达良的胳膊:“什么肉,哪有肉?”
老管家连忙拉开绿香,低声说:“不要无礼,他是奇人。”
他年纪大了,吃过的盐比绿香吃过的米还多,一双眼睛很毒。
邓达良道:“如意毛驴,目标宗室大院,信步而行。”
毛驴轻啸一声,信步而行。
“死胖子,把‘贬王大会’的事说一说。”邓达良笑道。
李信第一次感觉到邓达良非平凡之辈,感觉是奇人,而对方明显对他有好感,愿意帮助他。
于是,他将事情始末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邓达良暗忖:毫无疑问,“贬王”的起因,最根本原因是李信患有“毛笔恐怖症”,接着是变瘸,变胖。
关键原因是大王子、二王子怕李信夺得太子之位,估计暗中说了李信不少坏话。
推波助澜者是丞相、大将军、国师。
丞相支持大王子,后二位支持二王子,自然拼命诬蔑李信。
还有个神秘的因素,就是大巫师了,他以神鬼之说蛊惑皇帝,把李信定位为妖魔转世,身上有神鬼的诅咒,而这个诅咒能给李家皇朝带来灭顶之灾。
这就非常恐怖了,给“李家带来灭顶之灾”,别说皇帝李亮害怕,所有皇族都恐惧啊。
五色大陆信神信鬼、信巫信佛道,神鬼之说,威力巨大。
邓达良暗忖:解决这个难题,必须从根源上入手,就是说帮助李信克服“毛笔恐怖症”,治好他的瘸病。
至于肥胖,得慢慢来,急不得。
这时,已到宗室大院外。
邓达良看看大门,只见门匾上写着“皇家宗室”。
门口两边站着十六名卫兵,一看就知道都是高手。
他正要说话,却听一阵哈哈大笑,抬头一看,却见一位青年出现在面前,正对着李信开怀大笑。
这位年青人一身华丽黄色衣裳,腰佩宝剑,剑鞘镶满宝石,长得剽悍威武,霸气十足,一副睥睨天下的模样。
邓达良低声问绿香:“他是?”
绿香小声说:“二王子李靖天,力可举鼎,为人霸道!”
李信跳下毛驴,一瘸一拐,上前几步,施了一礼:“见过二哥。”
“十三弟,怎么穿成这样?唉呀,不得了,为何越来越胖,越来越瘸呢?对了,还怕毛笔吗?不是我说你,男人大丈夫,连死都不怕,为何怕区区毛笔?”
李靖天大摇其头,举起健硕手掌,拍着李信的肩膀。
看起来轻描淡写,但力量却是很大。
李信咳嗽几声,脸色涨得通红。
李靖天霸气一笑:“十天前,我带领一支骑兵与蓝朝大将对攻,杀之,坑降兵十万。这才是男儿本色,壮哉。”
邓达良一听,感觉这家伙是白起、项羽之类的人物,有勇有谋,但残暴不仁,杀机很重。
另一道声音插进来:“二弟取胜,可喜哥贺。然则不必坑杀降卒,这一招,不会使蓝朝士兵恐惧,相反,会让他们在以后的战斗后拼命反抗,导致我红朝将士伤亡惨重,得不偿失啊!”
邓达良回头一看,一位青年在几名手下的陪同下信步走来。
此人玉树临风,剑目星眼,潇洒帅气,端是一表人才,而且满脸和气,双眼春风,平易近人。
绿香小声对邓达良说:“大王子李元及,年轻男子的大天才。红朝有一个‘天才会’,他是会长,张玉妍、西门娜是副会长。”
邓达良暗忖:从表面上看,此人与张玉妍倒是般配,天造一双,地设一对。
李信向李元及行礼:“大哥,十三弟有礼了。”
“十三弟不必多礼。过了今天,唉,不说也罢,天意弄人,奈何奈何啊!”李元及很是感叹,“不必担心,以后若有难处,来找大哥。”
李靖天大声道:“大哥,话不能这么说。‘贬王大会’结束之后,十三弟就是平民百姓,与李家宗室再无任何关系。大哥若是与他还有瓜葛,岂不是连累李家皇族,使我们有灭顶之灾?”
“毕竟是李家血脉,难道眼看他在外边饿死冻死不成?”李元及不悦,“你们怕,我不怕。”
李靖天高声道:“我会怕?我十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坑杀十万降卒,我怕过吗?”
李信豁然一笑:“大哥,二哥,请不必为我担心,小弟我虽然肥胖,是瘸子,但有手有脚,能干活,饿不死。”
“十三弟,你太天真了。你是被神鬼诅咒之人,又曾是王子,谁敢请你做事?就算做乞丐,也没人敢给你施舍!”李靖天冷笑。
李信不再出声,他知道二哥说的是实情。
李元及叹息一声:“十三弟,进去吧,父皇就要来了,‘贬王大会’马上就要开始。”
李信回过头:“饿死鬼,陪我进去吧。”
邓达良笑道:“当然,必须滴。”
李元及、李靖天这时才注意到邓达良,见对方瘦成皮包骨,并不在意,只是觉得好笑。
李信极胖,这人极瘦,站在一起,天然地引人发笑。
两人倒是注意起那只毛驴,因为毛驴的尾巴还卷着那块烂木板,他们一眼就看到木板上的字。
李靖天哈哈大笑:“丑,太丑了,我从来没见过如此丑的字,比十三弟的还丑,真是物以类聚。”
李元及读读道:“‘解难大师’,‘问天下难题几多,尽管放马过来’,‘邓达良,来自星星的他’。咦,有点意思,有点意思!小和尚,你叫邓达良?”
邓达良淡淡一笑,双手合十:“小僧正是。”
李元及问:“解难大师,这是何意?”
邓达良答道:“就是帮大家解决难题,解决困难。”
李靖天不屑:“你个皮包骨,能有什么才华,能解决什么困难。我看你呐,就是个大骗子,当杀。”
他手按宝剑,杀气腾腾!
李信道:“二哥,他是我朋友。”
李靖天冷哼:“看在你马上就变成平民份上,不与他计较。明日再看到他,必杀之。臭和尚,当骗子都当不了。看看,你这字,丑成这样,谁会上当?”
四周的人哈哈大笑,无限蔑视。
邓达良淡淡一笑,并不出声。今天的主角不是他,是李信兄弟,所以不要乱说话,免得喧宾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