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知道这事已经是一锤定音,恨恨的看向余秋雨,似乎是恨不得将余秋雨给剥皮抽筋。
事情和平解决,这帮侍女仅仅追究李锦一个人的责任,所以族长带着一堆人灰头土脸的离开了余家
不过,李锦并没有走,她还坐在地,保持着原来的姿势,死死盯着余秋雨,眼底的恨意满满的。
这帮侍女注意到李锦情绪的不对劲,除了一个人出门送村长他们离开,其他的侍女都自发的站在余秋雨面前,像是在防狼一样防着李锦。
话说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狗急了也会跳墙,要是这李锦急眼了,趁着她们不注意,伤害了余秋雨,那可不好了。
“余秋雨,你还真是好手段啊!”
李锦盯着余秋雨,眼底恨意绵绵的。
余秋雨似乎有些不明白李锦的意思,“你这说的是什么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何况,你的事,我根本没做什么啊。”
有人帮她,那怪李锦自个儿倒霉。
余秋雨说的无辜,李锦气的咬牙切齿。
自从次虎子把余秋雨给打昏了之后,这丫头像变了个人似的,像一块石头,硬邦邦的,脾气也变得那么臭,性格也变得那么强硬。
而且,自从在昏迷之后醒来,这丫头像开了挂似的,不但得到了宋哲和赵至琛的青睐,宋哲甚至都对她照顾有加,淳悫小郡主居然也和她做朋友,他们几个爱屋及乌,连带着余秋雨的哥哥余亦凡也升官发财,做了代理知府,而且据说还在和宋哲一起参与剿匪,这次剿匪一旦成功,是立下了大功,日后加官进爵什么的,不也是在情理之的事情吗?
李锦是越想越郁闷,自己每次算计余秋雨都不成,反而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这下好了,连自己女儿的后半生幸福都赔进去了,到现在她还愁着自家女儿如何在律法下来时给女儿安排婚配大事。
“舅母,我说过,害人终害己,你是不听,你看,这下好了,你自己吃了亏,这怨谁?”
面对李锦凄厉的质问,咬牙切齿的恨意,余秋雨丝毫没有愧疚心。
没有人能保护她,所以她只能自保。
李锦想要对付她伤害她,所以李锦是咎由自取。
她没有什么好感到抱歉的。
“呵,你到底有没有勾三搭四,你以为我不知道吗?”
她鄙夷的注视着余秋雨,眼睛里边满满的,全是嫌弃之意。
余秋雨不想再跟这么一个疯子去计较这么多,经过刚才那一番闹腾,她都有点累了,现在的她只想着休息,耳根本不想面对不可理喻无理取闹的李锦。
“送客。”
身边这几个照顾她的侍女拿起了扫把和木棍,示威般的站在了李锦的面前。
意思很明显,要是李锦还不打算离开,不要怪她们几个把李锦给扫地出门了。
李锦当然不想被扫地出门。
她颤抖着从地站起来,在几个侍女凌厉的眼神的逼视下,颤巍巍的离开了余家。
是余家人打了她吗?
当然不是,她是被气得。
被余秋雨给气的。
侍女过来禀报,说是李锦已经离开了余家。
余秋雨这才马缩回被窝里去。
“唉,瘟神终于走了,别管了别管了,睡觉睡觉。”
也不知道这几日是不是养伤的缘故,她怎么这么容易犯困。
想着,余秋雨把自己的脑袋缩在被子里,闭眼睛,很快睡了过去。
注视着余秋雨的背影,侍女们纷纷叹了口气。
除了吃是睡,这姑娘插尾巴是猪。
不过,最近天越发的冷了,确实是个睡觉的好时候。
再加余秋雨最近又受了伤,睡觉的理由来得更加的冠冕堂皇了。
最近,余秋雨每日听完侍女汇报山稻田的情况,确认没有什么问题后,剩下的时间是休息和睡觉。
现在,在余秋雨的世界里,天大地大,睡觉最大。
一连睡了大约一个多月,余秋雨长胖了不少,原本矮小的体型此时也长高了些,看去好像没有那么单薄,不像以前似的,一阵风能把她余秋雨给刮跑。
余秋雨捏了捏自己的脸,还有自己身的肉,有点愁。
她最近是不是懒得有点过头了。
余秋雨这个人较注意保养,注意自己的身材,所以看到眼前的自己和眼前自己的身材,余秋雨再次的意识到,她好像应该减肥了。
躺在床一月有余,余秋雨伤势好转,活动自如。
余秋雨不喜欢被人照顾,那样的话她容易感觉自己很废柴,所以,她的伤势一有些好转,她让这帮来照顾自己的侍女赶紧回到了自己的位置。
不过,在李锦离开后的第二天,余秋雨知道了这几个侍女并不是淳悫郡主的人。
搬出淳悫小郡主的名号,不过是为了保护余秋雨。
不得不承认,宋哲这个人果然精明,他知道以自己的名义派人来照顾自己,一定会惹来小镇百姓的非议。
小镇百姓的仇富心理非常的严重,确切的说是见不得别人自己好,在小镇生活了一段时间,这帮人什么想法,宋哲已经有所了解了。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这一招无论放在哪里都格外的好用。
顺利地康复以后,能够自由的下床走路,余秋雨格外的开心。
她能够正常的下床走路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是去给她的乌啼马来了一个大大的拥抱。
她的乌啼马长大了,长到一定的高度以后不继续长了,但是最近给的草多,倒是长胖了不少。
余秋雨本来想要骑一骑乌啼马试一试,但是考虑到自己最近吃东西吃多了,有点胖,再加自己的骑术其实没有那么娴熟,所以经没有遵从内心的想法去尝试一番。
不过,多日不能抱一抱乌啼马,她想念非常。
所以,当日她带着乌啼马了山,看了一圈自己的稻田。
看天气,冬天已经快要来了,冬天一过,水稻可以生长了,要是这次真的成功了,那么她便可以给朝廷一个交代,这样也能对得起赵至琛的慧眼识才了。
站在山,望着渺小的山下,余秋雨内心感慨深重。
和古言除了睡眠时间和反射弧特长以外再也没有其他特长的穿越女主角相较,还是有点特长傍身较好。
你看,她掌握了先进的农业生产知识,来到古代,靠着种粮食,重视农桑,这不照样混的风生水起的。
余秋雨对自己的人生其实蛮满意的。
唯一不满意的是,原主居然会摊一个那样的亲戚。
李锦总是在算计她阻挠她,果真是十分的难缠。
伴随着余秋雨的康复,余亦凡那边也传来了一个好消息。
岭南土匪出现了内奸,宋哲和内奸里应外合,让岭南的这帮土匪吃了一个败仗,当士兵们攻山头的时候,这帮岭南土匪丢盔弃甲而逃,虽然说目前还不知道这帮土匪会不会卷土重来,但是至少现在是让这帮土匪元气大伤,短暂时间内不敢扰民,也算是保佑了岭南百姓暂时的安宁。
这自然也是一件大喜事。
余秋雨康复,岭南匪患得到了解决,双喜临门,余亦凡很高兴,宋哲很高兴,大伯母也很高兴。
不过让余秋雨惆怅的是,岭南的匪患得到了解决,作为剿灭土匪主帅的宋哲可能需要离开岭南了。
她想不出宋哲还能找到什么样的理由继续留在岭南。
不知道为什么,余秋雨居然感觉到自己其实并不希望宋哲离开,她甚至都有点舍不得宋哲离开。
这到底是如何的心理,她自己都有些懵懂不知,说不清道不明的。
为了庆祝这次剿灭土匪行动的顺利,宋哲做东,主动邀请知府的幕僚来到儒食轩吃东西。
好巧不巧的是,这次掌勺的不是别人,正是余亦凡的妹子,余秋雨。
主要是儒食轩的那些饭菜虽然美味却缺乏创意,宋哲已经在儒食轩吃过好几次饭菜了感觉儒食轩的东西他们都已经有些吃腻了。
所以想要换点新的花样。
而作为余亦凡的妹子,余秋雨做的饭菜很好吃,而且花样还很多。
所以,这次的庆功宴自然是余秋雨来掌勺,儒食轩的一帮下厨和宋哲府的那些厨子厨娘给余秋雨当下手。
既能节省银子又能吃到好吃的不得了的美食,宋哲心里边的小算盘打的啪啪的响。
为了能让余秋雨大展身手,宋哲在厨房里边准备了许多的食材,几乎是堆积了满满的一桌子。
余秋雨看着满桌子的食材,要做的菜式逐渐的在心里边形成了一个轮廓。
在食材,宋哲喜欢创新,但是好巧不巧的,在她的那个时代,菜式多种多样,口味多种多样,把这些菜搬到古代来,也足够宋哲吃个十年年的。
余秋雨看了一圈食材,很快做出了那么几道菜。
“米肠汤饭。”
“酸菜鱼。”
“黄焖鸡。”
“卷饼。”
“凉粉。”
一份份的饭菜端了桌子,看的宋哲应接不暇。
看的余亦凡是眉头蹙起。
什么时候,余秋雨的厨艺如此的了得了?
“行了,别往边端了,把余姑娘给叫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