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三十八章 读书人的事能叫偷吗?(1 / 1)文工·字匠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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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志明提心吊胆地过了几天,他害怕再接到“史密斯”的电话,更害怕接到国内某部门的电话。不过幸好,一切如自然。

言志明想了想,抽着晚上的时间,到办公室偷偷把录像带翻录了一份。他把一份录像带藏在了办公室厕所的吊顶李,一份所在了自己的大衣柜里。就算是自己被某个部门搜家了,录像带被拿走了,自己还留着一份,以防万一!只要电视台的楼不倒,就找不到藏在厕所里的那一份。

社会舆论就是这样,刮一阵风就过去了。

保安市的老百姓才谈论了几天“绿沙滩”的事情后,也就没人再提起了。倒是绿沙滩洗浴中心“重金装修,金日开业”的广告,让言志明感觉到这帮人还是挺有门子的!被砸了个稀巴烂,没过几天由以重新装修的名义开业了!看来这个李大铁在保安市的根基,不可小觑!也就是遇到了军长这样的如钢铁般硬的牛逼实权派人物,换个别人,这事也就只能吃个哑巴亏了!

日子还是要过的!工作还是要做的!不知道是不是受绿沙滩事情的影响,公安局后来的扫黄行动也是不了了之了!言志明跟制片人说了一下后,就把精力放在了富翁的稿件写作之上。

这几天,言志明还接到了富余海的电话,说要来保安市请请他!言志明赶快婉言拒绝了。他知道,这是富余海在侧面的催促自己!

后来,言志明很后悔,真该让富余海来一趟保安。自己再狠狠吃它一次,或者再“敲诈”他个红包!每当言志明想起富余海那“鳄鱼的眼泪”和那帮老百姓的呼喊声时候,他都感到恶心!为自己轻易相信富余海而感到恶心!

明州市富翁的稿子写的很顺利,在制片人处的审阅过程也是很顺利!在单位的例会上,制片人徐英还特意表扬了言志明,说他肯学肯吃苦,第一篇稿件写的不错,能够把握住节目的特点和脉络,是年轻记者们学习的榜样!幸好的是,达弟没有参加那次例会。

言志明听了之后,自己臊得脸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这时候,他总是觉得自己是一个小偷、一个可耻的人!别人不管是嫉妒还是羡慕亦或是赞许的眼光,在他看来,都是讽刺和鄙视的眼光!这眼光如针!如刀!针针见血,刀刀割肉!

“富翁啊富翁!你是真他妈的富翁!老子为了你,可真成了傻逼了!”言志明小声地自言自语到,“你不仅坑爹,也他妈的坑我!”

但是心中另一个声音又想起来:“你怪人家富翁干啥!明明是你‘偷东西’!”

“读书人的事能叫偷吗?我很辛苦的!借用一下又如何?”

“龌龊!无耻!下流!”

……

两个声音,如同天使与恶魔,在言志明的脑子里争吵着!但是无论如何争吵,可以肯定的是,言志明已经给自己戴上了一定“小偷”的帽子!

多年之后,言志明曾经做过这样一条新闻:考研学生用纸条遮住共享单车二维码,将共享单车这个公共资源,据为己有。在采访中,这位大学生还称自己很辛苦,希望社会的体谅。

这件事让言志明颇有感慨!也让他在多年之后再次勾起自己在写富翁这篇稿子的记忆。显然,当时的他也和这位大学生有着很多相似之处。

共享单车作为公共服务的工具却被人作为私用,而且还是被具有受过一定高等教育的学生私用,这种行为令人无奈又唏嘘。考研的学生认为自己复习需要这辆车,在社会面前自己需要更多的关怀,这本身就是错误的想法。考研辛苦,工作的人难道就不辛苦吗?把公共的东西私自占有,表面看起有一定的理由,但其实根本无法立足。

“自己很辛苦”不是把共享单车私有化的理由,这就像一个人说我很饿,就觉得自己可以合法合理的去抢劫一样的道理。共享单车的初衷是让资源共享,让更多的人受益,这个资源是属于大众的,不是属于任何一个私人的,如果有人要占为私有,那就是破坏了游戏规则,是要付出代价的。想必这位同学要考研,学识不错,对于共享这个道理也是很明白的,但是依旧能做出这样的举动,就不能仅仅用不懂事三个字来说了。

从一个方面,是有些人在社会生活中忽略了规则二字,很多时候大家都是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做一件事情,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完全不考虑还有规则在约束我们的行为。而人往往在事情发生后,才后知后觉自己违反了规则,造成了这样的后果,但是我们看看,规则约束了我们的自由,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规则也在保护着我们,让我们免受意外的伤害。

共享单车投放的目的是尽可能的节省公共资源,为更多人提供便捷服务,共享单车的公司也需要盈利和发展。公共资源若被人私用,是一种资源浪费,而这种行为若被模范,那么就不仅仅是资源浪费这么简单的问题了。

考研学生的急于复习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这并不代表人们会认同遮挡二维码的行为方式,事出有因,但并非情有可原。解决出行的办法有很多,而绝不是遮挡二维码。想成才先成人,每个努力的学生都可以考上心仪的学校,但这绝不是建立在占用公共资源之上。

多年之后,言志明在日记里,也记录着对自己和遮挡共享单车二维码大学生的思考。他写道:我采访过强奸犯、杀人犯、毒贩子等,我发现:他们和当时的我,以及遮挡共享单车二维码的同学,都有一个最重要的共同点。这个共同点就是:很能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找到理由。

强奸犯告诉我:和老婆分居了,实在忍受不了,她又穿那么少。哇啊,听听,他苦啊,所以:强奸有理!

杀人犯告诉我:我已经警告过他很多次了,成天和我作对,我也有家要养,抢我的单,我怎么活命。哇啊,听听,他苦啊,所以:杀人有理!

毒贩子告诉我:你知道毒瘾发作时候的痛苦吗,像无数虫子在叮咬你。你知道为了吸毒倾家荡产的滋味吗,不加入一起贩毒,我就连供孩子上学的钱都没了。哇啊,听听,他苦啊,所以:贩毒有理!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为何“小”也不能为呢?因为,无论大小,善恶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监狱里的坏人没人觉得自己是坏人,因为他们总能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找到理由。为何会如此,有人说,这与他们从小的生活环境有关,从小他们就习惯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找理由,久了就成习惯了,自然就越过底线了。

也就是说,这类犯罪分子,今天不犯罪,明天也会犯罪,只是契合点和时间的问题罢了。

言志明感觉自己很符合孔乙己的那句名言:“读书人的事能叫偷吗?”

真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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