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五十五章 武编(1 / 1)惊年渡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唐顺之和陈惇谈到这次的战斗,想法大抵相同。比如参与战斗的卫所官兵的战力完全比不上几个将军手下的募兵,甚至连刚刚训练两个月就拉上战场的乡勇也比不过。

“仓猝集合起来的团练,并没有经过多少训练,临战反应却让人大吃一惊,奋勇争先,拼死杀敌,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并不是我大明没有热血男儿,我大明没道理组建不出一支铁血雄师,根本还在于卫所已经糜烂,”唐顺之道:“既然这些人已无可救药,那就放弃他们,重新建一支新军。”

“是啊,”陈惇赞同道:“卫所士兵以及其土地所属关系,已经从根本上糜烂,他们不再是洪武、永乐时候的卫所,他们已经不能任战了。”

洪武元年,太祖皇帝下令:“天下卫所,一律屯田。”就拿南京举例,当时驻在南京城的禁卫军有四十二个卫,每个卫有五千人左右,共有驻军近二十万人。这批驻扎在南京城内外的军队,普遍进行屯田,共开垦出四十八万亩土地,建有三十七处大型粮仓。他们生产的粮食基本上做到自给,有时还有余,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只不过自宣宗之后,由于军屯所得不用上交,于是便有卫所官员侵占军屯田地和私自命令士兵种地,从而赚取钱财。这导致负责军屯的士兵被长官压榨和勒索地极为严重,生活极为困苦,甚至比一般的佃农还不如。可是由于军籍管理极为严格,无法脱藉的情况下便有军人开始逃亡,洪武初年即有逃兵,而到正统三年,逃亡官军总数竟达一百六十三万人之多。

除了这一点,由于军户乃是世袭制,所以身为军户不管你愿不愿意,都要去当兵。于是很多不想当兵的军户便想方设法的脱去军籍,这导致军户数量越来越少。再加上军中吃空饷现象严重,基本所有卫所都已无法达到满编,最多达到七成,而且多是老弱。为了补充兵力,又将罪犯或充军者纳入军籍,这种卫所官军,如何能抵挡倭寇呢?

但所有人都知道卫所制度有巨大的问题,却没有人提出要改革这个制度,为什么呢?

其一就是这是太祖定下来的制度,连太祖的海禁政策都反复了这么多年,至今还在禁海,别说是关系到根本军事制度的卫所了,祖训这个东西就是束缚在一切改革头上的紧箍咒。

第二也是抛去祖制这个名头,现实中最大的阻碍,就是卫所军户背后的土地权。

军屯制度下,卫所军的耕作所得要上交卫所屯仓,称为“屯田子粒”。屯田子粒分正馀粮,正粮供屯军自用,只盘查而不上交,馀粮供支付守卫旗军及军官月粮,需上交朝廷。但后来屯田多被军官和内监占夺,导致“当军者无地,种地者非军,豪强侵霸以肥家,公私因是而交困”,不仅土地,甚至土地耕作者一并都归属以五军都督府为首的军官。

要改革卫所,则其屯田势必要被盘查,则这些军官、官员、太监的利益就被损害了,哪个愿意?所以即便由于卫所管理的军户流失,卫所土地荒芜,朝廷也没有动过改革卫所制度的心思。

直到张居正的改革,张居正使被侵吞的卫所土地重新纳入到大明朝税赋体系中来,等于是把五军都督府所享有的卫所土地收税权转移到了户部,但他的下场就是身死名裂,人亡政息。

既然卫所已经瓦解,并逐渐走向崩溃,募兵制其实已经慢慢取代了卫所制,比如卢镗、汤克宽、俞大猷他们手下的兵都是招募而来,在招募的时候就进行了选拔,从年龄上就裁汰老弱,而选取年轻力壮的人,又考虑兵源的素质,不仅要求他们勇猛刚强,而且要他们一呼百应,所以这些兵服从命令听指挥,而且还战力高强。

“……抗倭之事,必倚募军,在浙江之地招募兵勇,”陈惇道:“组建军队,从头练起!”

唐顺之哈哈大笑,从袖中掏出一本奏疏,道:“已经写好了一个事略,就是募军的事情,你看看,怎么样?”

陈惇接过来一看,只见上面写着:“……无兵而议战,犹无臂指而格干将。今乌合者不张,征调者不戢,盖卫所之不任事,吾不知其可也……及今乃请罢所部旧兵,假以便宜,亟募勇士,而选练兵卒,遂有成日,即一旅可当三军,何患无兵。”

陈惇就道:“看来是胡宗宪的意思,多来几次淞沪之战这样的大战,就必须要更多的军队,他已经不打算任用卫所官兵了,准备要大规模募军。”

募军其实是从正统年间就开始了,发现募兵好用,朝廷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允许募兵和卫所官兵并存,但实际上全国各地的募兵加起来不会超过八万人,而胡宗宪是打算招募一支庞大的队伍,数量可能等同于全国募兵总和,那就可能引起一些忌惮和非议了。

“对了,”唐顺之又道:“这次抗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们的蝴蝶阵。”

陈惇精神一振:“是,这种阵法居然能有效克制我军,几乎可以说是百战百胜,除非火铳阻射,才有可能击败,但这些倭寇极善跳跃,很快就能奔袭到眼前,火铳也来不及发。”

没想到唐顺之却提出了一种办法:“……他结阵,我也结阵,阵法对阵法,我们研究出办法来,把他们的优势一条一条破了。”

唐顺之不愧是武学上的奇才,不仅深知天文地理,在兵法、阵势的研究上,也十分了得。他提出设一种阵法,就是用五人作战小组,攻守结合,密切配合,来压过敌方的战斗力优势。

“我们来演示一下。”陈惇越听越感兴趣,他翻身下床,找了五个仆人,让他们按照唐顺之的指挥排列阵型。

唐顺之的五人阵是选一名身长力大的伍长在前执牌,面向左方,止许看左,不许看右。在伍长身后是一名执狼筅的人,面右,只看右方,紧紧靠牌,第三、四名枪手在狼筅之后三步,平执枪。最后一个是短兵,他站在长枪手旁边,手执腰刀。所以整个队伍是伍长执牌径进,其他人紧紧随行。

陈惇就假扮倭寇,先用弓箭射击,第一名长牌手执长盾牌遮挡陈惇发射的箭矢,掩护后队前进,等陈惇扔掉弓箭扑了上去,就见第二名狼筅手执狼筅冲了出来,利用狼筅前端的利刃将陈惇扫倒,然后长牌手推进过来,后面的长枪手手执长枪,在他身上“捅”了几个窟窿,然后短兵过来补上一刀,陈惇彻底战败。

“管用哎,”陈惇大为惊叹:“管用!”

“我看还不够,”一个声音响起来:“还嫌单薄!”

陈惇一看来人,“戚将军!”

来人正是戚继光,他大步从门口走进来,目光闪烁地看着五人阵法,露出欣赏之情:“这阵法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可谓得宜,只不过……五人小组仍然有不足之处。既然牌兵要举牌向前冲锋,则不可能一直面向左边,狼筅兵也不可能一直面向右边……另外,小组中以长枪为杀手,但是没有考虑到万一敌人杀进了长枪兵的身边,长枪手就会陷入被动的情况。而且,五人一小组,前面、左边、右边都得兼顾,兵力还嫌单薄。”

唐顺之连连点头,“说得对,说得对,我这个阵法还在试验阶段,肯定有不足之处,还需要进行改进,要一遍遍发现破绽,进行改进,最后一定能得出一个完美的阵型。”

戚继光就道:“长枪既可以保护牌手、狼筅兵,又要杀敌,既然是主力,被敌人杀到近前来就没有办法了,一定会损失战力,我看可以在长枪之后,设两个人,专门用来护卫长枪手。”

“短兵就可以保护长枪手啊,”陈惇指着手执腰刀的短兵道:“这个不行吗?”

“倭刀长而优良,我军不论是腰刀、雁翎刀还是偃月刀,”戚继光道:“对上倭刀,都拼不过。所以一定要长兵器,使倭寇的长刀不能近身才行,要一种可以挡格敌人兵器,也可以直接杀敌的兵器……”

陈惇就道:“那还用狼筅不就行了?”

唐顺之哈哈一笑,就道:“你小子也有不明白的东西,看来也不是全知全能啊。”

陈惇耷拉着嘴角道:“碰上您俩个军事奇才,倒真显得我是白痴了……”

“狼筅这东西形体重滞,转移艰难,进攻的时候可以,”戚继光也一笑:“但当倭寇杀到了长枪手这里,狼筅就发挥不了作用了,最关键的就是立刻防御。”

“那就是说要找个跟狼筅差不多,但轻巧一些,短一些,灵活一些的武器,”陈惇一拍大腿:“猪八戒的九齿钉耙!”

“对,是钉耙这类的武器,”唐顺之点头道:“一打一戳,只戳人眼、人喉,敌人迂回攻击也不怕。”

唐顺之和戚继光热烈地讨论了起来,比如这个阵法中还需要一名旗手,发号施令,什么时候前进,什么时候后退,然后怎么配合……这让陈惇插不上话,只好静静地看着两人他俩越说越投机,然后看到唐顺之意犹未尽地拍拍戚继光的肩膀:“人才啊,人才难得。”

“哦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来着?”唐顺之问道。

“小子戚继光。”虽然戚继光的官职更高,然而面对名满天下的大学者唐顺之,戚继光还是不敢失礼的。

“哦,小戚啊,我这里有一本书,是我自己编写的,你随便看看,”唐顺之变戏法似的掏出一本书,塞到了戚继光手上:“随便看看,有用的话就用,没用就填炕去。”

陈惇眼尖地看到封皮上武编二字,瞪大了眼睛:“等等!”

他一把夺过来,心碎不已:“先生……学生多次问您讨要这书,您总是顾左右而言他,只字不提,如今却送给了一个刚刚才谋面的人……我才是您的亲弟子好吗?您这就当着我的面,把衣钵传给外人了?”

陈惇简直要大叫一声,苍天何其不公啊!

要说唐顺之所学,无所不通,对天文、地理、数学、历法、兵法及乐律皆有研究,编写了左、右、文、武、儒、稗六编,而其中以文编和武编最厉害,文编是唐顺之囊括古今文章之道,从文理、文风、文辞等等方面论述和解析文章,传给了陈惇武编就更牛逼了,“一切命将驭士之道,天时地利之宜,攻战守御之法,虚实强弱之形,进退作止之度,间谍秘诡之权,营阵行伍之次,舟车火器之需,靡不毕具”,这是唐顺之的原话。

好啊,陈惇眼馋了这么久的书,结果被唐顺之赠给了别人,这怎么能行?

“先生,原来您是觉得我还不够资格做您的传人啊,”陈惇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控诉道:“想我陈惇辛辛苦苦拜师学艺,结果师父无良,宁与外人,不与徒弟啊!”

“呔,劣徒!”唐顺之“大怒”道:“自你拜入我山门之后,成日里好吃懒做,不事生产,投机耍滑,阳奉阴违,有哗众取宠之意,无实事求是之心,为师早就忍无可忍,不将你逐出师门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还妄想从我这里得到真经,你想得美!”

陈惇一轱辘跳起来:“先生,我不就是空着手拜师,没给您交上两根肉条吗?您要是现在把真经收回来,我这就杀两只鸡,给您补补身子!”

眼前这师徒俩拉开架势仿佛在唱一出大戏,戚继光目瞪口呆地看着,震天的笑声随之响起。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