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易,都七点了,再不起上学要迟到了!!”
房间外,一声高亢如雷的暴喝传来。
房间里,林易坐在床上,看着墙面的一块霉污发呆。
“哦,穿越了啊……”
醒过来已经半个小时,他才搞清楚眼前的状况。
作为娱乐圈常青树,这种桥段,林易表示熟得很!
不过拍戏终归是拍戏,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这感觉……很奇特。
有点吓人,又有点庆幸!
经过半小时的适应,他的记忆和这具身体完整融合,与此同时,惊吓迅速枯萎,庆幸则愈加蓬勃。
就跟被子下面那精神抖擞的身理反应一样。
这感觉,久违了!
穿越前的他叫林毅,是华语娱乐圈首屈一指的大拿,演戏、唱歌、导演,每个领域都拿奖拿到手软,甚至在44岁很多人还拿不出一部代表作的时候,他已经拿到了金鸡奖终生成就奖。
网友评论:林老师拿奖实力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娱乐圈已经没有什么奖项好再颁给他了……
听听,这是人话吗?
的确不是人话,连林毅自己都听不下去了。
于是在获奖的第二天,他宣布退出娱乐圈。
当天晚上喝完庆功酒,他独自回到居住了二十多年的公寓里,睡了很深很深的一觉。
梦里,半生浮华如白驹一纵。
睁开眼,他仍是少年。
变成这个林易,在消化了脑子里不算厚重的一份记忆后,他确定自己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而不是所谓的梦中梦。
那个站在娱乐圈最顶峰的林毅,和现在这个叫林易的17岁高三学生,都是真实存在的。
只不过,前者在地球,后者当然在蓝星。
他真的穿越了。
“林易,你还不起来是吗,别逼我揍你啊!”
母亲语气里的怒火渐浓,声调也从c1直接飙升到c3。
这一嗓子,让林易的意识瞬间回归,饱经浮华和沧桑的一颗心,这一瞬褪去了斑驳的锈迹。
妈妈的呼喊……多怀念啊!
他是苦出身的孩子,父亲早逝,母亲含辛茹苦把他拉扯大,有两个馒头给他吃一个半,另外半个也得等他真吃饱了,自己才肯吃。
十几年相依为命,母子俩遍尝人世间的艰辛苦楚。
日子真正好起来,是刚上大学的林毅被星探发现,拉去参加了一档名叫《加油吧,男生》的选秀节目。
最终,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草根,以绝佳的嗓音条件和罕见的音乐天赋一举夺冠,狠狠打了资本和流量一个大闷棍!
然而等他捧着冠军奖杯,带着整个华语乐坛的期望回到老家时,母亲却已在重病在床,到了弥留之际。
听见他喊“妈妈”,她奇迹般地睁开眼,笑了一下。
“小毅,你回……回来啦……妈去给你做饭……”
这是她留在世上的最后一句话!
还没等林毅回答,就撒手人寰。
自此之后,林毅获得再大的成功,都觉得索然无味,一颗心彻底对这个世界冰封。
这一封就是整整25年!
而直到这一刻。
在这个新的世界。
冰面开裂了!
“还不起,还不起,喊你八百遍了……”
方绍兰的嗓音直接爆破了,一阵风风火火的脚步声传来,随即就是开门、掀被子、揪耳朵一气呵成。
“唉唉唉,妈,妈,手下留情啊!”
林易一边吃痛一边两手捂裆,打着趔趄被老妈扔进了卫生间!
“捂什么捂,你是我生的,你全身上下我哪儿没见过!”
方绍兰可压根不管他的青春隐秘,两手叉腰一脸怒气。
“赶紧刷牙洗脸,耽误我上班,看我不把你脑袋拧下来!”
林易当然知道老妈作为这个家食物链顶端的存在,哪怕他向天再借五百个胆,也不敢反抗!
当下笑呵呵地点头哈腰,接水挤牙膏,牙刷跟拉大锯似的在嘴里横冲直撞。
吐沫子,漱口,他抬起头,蓦地一怔!
镜子里有一张陌生的脸!
板寸、浓眉、鼻梁高挺。
单眼皮,眼睛不算大,眼神清澈。
额头上有一颗新冒出来的青春痘,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
干净,是他第一瞬间的感觉。
而与干净匹配的,是一份成人世界里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青春帅气,即使隔着沾满牙膏和水渍的镜面,仍是挡也挡不住地往外横冲直撞出来。
平心而论,这张脸比起林毅的样貌是有差距的。
当年,他在稳坐歌坛新一代天王宝座后低调转型,接下了一个名伶的电影角色。
跨界、戏曲、旦角……诸多要素集结在一起,让他想低调都低调不了,圈子里一片唱衰之声。
然而最后,他却凭借这个角色拿下了十二座影帝奖杯,电影和男主角都直接封神。
国内国外均对他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而最人津津乐道的,莫过于四个字——
“雌雄莫辨!”
他那张脸,自此之后比起“歌手林毅”来,要好看一万多倍,这其中自然有角色的加成和岁月的沉淀,但他原有的成色也是不可置疑的。
相比之下,现在这张脸就要差一些,虽然仍然很帅,但论起天资来说只能算是中上。
但林易喜欢!
很喜欢!
清水洗了把脸,他从卫生间出来,老妈已经收拾妥当并把他的早饭装好了,催着他赶紧换衣服出门。
“妹妹呢?”
“妹妹一早跟你爸去学校了,你以为跟你似的,磨叽祖宗!还不快点!”
林易缩了缩脖子。
一家五口,妹妹懂事可爱,哥哥帅气有才,就属他又懒又皮,天天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三天两头就要被老妈修理一顿。
食物链底端石锤了!
拿上书包,母子俩一起下楼,方绍兰骑电动车载他去学校。
这是一座叫安余的三线城市。
林易在安余一中读高三,方绍兰则是学校里的一名音乐老师,母子俩每天一起出门、一道回家!
电驴一骑,狂野无敌!
林易觉得自己现在是这条街最靓的仔!
一刻钟,两人到了学校,林易在风里解决了早饭,下了车就朝楼梯口一路狂奔。
到达教室时,铃声正好响了起来。
重新坐在一片朗朗读书声里,这种感觉愈发觉得亲切怀念。
以至于上午三节课上下来,全班同学都已经昏头耷脑、无精打采,而林易却仍坐得板板正正,听得津津有味!
同桌张鸣实在看不下去,推了推他:“唉,大哥,你要装也等下节音乐课再装啊,你妈又不在,你演哪门子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啊?”
林易一看黑板右侧的课表,第四节课还真是音乐课!
莫名有点小激动。
虽然脑子里有亲妈给上课的经历,但作为穿越者,这种记忆的继承只有数据拷贝而没有切身体会,用户体验很一般。
他顿时好奇起来!
当然,全班同学也都打起了精神,一改刚才数学课上的慵懒和颓废。
同学们:嘿嘿,体育音乐课什么的,我们最喜欢了!
上课铃还没响,穿着优雅的方绍兰就拎着收音机健步走来,刚一进门,教室里立即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欢呼。
“哦……”
人群中,林易两手叠在胸前笑得淡然!
我老妈人气还挺高!
方绍兰似乎也习惯了学生们的这种欢迎方式,嘴角含着亲和的笑意,淡定地摆了摆手。
这时,上课铃响了起来。
与铃声一起抵达教室的,是班主任兼语文老师杜明。
全班同学看到那张老脸,顿时什么都明白了,教室里的气氛立马丧到爆。
讲台上,方绍兰的脸色也是不着痕迹地一垮,但似乎已经习惯了,什么都不说,拎起收音机又朝门外走去。
“同学们,这节课我们上语……”
“老师!”
杜明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底下一个声音打断。
众人回头,随着杜明的视线一同望去。
林易站了起来!
身体立得板直,脸上带着坚定的平静。
“这节是音乐课,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