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
哥谭的夜晚,总是阴云密布,沉甸甸。仿佛密密的乌云之中,有着庞大的黑暗在注视着这座怪异的城市。
诸多奇怪的哥特式建筑高高耸立而起,苍凉与阴暗掠过每一处。
这座城市的夜晚,是惊慌,令人不安的。大街小巷处处出现白天所没有的犯罪,仿佛黑暗的世界一下子从夕阳落下之后,就突然淹没整座城市。
天空细雨蒙蒙的下,有一阵冷风,吹着蒙蒙细雨,吹进哥谭警局。
冷风伴带着寒意,刮过戈登的皮肤,令正在办公桌凝神查看案卷的身体一颤,鸡皮疙瘩皱起。
戈登身躯略瘦,头发已经半花白,即使他现在穿着褐色长袖风衣,也仍然感觉到这阵突如其来的蒙蒙细雨和冷风刮得人皮肤一寒。
他从椅子上起身,站直,膝盖后的腘窝把椅子推离自己的身后,迈步到窗户边,窗户外是一片蒙蒙细雨朦胧笼罩的世界,灯火阑珊,黑暗与阴凉,细雨并存。
即使在警局外一旁,在黑夜里,也不是多么光明的。
冷风刮到他的脸上,细微的水滴密密覆盖在他的脸上,撑着持续刮进来的冷风和细雨,他用手把窗户开始湿润的把手拉上,啪的一下关了窗户。
关了窗户后,他用手从上到下抹一下脸容,双眼闭合,张开,仍然坚定有神,脸容露显的皱纹并没有太过显得他苍老,反而是瘦削的脸庞和略显的皱纹显得如磐石般坚定不移的信念。
他眼眸闪出深思,手下意识的从衣袋里拿出香烟盒,拍了两下,抽出一支香烟,在只有办公桌上的桌灯映照下,伴随着半黑的办公室环境,打火机亮起火焰,微温的火焰灼热着他脸上的皮肤,他的视线仍旧处于思索,即使打火机的火光映照在他的瞳孔中,也没有办法把注意力放在火机火焰上,顺手,就点燃香烟。
香烟点着,泛起点点火星汇聚,他深深的吸一口香烟,汇聚的火星更加剧烈的亮了一下,烟气从他的喉咙进入,暖和一下凉意的肺部,缭雾的香烟从他略有点干枯的嘴唇吐了出来,缕缕升起天花板。
办公室弥漫着香烟的味道。
他叼着香烟,坐回座位,拿起案卷看了起来。
蝙蝠侠捉到了节日杀手,在今天晚上刚入夜之时,就直接扔到警局门口,连带着一些犯罪证据。
这个中心城警局盯了大半年的罪犯,最终还是跑回到哥谭,由哥谭的蝙蝠侠捉获。不止如此,据蝙蝠侠说,中心城的警官,正在来哥谭的路上,说不定即日就到,交接这个节日杀手的犯罪证据。
但,言语之间,似乎对这名来的警官,有着防范的警惕。这就让戈登有一些疑惑。不过他没有深想,估计是一个强势的警官,对上蝙蝠侠,都会第一时间视他为破坏法律的异装癖吧。自己当初就是如此。
“需要加强一下阿卡姆的警备。”
戈登微微叹息,看着卷宗。
节日杀手,最终,会在哥谭法院审判他。
但他最后始终会进阿卡姆精神病院。这些患有精神病的人,仿佛就有特权一样,无论怎样杀人,都不会坐上电椅,都不会被判死刑。
阿卡姆精神病院个个都是人才,别树一格,逃跑仿佛就是家常便饭一样,叫人头疼。
最终,戈登心中决定计划给市长提议,拨一些批款,起码得给阿卡姆那边换一批装备,和增添一些人手才可以。要不然隔一段时间就跑出来一个精神病人,不单哥谭警方受不起这种折腾。就连蝙蝠侠跑来跑去,都难以接受这种折腾。
放下这个案卷,戈登拿起另一件新鲜的案件。
哥谭大学的植物学家杰森伍德,被一条扭曲成麻花的常青藤插入眼睛,活生生的痛苦死去。
戈登眯着眼,叼着烟,把案件的现场照片仔细看了一下。
那扭曲成麻花的常青藤,浑然像是从生长就向着聚合成麻绳一般的样子生长的,在他看来,这条常青藤更加像是故意长成这个样子的,长成这个样子,就是为了插爆杰森伍德的眼睛,从他的眼睛,进入他的脑袋,搅碎他的大脑的。
这条常青藤,像是活的一样。
这一点,从验尸报告中,杰森伍德在被插入眼睛后,常青藤仍然在挣扎生长一般,视他的头颅为墙壁般攀爬,钻入任何一点的空隙看来,当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有植物能动,并且还能杀人,看起来植物对他的仇恨还不轻。
另外,在杰森伍德死亡后,一名女学生,他的助手帕米拉莉莲艾斯利,失踪不见,拥有着极大的嫌疑。
在经过和罗宾协助调查后,罗宾得出非常科幻的结论。这名女学生成为了植物人。真正的植物人,能够控制植物的人。
有理由相信这名女学生,就是杀死杰森伍德的元凶。
通缉令已经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去了。
戈登眼眸深思。
这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案件,凶手呼之欲出。
戈登反而更加深思的是,这名女学生,是不是真的拥有控制植物的神奇能力?罗宾虽然说是猜测肯定拥有这种能力,所以才能够把常青藤控制拧成麻花插爆死者的眼球。
但罗宾那小子太轻挑,嘴花花,好像嘴巴抹了不说话就会死的油一样,实在令戈登难以相信这个蝙蝠侠的助手。
但他偏偏又说得挺对的,让自己都没有办法反驳。
这还是第一次没有办法辩驳这个轻挑的小子…
戈登知道,无论多么稀奇的案件。当排除掉一切之后,那个答案无论是多么的不可信,多么的滑稽,多么的令人不敢置信,那都是答案,就是事实。
所以…这个女学生真的成为植物人?
直到一只香烟抽完,烟灰掉落在戈登的大腿上,微微的烫感在西装裤上传到大腿,戈登才从思考中反应过来,他连忙的把烟头插在烟灰缸里,狼狈的拍着自己的西裤。
最后看西裤并没有被烫出一个洞,才松一口气。
戈登没有再度思考,他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石英钟,时间已经到晚上23点,到了不得不回家的点数。
他站起来,合上案卷,把案卷放在一旁的桌面上,关上台灯,从衣架上拿起褐色的圆顶帽子,走出办公室门。
陆续和夜班的警务人员打招呼后,他走出哥谭警局。
仍然有着蒙蒙细雨,但那细雨太蒙了,反而感觉有一种朦胧艺术的抽象的感觉。
他戴上圆顶帽子,双手插进风衣的口袋,缩着肩膀,打算就这样顶着蒙蒙细雨回家,因为这种蒙蒙细雨,落在自己的风衣和圆顶帽子上,都只是起了一点点毛绒上的细细水珠,并不碍事。
就在他如此想的时候,要迈出警局的屋檐的时候。
他骤然一停。
在警局街道,朦胧细雨中,有一个身影从朦胧黑暗之中走出。
他撑着黑色的雨伞,像是七八十年代黑帮撑得那种骨架挺坚实的雨伞,从阴暗中静静走出来,很有风度和礼仪,翩翩公子,贵族绅士一般,不慢不急,每一步都很踏实,目的也很明确。
他来警局。
他找我。
无由来,戈登心中生出这种事实。
他看到黑色伞下的相貌,,显得有一些冷峻,但在他若有若无的嘴角笑容下,反而衬托出一种温和迷人的气质。
是一个罕见的美男子。即使是同为男人,戈登也不得不承认,面前这个男人很有魅力,引人触目。
他撑着雨伞,行至戈登面前,不出戈登所料,就是来找自己的。
“戈登局长,很抱歉打扰,能帮忙叫一下蝙蝠侠出来吗?”
戈登心里咯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