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怀瑾走进院子,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儿站起身兴奋的迎过来:“林哥,你来了!”
男孩儿个子不高,皮肤黝黑,眼睛细小,看起来就和普通的农村娃儿没啥区别。
“怎么样?”
男孩儿名叫张全全,是林怀瑾曾经的学生,脑子机灵反应迅速,后来林怀瑾就把他带在了身边,帮着自己处理生意上的事情。
张全全对林怀瑾很是尊敬,几乎将他当成是自己的父亲,做事尽心尽力,为林怀瑾打理生意打理的极好。
“前天那批货物有点问题。”张全全跟在林怀瑾身边,一边进屋一边汇报。
罗思媛不知道林怀瑾私下里还忙着做生意。她知道林怀瑾家里条件就不错,所以从来没有想过林怀瑾手里那么多钱是哪儿来的,也就没有仔细问过。
林怀瑾离开之后,她刚把汤烧开,生意就上门了:“老板娘,给我来一碗。”
这么多天,罗思媛在县城的名声早就传开了,谁不知道这儿有个卖新鲜吃食的美女老板娘,卖的东西新奇又好吃。
罗思媛答应了一声,掀开锅盖下米线。
随着锅盖打开,鸡汤的香味顺风飘了出来,不少路过的人本来不想吃,也被这香味勾的流了口水。
问问价格,还在可承受范围内,就都要了一碗。
“真香!”一个男人站在锅边儿耸了耸鼻子,口水弥漫,忙道,“老板娘,给我来一碗!”
“好嘞,您稍等。”
原本已经坐下的人一见男人,立刻起身,笑道:“赵队长,来来,你坐这儿。”
“不用,我站着就行。”
“坐坐。”那人拉着男人把他按坐在凳子上,“和我你客气什么?”
罗思媛他们驴车不大,只带了一张桌子和三把凳子。有座的就坐着吃,没座的就站着吃,让座还是她第一次见。
赵队长,估计是哪个部门里。
罗思媛抬头看了一眼男人,四四方方的脸,不算帅气,但浓眉厚唇,身材健壮,带着一股正气。
捞了米线出锅,罗思媛放到男人面前:“听他们叫你赵队长,你是在哪儿上班啊?”
“哦,我是派出所的。”男人取了筷子,挑了一筷子米线,说,“老板娘不用这么客气,叫我赵国纪就行。”
“哪儿能那么随便?”罗思媛忙着手上的事儿,有心和赵国纪搞好关系,“我们这儿的安稳都靠着你们哪,可不能这么没礼貌。”
让座那人问:“赵队长你这是刚下班?”
赵国纪先吃了口米线,顿时双眼一亮:“老板娘,手艺不错!”
“您喜欢就好。”罗思媛殷勤道,“赵队长尽管吃,不够我再给你下点儿。”
“不用,这一碗就够了。”赵国纪这才回答那人,“刚去抓了个人,那男人半夜跑人家门口,把人家里小女孩儿吓得够呛,我们追了半夜。”
“这不是个流氓吗?这下子他可完蛋了。”
罗思媛这才想起,这个时候还有流氓罪这个罪名,以流氓罪被抓起来,罪名大小都有。关几天就出来的有,枪毙的也有。
所以当初罗母才敢把罗思媛往林怀瑾的床上送,不怕林怀瑾耍赖。
一边听着两人说话,罗思媛一边忙着手里的活儿。
不过一会儿,林怀瑾回来了。
赵国纪抬头看到林怀瑾,惊喜道:“哎哟,这不是林先生?”
从口袋里摸了根烟递给林怀瑾:“来,这么久没见,我还想着你是不是回去了。”
“没有,最近比较忙。”林怀瑾接过烟,但并没有点燃,随手放在耳朵上,“你这是去办公?”
“办公回来。”赵国纪拍拍桌子,“这儿味道不错,你也来尝尝?”
林怀瑾笑了,将手上提着的东西放在驴车上,笑道:“这是我媳妇的摊子,我们两刚结婚。”
“她是你媳妇啊?”赵国纪惊讶地瞪大眼,盯着罗思媛看了两眼,很快便移开了目光,“真是郎才女貌。林先生,你是有福之人啊,娶个媳妇这么漂亮就算了,还这么能干。”
林怀瑾目光更柔和了几分,说:“是,我媳妇能看上我,确实是我的福气。”
两人这么熟稔,显然交情不一般。罗思媛心中疑惑,不过也明白这个时候不是问这些的时候,只是站在林怀瑾身边对赵国纪笑了笑。
赵国纪吃完米线,还要急着回去继续上班,掏了一块钱递给罗思媛。
“不用了,赵队长。”罗思媛笑道,“你和他认识,第一次见面,就当是我们两个请你吃的。”
赵国纪不肯:“这怎么好意思?你们两个结婚我没随礼就算了,还能白吃你的?”
“真的不用。”罗思媛看林怀瑾,示意他说两句。
林怀瑾这才开口道:“你就拿回去吧,日后带弟兄们多来照顾我们的生意就行了。”
赵国纪一想这样也行,就把钱收了回去:“那就谢谢了,下次我肯定带人来照顾你们的生意。”
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
忙碌了一天,等把米线卖完了,两人收拾了摊子回去。路上,林怀瑾才又提到赵国纪:“你有什么想知道的,问吧。”
罗思媛摇头:“我没什么想知道的,你是个有本事做大事的人,我问了也不懂,反正我信你!”
林怀瑾一怔,侧头看坐在自己身边的罗思媛,见她的脸蛋儿被冷风吹得红彤彤的,有些心疼:“你坐在我后面,别被风吹着了。”
“没事儿。”罗思媛紧了紧围脖,“不是很冷,今儿天气好,我跟你一起赶车!”
说完,提起鞭子甩了一下:“回家喽!”
今儿又挣了不少钱,罗思媛心里美滋滋的。
可能是感受到主人的好心情,毛驴儿也跑的轻快,很快就到了家。
把东西都搬进屋里,林怀瑾最后才提起他带回来的布袋子拉着罗思媛进了屋。打开布袋子,里面放着的是一双崭新的棉鞋,还有最近流行的头花,另外还有一小瓶雪花膏。
“试试看合不合脚。”林怀瑾把棉鞋递给罗思媛,“我对着你的鞋号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