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七章 明军占领圣佛朗西斯科(1 / 1)匍匐前进的颓鱼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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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印第安人已经冲进来之后,明军停止了炮击。

圣弗朗西斯科镇子,已经完全乱了!

一千余印第安人冲了进来,他们见人就杀。

“开火!开火!”

一名溪班雅小队长举着手中的弯刀大吼着。

“啪啪啪啪!”

周围十余名溪班雅胸甲火枪手同时开火,枪声,大片的枪口火光,还有大量的烟雾升腾而起。

“唔!啊!”

跑在最前方的几名印第安人中弹倒地。

但是在他们身后的十余名印第安人跨越了同伴的尸体,手中挥舞着战刀,极为快速的冲到了来不及装载下一轮弹药的溪班雅火枪手面前。

“唰!”

刀光一闪。

鲜血喷洒,一颗带着溪班雅三角盔的头颅便是冲天而起。

那印第安人挥舞着明军锐利的战刀,砍下了第一颗印第安人的头颅。

“啊!”

溪班雅火枪手怒吼着,他们举着装有刺刀的燧发枪,和印第安人近身战作一团。

整个圣佛朗西斯科小镇全乱了。

圣佛朗西斯科的民兵,溪班雅火枪手,还有印第安人,乱作一团。

火焰燃烧,升腾起火光的房屋,近身战斗,惨叫,枪响,交杂在一起。

港口。

一群印第安人冲杀至了港口!

港口处防守的溪班雅人立刻回身接敌。

然而就在他们接敌的那一刻,原本就足够靠近海岸的大明战船立刻放下了船板。

“进攻!”

沐英面无表情的下达了命令。

“啪嗒啪嗒啪嗒啪嗒!”

一连串的脚步声响起,一双双黑色长筒军靴踩着船板冲至了岸!

虽然有燧发枪,但是这个时代,冷兵器近身作战,仍然占据了战场当中的大部分战斗。

后世无可匹敌的大英龙虾兵,就是依靠着近身战斗时候的高昂士气,高超近战能力赢得了一场又一场的战斗。

大英龙虾兵,他们手持燧发枪,排成一排,通常会在敌人冲到三十米左右的时候,然后在射击!

如此近的距离,基本是面对面射击了,心理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

一般情况下,他们齐射一两轮之后,甚至只齐射一轮之后,就会直接端着装有刺刀的燧发枪进行冲锋!和敌人进行近身战斗。

这个时候,敌人通常就崩溃了。

原本历史,后来的清军和英军作战,双方对射的时候,清军能和英军打的有来有回的,但是当英军开始近距离冲锋的时候,清军就崩溃了。

这就是历史鲜明的例子,当然,这个时代是1792年,清军和英军还未打过,远东的大清帝国仍然保持着大牌帝国的威严,还没有被戳穿腐败懦弱的本质。

大明新军从溪班雅人的背后发起了进攻。

岸边的几百名溪班雅人腹背受敌。

“射击!”

第一排冲岸边的新军士兵很快举枪射击。

“啪啪啪啪啪啪....”

大量的枪声响起,不少溪班雅人中枪倒地。

一轮射击之后,新军士兵没有装弹,而是直接冲锋。

“撤退!撤退!”

溪班雅人惊恐的喊着。

他们正规军并不多,少部分溪班雅人穿着军装,剩下的溪班雅人则是穿的五花八门,是被武装起来的民兵。

如此,他们的士气能高了就怪了,还是在这种腹背受敌的情况下。

仅仅是仓促还击了一轮之后,他们就直接被新军的冲锋打的崩溃了。

“哈!”

王大壮怒喝一声,举枪直接将一名溪班雅民兵刺到在地。

“啊!”

一名溪班雅火枪手怒吼着举着燧发枪冲向了他,刺刀明晃晃。

王大壮身高将近一米九,而那冲向他的溪班雅火枪手不过一米六左右。

王大锤身高腿长,一脚就踹在了那溪班雅火枪手的腹部,将其踹倒在地,巨大的力量使得那溪班雅火枪手的胸甲都微微瘪了一小片弧度下去。

抽出刺刀带血的燧发枪,一枪刺入那溪班雅火枪手没有防护的脖颈。

战斗仅仅进行了一会,岸边的溪班雅人就完全崩溃了。

新军大胜,继续追击入镇子之中。

而这个时候常遇春率领的明军也杀了进来。

常遇春一马当先,在马,步战长槊挥舞起来,溪班雅人的身躯触之既断。

他身披四层甲胄,骑在马整个人高大三米有余,光是往那一站,就足以让溪班雅人吓破了胆子,更别说冲杀进来了。

.............

【获得胜利!】

【新军见血,初现峥嵘!】

【短期任务之一:训练新军已经完成!】

【任务奖励:德莱赛针发枪设计图纸,金属子弹全套制造资料,已经下发给子系统。】

朱标在战斗结束之后立刻就听到了系统的提示声。

他心情振奋,果然,新军见了血之后,总算是训练完成了。

圣佛朗西斯科市长亚力山德罗直接被生擒俘虏。

圣佛朗西斯科已经被明军所占领。

“唉!这场仗,老子打的不过瘾!”

“这些溪班雅蛮夷,也太不经打了!”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朱标转头,就看见了身披重甲,宛如一座小山一般的常遇春提着染血的马槊走了过来。

“太他娘的热了,热的老子一身的汗,帮老子拿着,顺便帮老子脱甲。”

常遇春直接将手中的马槊扔给旁边一名明军士兵,随后他便是开始动手解自己身的铠甲。

“等等,常叔叔!”

朱标见状连忙制止常遇春。

“怎么了?”

常遇春停下了动作,望着朱标。

“先等等,别脱身的甲胄,等你身的汗下去了之后再脱!”

朱标刚刚制止常遇春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这个。

历史的常遇春,正是死于卸甲风。

卸甲风,也是常见于军中的一种病,说白了,就是穿着盔甲的时候,身体闷热,大量出汗。

然后不少士兵追求凉快,会很快的就将身的盔甲卸掉。

然而这个时候身体仍然出汗,毛孔张开,冷风一吹,汗入毛孔。

久而久之,就落下了病根,甚至更有可能暴毙。

历史的常遇春,就是这么死的。

这个东西解释起来麻烦,朱标便是命令此刻常遇春不能卸甲,先休息一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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