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六日,司徒府广发邀请函,邀请一众名流高士、建康有头有脸的人物,于十七日,参加司徒府主办的一个“盛大”宴会。
消息灵通者自然知晓,虽说不外乎还是“清谈”,但这次乃司马昱特意办的,为的是给庾苒与近来声名鹊起的“江左萧四郎”提供一个“吵架”的机会。
然而,如果你把它当做一次普通的“吵架”宴会,那就大错特错了,背后涉及之广,触目惊心,毫不夸张的说,庾氏的生死危机时刻来了,士族阶级为代表的谢安与王坦之,联合给庾苒挖了一个大坑,傻乎乎的庾苒愣是没察觉,毅然决然的跳进去了。
同时,也是萧钦之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极其危险,但利益极大,值得冒险,如能踩着庾氏的尸体扬名,不失为一次绝好的机会。
但显然不会这么容易,萧钦之被利用完了,剩下的就要面对所有世家大族青年才俊的联合围剿,能不能脱身,暂且不得而知。
这是谢安为谢氏使得一招脱身计,若萧钦之干翻了一帮人,那么他们自然无话可说,若萧钦之不敌,那么压力就来到了谢道韫这里,在家族利益与个人得失面前,谢安相信精明的侄女会作出聪明的选择。
对萧钦之而言,前路难,真的很难,谢安在这件事上没有发表一丝观点,但仅使了一计阳谋,就让萧钦之无路可逃,硬着头皮也得上。
萧钦之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一个小人物,刚来建康,就卷入了这样一起纷争中,鬼使神差的被人为的推到了幕前,不甚唏嘘。
但无路可退,退无可退,唯有奋力一击,方可有一线生机,既然庾苒要搞事,那就先搞掉庾苒,萧钦之当即作了一首气势磅礴的诗《剑客,占领舆论的高低,将自己打造成一个少年孤单英雄,庾苒自然就成了恶人。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此诗一出,顿时掀起了一阵喧哗,大家一看顿时惊了,不想萧钦之处于弱势方,竟率先秀了一手绝活,以诗开道,大家不禁齐齐看向了庾苒。
庾苒当然也想作诗回应,奈何作出来的诗,皆不如意,发表出去,徒增笑料,故用不屑的语气,放话喊道:“诗乃小道尔!”
刚好被王坦之听见了,当即打脸道:“此诗极好,少有的佳篇,庾苒作不出,故乃小道。”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庾苒立刻回道:“王文度,你可作出?”
王坦之针锋相对,回道:“我承认我作不出,然我不似庾苒,明知作不出,非要故作高深。”
庾苒想杀了王坦之的心都有。
“宴会”还未开始,嘴炮已经打响了。
于是,在有心人的传颂下,十七日,司徒府的“宴会”云集了各方名流高士,聚集了海量的目光,另外,这可是一次露脸的绝好机会,许年轻人纷纷摩拳擦掌,枕戈待旦。
......
自从王述把黑料放在王羲之的书案上,气的王羲之直接辞官回家,在母亲坟前发誓再也不当官了后,日子就越来越不好过了。
士林中,王羲之的名声日益下滑不说,郗夫人的态度也开始变得强硬,时不时的来一句似是而非的话,搞得王羲之心里很不是滋味。
但誓言都已经发了,怎可违背誓言呢?
好在,会稽有一帮好友,整日游山玩水,吃喝玩乐,侃侃而谈,让王羲之的心灵得到了不少的慰藉。
谢安因谢弈亡故之事,来了建康,闲不住的王羲之也随之来了建康,经常组织和参加聚会,对当朝时局经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等。
比如,谢万去了豫州,王羲之认为谢万太傻了,不堪重任,最好换人去,谢安虽是知道自家弟弟的德性,但换谁呢?
无人可换啊!
一个傻傻的人接管豫州,桓温不会有顾忌,而换一个精明的人去,桓温肯定要生事,对于士族而言,只要不是桓温的人接受豫州,都能接受,故傻傻的谢万就成了最合适的人选。
如此一来,可见时常发表建议的王羲之,并不是真的想辞官,大家猜测其约莫是起誓玩脱了,一时不好下台,这是就需要一个台阶,于是,在某些人的撮合下,朝廷向王羲之发出了复任文书,当个闲散小官,算是全了他面子,总比白身的好。
然王羲之真心被气到了,心想:“王述这个二愣子都能当扬州刺史,我比他强了不知多少,要当也得超过王述,至少来个当朝三品。”
同三品,京官比地方官大。
谢安对于好友的德性,十分了解,有意当个和事佬,这不,王彪之马上离任,赴地方会稽任职,留下尚书左仆射这个空缺,都是老王家的人,王羲之继任也能说的过去,故明里暗里与人说了,然而朝廷这帮人精,顿时不干了。
首先,尚书左、右仆射从二品是个实打实的大官,位高权重,相当于尚书令的副手,左高于右,也就是说尚书左仆射是仅次于录尚书事晋朝特有、尚书令下,要是在唐朝,地位相当于宰相,在明朝为首辅内阁大员,而这个空缺,经过多方协调,大概率是刁彝继任。
另外,王羲之这个人政治态度暧昧,鉴于此前他干的那些糊涂事,没事还爱给这个那个写信提建议,秀存在感,故朝廷这一帮人根本就不信他,估计这个提案不到司马昱面前,吏部都能给否了。
好吧,既然干不了尚书左仆射,那刁彝升迁后,留下了吏部尚书正三品一职位,又被王羲之惦记上了,只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吏部尚书为尚书之首,眼红的人大有人在,岂能轮到王羲之呢?
于是,在建康的数月里,王羲之私下里活动了不少,得到的结果,出奇的一致,想当个闲散小官没一点问题,但想进入中枢,坐实权的位置,甭瞎想。
人贵在自觉。
一来二去,王羲之也算明白了,落在王述那儿的脸是没法拿回来了,已然彻底熄灭了重新出山的心思,整日与好友谢安游山玩水,寥寥度过余生罢。
然而今日,郗夫人毫不掩饰的戳穿了王羲之的面目,严重打击了王羲之的自尊,却也激发了王羲之的羞耻心,决定趁着这次“清谈”,凑个热闹,小小的“关照”一下萧钦之,万万不可让郗夫人找娘家人挣回这个脸面,那样的话,琅琊王氏就丢脸丢大发了。
刚好,王羲之也听闻了这首诗,知萧钦之擅长楷书,灵机一动,去了书房,提笔写了一幅楷书,还谴人好心送给萧钦之,留话道:“此诗甚好,鲜闻矣,听闻萧小友擅楷,故特赠楷书一幅。”
王羲之也随之秀了一手绝活,以高人的姿态,先是明里踩了庾苒一脚,又暗里踩了萧钦之一脚,明知萧钦之擅楷,还赠一幅楷书,便是让萧钦之知道此间之差距。
萧钦之当然不能吃这个哑巴亏,若是个个学王羲之,以前人的姿态,都来踩一脚,那还怎么混,于是用楷书复写诗作“莫欺少年穷”,回话道:“感谢王右军赠书,然无礼可回,便回赠一幅楷书,寄期望不吝赐教,指点一二。”
“莫欺少年穷”这首诗的名气,简直大到吓人,曾气的无锡华氏的华使君,吐血昏迷,数日不醒,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凡人们吟诵这首诗,便会想起背景板华使君。
晋朝,书法是必修课,写的字不好看,都不好意思出去见人,王羲之最是擅长行书,《兰亭集序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但于楷书而言,王羲之的造诣也十分了得,源于钟繇,而颜楷也是源于钟繇,但颜楷比之王羲之的楷书更大气浑厚。
萧钦之的颜楷已然登堂入室,气势已出,但现阶段肯定比不上王羲之,但苗头可现,假以时日,在楷书一道上,必定不会比王羲之差,所以萧钦之以楷书回楷书,再结合诗意,不禁令人产生遐想。
大家一愣,皆心想:“这小子的火力有点猛,逮着怼谁,万一惹急了他,给量身订做一首诗,那就出名出大了,华使君的前车之鉴不远矣!”
庾苒要真在萧钦之这里吃了瘪,那这首《剑客必将跟随庾苒一生,故无形中,萧钦之又给大家留下了一个少年意气风发,棱角分明的锐利形象。
不想,又人出来踩庾苒了,是郗超,不知何时来的建康,所有人都知道庾氏与桓温是死对头,不死不休的那种,他们间的旧怨前文有讲,故郗超代表桓温,踩上一脚,就很合理。
“庾氏不抵一首诗乎?”
王坦之针对的是庾苒这个人,讽刺他作不出一首诗回应,而郗超更狠了,直接讽刺整个庾氏作不出一首像样的诗作来回应。
气的庾苒大骂道:“郗嘉宾,不遵父命,不守孝道,丧尽天良,人人得而诛之。”
这话是有由来的,郗愔至孝,忠于晋室,极其痛恶桓温等意图谋反之辈,而郗超是桓温帐下第一谋士,父子俩很不对付,是截然不同的存在。
郗愔为人糊涂怯弱,郗超精明强练;郗愔信奉天师道,郗超却笃信佛教;郗愔喜好聚敛钱财,郗超却轻财重施。
郗愔好钱是出了名的,为人吝啬,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家里的钱堆积有数千万,郗超着实看不过去,一天早晨,照例去给父亲请安,按照祖宗家法,在长辈面前,晚辈必须站着说话。
这一天,郗超就站了很久,一直陪着父亲聊天,话题终于转到了钱财上,隐隐地流露出缺钱的意思,郗愔对别人吝啬,但对自己的儿子却不惜钱财。
郗愔心知郗超缺钱了,便命令打开钱库一天,任由郗超使用。
郗愔心想,一个人再能花,仅一天又能费得了多少钱,撑死了几百万而已,然一天后,他来到钱库,却发现像被洗劫了一般,钱财所剩无几。
千万巨资被郗超一日花完,分送给亲戚朋友以及需要帮助的人,替郗愔攒人品,效仿战国时冯谖为孟尝君买人品一事。
庾苒大骂郗超,而郗超却是轻描淡写的回道:“王文度说的对,庾氏一门,不如一稚子。”
王文度回复道:“郗嘉宾有见识!”
庾苒快要被这俩人搞疯了。
.......
“宴会”开始前的嘴炮,愈演愈烈,众多名人悉数登场,将这场“宴会”的期待值拉到了最满,可惜,谢万不在,不然更好看,毕竟谢万是个名副其实“炮王”,谁都敢骂,谁都瞧不上,是杨佺期的加强版。
郗愔及弟郗昙信奉天师道,喜服符篆,为支遁支道林信徒,而何充与弟何准信佛氏,谢万讥之曰:“二郗谄于道,二何佞于佛。”
谢万不但敢骂这些人,就连他岳父王述都敢骂,曾戴着白头巾去岳父家,说道:“我听闻有言曰岳丈傻,今天一看,确实傻。”
王述哪里会计较这些,不以为意,但小舅子王坦之怒了,指着谢万的鼻子骂道:“新出门户,笃而无礼。”意思是你不过是个暴发户而已,真是无礼,因东晋之初,谢氏名声不显,被老牌贵族看不上。
东晋初,尚书右仆射诸葛恢的儿子,娶了原尚书右仆射邓攸的女儿为妻,而他的长女原先嫁给庾亮的儿子庾会,庾会死后又改嫁给了左仆射江虨,次女嫁给徐州刺史羊忱的儿子,尚有一个小女儿待字闺中。
谢尚自以为亦是尚书,和诸葛恢地位相同,想和诸葛恢做亲家,替谢万求婚,请求诸葛恢将他的小女儿许配给谢万。
却被诸葛恢断然拒绝,直言不讳谢氏门第低下,不配。
然后被年少轻狂的谢万知道了,特意在人多的地方堵住了诸葛恢,骂道:“诸葛匹夫,安敢小觑我,他日必定叫你高攀不上。”
似今日,这等出风头的大场面,谢万要是在,必定要狠狠的出一回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