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遥的新发明,不但给他带来了1分的文明值,更让他收获了少女小青的无限崇拜。
甚至小青当众宣布,要让族长加入她的家族。
小青是死去的“枝”的孙女。
加入她的家族,也就意味着让庄遥和她共同繁衍后代,成为她们家的上门女婿。
这样的事情,庄遥自然是不能同意的。
虽然穿越到了原始社会,但是庄遥对这种事的观念还是十分的保守。
如今的部落,还没有形成固定婚姻的制度,而且还是典型的群婚制,一夫多妻、一妻多夫时有存在。
庄遥暂时还是接受不了这种事情。
傍晚的时候,狩猎队伍从河岸对面回来了。
今天他们的收成很一般,没有捕捉到大型的动物,只是抓到了几只狐狸和狸猫,以及一些鸟蛋。
河边的收成倒是不错。
新的鱼篓,可以收集到更多的鱼。
最重要的是这样的装置显著的提升了捕鱼的效率。
看到这里,庄遥考虑下一步是不是该做出渔网了。
做渔网很简单,只是他可没有半点用渔网捕鱼的经验,更不知道如何教会给其他人。
星和黑足提着鱼,满心的欢喜。
他们这样的老男人能给部落带来用处,也就保证了他们不会被部落赶出去。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庄遥。
唯一有点不愉快的,就是去采集的队伍。
最近这段日子,采集果木的队伍产量支线下降。
在庄遥的安排下,她们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了采集成熟的大豆,每天只是采集一小部分果木回来,和以前完全无法想必。
因为部落的食物,已经从果木转变到了肉类,所以她们工作的重要性明显的降低。
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很多男子,几乎不会吃果木,只吃自己捕猎到的肉类。
负责采集的队长“叶”,黯然的将今日的收成堆在了中央。
除了一大堆没法吃的石豆子,就只有一小堆果木了。
这些果木还是她们用斧头砍下了一些树枝,如果没有石斧,她们根本没有这么多的时间采集果木。
“族长,我们今天就采集到了这些……”叶显得十分自责。
“不错,小叶,我们现在的食物开始有富裕了,以后你们多多采集一些这样的大豆子,以及我之前说过的那种小豆子吧。”庄遥说道。
“可是这些豆子都没法吃,更不要说您说的那种小豆子了,我想这样,我们还不如多囤一些野菜和树根……”叶担忧的说道。
“没事,我向你保证,你们现在做的这些事情,都不会是白做的,甚至说,你们做的事情,比劫他们要做的事情还要重要。”庄遥认真的说道。
听到这话,劫有点奇怪:“首领,我们可是在打猎捕肉啊,虽然今天的肉少了点,可是最近吃的肉,大部分都是我们捕猎来的。”
“劫,我自然清楚我们部落现在的食物都是你供应的,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到了漫长的冬天?动物们都躲起来了,我们吃什么?”庄遥问道。
“吃……总不能吃那些硬邦邦的豆子吧。”劫说道。
“当然要吃那些硬邦邦的豆子。”庄遥说道。
“那些豆子不敢吃的,吃下去肚子疼!”劫和几个部落成员提醒庄遥。
“放心吧,到时候我肯定不会让你们肚子疼的。”庄遥说道。
如今庄遥的话,在部落中已经极具威信了。
虽然他们想不明白庄遥想要做什么,但是却对庄遥是无条件的信任。
得到庄遥的肯定之后,叶和其余的采集队员,脸上也都浮现出了笑容。
唯有小青闷闷不乐,嘴里嘀咕道:“不是只叫我一个人小青吗?为什么又叫叶小叶呢?……”
庄遥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因为自己出于习惯叫在青和叶的前面加了一个“小”字,竟然引起了很多部落成员的注意。
他们认为在名字前加一个“小”字,似乎是一件十分光荣国的事情。
于是乎“小壮”“小劫”“小石”“小虎”纷纷流行开来。
唯独到了黑足这里,让他犯了难。
他的名字本来就比别人的长,如今再加一个“小”字,叫“小黑足”,怎么听怎么别扭。
庄遥不得不出来解释,将名字改成两个字,没有什么不可。
毕竟部落中大部分人的名字,都是生出来的时候,想到什么随便起的。
比如“石”,就是生在一堆石头上,所以叫“石”。
这样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很容易和真正的石头混合。
但是没必要每个人前面都加同样的“小”字。
在庄遥来到部落的这段日子,他也发现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随着他的到来,部落当中的语言系统似乎比以前发达了。
毕竟之前这群原始人每天做的事情不多,用一些简单的语句就能表达意思。
随着语言系统的丰富,单字名很容易和周围一些东西混合,尤其是在由第三者提及某人的时候,确实不方便。
将名字改成两个字,似乎也是势在必行的。
庄遥为了做以区分,干脆以“水”“根”“枝”三位女性族长的血缘关系为区分,命名了三个姓氏。
水的后代,都姓“洛”,水的母亲就叫洛,是她带领着这个部落的人定居在了这里,庄遥也顺便以“洛”为名,将面前的大河命名为洛水,依次纪念洛、水这两个部落首领。
根的后代,都姓“木”。
枝的后代,都姓“风”。
这样,所有人的都有了自己的姓。
而且将那些已经有了后代的外来男子,也都分配到了各个姓氏当中,依据就是他们最小儿子的母亲所属之姓。
像天这样没有后代的年轻外来男子,统一姓洛。
而庄遥自己,则依旧以庄为姓。
既然有了姓,庄遥也顺便确立了一条新的规定:
同姓者不得繁衍后代。
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杜绝近亲繁殖,但是只要有群婚制存在,必然还会出现近亲繁殖。
其实这样的规矩,在之前的部落中,已经基本形成了。
华部落的人早就知道繁衍后代必须是同辈之间进行,并且关系越远越好,所以才大量的接纳外来的男性。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们部落虽然人口少,但是无论是智力还是体力都是一流的。
就是因为没有原始社会初期的那种近亲繁殖行为。
庄遥顺水推舟,将这一模糊的概念确定下来。
为了给众人解释清楚这件事,他只能用“天神”的概念告诉众人,越是血缘关系近的男女通婚,越会受到诅咒。
这种诅咒就是生出来的孩子不会健康。
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这样的经验,也是经过了很长时间才被总结出来的。
这一观点,得到了石和几个外来男子的认可。
他们之前的部落,就出现过这种情况。
直到来到了华部落,才发现这里并未有这种情况。
看到自己的这个提议,竟然没有遭到太多的反对,庄遥也试探性的说出了自己另外一个想法。
那就是结束群婚制度,而采用固定的“一夫一妻”制度。
本以为这样的提议会的得到很多人的反对,没想到庄遥说出来之后,竟然没有引起太大的波折。
一群人点点头就同意了。
起初庄遥以为只是因为自己的威信,让他们不敢反驳。
结果他很快发现,根本不是这样的。
华部落对繁殖的概念,和现代人完全不同,对他们大部分人来说生育后代只是一种为了部落发展的“工作”。
以前是跟几个人合作,现在是跟一个人合作。
好像也没多大的差别。
甚至关系变简单了,也不用烦恼去记谁是谁的儿子,谁是谁的兄妹了,只要报出姓,就知道能不能结婚了。
确定了姓制度和婚姻制度,庄遥竟然获得了14分的积分,让他喜出望外。
本以为最难推行的制度,结果却是一句话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