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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鸟张嘴对他嘎嘎叫,那是充满恐惧的刺耳呐喊,随后原本笼罩他的灰雾突然开始颤抖旋转,如同布幔被一把掀开,又是另一片灰雾。

黑发女侍失守把一盆水掉在地。

她顾不摔破的盆子,径自奔下楼梯,一边高喊:“他醒了!他醒了!他醒过来啦!”

季星摸摸被乌鸟啄食的双眼,苦不堪言,但双眼没有别的伤口。

他觉得虚弱又眩晕,试着想下床,却动弹不得。

这时,他感觉有个东西轻轻跳他的双脚,用一双紧闭的眼睛看进他空洞的眼睛。

冷气从敞开的窗户透进,但狼身的暖意却像热水澡一般包围住他。

季星方才明白这是他的小狼……

真的吗?

它长得好大了。

他伸出落叶般颤抖的手摸它。

等到哥哥哈代三步并作两步跑高塔,气不接下气地冲进房间时,小狼正舔着季星的脸。

季星用颤抖的手在空气中写道:我要叫它曙光。

“一个小时之内,咱们便到都城啦!”

芬克从栏杆处转过头,强作欢颜道:“船长先生,您的水手表现得非常称职,我要给他们每人一枚银币,以表达我的感激。”

欧格登·阿贝船长半鞠躬答谢道:“莫尔斯夫人,您实在是太慷慨了。有幸为您这样的官家夫人服务,就是最好的报酬。”

“我总是要给他们的。”

欧格登微笑:“那就恭敬不如从命。”

他的多亚语讲的十分流利,只带着极轻微的庇河口音。

他在狭海讨生活足足有三十多载,据他所说,他最初只是个划桨的水手,继而当大副,最后才终于有了自己的商船队。

双桅帆船“威风凛凛号”是他的第四艘船,总共六十条桨、两根桅杆,也是他的一艘。

至少当芬克和奥斯顿.科弗代尔爵士马不停蹄地顺流奔波、抵达略哥港的时候,它是港湾里的一艘。

庇河人的贪婪恶名远播,奥斯顿爵士原本主张雇艘无桨单桅渔船出辟港,然而芬克坚持要这艘大帆船。

事实证明这是个明智的选择。

一路,风向都与他们作对,倘若没有这些划桨好手,恐怕他们现在还在葡阿江挣扎,遑论驶向旅程的终点都城了。

就快到了啊,她心想。

包扎在棉布绷带中的手指,被匕首割伤的地方仍在隐隐作痛,芬克觉得,这痛楚是在提醒她别忘记发生过的事。

她左手的小指和无名指没法弯曲,而其他三根手指也永远不可能恢复灵活动作。

然而,若能换得季星性命,这算得了什么?

奥斯顿爵士走甲板。

“我的好朋友啊,”一脸分岔蓝胡子的欧格登说。

庇河人热爱各种鲜明色彩,连他们的胡须睫毛都不放过。

“看到你气色好多了,真替你高兴。”

“哦。”奥斯顿附和道。

“这两天我的确舒服了点,不会那么想寻短见了。”说完他向芬克鞠躬,“夫人您好。”

他的气色真的好多了,虽然比起他们自辟港启程时,整个人瘦小了一圈,但差不多恢复了原有的神采。

他适应不了纳努湾的劲风和狭海的猛浪,行经萨斯时暴风骤临,他还差点落海,总算是死命抓住一根缆绳,三名欧格登手下的水手才把他安然救回船舱。

“船长方才说,我们的旅程快结束了。”她说。

奥斯顿爵士勉强挤出一丝笑容。

“这么快?”少了雪白的鬓角和胡须,他看起来有些不太对劲,仿佛突然间老了十来岁,个头变小,往日的威猛不复昨日。

但这是没办法的事,途径纳努湾时,他趴在栏杆边朝狂风中吐个不休,最后胡子已经脏得无可救药,只好乖乖让水手用剃刀把胡子理干净。

“你们谈正事,我不打扰了。”欧格登说完鞠躬离去。

帆船像蜻蜓般在水面漂浮,桨叶整齐划一地起起落落。

奥斯顿爵士拉住栏杆,朝飞驰的陆地远眺。

“我实在不是个称职的护卫。”

芬克拍拍他的肩膀:“奥斯顿爵士,我们安然抵达了目的地,这样就够了。”

她的另一只手在斗篷底下摸索,指头僵硬而笨拙。

匕首仍在腰际,她发现自己必须不是不触碰它才能安心。

“接下来我们便去找国王的教头,水神保佑,希望他值得信赖。”

“班森·道尔爵士人虽虚荣了点,却非常正直。”奥斯顿爵士伸手欲捻胡须,却扑了个空。

他有些不知所措地说:“他很可能认得出那把刀……可是夫人,岸之后,我们便有暴露身份的危险,更何况宫中有人一眼就可认出您。”

芬克抿紧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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