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真的擦肩而过了?
怎么可能?
厄文戴尔是没有黑市的,那个蝴蝶发卡这里肯定买不到的。
赵荀打开系统一看。
[名称:拉克珊娜·冕卫。]
“嗯?这还是我认识的拉克丝么?我那个可爱又漂亮的拉克丝去哪了?”
赵荀此时仿佛满头问号,但他还是跟了上去:
“拉克丝,你怎么来了?”
听见赵荀的喊一声拉克丝,拉克丝瞬间停下了自己的脚步,拉克珊娜才是自己的本名。
拉克丝这个称呼,只有极少数人才知道,比如盖伦、嘉文他们。
“等等...”
拉克丝急忙扭头看向赵荀,显然认出了他的身份:
“赵...”
赵荀急忙的冲上去捂住了拉克丝的嘴:
“我刚刚才到,你就想让我这个行走的十万金币被抓啊!”
这熟悉的动作让拉克丝确信是赵荀,和几天前捂自己嘴的时候已一模一样。
拉克丝向赵荀点了点头,小声的说道:
“跟我来。”
然后,拉克丝带着赵荀来到了她旅馆的房间。
两人几乎是同时开口:
“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又几乎同时回答:
“你先说。”
“那我先说。”
还是异口同声。
“噗嗤。”
拉克丝没忍住笑出了声:
“有这么默契么?”
赵荀也是嘴角微微上扬,没想到在这里碰见了拉克丝:
“还是你先说吧。”
拉克丝从上到下仔细打量了一番赵荀:
“还是黄皮肤比较适合你。”
“确实。”赵旭也是这样想的。
然后拉克丝好奇的提出了疑问:
“你怎么变成了白人?”
“用了祖安炼金科技的肤色药水,黑市买的,能改变皮肤颜色,外面挂着那么大一张十万金币通缉令,我还不得做点伪装?”
赵荀并不准备对拉克丝有所隐瞒:
“倒是你怎么变成这个丑样子了?”
“你说我丑!”
拉克丝挥舞着她的小拳头就向攻击赵荀,但她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了,并没有打下去:
“哦,我化妆了,怕被认出来,我外面也贴着一张十万金币的寻人启事。”
说着说着她就开始卸妆了,漂亮的容颜再次出现在赵荀的面前。
身着女仆装的拉克丝,格外的动人心弦,赵荀都忍不住多看几眼。
拉克丝脑袋一歪:
“赵荀,你盯着我脸上看干嘛?是我妆没卸干净么?”
赵荀尴尬的快速转移话题:
“哦...等等,你不是回家了?怎么又来了?”
说到这里,拉克丝就变得气鼓鼓的:
“那个家不回罢!”
赵荀可是知道剧情的,他试探性疑问:
“逼你和嘉文结婚了?”
拉克丝看赵荀如同看怪物一般:“这你都知道?”
“我说过我在某种程度上能预知。”赵荀突然转过身去,双手背负故作高人。
拉克丝毫不犹疑的问道:
“你能预知我的未来么?那你告诉我,我能不能不嫁给嘉文?”
看着拉克丝期待的小眼神,赵荀装成高人掐指一算:
“我的预知只是断断续续的,而且无法控制预知的内容,也就是说预知是随机的,没办法确定去预知一件事。”
“切,那不和没有一样,不知道就不知道。”拉克丝的期待瞬间落空,一副小落寞的模样。
“诶,别急。”
赵荀手一挥,一本正经的和她说道:
“但我能确定的是,你在做的一切,都是在改变你被规划好的命运,我相信你,这一切都能通过你的努力而改变。”
拉克丝悄悄的看了赵荀一眼,这些话她听起来还是十分舒服的,赵荀这张嘴还真能说。
但赵荀还是十分的担心:
“但你来找我确实不是明智的选择,我可是现在德玛西亚的头号通缉犯,你来找我很危险的。”
“我...我...才不是来找你的!”
拉克丝突然小脸一红,说话都有些磕巴了,突然极力的反驳道:
“我只不过听你说厄文戴尔好玩...嗯,对就是好玩,而且离德玛西亚雄都远还不容易被发现!根本就没...想过找你!”
显然这一段谎话她没有打草稿,说起来极为不通顺,但比之前已经好多了。
不过此时她内心却是这样想的:
“我总不能说,我没有朋友,这种情况也没有人能投靠,这也太丢人了吧...”
毕竟冕卫家管她管得严,社交也要管,她平常能接触的人不是达官贵族就是声名显赫。
毕竟是逃婚加离家出走,这些人因为家族利益的关系,肯定都不敢接纳自己,如果找他们帮忙反倒是大概率就是反手把自己扔回冕卫家。
除此之外,能接受自己的人,只有同样要东躲躲藏的赵荀了...
涉世未深的拉克丝就这样上了赵荀的贼船。
拉克丝不容赵荀多想,也急忙转移话题:
“倒是你,怎么比我来的还晚上几天?”
赵荀轻叹一口气:
“不敢进大城市,毕竟大城市搜魔人多,所以就没法坐飞艇,一路蹭农民的小驴车过来的,好了不说这些有的没的了,你有什么安排么?”
“安排?”
拉克丝摇晃着脑袋,她只想着逃婚,啥也没想就跑出来了,至于之后要怎么样也没想,只想着先溜了再说:
“什么安排?”
赵荀眯着眼睛看了一眼拉克丝,果然是贵族笼子里的小鸟:
“算了,我来安排吧,你有意见么?”
拉克丝双手叉腰有些傲娇的说道:
“正好我缺个向导。”
然后赵荀就开始和拉克丝商量今后的日子该怎么过了。
目前自己手中有从[黑心的劫匪]身上爆的两千金币,而拉克丝出来居然没怎么带钱!
就带了几百金币就跑了出来,这几天还被挥霍的差不多了,要是没找到赵荀她怕不是要被赶出旅社。
贵族小姐从来没缺过钱,看来她还真不知道钱有多值钱是吧!
首先要解决衣食住行的基本问题,衣服不是大问题旁边市场就能买,拉克丝自己还带了不少,然后赵荀带着拉克丝去隔壁市场买了一些日常的衣物和日用品。
吃的话,后来又顺路买了些食材,赵荀决定自己做,他可是能做的一手好菜。
住房的问题,肯定是不能住这高档旅店了,一天十几个金币,贵死了,亏拉克丝还在这住了几天,血亏!
赵荀对她评价是:败家娘们。
这一刻,赵旭怀念那个长大之后能独当一面的拉克丝。
就在厄文戴尔稍微偏一点的地方,赵荀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间,有一百多平,有厨房,还有独立卫浴,只需要二百金币一个月,这种便宜让赵荀当场就入住了。
拉克丝表示虽然这里比她家差太远了,但完全可以接受。
得了吧,德玛西亚能比得上冕卫家的有几个?
看来得给这个贵族小姑娘上上课,让她体验一下社会的险恶!
突然有一种养成系的感觉涌上了赵荀心头...
最后至于出行的问题,本来是考虑买一匹马,但认真思考之后,发现价格贵,饲料也贵。
最后敲定去买一条小毛驴,用来添置驴车,以后做任务赶路都十分的好用。
除了衣食住行以外,还有一件特别重要的事,那就是让拉克丝控制魔法!
整个德玛西亚都找不着法师,得赶紧让她能控制魔法,然后自己去学她的技能!
不知不觉的就到了饭点,赵荀穿上围裙走进了厨房:
“要让拉克丝听我的话,教自己魔法,必须要先掌控她的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