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章节:积攒功勋(下)(1 / 1)作者失联中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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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在前世那个除自己以外严格遵守物理法则,不修仙,不魔法,没有神功的世界。

自己就是唯一的超凡进入危险的原始森林和回自己家没啥两样。

可在这个世界就不同了。

别看自己出去一趟收获满满,可在危险的丛林中具备超凡力量的野兽,昆虫,魔法生物不要太多。

帕克斯森林,这个名字在本世界的语言中意味着,绿色的宝藏。

这个名字是那位查尔斯·普特尔领主所在的贵族阶级命名的。

按他们的说法。

‘食肉动物是证明自己勇武的优秀猎物,如果想打发无聊生活,数量惊人的兔子野鹿,这些无害的食草动物是很好的选择。’

‘森林中还有丰富的野果,野菜,大量可食用的蘑菇。’

‘整片森林是一个活着的聚宝盆,所以我的猎人,我的领民们,去往森林中把我的宝藏给取回来,’

然住在附近的人都知道。

这外表看似美丽的森林实则危机四伏,最让人恐惧的也不是这些看似凶猛的食人野兽。

而是隐藏在林子的深处。

哪怕是世代依靠森林生活的强大猎人,也不敢过于深入的地方。

随着越加深入森林会逐渐变得怪异。

森林深处的古老树木,会如怪物般贪婪的吞噬着天空中照射下的阳光。

因此就是阳光大好的中午时,深处丛林中,树冠底下零零散散的光芒落下,也让人仿佛置身在漆黑的夜晚透过重重乌云追寻一点星光。

黑暗只是第1层危险。

这些不知道活了多久的古老树木,还会把通过根须摄取的水分,透过树叶排出最后形成浓到伸手不见五指的雾气。

天长日久,这些雾气早已经脱离了寻常有毒山林瘴气的范畴。

刘亚伦还在那些魔法植物就是出产自真正黑森林的边缘。

作为盛产魔法植物的地方,那里不知道生活着多少具备神奇力量,非普通人所能匹及的魔法野兽。

那才是真正的黑森林,充满荒诞离奇之物。

今天的安全路径,明天说不定成了怪物的领地,又或者一座荒废了不知多久的古堡突兀出现。

抓捕迷路旅人炼制魔药的女巫,巫婆。

疯狂嗜血的狼人,因为不甘而爬起的尸骨亡灵,厌恶生者的幽魂生活在古堡中,受到诅咒而畸变的各种怪物。

喜欢把人碾碎成肉酱的巨人。

犯下罪恶受到诅咒,身体变得扭曲的强盗,盗贼等罪犯。

有些幸运活下来的也会逃入,这片森林之中袭击进入林中的人。

种种例外让太多的人悄无声息的失踪在森林中。

要说刘亚伦为什么对些那么清楚?主要是刚刚穿越的第1站就是那。

前身的父亲是领地上最好的猎人,姐姐和姐夫也是相当优秀的丛林猎人。

反观前身早些年游手好闲,姐姐在训练和父亲出去打猎时,他就和三五个好友在酒馆中聊天打屁。

就在前不久,前身的父亲病重选择了把家产,包括传家宝在内对遗产,留给了他的姐姐一家。

理由是猎人家的东西只能传给猎人,像前身这种连传统的成年礼,都是在镇上偷买了只羊羔代替的废柴。

一个大子儿的家产都别想要继承。

前身亚伦斯知道自己竞争不过姐姐姐夫。

家产没有自己的那一份,索性胆子一横,偷走了家传的宝物。

名为星辰的魔法弓。

一头扎进了黑森林来到了一座荒废的城堡。

这一栋古堡,电前身和他的那群狐朋狗友早就发现了。

并且前几次在城堡外围,一番搜刮后找到了,一些精致的烛台,没有损坏的装饰品,卖给商人之后。

很是花天酒地了一番。

只是几天后一个同伴神秘失踪。

他们一群人经过讨论,怀疑城堡中具有危险的诅咒,就再也没敢过去进行冒险。

前身决定拼一次,深入城堡最深处寻找真正的宝藏。

毕竟自家的魔法弓是一件很厉害的武器。

哪怕没找到最终的宝藏,幸运一点像上次那样,获得城堡前主人遗留下来的东西,照顾好自己,花销很长一段时间。

结果幸运没有再一次眷顾他。

武器虽好。

但亚伦斯很显然没有使用他的能力。

灵魂被其中的幽灵给撕扯的四分五裂,那把魔法弓也成了幽灵的收藏品。

如果不是刘亚伦这位穿越者的借体重生,以裸奔的形式扔掉身上所有的负重。

使用了三好学生的职业技能——自由的翅膀☆

〖下课铃声是自由的开始,只有最自由的人才能放下老师的注释,与上课的压力第1个跑出去。〗

〖只有最自由的那个才能赶在铃声停止前,跑回教室继续学习,只有负担最轻,最自在的人才能在铃声响起时,跑得最快。〗

〖从来没有人背着桌子上半米高的试卷练习册,书包抽屉中能在废品店卖50块的书本,自由奔跑〗

〖效果:抛下负担,负担抛下的越多,跑得越快, Ps:听说只有死了一了百了,躺在坟墓中的人是最轻松,自在的。〗

当被幽灵确定死亡的刘亚伦,突然诈尸脱掉全身衣服,使用出一丝不挂的真.自由奔跑。

抢过了放在城堡王座上的书籍,当做外卖开启,准时配送。

刘亚伦相信。

那一日黑森林中凡是目睹到这一幕的妖魔鬼怪,看着亚伦斯雪白的背影自由奔跑在林间,三观都在震惊中崩溃,然后刷新重塑。

再说了,刘亚伦确认自己跑回来的时候,用那本随手抢来的书。

挡脸。

遮得很严。

哪怕当街裸奔,也没人看到自己的脸,一般人的视力只觉得一个一道白影,嗖的一下就过去了。

再说了就是看到了,又如何?

逃命,不磕碜。

社死的是亚伦斯,关自己刘亚伦什么事。

事实证明当你不在意旁人的眼光时,用一副你在说什么的表情,看着眼神好的目击者。

然后不经意的提了一嘴,家中还有个奔跑如风的男人。

渐渐的谣言就从一只不入流的弱鸡影帝,换成了最好猎人之一的某姐夫身上。

谁叫当天那么凑巧在老婆去赶集时,他背着老婆和朋友去喝酒,没在家呢!

刘亚伦只能表示对前身的感谢,偷拿东西冒险的时机,选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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