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什么什么情况。”
哥布林完全摸不着头脑。
完全醉了的唐凯说不清楚,加百利解释了一遍。
“就像给先祖祭祀献祭一样啊。”哥布林想了一遍,没毛病。
加百利点点头,献祭难的是祭坛,献祭就是上去说几句话,当然关键是对方回不回应。
突然哥布林略有得意道:“哦,还有,这个祭坛里有两个圈圈不完整,我自己把它补齐了,我记得村里的祭司说过魔法阵都要是圆的,村里哥布林都说我是最聪明的……”
唐凯和加百利脑袋一嗡,连哥布林“补齐了”后面的内容都没有听到,心里同时想到:“这哥布林真tm是人才。”
“我要杀了你。”唐凯举起手,作势要打,然后“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打起了呼噜。
加百利看了倒在地上的唐凯,抬头望着天空,口中轻轻说道:“真没用啊。”
……
太阳从地平线升起,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照在唐凯的脸上,唐凯皱了皱眉头,闭着眼睛坐起来,嘴里嘀咕道:“几点了?闹钟怎么没响?”
下意识的抓向应该放在右手边的手机,随后猛的睁大了眼睛,他忘记了,他穿越了。
沮丧的他揉着有些昏沉的脑袋,昨晚他喝醉了,但醒来感觉也不是太难受,应该说不愧是大师级酿酒师酿的酒吗?
不过,昨晚的醉酒又何尝不是他在异乡不安的发泄。
扫了一眼四周,咦,这是哪?
不仅没有那棵野草莓树,周围的树木也稀疏了不少。
不远处在警戒的哥布林看到唐凯醒过来,赶紧走过来,问道:“主人,怎么了?”
没说昨天晚上的事,唐凯直接问道:“这是哪?”
哥布林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随后说道:“像是在格兰之森外围,这里还有一封加百利大人给主人的信。”
“信?走了?”唐凯接过信封,打开看起来:
“致小凯:
不告而别是大哥的错,我有急事先走了,我将你们送到了森林最外围,再往西走两千米,就可以走出森林了,然后没多远就是“自由之都”赫顿玛尔了。
大哥我了解你,你是个自尊强的人,钱我就不留了,我相信你可以自己在赫顿玛尔闯出一片天地的。
最后,这些泰拉石我会打造成强大的武器的,我给你留着,友情价,只要八折,你没有听错哦,只要八折。
神秘的加百利留
阿拉德历995年七月七日”
不,给我留点钱啊,你从那里看出来我自尊强到不要钱了,而且我会还的,这个世界没钱怎么玩啊!
……
出森林的路上。
“喂,你叫什么名字。”唐凯终于想起来没问自家奴隶的名字了。
“赫德尔,主人,我叫赫德尔。”
“赫德尔?我记得魔界第一个召唤师——凯蒂,她的契约哥布林就叫赫德尔啊,你知道凯蒂和那只哥布林吗?”唐凯问道。
“当然知道的,赫德尔是我们哥布林的大英雄,拥有唯一称号——机甲赫德尔。因为崇拜它,很多哥布林都叫赫德尔。”赫德尔略带骄傲的说道。
“你家在哪里?昨天怎么回事,饿成那样?”
“我家就在森林里面,不过前几天一群疯狂的牛头人袭击了我们村子,我们打不过,大家都分散跑开了,那个祭坛就是我在路上捡到的。”
唐凯问了一些祭坛的细节,可还是没什么头绪,接着聊着一些琐碎的小事,让自己对阿拉德多一份了解。
这里已经是森林的最外围,基本上没有怪物,还不时看到一队队的冒险者。
出于礼貌和怕得罪人,唐凯没有仔细看,但是依旧看的出鬼剑士这个职业的人最多,而属于天界的神枪手则最是稀少。
相对于他的小心翼翼,路过的人对他们这一个弱鸡组合可以活着出森林倒是挺好奇,上下打量着。
走出森林,眼前顿时豁然开朗,一望无际的荒野,一座庞大的城市伫立其上,给人一种心灵上的震撼感。
“出发,目标赫顿玛尔。”唐凯此时意气风发。
……
一个小时后
“我c,真的是望山跑死马,看起来挺近的,走了一个小时了。”唐凯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终于到了。
起码三十米高的城墙,近十米高的城门,有大量的人在进进出出。
所幸,进出赫顿玛尔并不需要交税,门口的士兵仅仅是维护秩序的,要不然穷的叮当响的唐凯进都进不去。
城里更加的热闹,车水马龙,房屋也是鳞次栉比,建筑风格大体和欧洲中世纪相似。
“有什么好的赚钱主意吗?”唐凯发问。
赫德尔摇摇头。
唐凯当然不指望它,一路上对赫德尔他已经大概了解了,总结一下就是一个没有出过村,有着少许狩猎经验的十三岁少年,他更多的是自问。
拍了拍自己的头,发现并没有好主意,只能看看能不能找份工作,混口饭吃。
……
夕阳西下,饿肚人在小巷。
“好饿啊,赫德尔你饿不饿。”
“睡着了就不饿了。”
靠在墙边,赫德尔说睡,然后就睡着了。
“真厉害啊!”唐凯感慨一句。
真不是他没有认真找工作,也不是他嫌弃一些工作,实在是这个世界的人身体素质太好了。
一些力气活,累活,别人一扛就是一百多公斤,去酒馆端盘子都不如别人走的快,端的稳,洗盘子别人十个,他估计就三四个,还没人家洗的干净,一些要计算的活,也完全不缺人,阿拉德的知识普及率还挺高……
最坑爹的是,为了城市面貌,路上和公园不可以睡觉,不得已还要饿着肚子,走好远到这贫民区来,听说这里还挺危险的。
不过,管不了那么多了,把捡来的破烂大麻袋往身上一盖,唐凯以和哥布林不相上下的速度直接入睡。
和热闹的主城区不同,处于边缘的贫民区一入夜就格外的安静。
“啪啪啪啪”
一阵密集的脚步声打破宁静,一个左手戴爪,右手拿短刀的身影冲入小巷,但立马小巷前后两边都亮起大量火把。
为首身材高大的刀疤脸说道:“你逃不掉了,帕丽丝,敢抢我们野狼帮的东西,我看你是活的不耐烦了。”
“呸,来啊,老娘倒要看看,是谁活的不耐烦。”见掩饰已经没用,帕丽丝把兜帽摘下,露出清丽的容颜,并且恶狠狠道。
“再给你最后的机会,把东西还给我们,事情可以就怎么算了。”刀疤脸忌惮对方的实力,并不想开战
“哈哈哈,怂了吧,你们这些没用的狗崽,还没有人能从老娘手上抢东西。”帕丽丝嘲讽着。
这怎么忍?
刀疤脸怒道:“上,给我干了她。”
“住手”
“轰”一人从楼顶跃下,将地面砸出一个小坑,蜘蛛网般的裂纹爬出几米远,一个金发,脑后扎着单马尾,皮肤略黑的帅气小伙闪亮登场。
“嗯?原来是号称天才的阿尔伯特,哼,再天才也不过十七岁,都给我上,只要不打死阿尔伯特就没事。”刀疤脸指挥着停下的小弟。
“吵什么吵,大半夜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唐凯将麻袋一掀,大声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