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闲坐在直飞蓉城的飞机上,闭眼休息,思绪被带回了今天上午。
父子俩都一个性格,就算林闲在外人面前能巧言令色,但在父亲面前,就算在前堆积了千言万语,但却卡在喉咙,开不了口。这可能由于林闲小时候缺少母爱造成的。
林闲在很小的时候,母亲便抛弃父子俩,悄悄的离开了,离开这座贫困与穷苦围绕的大山。
林闲只能模糊记得她的样貌,但随着年纪的增长,也好似淡淡消失在脑海。
只听手机一阵刺耳的声音,紧接着一个柔色的女声响起。
“好侄儿,是我,你二姨。”
林闲脑海中渐渐浮现一个势利的中年妇女形象,是他二伯父的妻子。
二伯父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但为人心地善良。
平时老照顾林闲这对父子,每当过年送了不少东西去他家。
而且二伯父将林闲视如己出,林闲小时候上的小学和初中都是他一手操办,跑到各种领导里送礼,请他们吃饭,为了多照顾照顾林闲。
这些可惹得二姨不开心了,她每次和林闲家坐在桌子上,都不吐不快,必须得说两句。
林闲父子闷声不说话,二伯父也没有什么办法,只能让二姨少说两句。
虽然二姨一个势利眼,但心眼不坏,当林闲家的收成不好时,二姨总抱着一堆粮食来到林闲家,抱怨几句,然后把粮食放下就离开。
一对可爱的夫妻。
林闲如梦初醒,笑道。
“二姨,我当然记得你了,你小时候还抱过我呢。”
林闲自然不记得小时候的事,但这么说准没错。
二姨咯咯咯的笑。
“哎呀,这你都记得,二姨小时候没白疼你。”
“闲啊,你这几天有空吗?”
林闲想着,除了三天后的歌手比赛,目前好像没什么其他的事。
“二姨,我最近可闲了,您有什么事吗?”
“和你这孩子说话,就是畅快,你二伯啊,他最近惹事了,可不知道怎么办呢。”
“二伯惹事了?怎么回事啊。”
“二姨我好好给你讲…………。”
二伯事情是这样的。
由于农村嘛,各家能分不少的地,但在巴蜀的东北贫困县里,土地可是极其稀有的资源。
人本来就多,县还建在群山上,可耕种的地屈指可数,而这块经济发展十分差,除了国企,甚至都没有诞生过一个本土企业!于是这样,土地便在农民眼中,炙手可热。
而二伯自然分过地,本来大家都相安无事,各自耕种,但有一天二伯在视察他土地时,发现自己种的树被别人掰了,改种了别的种子,二伯非常疑惑,于是去找人理论。
邻居家也是一个老头,老头生了三个儿子,其中一个就在县里的派出所里工作,老头有恃无恐,非要争论那地就是他的,二伯气的脑袋都生烟,我都种了二十年的地了,一下就变成你的了?
老头子寻思,你就夫妻俩人在农村,就两个女儿,大外嫁了,就普通人家,小女在市里上学,你拿什么和我斗啊。
两人第二天在田里争斗,被好事人那视频录了下来。
那老头竟然对二伯大大出手,将二伯推到在地。
但这视频被二伯大女儿得到了,她让二伯直接去县里报警。
结果第二天,派出所就派人来了,赫然就是邻居老头的儿子。
那人把二伯拉进家里,一顿恐吓。
“你这个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那条法律xxxxxx。”
二伯就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哪懂法律法规,一听犯法了,害怕坐牢,直接签了调解协议。
走的时候甚至还送了几个土鸡蛋给那人。
后来给大女儿一说,大女儿暴怒,把二伯说的够呛。
这么一说,二伯才知道自己上当了,这打也白挨了,地也要不回来。
二姨一听,这委屈她可不想受,到处想办法,跑到市里访问各种机构,得到的答复都是
“你这签了调解协议了,没办法了。”
二姨都灰心了,直到听自己的三女说,林闲是个大明星,说不定有办法,这才来鼓窜林毅给林闲打电话,帮帮忙,毕竟他们也曾没少帮助林闲一家。
林闲思考一番,沉吟道。
“这样吧二姨,我最近有空,我先回来,到时候咱们再看看,找找办法。”
二姨眉开眼笑,直直称是,便挂了电话,感慨道。
“这孩子出息了啊。”
旁边小女期待的问道。
“闲哥回回来吗?”
“你妈我和林闲老亲了,能不回来嘛。”
小女撇了撇嘴,嘟囔道。
“可亲了还三年没个电话。”
“你这小丫头讨打是吧。”
………………………
“先生,您的旅程已结束。”
林闲被温柔的嗓音唤醒,揉了揉眼睛。
此时墨镜掉了下来,露出了俊秀的容颜。
“您……您是林闲?”
身着黑丝高跟制服的甜美空姐吃惊的说道。
“啊?我……我不是,长的像罢了。”说着,拿出墨镜戴在脸上。
空姐自知林闲不想暴露自己罢了,甜甜一笑。
“希望您能对这次航行满意。”
扭着小蛮腰缓缓离开。
林闲下了车,找了个司机便向小县城进发。
蓉城坐落于蜀省中心地带,更是蜀省难得的平原地带。
而小县城发展不好的原因很大就是交通因素。
从蓉城去哪里,只有铁路和高速。
而铁路更是绿皮车,跑的又慢,环境还吵闹,林闲自然选择包车走高速。
先到市里,再去县城,是如此的麻烦。
坐了接近5个小时的车,林闲身材再好也有些腰酸背痛。
天色已昏,太阳仍然在发散它自己最后的余光。
林闲看着自己家门口的大门,恍惚了精神。
伸手推开。
只见一只棕色土狗,跑了过来,呲牙咧嘴朝他吼叫。
林闲看着它陷入了回忆。
“原来你也这么大了啊,骨头。”
骨头好似通人性,听着这陌生人喊出了它熟悉的名字,它也逐渐安静了下来,在他的裤脚转来转去,嗅他身上的味道。
林闲还记得他离开的时候骨头才4个月大,它总喜欢粘着他,因为他总给他丢肉吃,为此挨了父亲不少骂。
转眼离去三年之久,时间确实是抹杀记忆最好的方式。
它却已认不出他。
林闲迈过了它,看着这院中摆设,一切是如此熟悉又陌生,他走进了主房。
被子乱乱的没有叠,桌上还有堆满烟灰的烟缸,房中没有电视,电脑等娱乐设施,只有一台破旧的收音机,可谓是家徒四壁,这房间满是他曾最讨厌的味道,现在却如此亲切。
林闲转身进了次房,被子整整齐齐的叠起,床单平平整整的铺在床上,这衣柜的把手金色都被磨去,只剩下黝黑的铁色,林闲打开柜子,他曾穿过的衣服都整洁有序的排列在衣柜中,从小到大,一件不差,在衣柜的底层还有他曾没见过的衣服,整齐的堆在底下,拿出比对,竟然完全合身!林闲上学的书包被安静的放置在桌边,桌上整齐无物。
林闲恍惚的看着这一切,好似空中一点灰尘钻入了林闲的鼻中,感到鼻子一酸,一股热泪涌上了眼眶。
我承认,我想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