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了,我就不怕了,我等你回家!”
柳梦然拿起筷子,嫣然一笑。
吴志远匆匆走了,没有一丝停留,她的额头上,却还留有他唇角的余温。
他亲她了!
尽管她知道,他的心,属于另一个女人,但有那么一刻,他是完全属于她的。
她满足了!
只要能跟着他,只要能待在他身边,哪怕只能远远地看着他,她已经满足了!
“你都还没吃饭呢!”
柳梦然吃好饭,准备收拾一下房间,她的眼睛,不经意间,往沙发上瞟了一眼。
那是吴志远昨晚睡的地方。
然而,她的目光落在沙发上后,就离不开了。
沙发上有东西,那是一只小密封袋。
“那是什么?”
柳梦然走过去,把密封袋打开,她终于看清了里面的东西。
一对银环,一封信!
“这是她的么?”
柳梦然的指尖,在银环上划过,随后小心翼翼地放下。
她的目光,落在那封信上,她犹豫片刻,最终还是忍不住,把信打开,读了起来……
“自白书?”
柳梦然的手,在急剧地颤抖。
“我本是一介布衣,生于寒冬腊月,母亲亦逝于寒冬腊月。
有人说,我命如雪,只可活在冬季,不必向往夏日,那里是我的人生。
我本无大志,只想平淡安逸地过完一生,不想,十五岁那年,奶奶也离我而去了。
还记得我离开家乡时,天空下着雨……
我不愿低着头,蜷缩着身子在他人檐下避雨,只能挺起胸膛,于风雨中前行。
那天,我湿透了衣裳。
那时,只感觉到母亲的坟是温暖的。
我走了,去了东北。
不曾想,工作的第一天,就是在工地上挖死人。
那是一对父子,因为塌方,被埋于深井之内。
我亲眼看见,塔吊上的钢丝绳,绑着他们的四肢,一截一截地扯了出来。
对于十五岁的我,这是一个挥之不去的恶梦。
父亲说过,要敬畏生命,然而我看到的,是一次又一次的死亡。
我想了很久,终于明白了,生命就是一场旅行,每个转角都有新的风景,在路上,有我的足迹,这足迹无论是深或是浅,这都是我的选择。
既然选择,自当无悔。
人生,如同旅途,是一次又一次的经历。
不同的经历,会造就不同的风景,如经历了寒风,会成为雪,经历了炙阳,会成为雨……
半年之后,我回家了,因为我答应过奶奶,要考上大学。
最终,我考上了,这是上海的名校。
然而,我回到家时,奶奶的坟上,已经长满了青草。
我才发现,我成了孤儿,一个被世界遗弃的孤儿。
原来,我根本就不想上大学!
自此以后,我原本是想留在家中,可母亲走了,奶奶也走了,父亲常年不回家。
家已不成家,我已经落得个家破人亡。
我迷失了方向!
我原本想,等大学毕业,然后找个地方,过完一生。
没料到,父亲竟在此时,杀了人!
我匆匆而回,父亲已经被抓进去了,留下的,是两个老人,一个孩子,还有一个孤苦无依的女人。
我知道,这个家,彻底散了。
我去四川举行,没想到,刚一下车,就遭遇了大地震。
我踏上了去往北川救灾的道路,不为其他,我只想多救一个人,多救一个生命,为父亲赎罪。
在那里,我又见到了一次又一次的死亡!
原本昏暗的天空,却因为一个人,我的世界,变亮了。
我遇见了她。
在一个黎明十分,在一个废墟下,我遇见了她。
她是我遇到过最美的女孩!
第一眼,我就爱上她了,我仿佛认识她,已经有一万年。
她叫陈曦,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名字,她的出现,如同一道希望之光,照进我的生命里。
我当时就发誓,我要守护着她,一世一生。
我送她回成都,原本打算,等她高考结束,我陪她回大凉山。
不曾想,在我返回北川之时,有人对她伸出了罪恶之手!
我从北川赶到成都时,她不见了!
我的世界,又开始变得昏暗起来。
为了找她,我开始杀人!我杀了很多人!
我父亲是杀人犯,而我,也变成了杀人犯!
不!我不是杀人犯,我杀的那些不是人,是畜生!他们每个人的手上,都沾满了血腥,罪恶累累!
我杀人了!
这是一条不归路,我知道!
每当我睡不着的时候,我都能闻得到我手上的血腥味,但我无怨无悔!
我只想有个家而已,她也只想有个家而已,如此简单,但对我们来说,却是奢望,触不可及。
我答应过她的,要带她回家!
我要找到她,我一定要找到她!
哪怕前面荆棘密布,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我也要找到她!
我知道,我的路越走越远,回不了头了,或许,我已经在罪恶深渊里,但我无悔!
就算罪孽缠身,我愿意用我的血,为她平铺一条光明大道!
我怕,怕某一天我会退缩!
所以我写下了这一页痛彻心扉的文字,我把它,和她的银环放在一起,随时带在身边,提醒自己!
我坚定不移!
我一定要找到她!”
……
“志远!”
柳梦然看完之后,无力坐在沙发上,她的心,忍不住颤抖。
她终于明白了,明白了他的爱有多深,有多沉。
“不好!”
柳梦然惊叫起来,她忽然想到一件事,一件可怕的事情。
如果,她手中这份所谓的自白书,落到别人手中,或者说,落到警察的手里,后果将不堪设想,吴志远将万劫不复。
这份自白书,无异于他的犯罪证据!
“我要把它毁掉!”
柳梦然找来一只打火机,准备点燃,但随即,她又迟疑起来。
“志远留下它,定然有他自己的道理!”
柳梦然目光闪烁着,“如果,志远知道了我发现他的秘密,他会不会不要我了!”
柳梦然开始患得患失起来,最终,把信折叠好,连同那对银环,原封不动地装回密封袋里。
“我先收起来,你回来之后,一五一十地说清楚就是了,志远,希望你别赶我走啊!”
她走到窗前,把窗打开。
外面,天高气爽,万里无云。
“真是好天气,志远,希望你顺顺利利的,平安回来!”
……
天朗气清,惠风和畅。
夕水街,大街上,商场里,熙熙攘攘,热闹非常。
有一道身影,在人群中穿梭而过,哪儿拥挤,他便往哪儿钻。
这是一个消瘦的青年,西装笔挺,油头粉面,尽管如此,也难以掩盖他骨子里透露出来油滑。
他在拥挤的人群中如鱼得水。
每当他不小心撞到一个人时,之后,他的手里,就会多了一个钱包。
此值正午,酷暑难当,大街上的人群渐渐地少,很多人都进去大商场里避暑,恰在这个时候,他正从商场里走出来,哼着小曲,一副得意洋洋。
他的手里,凭白无故地多了几个钱包,他来到一只垃圾桶旁,环顾四周一眼,把钱包里所有的钱都掏出来,放进自己的兜里,随后把钱包扔进垃圾桶。
他的动作很麻利,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扔完钱包之后,大摇大摆的离开。
“嘿嘿!今天的收获不错,晚上去找个地方消消火!”
他说着,眉头一皱,想起什么来了,猛拍一下脑袋。
“差点忘了,那些娱乐场所,被新来的那个狗日的刑侦队长全给查封了,这张逸杰真他妈的混蛋,这不是破坏生态平衡吗?单身狗这么多,没地方泄火了,早晚得他妈的出大事!”
“狗日的,活该!谁叫你他妈的这么狠,这下好了,你个刑侦队长没做几天,就被下课了,别让我遇到你,否则,我把你的钱摸个干干净净!”
他百般无聊,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游逛着,他的眼睛,却一直不停地打转。
毫无疑问,他在寻找下一个目标。
忽然,他眼睛一亮,他的十数米之外,一个金发碧眼的女人,正迎面朝他走来。
“哟呵!外国妞,肥羊啊!啧啧啧!”
他胸膛一挺,大摇大摆地走过去,快要接近金发女子时,他的脚一崴,不偏不离地撞在她身上。
“哎哟喂!orry,我很orry,对不起!对不起!”
他点头哈呀,说着一口蹩脚的英语,连连道歉。
让他感到奇怪的是,金发女郎并没有生气,反而对他展露迷人的笑容,他神魂颠倒之中,那女人已经离开了。
“嘿嘿!发了!还白摸了一把,第一次摸外国妞,还真是他妈的带劲!”
他的手里,再次多了一个钱包。
他打量着四周一眼,找到一个小巷子,走了进去。
“嘿嘿!”
他兴奋地打开胀鼓鼓的钱包,眼睛不由得睁大起来,钱包里面,空空如也。
除了一张纸,纸上,有一个醒目的英语词组:uckyou!
“尼玛的!”他会的英语不多,恰恰识得这个词。
毫无疑问,他被耍了,那个女人,绝对是早调着他了,就是冲他来的。
过了片刻,他像是想起什么,他急忙摸向自己的口袋。
他的脸色,瞬间变得一阵红一阵白。
他口袋里的钱,不翼而飞了!
“妈的,摸包的遇上摸包的了,还他妈的是个外国妞!我搞半天白忙活了,死老外,别让我下次再遇到你!”
“百事通?”
正当他将欲离开时,巷子口,一道淡漠的声音传来。
他抬眼望去,那是一个青年,他的左脸上,有一道疤。
他脚步沉稳,不急不缓,一步一步地走进巷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