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零八章 熟悉的味道(1 / 1)吴开阳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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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然,只怕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我答应你,下辈子,一定做个好人!”

看着两个黑衣女子,越来越近,十米,八米

百事通笑了,他闭上眼睛,于风中,负手而立。

“哗!”

那是刀与风摩擦的声音!

幽暗的小胡同中,有两道寒光闪过,整个世界,安静了。

此时此刻,百事通站着,一动不动,昂挺胸,那皱巴巴的西装下,是他的铮铮傲骨,一时之间,他不怕了,平时里的猥琐,在这一刻荡然无存!

既然都是死,那害怕什么?

至少,他是站着死!

贼眉鼠眼半辈子,这一次,他也要死得堂堂正正!

他能感受到,一前一后,离他喉咙和后脑,那越来越近的刀锋上传来的森森寒意,他能想象得到,那柄小刀划破他喉咙的场景。

然而,此时,他心如止水,犹如苍茫的夜色,竟然没有一丝波澜。

他在等,等待死亡的降临!

“砰砰!”却在此时,两声枪响,划破长空,也同时震彻百事通的脑海。

百事通突然睁开眼睛。

他才现,一前一后的两个黑衣女子,此时此刻,已经倒在地上,没有生息。

她们死了,鲜血不断从她们头上流出,血红一地。

百事通面色变换不停,他现,这两个女人死了,她们依然握着刀,在手中,很紧,很紧!

“谁!出来!”百事通大喝一声,他的声音,在幽暗的胡同里,久久回荡。

“摸包的,刚才挺威风的嘛,视死如归,正义凛然啊!”正在这时,一道轻佻的声音传来。

“嗯?”百事通眉头一挑,这声音,很熟悉。

沿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百事通转过头来,抬眼望去

一个黑暗的角落里,有一道黑影,出现在百事通的眼帘中,由远而近。

那是一个男子,迈着极为风骚的步伐,他边走,边吹着还在散着热气的枪管,来到百事通面前。

“你你!”百事通终于看清来人的模样,瞠目结舌,大吃一惊,“你是你是那个狗日的,你是那个死乞丐林枫?”

“怎么说话呢?”林枫白了百事通一眼,不满道。

随后,他把枪收起来,瞥了地上的两个黑衣女子一眼,甩甩头,摆出一个自认为风流的姿势,淡淡地说道,“怎么,没见过帅哥啊!”

“我日!”百事通久久回不过神来,实在是,此时的林枫,与之前的形象反差太大。

之前,他身上的衣服都油得光了,头都结辫子了,蓬头垢面,可是现在,他西装笔挺,头也剪短了,红光满面。

最重要的是,这个狗日的,年纪是大了点,但不得不说,的确有点帅。

百事通已经确定,此人就是林枫,也只有他,才会如此自恋与骚包。

“你你身手这么厉害?你又怎么会在这里?”百事通定了定神,确定来人是林枫之后,他长呼一口气。

不用死了,他还活着!

活着,就是好的!

“嘿嘿!帅吧!”林枫得意一笑,瞟了百事通一眼,“我没事做啊,本来想去醉香楼喝酒的,但昨晚生大事,今晚没有营业,所以我就在婺江边上瞎逛喽,没想到会看到你,失魂落魄,像鬼一样,我就跟着来了,没想到,还现两个美女也跟踪你来了”

“没地方可去,只能在街上瞎晃悠了!”百事通沉默半晌,认真说道,“这次,谢了!我欠你一命!”

“切!”林枫摆摆手说道,“那晚在和谐大道上,要不是你为我们挡枪眼,我和徐大小姐可能都逃不了!”

“咦?对了!徐蕾那丫头,看你的眼神不一样啊!”林枫说着,眼睛亮了起来,“那晚在吴雨蝶的酒会上,他还公开说,你是她男人,看到你中枪了,昏迷不醒,那丫头那个急得,听说你醒来之后,就把她骂走了?你真不成器啊,难道人家看上你,那可是千金小姐啊,你要是搞定了,那得,嘿嘿!我老哥也可以吃香喝辣的啊!”

“徐蕾!”百事通低喃道,随即苦笑起来,“人家是豪门千金,怎么会看得上我这个街头混混!女人啊,总是喜欢找一个不想干的男人,来气自己喜欢的那个,他喜欢的是蓝衣,我就是那个不想干的!她着急,只是因为我帮她当枪眼,觉得愧疚而已!”

“呃!”林枫一愣,“百事通,你刚才是不是被吓傻了,还是真的大彻大悟啊,这样一本正经的说话,我有点不适应啊!”

“算了,不扯这些糟心事,我们找个地方喝酒去!这里,不能久待!”林枫说着,不管不顾,拉着百事通,往胡同口走去。

“我日!”百事通回头,看了躺在地上,那两具渐渐冰冷的尸体一眼,大叫道,“那她们,她们怎么办啊!”

“别管了,我们先离开这里!”林枫拖着百事通,来到了夕水街。

“我们要去哪?我先说好,我可不想跟着你睡大街!我可是技术分子,是知识分子,靠头脑和手艺吃饭,可不是乞丐,如果睡大街,实在是太有**份了!”百事通叫道。

“你一个摸包的,怎么有那么多废话!”林枫松开手,往前走去,“我找到一个好地方,到了你就知道了!”

“好地方?”百事通眼睛一亮,“那家夜总汇?有妞?不对啊,夜场都被张逸杰那狗日的查封了!还没开张呢!”

“我哪有说有女人了?”林枫瞪了他一眼,“狗改不了吃屎,刚刚才逃过一命,现在就想女人了!”

“那是什么好地方啊!”百事通跟在身后,嘀咕道。

“你要走不走!”林枫顿住脚步,大怒。

“走!”百事通讪讪一笑,“走,我走还不行吗?别碰我,老子的取向可是正常的!”

“切!”林枫嗤之以鼻,“比我还能装!”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不知不觉,来到夕水街口,在一个小区门口,停下脚步。

“吉祥小区?”百事通看着那半张半闭的铁门,眉头一扬。

“怎么,有问题?”林枫问道。

“不是!听说这里面不干净!”百事通说道。

“什么不干净?”林枫眉头皱起,“你说清楚!”

“这个”百事通摸摸鼻子,“听说这里闹鬼,我说,死乞丐,你不会住进鬼屋了吧!”

“放屁!”林枫气得七窍生烟,“爱走不走,不走就滚!你他妈的就在街上游荡吧,等兰花草的人来!”

“走!走!怎么不走呢?”百事通干笑道,“我们是好兄弟嘛!”

“滚!”百事通白了他一眼,两人勾肩搭背,走进吉祥小区。

来到一栋楼房下,楼梯间口,有醒目的标注:吉祥小区,座3单元3号!

“是这里么?倒也安全!”

这栋3号楼,离2号楼足足有几十米远的距离,它孤零零地矗立在那里,与周围紧密相连的楼房,格格不入。

其他楼房,至少还有些依稀的灯光,而这栋楼,没有一丝光亮,漆黑无比。

百事通仿若来到属于自己的世界,因为他本身觉得,自己就适合待在黑暗中,不疑有他,跟着林枫,走上了楼梯间。

整个楼梯间,幽暗很深邃,但吴志远的眼睛却很是明亮,他们来到了三楼,停下了脚步。

到了,他们来到了住的地方了。

“隔壁32房,有个女孩,穿着红衣服,吊死了!是个可怜的丫头,哪有什么干净不干净的!”林枫说道,把钥匙插进锁孔,轻轻一扭,门开了。

“哇!这地方真的不错啊!”百事通走进房里,打开灯,环顾四周,“家电家具,样样俱全,还有厨房洗浴间,还有两个卧室,臭乞丐,这房你怎么找到的?”

“狗日的,别一口一句乞丐,老子叫林枫!”林枫做到沙上,翘着二郎腿,悠哉悠哉地点燃一支烟,得意洋洋地说道,“这房,两百块钱一个月,嘿嘿!”

“什么?”百事通凑上前去,惊悚起来,“两室一厅的房子,两百一个月?这不会有什么问题吧,你刚才说什么?隔壁房吊死一个女人,穿红衣服?”

“大半夜的别他妈的一惊一乍的好不好!”林枫勃然大怒,“就是因为这里出事了,很多房客都搬走了,所以没人住,哪里有什么恶鬼!”

林枫继续说道:“听说前不久,这套房子,有个青年,虎背熊腰,凶神恶煞的,他来找过这房,付了半年的租金了,人也住进来了,但房东最后只见过一个姑娘,很漂亮,不过前两天不知道为什么,搬走了,听房东说,桌子上都还留得有饭菜呢!”

“什么?走得这么急?”百事通大惊,“这里一定闹鬼,不行,这里不能住了!”

“这么怕鬼!还知识分子呢!”林枫瞥了百事通一眼,嘲讽道。

“话不能这么说!”百事通干咳一声,“有些事,宁可信其有,不了信其无!”

“你听我说!”林枫郑重起来,“根据那个房东描述,来这里找房子的那个青年,我想,我见过!”

“嗯?”百事通目光一闪,“什么人?”

“虎背熊腰,凶神恶煞!”林枫沉声说道,“昨晚,醉香楼,有一个人,单手提着一坛酒,那坛酒,最起码得有四五十斤重!他带着一个女人,说是代他哥,去恭贺蓝衣酒馆重新开张!”

“当时,他说,喝了你的酒,就是朋友了!”林枫说道,“这话,我听过,就是你中枪昏迷不醒的那天,有个人帮你把子弹取出来,他对蓝衣说过同样的话!”

“你是说!这个青年,是”百事通睁大眼睛,不可置信。

“不错!”林枫点头,“他是吴志远的兄弟!此人极为了得,力气特别大,当晚,他和蓝衣一起,差点跟我还有张逸杰打起来了!”

“这么说,前不久这里的,很可能就是那个青年,还有可能,就是吴志远!”百事通深吸一口气,喃喃道,“我怎么就摆脱不了命运的捉弄呢?转来转去,还是转到原点!”

“还有一个姑娘也住这里!”林枫说着,掏出一串手链,“你看,这有可能是她留下的!”

“什么?”百事通惊呼一声,忽然把林枫手上的手链抢过来,“这个,你从哪里得到的?”

“就在那个房间啊!”林枫觉得莫名其妙,随后反应过来,“怎么,你认得这串手链?”

“梦然!”百事通握着手链,怅然若失,“这手链,是我送给梦然的!原来,你和那个煞星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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