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章朱标:金狗无耻,杀我子民!(1 / 1)不爱早起小邋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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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午好,可能大家并没有见过我,不过没有关系。

我今天,给大家带来了一个新的故事。

这个故事,我敢保证,你们从来都不曾听说过,而且,在这里,我会给诸位一个选择,若是喜欢,就留下来。

不喜欢的话,出门的时候,直接跟那位茶馆老板说,他会给列位,退回你们的茶水钱。

当是我请大家喝茶。”

在台的朱樉,直接开口说道,让很多躁动的人,都消停了下来,刚刚,这个少年。

念出来定场诗的时候,就让他们感觉到了很新颖。

而这个少年,刚刚的语言之中,也是说了,要请大家听一个新故事。

这个时代,新故事,可不是那么好听到的。

没有京剧,没有相声,娱乐匮乏。

西厢记,都已经是很多人,听到的不错的本子了。

而这个时候,很多戏曲,还都属于地方戏。

根本就不可能被所有人知晓。

这样一来,生活就更加乏味了,这样的说书,每次说出来一个大狐狸,或者是什么爱情故事。

都已经是那些说书人,想出来的极限了。

毕竟,这个东西,也是在明朝时期,才开始流传起来的。

以前,搜神记,山海经,都已经算是非常玄奇的东西了。

自然也不会有后世各种演艺,还被嫌弃的时代。

而在包厢之中,几个人看到朱樉的时候,都惊呆了。

“天,那不是二哥吗?他怎么在台?”

朱棡愕然的看着那个,在台,非常自然的二哥,赫然开口。

“是啊,竟然是二哥,大哥,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所以,才带着我们来的?”

朱棣也是惊奇的看着不远处的二哥,不知道,这大哥二哥,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朱标则是看着那个弟弟穿着的大褂,有些好奇,这大褂,看去,跟自己穿着的长衫,倒是不差多少。

看去,好像更加简洁了一些。

倒是让他有些意动。

宽大的衣服,穿着很多时候,总是有一种臃肿的感觉。

“今天带给大家的,是一个100多年前,真实发生在南宋时期的故事。

相信,在坐的诸位,是肯定不曾听说过的。

话说。

钱塘江浩浩江水,日日夜夜无穷无休的从临安牛家村边绕过,东流入海。

江畔一排数十株乌柏树,叶子似火烧般红,正是八月天时。

村前村后的野草刚起始变黄,一抹斜阳映照之下,更增了几分萧索。

两株大松树下围着一堆村民,男男女女和十几个小孩,正自聚精会神的听着一个瘦削的老者说话。

那说话人五十来岁年纪,一件青布长袍早洗得褪成了蓝灰色。

只听他两片梨花木板碰了几下,左手中竹棒在一面小羯鼓敲起得得连声。

唱道:

“小桃无主自开花,烟草茫茫带晚鸦。几处败垣围故井,向来一一是人家。””

朱樉开口直接惊呆了不远处的朱标,以及在场的不少人。

谁也没有想到,这少年,说书,竟然说出这样的一个开头。

对于他们来讲,似乎是从来都不曾出现过,这样的说书人。

尤其是朱标,熟读史书,对于宋朝的诗词,却也不可能全部熟悉,当听到自己的这个不学无术的弟弟,竟然背诵出来一首自己都不曾听过的诗。

让他都震惊不已,这还是自己那个,曾经不学无术的弟弟嘛?

刚刚他的这一段话,可不像是不学无术的样子。

每句话,字里行间,竟然丝丝入扣。

随着故事的不断发生,张十五,郭啸天,杨铁心,丘处机的不断出现。

让所有人的视线,都对准了这位少年。

这个时候,底下,已经没有小声说话的了,甚至连嗑瓜子,花生的都没有了。

生怕自己出声,打扰了面的那个少年说书。

听到了郭杨两家,定下的盟约,在这个时代,更是有代入感。

毕竟,很多家族,为了彼此联系在一起,相互联姻,是常有的事情。

而金人完颜洪烈出现的时候,就不是那么好了。

虽然这些人,并不曾经历过那个年代,却也知道,金人,并不是什么好人。

尤其是听说,这个六王爷,竟然由爱生出毒计,屠杀村子,就为了一个女人的时候。

很多人,都愤怒了。

“金狗无耻,杀我子民。”

朱标在内室,听到也是波澜起伏,这样的故事,从小到大,他也不曾听闻。

尤其是作为太子,他第一次,对这个金人,产生了不小的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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