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7章 耳东老师的课(3/3)(1 / 1)平头蜜獾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五艘方舟巡回的海面上规律井然有序。

附庸在方舟上的附庸势力围绕着方舟生活,附庸在这些附庸势力上的渔民则围着附庸势力生活。

而作海上霸主一般,哪怕天崩地裂,倾世浩劫都不会损坏的方舟,却依旧是附庸者。他们放弃了广阔的海域,仅仅是围绕着这唯一的一块大陆旋转。

所有的一切都是移动中的,因此韩面上哪怕是一寸的海都不是谁的私产。

在运动与运动之中互相勾连的便是一些借名为“跑腿公司”的雇佣者,他们或者有大船队,或者只有一条小舢板,却承接了所有当权者不愿意做的事情。

野狗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从最开始只是替领主们传递一些信息,做一个跑腿的碎催。

慢慢的涉及了抓捕逃奴,护航渔民,甚至是主动去公海抓捕自由渔民,摧毁小型聚居浮礁。

他和其他野狗一样主动去干一些伤天害理,但统治者们却不得不需要的工作,却因此越来越被领主们重视。

没错,野狗不是名字更不会是外号,那是领主和海民,对他们这种人出奇一致的称呼。

不过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甚至抛弃自己的名字,直接以此为称呼。

他是越干越大,受到领主们控制的那些海民则越发离心离德,逃走的越来越多,有的奔陆地,有的奔洋流所涉及不到的远海。

也正因此海面上维持了八年的秩序,终于有了一丝松动。

而这一丝松动,对于干的就是黑心活的野狗们来说,确应该是最好的机会。

可是野狗却高兴不起来。

他照例吃着鱼,喝着酒,可眼睛却投过舰桥的全景瞭望窗看着甲板上掉起来的那个人。

他狠狠地吃一口鱼,喝一口酒,好像正从那人身上咬下一块肉,喝上一口血一般。

他狠歹歹看着那个人,但是却没让那些水手去打,只是把他挂在桅杆之下,像晾腊肉一样的晾着。

大海上湿咸的海风,并不仅仅能够给人以温暖。还可以夺走人所剩无几的温度。

暖暖的阳光用不仅仅能给万物带来能量,还能让人脱水之后感觉到酷热难耐,濒临死亡。

野狗和他的团队一向奉行的准则是人对着万事万物应该有所敬畏。

所以他们将审判他人生死的权利交还于天地。抓到人,在审问之前先晾在那里,让太阳和海风决定,你能不能活到我审问你的时候?

处决人,在航行的时候扔进海里,让大海与海洋中的鱼类决定,你能不能活下去。

所以没人打,也没人骂,这个被他们从海上捡来的未知身份的家伙就这么吊在了桅杆下一天半了。

这是他们再一次反复打捞接驳船和接驳飞艇残骸的时候找到的,然后就被小船直接带了回来。

野狗一向奉行所过之处天高三尺的策略,因此明知道有船和飞艇毁在那里,又怎么能只是打捞一次就结束了?

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

居然在最后一次打捞。什么都没有发现的情况下,莫名的在海中找到了这样一个背负着武器的昏迷男人。

野狗用脚踢了踢手下船员递过来的那套武器,眼神之中有些玩味。

这人的武器他认识,这是制式武器,特别是伴随着这套粒子束步枪的还有一把空军鹦鹉剑,这更是表明身份的东西。

按说在各个势力之间周旋的野狗一般轻易不敢招惹大势力之中的人,往常如我唠叨大势力的落水者,他都会好吃好喝的好招待。

可是这回他没有。

粒子束武器一般只有拥有方舟的顶级势力的精锐部队才会有,而空军鹦鹉剑抛开这短剑本身就是文物这一点不说,作为曾经民国时期空军飞行员佩剑,能拥有一把的就没有一个是普通人。

本来符合任何一点,他都得当爷供着,可是两个都符合,而且身上穿的是方舟舱紧身内常服,这就说明他的身份归宿了。

这个被他们捞上来的人,能也只能是大陆上人类联盟的人,因为这能够提供身份信息的三个点是互逆的。

对于海上讨生活的野狗来说,无论是海上的机械族还是陆地上的机械族都是给钱痛快的大金主,代表人类势力的三仙岛方舟更是他必须抱的金大腿。

唯独这大陆之上,南部人类联盟的那些人,他们基本上不和野狗做生意,而且清一色都是纯粹的穷逼。

这一次他拉了一个人类和南部联盟的人接头,那都是看在三仙岛中蓬莱方舟的面子上。

要不然光是他的托运费人类南部联盟都拿不出海上的等价交易物来支付。

所以捡到这么一个廋干子,野狗也在琢磨怎么处理合适。

他举起手中的玻璃酒杯,让酒液没过吊着的身影,从这种视角上看过去,随风摆动的那个家伙还真有点翩翩起舞的感觉。

“总督,这个家伙,怎么处理啊?”

手下的二副小心翼翼的称呼着野狗自封的官衔,因为二副也没看明白野狗究竟是怎么想的?

其实野狗自己也犯嘀咕。

如果是平常碰上了人类男部联盟的人,直接就往后面三号船和四号船上一扔,当奴隶卖了得了。

可是现在不行了,因为三仙岛方舟已经和地面上的人类有了沟通,从大陆上弄到的人类不太适合直接卖了。

因为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是减分的。

可是如果不把他扔到奴隶堆里,也不好交给三仙岛的人发落。

毕竟无缘无故的送给他们,所谓的落海人类这种行为未必是加分的。

所以这个被捡到的瘦子才会这么被钓了一天半,按照普通打捞上来的奴隶那么处理。

对于野狗来说,眼下里看不出这个家伙,究竟能给他带来什么利益?

可如果说转身就在将他扔回水里?

不是不行,可是这严重不符合野狗的性情和习性,作为一个有枣没枣打一杆子,无利不起早,逮着只耗子都要攥出二两油的人。

野狗奉行的是过手见利。

都已经把它捞上来了,再这么扔下去绝对不行,野狗认为是个东西,他就应该有价值。

所以这个人?

“留下吧!弄醒了让他上底仓划桨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