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元年,三月二十。
正是桃花、梨花、杏花盛开的时节。
荣国府花园一处亭台内,元春、迎春带领一票丫鬟正在制作胭脂,而探春、昔春以及宝玉、晴雯、袭人等正在桃花树下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
贾珠先前就告知元春,什么时候开始制作胭脂就喊他一声,因此今日贾珠在房内作策论的时候,抱琴就来通知贾珠,因此贾珠便前来花园观看元春等人试制胭脂。
贾珠前世开得公司生产的胭脂口红系列打的就是古法制造,纯天然花卉的名头,但是今日一观元春等人的制作方法,贾珠忽然觉得自家传承百年的制作胭脂的方法和元春所制作的方法,两相对比起来,那真的是小巫见大巫,不值一提。
贾珠不熟悉流程,因此也帮不上什么忙,索性让人搬来一把藤椅,而后躺在一旁,沐浴着温暖的阳光,享受着带着花香的微风轻轻地吹过脸颊。
虽是同凤姐发生了关系,但这几日以来,凤姐一直忙着行驶大管家的权力,因此二人很少见面,即便偶尔碰到,也仅仅是打个照面而已,而且凤姐同贾珠见面之后,行礼问话同往日无二,因此让贾珠一度觉得他这一番算计没什么效果。
“大哥!这是刚制好的一瓶,你试试效果如何?”
元春将一四方青花胭脂盒递给了贾珠。
贾珠接过来,而后看了一眼外边的盒子,心想:这盒子可比胭脂贵多了,放在后世那也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古董了。
贾珠拿起胭脂盒将盖子打开,一股淡淡的香味扑鼻而来,色泽鲜艳,呈糕状,为大红春,一看就知道是用来涂抹在嘴上的,也就是胭脂口红。
贾珠用小手指挑起一小块而后放在嘴里品尝了一下,而后笑道:“不错!很好!是上品!”
得了贾珠夸赞的元春很是高兴,接连又将几种不同颜色的胭脂拿来让贾珠品鉴,有石榴娇、大红春、小红春、淡心红、万金红、圣檀心、露珠儿、洛儿殷、小朱龙、媚花奴等颜色,贾珠均一一品鉴,发现基本上都是上品,不得不说,元春制作胭脂的水准绝对是大师级别的。
贾珠本来想着把元春制作的胭脂拿来售卖,但是却发现每次制作的数量并不多,都不够送人情的,而且宁荣二府女眷丫鬟非常多,自用尚且不够,更别提售卖了。再者就是光靠荣府和宁府的花园显然是难以大批量制作的,不向后世,贾珠自家有好几个花卉基地。
元春已经年满十五岁,身材增一分则显胖,减一分则显瘦,眉毛有如翠鸟之羽毛,肌肤像白雪一般莹洁,腰身纤细如裹上素帛,嫣然一笑,倾国倾城,正是亭亭玉立,吾家有女初长成。
贾珠推算过,按理来说元春此时应该被送入宫了,但是到现在也没听到半点风声。贾珠想国可能是跟他活下来是有一定的关系的,他活下来了,贾府有希望了,自然也就不用送元春入宫了。
如果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太好了,贾珠不由得心想道。
看着面前活泼爱笑的元春,贾珠忽然开口道:“元春!我给你化个妆吧!”
“好啊!我让抱琴去取石黛来!”
元春忙开心的笑道。
待抱琴取来石黛,贾珠打量了一下元春的面容,她是属于那种五官浓厚明艳,脸庞较为宽阔而圆润,下巴很饱满,丰腴而不肥硕的椭圆形脸型。给人一种富贵、雍容、靓丽的感觉。
贾珠先是用石黛给元春修了一对贵气十足的眉毛,而后又从众多的胭脂当中挑选了一盒介于粉红和淡红之间的胭脂给元春细腻的脸庞上妆......
待给元春画好妆容之后,呈现在众人眼前的是一位端庄大气,雍容华贵的女子。
“元春姐姐!你真漂亮!大哥你也给宝玉画一个可好?”
不知何时,探春、惜春、贾宝玉、晴雯、袭人等都围了上来,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贾宝玉。
贾珠看了一眼贾宝玉那宛如银盆的大脸,而后笑道:“她们女儿家化妆是为了给男人看,而我们男人不需要化妆,我们需要的是这里有货才行!”
说着贾珠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贾宝玉不解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而后说道:“大哥!那书上不是说满腹经纶吗?所以得是这肚里有货才行!”
探春不由得娇笑道:“宝二哥!这满腹经纶是说读书人很有才学和智谋,并不是肚里有货的意思,你不是进学了吗?怎么倒不如反倒不如我这个不进学的妹妹?”
贾府的族学有几斤几两,贾珠自然很清楚,贾宝玉自然不愿被探春嘲笑,因此忙胡言乱语,扯了一推东西企图糊弄探春。
贾珠见此便道:“其实宝玉说得也不全都没有道理,这满腹经纶本意是形容一个人的才学和智谋的。但有些读书人虽然也满腹经纶,但是他们却死记硬背,不能把书中的知识放在脑海里转化为己用,久而久之就只能放到肚子里去了,所以就叫满腹经纶,实则毫无半点用处!”
贾宝玉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对于这个一母同胞的亲弟弟,这个红楼梦当中的主角,贾珠是希望他能够成才的。
固然贾宝玉有着这样那样的不好之处,但不管怎么说,在封建社会,有着高贵的身份,却还能有着平易近人的性格,平等待人,特别是对待女子很是尊重,这一点还是值得夸奖的。
贾珠自认为他就无法做到贾宝玉这种好的一面,因为在穿越之前,他就已经被复杂的社会给磨去了棱角,磨去了一些单纯的品格,所以当他穿越红楼,见到李纨、见到凤姐、见到尤氏、见到秦可卿这些美女的时候,除了像他已故妻子的李纨之外,其余的他产生的都是强烈的征服欲望,包括女扮男装的北静王。
贾珠前世刚开始也是食草动物,后来父母意外去世,接管了家中的企业之后,一步一步地演变成了食肉的动物,如果说贾宝玉是温顺的小猫,那贾珠就是一只随时可能吃人的猛虎,二人同属猫科,但却俨然走上了两条截然相反的道路。
贾宝玉进官场也罢,不进官场也罢,贾珠都不在乎,贾珠只是希望这个弟弟在他的影响下能够有责任感,如此一来,才能真正不负了林妹妹的一片真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