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陈涯悄无声息离去的那一天,柳如烟在跟空气较劲,饿了一整天肚子。
也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饿晕了,她睁眼的时候,月光已经爬上了窗外道路尽头,斜斜挂在已经凋谢的风信子枝叶旁。
肚子在那里嘀嘀咕咕,她尝试把小肚子鼓起来。
突然想到,之前她也是这样挨饿,陈涯还凶巴巴地说,想要往她肚子上揍一拳,突然就笑泄气了。
接着,她又悲伤起来了。
她和他离别了。
借着月光走到厨房,她打开冰箱,温暖的光线照在脸上,寒气扑面,心中的空虚却感到些许缓解。
点兵点将好久,从里面挑出了两块面包和一个鸡蛋,她尝试给自己做一个三明治。
刚拆开面包的包装袋,点点泪水滴落到面包上。
冰箱的压缩机适时响起,仿佛在进行无用的宽慰。
柳如烟啜泣着,擦干净眼泪,心中感到既委屈又痛苦。
现在想来,陈涯简直是个坏透了的人。
她一个人徘徊在湖边,他只是在那边静静看着她鼓起小肚子,他就想往上面揍一拳她比任何人都爱着他,他却不辞而别了。
柳如烟捧着三明治坐在沙发上,每吃一口,都想起陈涯在她身边时梦幻般的快乐日子。
吃完了三明治,她很没有修养地舔了手指,又牛饮完杯里的水,瘫坐在沙发上。
不知哪里的水声“滴滴答答”响个不停,不知哪里的秋蝉在鬼鬼祟祟的叫,柳如烟躺在沙发上,不知哪里来的陈涯的声音,满脑子都是。
今夜的月色格外安静,她盯着窗外,觉得心中的褶皱稍稍被抚平。
“明月不谙离恨苦,斜光到晓穿朱户。”
她突然想起这首词,在这里倒是挺应景。
她走到阳台前,面前楼宇林立,万家灯火。
一扇扇窗户,形成一个个亮方块,在方块里,有在灯下枯坐的男人,有默默吃饭的母女,有引吭高歌的中年男性,有背着孩子拖地的妇女。
这些方块如同生活的横截面,纵向切开,将其中内核展露给柳如烟,她隐隐觉得这其中或许存在一些启示。
曾经她父亲老是嘀咕,王国维所谓的“三重境界”,什么“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什么“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什么“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现在想来,自己这不正是“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么?
估计再过一段时间,自己就要“衣带渐宽终不悔”了。
什么时候,才能蓦然回首,他却在灯火阑珊处呢?
柳如烟把脸埋进了胳膊。
“老师,我想你了。”
也许世上成大事者,都会经历一段痛苦的恋情吧。
第二天柳如烟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安装上一个书封。
她知道,这本书作为陈涯给她的最后一个礼物她不知道能不能算,但姑且算是,应该会见证许多许多历史。
纸页和回忆一样,会在时间的流逝中不断发黄。
书可以利用书封来保护,但在不可避免的遗忘中,回忆该如何保护?
除了一遍又一遍地重复那些记忆,像牛一样反刍,如同饮茶一般品味回甘,好像别无他法。
而那些事情对于现在的柳如烟来说,无异于用小刀慢慢在她心上割下一道道口子。
在触手只能摸到空气、却不见老师踪影的这个房间,任何回忆,都是在对敏感的她痛下杀手。
然而和陈涯有关的一切都让她触景伤怀,他惯用的金边盘子,刷毛被磨平的牙刷,带洞洞的拖鞋,还有沁入她所有衣服和身体、在这个房间无处不在的独属于他的气息。
人脑十分奇怪,她提示自己不要想他、不要想他,可是她在这么做的时候,便是在想他。
思念就像一副毒药,剂量足够浓烈时,她会被悲痛压得喘不过气来,并且希望自己在睡梦中死掉。
她只能躺在沾满他气味的床上,双手双脚无限向外延展,青葱白嫩的指头拂过他躺过的每一寸地方,试图寻找他留下的痕迹。
她把揉皱的被单揉得更皱,她辗转反侧让衣服更加凌乱,她闭上眼,伸出五指,试图用空气模拟出曾经温柔缱绻的触感。
她发烧了,体温很高,连站都没办法站起来。
她用尽全力,才拨通了楼下超市的电话,小哥把外卖提上楼时,一眼就发现了不对劲。
“你怎么了?要不要去医院?”
“不需要。”
她用力关上门,随后坐倒在地上。
她突然非常无助,不是因为自己生病而无助,而是因为她突然想到,在不知何方的陈涯,此时也许已经见了形形色色的人类,和不同的女人发生了交集。
而她完全无法掌控,只能固执地相信,自己能等到他回来。
在床上躺了两天,烧退了,病好了大半,身体仍然虚弱。
她缓慢走到茶几前,客厅比起生病前,倒好像焕然一新般,有了全新的感觉。
她拿起霍乱时期的爱情,用手触摸扉页上陈涯留下的笔记。
陈涯写的这句话,也是书中的一句话,那是一个女人说的:
“说到底,爱情是一种本能,要么第一次就会,要么就一辈子也不会。”
以前她不太懂这句话,现在她在懵懂中似乎有些明白:与人相处才需要学习,但爱一个人不需要学习,与生俱来。
说起来霍乱时期的爱情,讲的也是一个关于等待的故事。
那个男人为了爱情,等了那个女人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
从他爱上她的那一瞬间起,他就将这份爱情,如同信仰一般坚持了一辈子。
不需要问好处是什么,也不用怀疑为什么要这么做,这就是信仰。
柳如烟觉得,自己的爱,就是信仰,即使在别人看来愚蠢透顶。
她翻开垫在书本下方的稿纸,一页一页,上面写满了对陈涯的回忆。
那是她用来保护记忆的方式,每天写一点和他的回忆,每天看一遍,这样,就能将他更加深深印在心里。
最近这几天,她心中一直有一种某些东西将要破壳而出的感觉。
忽然间,她有所明悟,就好像人生所有精力,忽然之间被一根线连接在一起,拼凑出了一个完整的形状。
她拿起笔,按在纸上,顿了顿,随后,写下一行字:
越位同居。
接着,她想了想,又写到:
“故事要从风信子盛开的季节说起”
三月份的某个清晨,柳如烟突然注意到,陈涯送她的那盆风信子,叶子已经垂下去好久了。
不知不觉,又到了风信子盛开的季节。
可是老师的风信子并没有盛开。
她带上手套,没用多少力,就连同根部,一起把那株可怜的植物拔了起来。
它毫无疑问已经死掉了,根部也烂掉了。
就在这个时候,房门开了,陈涯推门进来了。
柳如烟思考过很多种他和她重逢的场景,但丝毫没有料到,自己在见到他时,身上系着围裙,手里拿着一株烂掉的风信子。
一个拥有黑色长发的少女,从陈涯背后走出来,看到柳如烟后,皱了皱鼻子,用生硬的汉语说:
“这就是你一定要见的女子?”
陈涯此时只顾着看柳如烟,忙里偷闲中点了点头。
那个黑长直女生走到柳如烟面前,佯装气势汹汹地叉腰,似乎想要比拼资历,同时也是打探消息,在脑海里搜刮了半天词汇,才问道:
“你和涯,爱了有多久啊?”
她如同霍乱时期的爱情里主角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般,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每个日日夜夜如果她也有那么久的话,一直准备好了答案:
“一生一世。”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