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来分钟后,苏景走进一个金店。金店里面有个安全屋,本来用来存放贵重物品的,现在贵重物品已经搬空。
苏景走进安全屋,关上厚实的合金门,才坐下休息。
他全身骨头都快要散架,肋骨至少断了两根,断骨可能已经扎伤肺叶。对猎诡人来说,这些伤都是小伤,以他们强大的自愈能力,不用多久,这些伤就会痊愈。
最严重的伤是诡异污染,他现在脑子嗡嗡叫,不能思考,不时听到一些疯狂的呓语,脑海中闪烁过一些怪形的身影。
锁死安全屋大门,他再也坚持不住,直接躺下睡觉。
一觉醒来,他脑袋还有些沉重,身体还疼的要死,左手也恢复了知觉。最令他高兴的是,萦绕在他脑海中的呓语、幻视全部消失,这说明诡脑污染比他想像的要轻一点。
诡化高中生死亡后,留下三件诡物。
第一件是诡化高中生捧在手中的书,书名为吞噬之书,能够吸收诡异污染,一个小时后,会至少十倍返还。吞噬之书是一本自杀之书,只有在没有任何生路的时候,才会使用。
诡化高中生就是死在这本书下。诡化高中生利用这本书吸收诡脑污染,一个小时后,诡脑污染以几十倍返还,庞大的污染直接杀死诡化高中生。
苏景本来还想用这本书吸收身上的诡异污染,但了解吞噬之书后,他已经没有心思尝试。
第二件是蜘蛛夫人诡质。
第三件是诡脑诡质。
最近几场厮杀,使苏景认识到,他现在最需要的是强化自己身体,使身体速度能够跟得上大脑反应速度。若他身体速度跟得上大脑反应速度,他应该能够轻松杀死诡化高中生。
蜘蛛夫人和诡脑两件诡质都不符合他要求,他决定先强化诡脑,提升诡脑威力,应付实力不足的困境。
他触碰诡脑诡质,他很快就陷入幻境。在幻境中,他变成一个油腻大叔刘元。刘元检查出患有脑瘤,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他非常不甘心,他事业有成,妻子聪明贤惠,儿子、女儿聪明伶俐,
他不知道自己离开后,这个家庭会变成什么样子。他是家庭唯一的收入来源,妻子由于要带孩子,已经辞去工作。
他躺在病床上,不时遐思,若他脑袋没有瘤子该多好。
他病情很快恶化,很快就陷入昏迷。昏迷前,他暗暗祈祷,下辈子不要再得脑瘤。
他再次醒过来后,赫然发现,自己的祈祷得到了回应,他脑子消失了,只有脊柱神经。
本来他还挺高兴,不久后来他发现,没有脑子,想问题就会慢很多,还是有脑子好。
他在城市中闲逛,寻找自己的大脑,他找了一天有一天,一年又一年,还是没有找到大脑。
苏景挣脱幻境,看见自己手臂上出现一些淡淡的尸斑,散发出淡淡的尸臭味。他隐约听到有人在他耳边说话,眼前闪过庞然大物。
“诡脑污染超出我的承受。”他心里道:“我这次融合还是太勉强,我应该再等半年,或者一年。”
明知融合会造成严重污染,他还是会这么做,主要是想增加实力。在这个到处都是活尸的地方,实力至关重要,且要去找叶青青,没有实力可不行。
他放出诡脑,诡脑已经大变样。它本来只有一颗大脑,现在后面多了一条尾巴,它长出脊柱神经了。
“释放诡脑超过三十秒,身体受到不可逆损伤。”他不知道应该高兴,还是担忧。
诡脑是他的终极杀招,可这杀招使用的时间太短,一旦掌握不好时机,可能会要了他的老命。
“大脑能力提高一倍,感应能力增强一倍,身体素质提高一倍。”
大脑能力提升和感应增强对他的实力提升并没有那么大,身体素质提高才具有决定性。作为木桶上最短的那块木板,身体素质提升,使他实力飙升。
他收回诡脑,又休息一会,才打开安全屋的合金门。
他呆在安全屋已经超过八个小时,也不知道叶青青那边的情况如何,张萌是否安全。
他想一会,决定继续往前。他进入小巷前听到的那声枪响,应该和叶青青有关,他决定过去看一下情况。
他在小巷杂货店吃了几个罐头,补充体能,接着就感应全开,小心翼翼往前走。
他很快就走出小巷,前面是一片废墟,房屋几乎全部坍塌。他一边搜索,一边往前走。废墟并没有人,也没有活尸。他再废墟中找到一些诡蜕,有三级诡蜕,也有二级诡蜕。
从现场看,这场战斗结束得很匆忙,胜者甚至没有时间拿走战利品。
他看见地上的诡蜕,就收起来,放进瓶子。
“这次要是能够活着离开临海市,这些诡蜕应该能够买一栋房子。”苏景心里暗道。
从现场战斗的痕迹看,败者最后逃往临海大学,胜者紧追不舍。
“难道是叶青青遭到追杀?”苏景看着战斗痕迹一直向临海大学延伸,心里嘀咕道。
靠近临海大学,战斗痕迹完全消失。看着前方熟悉的大学围墙,苏景娴熟绕着围墙走一会,然后打开一扇小门,悄咪咪走进大学。
大学有很多尸体,从穿着看,应该是大学学生。这些学生尸体已经腐烂,有些已经变成黑灰,显然是由于污染而死。
他看见这些尸体,有些感伤。一天前,他还是他们中的一员,现在他们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
他踩着草地,接着绿化树的遮掩,悄悄前往学校医院。若叶青青受伤,她应该会前往学校医院,寻找治疗的药物。
校园非常安静,没有任何声音,没有鸟叫,没有虫鸣,整个学校好像已经死亡,只剩下寂静。
快要到学校医院的时候,迎面走来两个人。藏在树后面的苏景提前感应到两人,随即躲到一块假山后面。
迎面走来两人年龄和他差不多,二十来岁,一高一矮。
高个子眉清目秀,脸部柔和,看起来有些阴柔,但在女孩子眼中,这货绝对是个大帅哥,很多女孩子可能会倒贴献身。高个子手里拿着一把长剑,腰间别着手枪。
矮个子就差多了,又矮又胖,大饼脸上全是痘子,走路像只大企鹅。他同样拿着一把长剑,腰间同样别着手枪。
两人一边走,一边说着话。
“你说叶青青躲在哪里?”高个子道。
“我不知道。”那矮个子手里拿着一袋肉干,一边说话,一边往嘴里塞东西,“你要不要来一点?”
高个子摇摇头,“你能不能少吃的,你长成这样子,还大吃大喝。”
矮个子满不在乎,胖乎乎的大手抓起一大块肉干,塞进嘴巴,“能吃的时候,就尽量多吃的。我不想当个饿死鬼,最好死前给我来一个像叶青青这样的大美女,这样我就算死亡,也没有遗憾了。”
“你还真敢想,叶青青那样的美女,连我都不敢想。”高个子笑道。
“手快有,手慢无。这种极品美女的追求者如过江之鲫,最先出手的人总有些优势。”
“人家早就有男朋友,你不要想了。”
“这次我们要是抓到她,说不定有机会。”
高个子不屑哼一声,“若你们那伙人舍得下死手,现在叶青青已经变成一具尸体。拜你们这些色狼所赐,叶青青现在还活蹦乱跳。”
“不时我不想下死手,是我实力太低。我融合的是一只僵尸,除了皮糙肉厚,没有任何优点。”
“你他娘的见到叶青青的大长腿,口水流了一地。跟你一起的那群畜生好像没有见过高跟鞋,没有见过黑丝似的,一个个像发情的公狗,只想活捉叶青青。”
“没办法,这是人性本能。”矮个子呵呵笑,“你还不一样,见到叶青青,眼睛直冒绿光,像狼一样。”
“我只是没有想到有人在那种地方穿着高跟鞋,那可是战场,你见过有人穿着高跟鞋上战场吗?”
“现在见到了,效果还特别好。”
“滚,这里死了这么多人,你想成为下一个。”
矮个子不再说话,东张西望,一脸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