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一章 不可能胜诉的无罪辩护案件!(1 / 1)梦未眠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十一月的燕京,渐有秋意。老舍先生说,秋天一定要生活在燕京,这是有道理的。不仅这段时间天气好的几率比较高,因为北风,雾霾少,阳光充足。加上红叶、黄叶正是最灿烂的时候,慕田峪、红螺寺、八大处、景山、北海,都会和平日不同。虽然这个时候有些冷,但还不至于冻手冻脚,有个保暖的冲锋衣,穿上秋裤,就没问题。

郑逸哈出薄薄白雾,简单搓了搓手,微微的冷意变得温暖了些。骑着共享单车来到鸿蒙律所。

所里边前台小姐坐着处理文档,见到郑逸进来,赶忙递过来一杯温暖的咖啡。

“郑弟弟,这几天变冷了,记得穿厚一些。这是姐姐特地给你买得咖啡,喝下去身子容易暖一些。”

前台小姐姐早已摸透郑逸的课程,今天早上没有课,肯定会早早来到律所,一般郑逸会在所里喝点咖啡提或者茶水提提神。

现在鸿蒙律所,上至领导主任,下至前台小姐姐,少了几分对郑逸的轻视,多了几分看郑逸的尊重。律师这个行业,最适应‘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理论。

前台小姐姐待在律所两年多,看到太多律师小哥哥小姐姐碰壁了,总结出来,一是嘴笨,不爱说话,也不会辩论,从没公开辩论过,脑子总转不过来;二是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见事做事,不会来事;三是特别慢热,在律所实习的第一个月几乎不怎么跟别人说话。

但是,郑逸却不同,来到律所第一天就名震整个鸿蒙律所,之后被安排到负责律所的电话咨询,更是闯出一片天地,成为时下最为火热的网络红人。

郑逸接过咖啡,热情笑道:“谢谢姐姐。”

前台小姐姐更加热情,说道:“下次我给你准备最喜欢吃的叉烧包!”

郑逸愣了一下,问道:“姐姐,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叉烧包。”

前台小姐姐美眸闪烁发光,害羞道:“姐姐可是每天都有看你的直播哦~!”

郑逸笑了笑,说道:“谢谢姐姐的关注支持!”

这时,鸿蒙律所玻璃电动门自动打开,从外边走进来几位身着黑色西装,带着墨镜的的男子,他们留着寸头,脸色坚毅冰冷,站在玻璃门的两旁。

外边,一位身材魁梧的男人走了进来,身材非常高大魁梧,留着黑白相间的头发,腮边还有络腮胡,眼神稍微有些慵懒,走进律所的时候目光锁定在郑逸身上,直直走到郑逸面前,上下打量了一番。

前台小姐姐踩着高跟,挡在郑逸前面,笑着问道:“先生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我想做法律咨询。”

男人从口袋拿出一根香烟,旁边的黑衣保镖拿出火机点燃,轻轻吸了口气,吐出厚厚白烟,说道:“杀了人,如何无罪辩护。”

前台小姐姐站在男人面前,接触目光却有种被看得通透的压迫感,她挤出一点点职业微笑,说道:“您好,欢迎来到鸿蒙律师事务所。您如果要咨询法律问题,可能需要您稍微等待一下,因为我们还有十分钟上班,很多律师正在通勤路上。”

中年男子再次让手下点燃一根香烟,大大吸了一口,吐出一堆的烟雾,眯着眼睛看向郑逸,说道:“他不可以吗?”

前台小姐姐笑容微滞,介绍说道:“您好,这位还是学生,目前在我们律所当中主要负责实习工作。

您看,如果方便的话,麻烦您在休息室等待一下,等会有刑辩律师来了,我让她立马联系您?”

中年男子摇了摇头,说道:“在其位,谋其职,负其责,尽其事。既然是来律所实习,那就是律师,有当事人咨询,就得全权负责接待。

以尽职尽责为荣、以敷衍塞责为耻。我想,这位小兄弟应该也明白这个道理。”

郑逸点了点头,认真说道:“我外公说过,要常怀敬畏之心,专心、守职、尽责,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尽力,全身心地投入。”

中年男子吐出一口浓烟,前台小姐姐眉头皱紧,有些呼吸难受。中年男子一边吐出烟雾,一边盯着郑逸,说道:“小兄弟,无罪辩护,懂得吗?”

郑逸说道:“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中年男子耷拉着眉头,说道:“你应该不仅仅只是想给我解释一下‘无罪辩护’的法理。”

郑逸说道:“我需要知晓案件的具体情况。”

中年男子淡定说道:“简而言之,现在检方公诉,指控我伙同他人利用提供煤矿购买信息资源,进而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花城人的黄某出资5000万元成立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5000万?!

前台小姐姐惊讶得捂住小嘴,这可是一起大案件,处理不当的话,可是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为了替郑逸着想,她连忙说道:“先生,我们律所有非常专业的刑辩律师,能够为您做最为权威的辩护。

这位是我们的实习生,您这件案件涉及金额巨大,建议您稍微等待一下,我们的刑辩律师很快就到了。”

郑逸突然问道:“公诉方都掌握了哪些证据?”

所谓的公诉方,是指不用当事人来直接提起诉讼,而是由国家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代表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实际处于原告一方的地位,并且独立的执行控诉职能,其任务是代表国家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和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其不属于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当事人。

中年男子看着郑逸说道:“公诉方现在掌握的证据有,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探矿权证书、矿藏储量报告、合作协议、会议记录、银行转款凭证、借条、章程、行政机关处罚决定书等,各类证据极为庞杂。

而且,公诉方的起诉书写着,这个案子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建议对我的量刑幅度在10年有期徒刑以上。”

华夏的《刑法》对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分为三种,10年以上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

中年男子看着郑逸,烟雾迷漫着他深邃犀利的眼,说道:“小兄弟,我时间有限,没办法等你们的大律师过来。

你有没有兴趣,接下这个不可能胜诉的无罪辩护案件?”

……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