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年的香江,今天日期是十月一号。
很值得纪念的一天,也是被香江太多人铭记的一天。
林修文带领不过百人,让长乐帮从此消失在了这个世。
还从天水围开始,扫荡元朗大大小小的无数社团。
愿意臣服做小弟,那就能幸免于难。
不愿意,那就杀!
残的鲜血之下,元朗不过大半天的功夫,就被林修文完成了清一色。
作为目前元朗最大的社团,林修文当然要重新选址作为驻地。
元朗市中心最大的商业大厦,自然就是林修文选定的目标。
从此之后,林修文才正式算在元朗站稳了脚跟,能够开启自己的卧底之路。
“呼呼!”
太阳下山,晚霞印照天空,很美。
不过没人去在意风景有多美,而是全神贯注的等着林修文的训话。
林修文早就换了件衬衣,不过一时间没找到合适的黑西装。
微微敞开的领口,还能看见那狰狞的青龙头。
麾下百人,都是经过林修文特别训练。
战斗力对付一群散沙一样的长乐帮马仔,简直不要太轻松。
倒是有人受伤,顶多就是手臂缝几针。
再严重一点,根本没有。
主要还是林修文太猛了,一人一拳横扫元朗无敌。
龙五、龙七、龙九紧随其后,战斗力跟普通的社团马仔根本不在一个层面。
大半天完成元朗清一色,让林修文在众多手下心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
放眼其他社团,哪个能够在这样的草莽时期,做出这样的壮举?
林修文的带头作用很重要,不过底下人的奋斗奉献精神也不容忽视。
是大家如狼似虎的团结一心,才能够这么短时间,完成了元朗清一色。
这样团结的力量,也是林修文从小被灌输的理念。
“很好!”
“在场的每个人兄弟,都不是怂蛋,都是好样的。”
“拿下了整个元朗,未来等着你们,是数不尽的好日子。”
林修文笑了,很温和的笑容。
根本看不出来一人一拳套杀穿数百人的狠辣跟铁血。
得到林修文的夸赞,百号人都与有荣焉。
在林修文的教导下,他们内心都有着共同的信念跟荣耀。
这份信念,是任何利益也无法颠覆的。
“兄弟们,你们来香江的目的是什么?”
“为了屈居人下,一辈子当打工仔,被人叫吊毛、扑街、衰仔?”
“我想都不是吧。”
“都是为了改善生活,为了有朝一日出人头地,光宗耀祖。”
“那就要够狠!”
“人不狠,站不稳!”
“好比如今天,如果不是我们够狠,就会被长乐帮踩在泥坑里,永世不得翻身。”
淡淡的言语,惊雷般炸响在场每一个人的耳旁。
早就屈服于生活的麻木,开始火热。
向往的生活,也燃烧了满腔的热血。
对于未来,在场所有人又都充满了希望跟憧憬。
“哒哒!”
一个长长的木棍,敲击在黑板。
面,写着密密麻麻的文字。
流浪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想要加入林修文麾下,首先不能是文盲。
所以,他们看懂了黑板的内容。
每个字拆分起来,他们都认识。
可是,连在一起,确实不太懂林修文想要表达什么。
林修文平静扫了众人一眼,淡淡道:“我们都来自同一个地方,有着同样的信念。”
“就算远离家乡,身处异地,也不要忘记了曾经的誓言。”
“所以,我警告你们。”
“虽然我们走了社团这条路,并不意味着跟其他社团的烂仔一样,什么都能做。”
“首先,钱再多再好赚,让我发现有人碰粉,杀无赦!”
这一条规矩,在场没人觉得有意义。
虽然他们也想要钱,想要大富大贵。
可是原则底线不能破。
为了钱,如果连原则底线都没有,那还是个人吗?
“从来香江的第一天,我就发誓。”
“我林修文,一定会在香江闯出个名堂来。”
“我林修文,没什么本事,但绝不会是过河拆桥的混蛋。”
“你们都是我的兄弟,有钱一起赚,有妞就一起泡。”
“现在,为了让各位兄弟以后有稳定的收入,我打算成立天门公司。”
“以天门为起点,赚数不尽的钱,让每个兄弟,都能实现来香江的梦想。”
“香车美人,夜夜生歌!”
“但,我林修文在钱方面绝不会吝啬,可有点无法接受。”
“破坏规矩。”
“不管是谁,我定下的规矩都必须严格遵守。”
“否则的话,我必定会亲手收回给你的一切。”
“都听明白了吗?”
林修文大喝,百人齐呼:“是,大佬!”
“很好!”林修文很满意现在麾下之人的精气神跟信念,趁热打铁道。
“龙七,给每个弟兄发一万港币。”
“受伤的兄弟再加一万。”
“拿钱,不破坏规矩的情况下,痛痛快快去玩吧。”
再怎么有信念,有钱作为支撑将会是事半功倍的事情。
也会让手下人更有奋发的动力。
林修文这手人心拿捏,可谓是炉火纯青。
“耶!谢谢大佬!”
整个场面都沸腾了起来。
82年的香江,一万港币也不是小数目了。
一路砍穿元朗,多少有些精神紧绷。
好好放松一下,接下来林修文还有事情要马开展。
时不我待!
香江机遇多,也要你抓得住。
一步快,才能步步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