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47手,子弹膛;透过准星看着前方的物体。东瞄一下,西瞄一下,只是所指之处都是自家的坛坛罐罐,打哪里都不合适。
再说了,他再怎么装熟,也改变不了他只有九岁的事实。将一把重4.7公斤,高八十七公分的枪扛起来再瞄准,这个高难度的动作已经让他半身往后仰了;要是真扣一下扳机,后座力肯定让他一屁墩儿坐地去。
站姿肯定是不行的,另找场所换姿势!
“带这个,还有这个;带这两个箱子,我们堡墙。”
指着AK和M43子弹箱子,让华雄带;马雲自己将手中的AK架在肩,往门楼走去。
得墙来,只见庄园外原本平整的土地一夜之间被挖出了一条很大的沟,坑坑洼洼的;这是为了清理积血,矿车铲出的土槽,看那深度,如果引入活水的话,都能当护城沟用了;由此可以推断昨夜邓至部流的血有多少。
抛开这些乱七八糟的思绪,马雲趴到地,以使命召换的卧姿扶枪,单眼瞄准望向前方。
远处,下地的农夫没在田地中劳作,而是三三两两的挤在路边指指点点;他们指点的目标,则是昨夜突然出现的建筑群,每个建筑下方,都有几个人影在那用锤子猛敲。
看这群农夫兴致勃勃的充当围观群众,也不知道如果他们看到昨夜那鬼影重重的景象,是不是还敢靠这么近。
将准星从农夫处挪开,马雲又扫了一番;没有找到什么活物目标。只不过那种透过准星看到的世界,似乎一切都尽在枪口控制之下,没有什么是一颗7.62子弹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来一颗!
这种感觉让他挺爽的;或许,这就是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吧。
锁定几十米开外的一块石头,马雲扣动扳机。只听得砰的一声,枪口往一跳,枪托狠狠撞在马雲的小肩膀,砸得他生疼;咬着牙才没疼出声来;至于出膛的子弹,早不知道飞哪去了。
还是年龄太小了一点,又没掌握技巧。
马雲没敢扣第二下,退膛放下枪,站起来。还是教华雄吧!
从创建势力开始到现在为止,华雄是他马雲手下武力值最高的一个,同时也是忠诚度最高的,除了亲爹外,就数他值得信任。换个人,马雲还未必敢教这种大杀器的操作方法。
只是当他转头去唤华雄来试时,却发现这厮已经跳到了两米开外。
“你躲那么远做甚?”
华雄指指地的枪,再指指旁边的哨戒塔。
原来是被枪声吓了一跳,不仅仅是他,堡内正的操练的庄丁,以及外头不远处的农夫佃户,听到声音纷纷看向了城头。
华雄很是气虚的问道:
“大公子,此物与那神鞭,可是系出同源?”
光听那霹雳闪电一般的声音,便知道这两样东西渊缘不浅,再加起先马雲跟他说过,这箱子里的物事是霹什么雳什么雷什么会爆的东西。就能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过来,我教你怎么使这玩意儿。”马雲虽然自己都是个半吊子,但至少在电视见过几回;比华雄要懂得稍多一点。
“先压子弹,一夹三十颗。”这个简单易懂,一粒粒一摁一推,进去了;华雄很快便学了去;由于他的手大力气大,装弹速度很快就超过了马雲。
有华雄手,很快便弄好了几个弹夹。
“你把那把枪捡起来。”指着箱子里的一柄AK,让华雄手。
“这个东西叫自动步枪,就像你刚才说的,他跟哨戒塔的机关炮,系出同源,使用火药,将金属弹丸发射出去杀伤敌人。”
“枪?”
枪,自己也有的,又长又利的亮银枪;华雄不明白,这种发放出光鞭的抽人的玩意儿,为什么会被叫做枪。
不等华雄多想,马雲又说道:“照着我的动作走一遍。”说着,自己重新捡起一柄没弹的枪。
“弹夹插进去。”
“往后拉枪栓,对,用力拉到底;嗯,听到这个声音,就是子弹膛。”
华雄亦步亦趋的照做,虽然动作有些笨拙,但执行很到位,一如他的人品。
“好了,到了这一步,它已经从一根烧火棍变成杀人利器。”耳朵听着马雲说,眼睛盯着他的动作,华雄右手握枪把,左手端着护木,食指放在了扳机。
AK在马雲手时,枪比人小不了多少,看着都费力;到了华雄手,那尺寸就显得协调多了,只是古装大汉手持AK的画面。
就一个字:和谐!
看着华雄持枪比划来比划去,马雲脑中闪过一个画面:枪支走火,击中马雲,马雲卒,全书终。
“注意,枪口,无论何时都不要对准自己人。”
重点纠正了华雄的危险动作后,正式进入射击教学环节。
表尺射程是不会看的,但是马雲知道一句口决:
“三点一线,指哪打哪!觇孔、准星和目标在一条水平线,瞄准时,准星对向目标中间。”马雲让华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或许华雄天生就是个当兵的料,很快就掌握了技巧。手持枪不停的微微晃动着。
“你现在瞄的是什么?”马雲好奇的问了一句。
“庄丁马二驴家的狗!它在追兔子,我瞄的是兔子。”华雄持枪不动,嘴说着。
马雲极目远眺,小半里地外确实有只狗在窜下跳。目测怕是有二百米去了;第一次拿枪,就瞄了二百米外活动的兔子?能在历史留下名号的人物都这么神的吗?
“能打中吗?”马雲问道。
华雄摇头,说道:“不知,我从未用过这等物事。”也是,一分钟前才第一次碰到枪,一发子弹都没试过,怎么可能头枪就打中两百米外的兔子。
“试一试,记得枪托顶紧肩膀;这枪会跳的。”
出于对未知事务的恐惧,华雄连忙照做,双手和肩用力卡死AK47。
砰砰砰……
华雄手中的枪三发点射出去,枪支居然纹丝未动;看得出来用劲很足。
远处传来一声惨嚎,只见那条追兔子的狗原地蹦哒了两下后,便倒地不起了。兔子没打着,把人狗给打死了。
一直在偷偷关注两人动作的庄丁和农夫佃户们,亲眼见证了一起人类早期驯服AK47的过程;只是他们现在还不认识AK47,只当是神人大公子在传授一手小神鞭给华总管,只见华总管和甩手,半里路外的一条狗就挂了。好家伙!华总管也是要升天的角了。
华雄长出了一口气,闻着硝烟的味道,赞叹道:“好神兵,好步枪;八百里外取敌首级有如探囊取物。”
“那行,这支步枪就给你用了!”马雲说道:“剩下的先收起来,回头我再看看谁有资格,再发下去。”
“是,大公子!”华雄应着,这等神兵利器,还是不要让其他人接触的好!这个活他决定亲自干,不假手他人。
然后将身带着的亮银枪取下,抚摸几把,默默放到了一边。
从今天开始,步枪,才是我华雄的一生之爱。
“对了,把那狗弄回来,今天吃狗肉!”
……
感谢书友彡丶昱睿灬的打赏~感谢~说实话,这个名字我都不知道怎么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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