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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汉克日记

关于太平洋上的惊涛骇浪,金刚对此是一无所知的。

他虽然最近时常觉得急促不安,但并不知晓其缘由,而金刚的感知能力还不足以让他探究骷髅岛之外的地方。

不过在骷髅岛这片野区,他的统治力正越来越强,新的骷髅岛王者正在崛起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日子一天天过去,伊维族终于做好了准备,在金刚的帮助下,集体迁入了已经勘探好并建立了前期营地的峡谷之中。

在居住了一段时间之后,对于这个安全且食物充足的地方,伊维族的人们很快达成了共识——感谢金刚,他带领我们来到了应许之地!

什么,你说金刚不是第一个发现这里的?

那也是因为金刚的庇护,我们才得以发现这里!

对于伊维族人什么事都能感谢到金刚身上的表现,汉克屡屡提出反对,但又屡屡失败,可他依旧乐此不疲,努力地想要摧毁伊维族心目中如同神明一样的金刚。

他的努力注定是徒劳无功的,金刚对此并不在乎,而且甚至有些希望对方能够成功。

为什么呢?

因为有些足够虔诚的伊维族,是真的能够把感谢发送给金刚的,冷不丁脑海里出现一个声音是非常吓人的事情,即便金刚不是人类。

偏偏,这种事不存在拒接的可能。

金刚知道人类文明中也有上帝佛祖之类的存在,而他们的信徒数量则大的吓人,面对每日无穷无尽的祷告,他们是怎么处理的?

金刚对此十分费解,以至于用一根手指进行的俯卧撑锻炼变得缓慢了些许。

与曾经的迁徙相比,这一次奇迹般的没有出现任何人员伤亡与损失,唯一的事故与意外就是一名年轻的猎人不小心被毒蛇给咬了一口。

众所周知,伊维族的医疗手段就和他们的生活方式一样原始。

当那个猎人被带回部落的时候,脸色都已经发紫了,腿肿胀得比水牛的蹄子还粗,部落中的“医生”在围着他跳了一圈旁人看来不明所以的舞蹈后,便宣布自己已经尽力了,接下来就由神灵来决定年轻猎人的生死。

包括汉克在内的大部分人,其实都认为这家伙估计是没救了,这种毒蛇是在骷髅岛上很常见的烈性毒蛇,至于有多烈,差不多就是一口能够毒死一头牛的程度。

一夜过去,年轻人奇迹般地好了起来,虽然依旧无法行动,但已经恢复了清醒并能够进食,而付出的代价则是嘴巴永远地歪向了一边,而年轻猎人不仅不为此难过,反而认为自己的歪嘴是神迹。

汉克知道,那不过是蛇毒痊愈后的后遗症而已。

对于年轻人的康复,部落中的巫医骄傲地宣称是自己的医疗手段起到了效果。然而汉克知道,这家伙纯粹是在放屁,如果那种奇怪而又滑稽的舞蹈能够治病救人,那这世界上就不需要医生这个职业,马戏团里的小丑就能够在表演之余充当医生的角色。

汉克接着用他那支已经没剩多少墨水的钢笔在日记里写道,“伊维族的土人有着可怕的身体素质,这或许与他们原始的生活方式与饮食习惯有关,这里有世界上最为罕见的毒蛇,但却也无法夺走他们的生命,他们强壮得就像牛一样,不,应该说他们比牛还要强壮得多。”

其实,汉克写日记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因为相比郡平一光的忙碌,毫无长处的他总是显得无所事事,而他又羞耻于和老人和妇女一齐劳动,瘦弱的身材又无法让他和猎人们一起狩猎,为了避免成为部落中唯一一个只会吃饭的废柴,他只好用笔记录起伊维族发生的大事小事与点点滴滴。

汉克对自己的文笔很有自信,他认为如果自己能够回到美国,肯定会有出版社愿意与自己合作,而这本日记一旦出版,肯定能够成为市场上排名第一的畅销书。

就连书名汉克都已经取好了,就叫《汉克·马洛漂流记》。

相比起忧郁的郡平一光,汉克总是显得非常乐观与无畏,似乎在他眼里,从来就不存在无法回归到文明世界中的可能。

这个时候,汉克捏着钢笔,进入了名为创作瓶颈的状态之中,不知过了多久,外头发出的喧闹声才让他清醒过来。

伊维族人崇尚安静的生活习惯从未改变,能够发出这么大动静的,除了金刚之外还能是谁,关于金刚,汉克还特意为他取了个时髦的英文名——“Kong”,这个名字采取的是音译方法,来自于一些能够发出简单音调的伊维族对金刚的称呼。

原本在意思上更贴切的词语应该是“God”,可汉克无论如何没办法把一只巨大的猴子与脑海中的上帝联系在一起,他远在乡下的爸爸是个虔诚的信徒,知道这件事后一定会用靴子狠狠地踹汉克的屁股,来自屁股的疼痛就这么一直贯穿着汉克童年的始终。

想到这里,汉克的屁股又隐隐地疼了起来,他又开始想家了。

汉克放下笔走出门外,迎面而来一股巨大的飞尘呛进肺里,使得他咳嗽个不停。

原来,金刚“恰好”从背上丢下了一头庞然大物,而掀起的尘土正好对准了汉克的方向。

嗯,这一切都是巧合,金刚绝没有针对谁,也没有恶作剧。

当汉克恢复正常之后看向地面上被金刚猎回来的庞然大物,果不其然,他又一次震惊地长大了嘴巴。

无论多少次,他总是会被骷髅岛上奇形怪状的生物所震惊,这一次,金刚的猎物是一头庞大无比的鳄鱼,而这头鳄鱼的宽厚背部甚至长成了一小块满是石子的小型陆地,石子之间还有绿色的植被。汉克用目测的方式估算了一下这头小岛大小的鳄鱼的长短,他感觉差不多应该有45-65英尺长。

“可真够大的。”

肢解并处理这么大一头鳄鱼,估计要花伊维族将近一天的时间,而最大的一份当然是属于金刚的。

至于这头鳄鱼的名字,汉克后来在日记里将其叫做“死魂岛怪”,因为其小岛一般的体型,与对其他生物来说如同死神一般的地位。

当然,金刚打倒这头死魂岛怪,也不过是使用了一拳而已。

甚至都用不上认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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