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70章 肯定别有一番滋味(1 / 1)柳笛声杨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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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0章肯定别有一番滋味

云尚也打量着这支骆驼运输队,他们八人九匹骆驼,每个人包裹在衣服和头巾里,每人都戴着变色镜,连男女也分不清楚。

“我要去那荒山,你们会去吗?”云尚指着远处的荒山,用当地话问道。

“那里是我们的补给站和宿营地,还很远呢?要走一天的时间。”领头的男人从骆驼上跳了下来,“你有什么东西和我们交易?”

另外七个人见状,都从骆驼上跳下来,很自然把云尚围在中间。

八个人都裹着头巾戴着墨镜,根本就看不见他们的任何表情。

云尚怔了怔,感觉很奇怪,不禁笑了起来,“我就是一个在沙漠中迷路的旅客,身上怎么会有交易的东西呢?”

领头的男人似乎很不甘心,看着漫不经意的围着云尚转了一圈说,“没东西交易?那你身上也会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吧?”

长年在这大漠里,过着刀头舔血的日子,突然之间,在这荒漠里,出现了一个单身旅客,他们心里说不出的怪异。

在这广袤的大漠里,根本就没有什么规则可言,大家信奉的也就是,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死人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

人性,在一定的环境中,总是那么贪婪,这也是人性的悲哀。

他们八个人,是一个长年形成的整体,老大的意思,就是他们行动的目标。

云尚轻易地就扑捉到了他们的意图,“对不起,真没什么可以交易的东西。”

他出门的时候,不可能带很多的水,只不过想讨口水喝。

如果能够的话,可以混在骆驼运输队里面,这样可以躲过佣兵的眼睛。

没想到,这些在大漠中行走的人,同样会居心不良。

这时候,另外一个人,指着云尚手腕上的表说,“你把你的手表送给我们,我们不但给你水喝,还会带你去荒山,怎么样?”

云尚戴的这块表,是百达翡丽限量版,价值自不必说。

但他并不是特别看重这块表的价值,只是他不想被人威胁。

“呵呵,这块表我在沙漠里走可不能没有它,你看这样行不行,我可以出点钱,等我到达目的地,重重有谢,怎么样?”

“不怎么样,不就是一只破表吗?还舍不得,你能给多少钱?”

“嘿嘿,钱也不多,几千块吧,你们也知道,钱带在身上,那就是个负担。”

“哼哼,我看他就是个穷屌丝,是到沙漠里来淘宝的吧?真是个不知死活的家伙,有宝还等着你来啊?我们走吧。”

一个小个子,用明显不屑的语气轻蔑地说,不想耽误时间。

“走了!走了!”几个人纷纷上了骆驼,不再关注云尚。

这个人除了手上的表看上去还值点钱,其它也就没有什么了,他们也不会为了一只表而害人性命,这样也太不值得。

如果带着陌生人去营地,会受到当地人的盘查,万一有什么,就会被当地人看不起,甚至遭到排斥,不让他们进入宿营地。

领头的男人说道,“你还是不要跟我们去荒山了,朝南边走吧,运气好的话,一个星期就能走出沙漠,看你的运气吧。”

说完就上了骆驼,但还是从一个袋子里掏出一瓶水,扔给云尚。

云尚伸手接住水,心想这帮人还不算特别坏吧。

接着,从包里掏出一沓米金,差不多有一万块吧,“谢谢你们,我不能白要你们的水,我给钱,请你们收下。”

米金是沙漠里最流通的货币,用它可以买到很多生活必需品。

云尚伸出握钱的手,“答应我一个条件,这钱就是你的了。”

这些人在大漠里,拼着性命跑运输,目的也就是为了赚钱,养活一家。

领头的男人,从骆驼上跳了下来,“我叫诺斯勒。”

诺斯勒大方把钱抓在手上,毫不犹豫地装进自己的口袋。

“我叫云尚,接下来还望多多关照。”云尚微笑地看诺斯勒。

“好说,好说。”在金钱的魅力下,一行人达成了共识。

诺斯勒拿出了他的换洗衣服,把云尚装扮成运输队成员的模样。

骆驼队里,刚好有一匹骆驼用来驮食物和水,还有宿营的帐篷。

云尚刚好就坐在那匹骆驼上,慢悠悠地朝那座大荒山走去。

下午一、两点钟的时候,队伍停了下来,在一个避风处打尖。

这时候,一个身形纤瘦的人,来到云尚的跟前,慢慢地解开头巾,一头乌黑的头发,瀑布似的倾泻而下。

她竟然是一个皮肤黝黑,长得非常漂亮的混血女孩。

她掏出一个有些干皱的苹果,声音有点低沉地说道,“给你吃!”

云尚摇了摇头,“谢谢,我不吃,你留着自己吃吧。”

女孩竟有些不自然,伸出的手,僵在空中,左右为难。

诺斯勒大笑着说,“他叫诺丽娅,我的女儿,他叫你拿着你就拿着吧。”

“不,不,你还是留给自己吧。”云尚把苹果推了回去。

苹果在这大漠里,一个也许就能救一条性命,云尚看得出,这个苹果已经留了很久,诺丽娅自己也舍不得吃。

诺丽娅犹豫了一阵,黑亮而美丽的眼睛眨了眨,终于还是将苹果,小心翼翼地装进袋子里,她懂得这个苹果的价值。

休息了一会儿,诺斯勒说,“我们还是抓紧赶路吧,天黑前赶到避风口,我们在那里住一晚,明天中午就能到达宿营地。”

诺斯勒看了云尚一眼,“你的那匹骆驼不能坐人,你就跟我一起坐吧。”

“哦哦,不用,我走着就行。”云尚不在乎走路。

云尚是一个不愿意给别人添麻烦的人,更何况是初次见面的人。

诺丽娅却突然走上前说,“你和我一起吧,我个小,两人坐得下。”她的声音低沉沙哑,但富有感染力。

“也好,你就跟诺丽娅一起吧,走路的话,还没到就会累趴下的。”诺斯勒倒没觉得什么,这些靠大漠吃饭的汉子,不讲究。

云尚不再忸怩作态,上了骆驼,坐在诺丽娅的身后,“好,走吧。”

午后的太阳,十分毒辣,在沙漠里行走,必须把自己严实的包裹起来,但太阳似乎就在头顶靠着,那种罪还真不好受。

但为了不使风沙和阳光侵蚀到皮肤,每个人就要包裹自己,云尚正好借着个由头,把自己隐藏起来,不露出马脚。

而诺丽娅却摘下自己的墨镜,露出一对黑白分明的大眼珠子,不时地回过头来,看着云尚,眼里装满了纳闷和不解。

“你怎么不想要命了啊?敢一个人就跑到沙漠里来?”

“没事,我们这叫探险,寻不寻宝倒也没有什么,只是出来看看,增长一点阅历,没想到沙漠里,还真不是人呆的地方。”

“还真是不怕死,幸好你还没遇到极端的天气,否则小命随时不保。”

诺丽娅鄙视的说,“没事跑到沙漠里干嘛?沙漠里有很多害人越货的土匪,遇上了可会要了你的性命呢?”

“哦哦,我还真没想到这些呢?只是脑袋一发热,就出来了哦。”

诺斯勒后看了女儿一眼,“诺丽娅,不要乱说话,小心祸从口出。”

“哦!知道了!”诺丽娅眨了眨眼,随即把墨镜戴上。

云尚好奇地问道,“沙漠里有土匪吗?他们在这样环境中,能够存活吗?就算是打劫你们这些运输队,也没多少油水吧?”

诺丽娅小声地说道,“土匪一般不打劫运输队,只会在大本营打劫那些探险者,所以,我们从不和探险者有什么交往。”

云尚感觉到这沙漠里,像是化外之地一样,“看来,这些地方,地旷人稀,缺失了法治,管理不到,的确很乱。”

“没关系的,你放心,只要跟着我们,不暴露自己的身份,就没事。”诺丽娅地笑道,“我们和土匪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

诺斯勒似乎一直关注着云尚和诺丽娅,这时候,只听到诺斯勒大声呵斥道,“诺丽娅,少说两句,这么大风沙还堵不住的嘴吗?”

诺丽娅吐了吐舌头,更小声地说,“不说了,不说了。你休息一下,很晚才能到避风口,估计晚上也休息不好。”

“好的,你也休息一会吧,我暂时还不困。”云尚回应道。

云尚也担心引起诺斯勒的反感,就假装睡觉,其实他在密切地关注着周围的动静,他并不担心那帮雇佣兵来捣乱。

但他确实有点担心会遇到土匪,沙漠里的土匪,就是一帮毫无人性的家伙。

沙漠里的夜晚,十分地寒冷,白天晚上温差极大,但这对于常年在大漠中,讨生活的人来说,这都是家常便饭,小菜一碟。

他们在沙窝里燃起篝火,那是一种用特殊材料制作的燃烧炭,丢几块就能把周围的空气也温暖起来,而且持续整个晚上。

他们围着篝火,把鸡蛋埋在沙子里,在火上烤着风干肉,喝上一点烧刀子,然后把自己埋在温暖的沙子里面,美美地睡一觉。

云尚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夜晚,心里装很多的事,怎么也睡不着。

他拿出两支刘伶醉酒,“兄弟们,我身上还有两支酒,有烤熟的风干肉下酒,肯定别有一番滋味,大家尝尝。”

诺斯勒接过酒,“这个酒很贵吧?这看上去很高档呢?”

“一般般吧,在这样的地方,什么酒其实都是一样的,没什么区别。”

“那倒是的,我们喝酒的目的,无非就是为了解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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