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顺之所以会收下拓拔木黎和查木涵等四个鲜卑人,并非单纯是因为他来自后世,种族观念没那么强,还有一点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现在是汉末!
这个时代,汉人虽然也跟匈奴、鲜卑、羌族等少数名族等异族人不断征战,但都是发生在边境,而且从秦朝以来,几乎每朝每代不论谁做皇帝,是否残暴荒淫,还是一代明君,有一件事是统一的,那就是对于异族的征伐从来都不遗余力,从来都没让异族太过猖獗过,反而,往往打的异族不断分裂和覆灭。
蒙恬、霍去病、卫青、李广等将领,一直在压制异族,但凡战胜,都会俘虏大批异族男女送到中原朝廷作为奴隶,因此,异族人也对汉人是又恨又怕,敬畏异常。
同时,汉人拥有先进的各项技术,农业、美事、工具、等等各方面的科技力量足以让他们羡慕无比,也有不少异族想要成为汉人,以赐汉姓移居关内而自豪。
而且,投身汉人将领麾下,建功立业的异族向来不少,远的不说,公孙瓒的白马义从、马超的西凉铁骑中一直都有不少异族战士,个个奋勇杀敌,忠心耿耿。
正因为如此,高顺才敢收下这四个鲜卑人。
何况,他们都是被迫走投无路,跟随了他,有没有笑心思不说,但只要有一点,这些人不会背叛他这个人。
那就足够了。
这些人都有一定的能力,比如木黎力气很大,只是不善于枪法,骑射据他自己说也不错,查木涵和嘎丽儿都是射术十分厉害,至于那个摩多,虽然没表现,查木涵已经说了,骑射也很不错的,那就可以了。
加上先前收下的19个人,加上这几个,剩余的人里面也能挑选出来不少士兵,高顺麾下的百人队,也即将成型了,然后加以训练和指导,想必战力不会弱。
此刻高顺心里也是有些欣喜。
吕布这一次带来了1000人马,数量足够多,很快就将战场打扫一遍,并将魏兴的粮仓和宝库清理个干净。
数字答题统计上来,粮草果然不多了,只剩下200石左右,布匹还有四十多匹,但银钱却是不少,足足有十万钱。
想想也是,魏兴这里养活了这么多的人,每天多要人吃马嚼的,这些人又不能自己纺线织布,布匹、粮食自然消耗的快,至于钱财却是每处去花,只能剩下来了。
吕布将一切安排好,交给曹性去带人处理,自己走了过来。
“高顺,今年你立下大功,回去后必然要重重奖赏。不过,我看你没有称手兵器,作为武将,没有兵器可不好,刚才在这家伙的宝库里发现了这一杆矛不错,寒铁打造而成,重20斤左右,你应该适合,就给你吧。另外,我看你擅长用刀,还有一把刀,虽然不算削铁如泥的宝刀,但也不错也给你了!”
说着,一挥手,马上就有一个士兵扛着一杆黑色长矛过来,恭敬递给高顺。
高顺接过来,刚刚握住矛身就感到一股淡淡的凉意从手掌中传递过来,果然是寒铁。
整个矛身长约两米三左右,矛尖却是长度将近一尺,两面开刃,刃脊上有血槽,样子像是一把短剑,加在一起,总长度大约两米六左右,浑身黝黑发亮,看上去倒是很像他曾今在网上看到的有人给赵云做的龙胆枪的样子。
仅仅看了一眼,高顺就喜欢上折杆长矛了,很不错。
“多谢吕都尉!”高顺抱拳。
看过了矛,在看那把刀。
不是那种大砍刀的样子,刀面宽度大约十公分,刀背略微厚实,刀身略有弧度,并不明显,只是刀尖处,快速收起,样子很像一把开山刀。刀柄上用铜丝环绕,可以防止脱手,长约二十公分,完全可以双手持刀,整个刀身长约一米二左右,寒光闪闪,极为不凡。
高顺细看半天,他跟肯定,这刀绝对是出自名家之手。
刀面光滑无比,却是一种淬水之后不再处理留下的黑色,但处理的十分光滑平整,更是增添了刀身的强度;刀锋明亮,如同一条银线镶嵌,像是雷雨中的黑云被闪电照亮,绝对是好东西。
“从今天起,这矛就取名冷月,这刀就取名墨云,从今天起,你们就跟着我吧!”高顺微微一笑,吕布难得大方一回。
他也没想到这个魏兴,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这些好东西,只是不知道刚才跟他拼斗的时候为什么没用这些武器。
不过他的疑惑很快就解开了,那一杆魏兴的长枪已经成了他的战利品,被木黎收了起来,他要过来对比,结果一入手就立刻明白了。
魏兴的那杆枪足足有40斤,而吕布给他的只有20斤左右,重量差了一倍,而魏兴明显臂力很强,自然不会用太轻的兵器,然只能让折杆寒铁长矛放在仓库吃灰了,倒是便宜了他。
“木黎,那杆长枪对我来说太重,你要是适合就拿着用吧!”高顺很爽快的将那杆枪给了木黎,自己以后就用这杆矛。
又让收下的人都各自去选了一件趁手兵器,高顺也算是收获颇丰了。
粮草、宝物,总共用了三十辆车拉走,反正这里还有牛车和上百头的牛,倒是不存在问题,带上一千多名战俘和几十名伤员,烧毁了房屋帐篷,赶上牛羊群开始浩浩荡荡回城,可谓是大获全胜,吕布嘴都咧到耳朵根上去了。
原本这里人数不少,之前高顺跟魏兴大战的时候跑掉了不少,最后剩下的也仅仅一千多人了。
但吕布很满意,毕竟来这里的目的并非是为了杀人,那些人虽然跑了,但如今缺衣少食的,能否撑过这个冬天都不好说。
两个时辰后,众人回到九原城,吕布向全城宣告自己凯旋的消息,让全城百姓官兵为之沸腾。
同时,高顺出名了,成为了九原城又一位冉冉升起的新星。
“屯将高顺,居功至伟,先擢升为军侯!”
庆功宴上,吕布大手一挥,高顺直接升官,从屯将直接高升一级,成为军侯,也就是说,他如今手下可下辖五个屯500人马。
当然,兵是没有的,想要,自己招去!
至于剩下的俘虏,吕布还要审讯,然后再做处理,估计也没他高顺什么事。
好在吕布这次知道他召集了一批人,直接给话划定了一片地方,让他驻军,算是解决了他是大问题。
庆功酒宴之后,曹性却是没有马上离开,而是找到了吕布。
“都尉,您为何还要给高顺升官啊,战利品那么多,您赏赐一些东西也就可以了么?”曹性虽然并不想再置高顺于死地,但还是不希望看到他威胁道自己的位置。
吕布面色一沉,看着他道:“本都尉做事可要你来指教?”
曹性脸色逗人一变,连忙躬身:“都尉,小人万万没有对都尉大人不敬的意思,只是觉得高顺毕竟时日尚浅,如此提升也太快了!”
听到他这么说,吕布这些面色微微缓和,冷笑道:“哼,别以为本都尉不知道你的那点小心思,他还威胁不到你的位置。就算封了军侯,他还不是只有100人马?”
曹性先是一愣,接着陡然哈哈大笑:“哈哈!一个做屯将的军侯!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