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医院消毒打完针出来,已经是晚上七点多。
唐风雅小心扶着走路一瘸一拐的秦简:“还疼吗?”
秦简眉头一皱,手臂搭在她肩上:“疼。”
唐风雅脸颊上便写满了心疼。
其实秦简没那么严重,就是划破了一点皮,走路是完全没问题的。
这一瘸一拐的样子,只是故意在唐风雅面前装出来的,消遣她而已。
“那要怎么办嘛……”唐风雅低头看看秦简脚踝上的伤口,心下十分不忍。
不敢想这狗要是咬在自己身上会怎样,可能会被吓哭吧!
虽然这一把年纪说哭就哭有些幼稚,但是面对狗这种生物,她完全没有抵抗力。
“如果你给我揉一揉脚踝,可能感觉会感觉好一些。”秦简故意逗她。
“那我给你揉揉。”唐风雅却当真了,下意识就去弯腰。
秦简马上揪着她的衣领,把她提了起来:“这是医院,不方便,回家再揉。”
“噢……”唐风雅也回过味来了。
她微哼一声,仰起头秀眉一挑:“你是不是在故意戏弄我?”
“脚踝确实疼。”秦简脸上立即挂上了几分痛意。
“我不是说你脚疼,我是说你让我给你揉脚踝。”
“揉一揉肯定会舒服点儿啊!”秦简一本正经地道。
虽然唐风雅觉得他这话是有道理,反正不管身上哪个地方,揉一揉都挺舒服的。
尤其是某些部分,揉一揉可能要上天。
但唐风雅还是有点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在以此夹带私货……
不过她也并不生气。
因为相比这家伙方才果敢的举动,他带这点小私货也无所谓了。
都替自己被狗咬了,别说给他揉脚踝了,揉什么都行啊!
两人上了车。
看到脚伤的秦简坐上驾驶坐,唐风雅有些无奈,但也没什么办法。
虽然她会开车,可以让秦简休息,但如今没有她的用武之地。
“要不我们叫代驾吧?”唐风雅提议道。
秦简直接打火,看也没看她一眼:“有这个必要吗?我还不至于连车都开不了。”
唐风雅扁了扁小嘴:“人家还不是关心你……”
“既然关心我,那你来开吧!”
“好。”唐风雅作势要下车。
“差不多得了,我还没活够呢!”秦简撇了撇嘴,松开了刹车。
唐风雅轻轻咬着嘴唇,只是微微哼唧一声,也不和秦简掰扯。
经过这么些天的相处,现在她在秦简面前,大体上是比较温驯的,已经没有女强人的气质了。
倒不是她忘记了过去的那个自己,只是因为她心里很清楚,现在在秦简面前,很难强硬的起来。
这家伙可不会给自己面子,也不会惯着自己的脾气,说动手就动手。
因此大多数情况下,唐风雅把曾经的个性收敛起来了。
否则在秦简面前装逼耍个性,大概率会给屁股换来两个巴掌,自己又不是抖m,没这个必要。
……
办公室里。
唐念锦放下文件,微微挺起胸,伸了个长长的懒腰,那胸前的优美弧线,便更为动人心魄。
她拿起手机,给保姆打了个电话,问及今天家里发生的一些事:“今天他们在家里做什么了?”
“他们在沙发上聊了半个小时,然后去院子里烧烤,大约一个半小时,之后秦简就离开了。”
唐念锦轻轻点了下头,又问:“秦简和芯芯今天怎么样?”
虽然唐念锦的问题有点笼统,但保姆程慧依然会意:“秦简对芯芯的态度,看起来比较平淡,就像普通朋友一样。”
唐念锦若有所思,看来这家伙对自己的小号说对芯芯没什么兴趣,不是装逼,可能是真的。
他确实不贪图芯芯这个千亿资产家族的白富美。
如果他不是故意在程慧面前演戏的话,那还真是极其有个性啊!
一个做过外卖小哥的人,面对这种家庭的白富美主动示好,都不为所动。
这样的男人,全世界恐怕都找不到几个。
念及至此,唐念锦心头不由得都有些动容了。
是否考虑一下,接受他们在一起呢?
这个念头在脑海中盘旋片刻,唐念锦最终晃晃脑袋,还是将它抛了出去。
算了,既然他本来没想和芯芯谈恋爱,那也挺好了,对大家都算是能接受的结果。
其他的还是别再多想,万一最后事情不受自己控制了呢!
毕竟自己也不是微操大师。
而且,谁知道这小子是不是演的呢?
如果房间里只剩他和芯芯二人,他还会这么君子吗?
只是唐念锦不知道这样假设的结果,也没有答案。
总不能做个实验,让他俩独处一室,过一夜再去看结果吧……
“其他还有什么情况吗?”唐念锦问道。
“没有了。”程慧并没有提他们聊到的那个“唐风雅提防家人不敢回家”的敏感话题。
因为唐芯表现出来的态度比较单纯友好,她并没怀疑唐念锦。
如果唐芯和唐念锦之间能和谐相处,作为保姆,程慧也不会故意挑拨离间。
但如果她们二人之间出现了大的隔阂矛盾,她肯定就会站在唐念锦这边了。
话说回来,程慧自己都想过,这件事是否是唐念锦做的,但给她十个胆子也不敢提一个字。
“好的。”唐念锦应一声,挂掉了电话。
她打开微信小号,给秦简发了消息,“质问”道:【你今天在白富美同学家都做什么了?】
毕竟自己现在的人设是对他有好感,理应对此有所计较。
此时的秦简正在泡脚,看到唐念锦的消息,他便如实回:【就聊了会儿天,吃了烧烤,我就走了】
唐念锦:【我就相信你一回。】
秦简撇了撇嘴,你爱信不信,还演上瘾了是吧!
“草……”靠在床头看书的唐风雅突然口吐芬芳。
原来是她把《罗杰疑案》看完了,这部小说本来也不算长,只有12万字。
“你觉得怎么样?”秦简笑道。
唐风雅放下了书,脸上意外的情绪里,含着些微的不满:“就像你说的,感觉被作者骗了。”
“嘿嘿……”
这部推理小说的特别之处在于,它是用第一人称“我”来写的。
以“我”的视角为读者讲述我经历的一起谋杀案的开始和经过,期间我一直帮助侦探一同调查这起性质严重的杀人案件。
最后,侦探终于查出了凶手,原来凶手就是“我”。
这本书写于近一百年前,在那之前,并没有这种类型的推理作品。
后来人们把这种写作手法称作“叙述性诡计”,这本书也就是叙诡流的开山之作。
之后许多推理小说都有借用,比如十分有名的东野圭吾的《恶意》,也借鉴了这个写作手法。
“我睡觉了。”唐风雅把书放在一边,躺进了被窝里。
秦简见状便没打扰她。
他把洗脚水倒了,也准备休息。
但他没有再去床上,而是睡在了泡沫垫上。
两人睡一张床,确实越来越容易擦枪走火。
秦简倒不抗拒发生些什么事,但唐风雅抗拒,那就没必要了,否则都成抢奸犯了。
唐风雅探着脑袋看了一眼,想到今天秦简为自己被狗咬的事情。
如果还是让他睡地上,感觉有点不好意思。
“要不……你来睡床上吧?”唐风雅客气道。
“好。”秦简倒是不跟她客气,干脆的起身来到了床上。
“……”唐风雅见状,鼓着嘴闷闷不乐地去了泡沫垫上。
你这家伙还真是一点不谦虚呀!
入夜。
良久,唐风雅再次听到了那个声音:“你想回到过去吗?”
又来了!
熟睡中的唐风雅微微蹙了下秀眉。
有没有办法让我醒过来,把这个气人的破梦中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