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百一十章 筒子楼(1 / 1)不枉人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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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六点五十,我们一行六人,开着场子里的金杯面包车,来到了位于桥北区的师范大学后门。

跟随我一起下车,只有吴晟和秦昊,其余人被我留在车上。

后门处,只有一间不算太大的食杂店泛着菊黄色的黄。

在它的门口,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线弯成了仓买二字。

目光环视一周,师范大学的后门处,只有这一家食杂店。

我没有靠近食杂店,点燃香烟,一边跟秦昊、吴晟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天,一边四处打量起周围的环境。

关于我们聊的内容,也是驴唇不对马嘴,完全是掩人耳目。

大学的位置相对偏远,这周围,除了师范大学正门的对面,有一片新建的小区外。

后门,则是一片荒凉。

周围,大部分是未拆迁的农村小平房,其中,还有一幢被熏黑的筒子楼,至于筒子楼主体的颜色,我也分不清是黄还是灰。

能够选择在这个几乎荒郊野岭的地方接头,这个老虎,也够谨慎了,这八竿子远的破地,他是真怕我失手,牵扯到他呀。

心里咒骂着,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手表上的时间,还有两分钟到七点。

“走,进去瞧瞧。”

感觉时间差不多了,我将嘴边还剩小半截的烟丢在地上,抬脚踩灭后,招了招手,向小卖部走去。

身后,吴晟与秦昊紧紧跟着,吴晟的手,一直伸在上衣怀中,看似是在取暖,实际上,他是做好了随时抽刀的准备。

这间小卖铺内部很小,也就十平米左右的样子,狭长的空间,外加老板摆放柜台的位置不当,让原本就狭长的走道,变得更为狭窄。

“老板,来包中华。”站在木制柜台前,我对着正兴致勃勃,仰着脑袋看吊台上电视机的中年妇女说。

“哦,好。”妇女应了一声,起身拿烟。

从兜里掏五十块钱放在桌面上,趁着她找钱的工夫,我拆开了烟盒的塑料薄膜,从里面又抽出一根叼在嘴上。

“找你的钱。”正准备点燃时,妇女已经找好了零钱。

将零钱随意的揣在兜里,我点燃香烟,目光四处打量,时不时盯着手表,已经七点过三分了,却还不见老虎的人到来。

心里有些发慌,老虎毕竟是与哪吒合作过的,我怕他框我。

更怕他算计我。

哪怕理智告诉我老虎不会那样做,但还是没来由的胡思乱想。

“秋哥。”

就在这时,秦昊轻轻碰触了一下我的胳膊,目光向小卖部外瞟去。

顺着他的目光,我看到,有两个男人,正朝着小卖部走来。

他们的身上,带着痞横气,那是江湖人独有的气息,敏锐的我,立刻就察觉到了这一点,他们是江湖的混混。

吸着烟,我没有开口,更不会主动迎过去,因为我不敢确定,他们就是接头人。

走出小卖部,我们三个就站在小卖部的门口,自顾自的吸着烟。

那两个人的目光,在我们三个身上打量了两眼,也没有率先开口。

直到他们与我擦肩而过,其中一个个头相对高一些的卷毛走进了小卖部,另外一个小平头,顿下了脚步。

他低声的在我右耳旁问:“是彦秋大哥吧?”

好在,他是在我的右耳畔问我,若是在左耳边,他这种虫蚊般的声音,我肯定听不见。

“嗯,我是。”

我没有否认,看来,他们两个,就是老虎派来为我指路的接头人。

“我们是虎哥的朋友,你们跟我来。”

,。

说着,小平头迈出,朝着道对面,筒子楼的方向走去。

我有些不解,有些疑惑,但还是挥了挥手,叫上人跟了上去。

一直跟着小平头走进破烂筒子楼的大院。

大院的中央,几个七八岁的小孩在互相追逐,欢笑一片。

边缘位置,三五成群,有老头在借助房间溢出的微弱灯光,下着象棋。

还有大妈大婶聚在一起唠着家常。

这里,显然一副农村大院的景象。

万万想不到,这种岌岌可危的筒子楼,墙体的外立面甚至已经开裂,居然还住着这么多的穷苦人。

可我更不想通,小平头带我们到这里来的目的,是什么。

难不成,哪吒就住在这里?

那绝对是在开国际玩笑,哪吒是什么人,东莞的江湖大哥,在我市江湖上,也是威名显赫。

而且,他头上还挂着企业家的名号,是多家大公司的幕后老板。

哪吒积攒了这么多年,他兜里的钱,要是用洪斌的话说,就是哪吒兜里掉出块钢镚,都比我全部身家多。

在我的印象中,像哪吒这种大老板,出现必须是虎头奔,或者更高档次的车,接送。

住宿,必须是星级酒店,这才符合他的身份,怎么会住在这种破旧的筒子楼呢,谁信呀?

“看到三楼那间贴对联,门口晾黄色被罩的那间屋子了吗?那就是哪吒的家。”小平头目光瞟着顶楼的一个方向,低声惬语的指引着。

可我,却已经瞠目结舌。

看他的样子,不像在跟我开玩笑,莫非,哪吒真的就住在这里?

我没有去跟小平头反复确认,这种时刻,老虎绝对不会拿这件事来开玩笑。

“好,我知道了。”

目光瞟向三楼,整个三楼,就只有最靠右侧的那一间房,铁门上贴着对联,门口支起的铁丝上,还晾晒着被罩。

“那我就先走了,你们注意。”小平头叮嘱一声,转身离开了。

走出车旁,打开车门,我将罗铮和孙雷也叫了下来。

将雷明顿用报纸包裹好,又给它套了一个麻袋,我们一行五人,这才向哪吒的家里,摸索过去。

我们是外来的陌生面孔,自然会引起那群邻居们的注意。

期间,还有热情的邻居们,好信着过来询问,也被我几句话敷衍了过去,至于理由,当然是乡下小青年,进城打拼。

孙雷在打开门锁后,便离开了,在离开之前,他还细心的将门锁恢复成最初的模样。

走进哪吒的客厅。

屋子很小,水泥的地面上,杂乱的堆放这柴火,稻壳。

里屋的破旧木门,窗户已经破碎,随着房门的拉开,合页‘吱嘎吱嘎’响,玻璃咣啷咣啷的晃。

里屋内,被褥铺的整齐,墙面上贴满各式各样,歪歪扭扭的明星海报。

倚靠在墙边的血红色木柜上,堆放着几盒烟,没错,是哪吒抽的芙蓉王。

看到烟盒,我就大致可以确定,这就是哪吒的住所。

这个年代,能抽得起芙蓉王的,绝对不是普通群众。

至少,抽芙蓉王的人,不屑于住在这种破旧的地方,他们有钱住更好的房子。

而住在这种破旧筒子楼的人,压根就抽不起芙蓉王。

“我曹,哪吒这种江湖大哥,不会真就住在这种破地方吧。”吴晟抽着烟,表情十分怪异。

而我的脸,已经阴沉如水,眉头紧紧皱起,我瞪向吴晟,狠声命令道:“赶紧把烟掐了!”

“哦,好。”吴晟被我一呵,连忙慌手慌脚的将烟掐没。

这种狭小的空间里抽烟,一定会留下浓浓的烟味,烟味持久不散,待到哪吒回来,这烟味,一定会第一时间引起哪吒的警觉。

我完全相信哪吒对于危险来临的敏锐性,他甚至比警犬还敏锐。

“这回,你应该知道你们为什么查不到哪吒的住所了吧。”我将雷明顿从麻袋从拿出,一片片的揭开包裹住它的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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