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67章、帮你一把(1 / 1)总有刁民想爱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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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大快朵颐着蛋炒饭的布鲁克林跟雷并不知道,相隔上百公里之外的一栋老房子里正在发生着极为刺激的一幕。

由于事发突然,警方并不能立即锁定黛伯拉的位置。

尽管他们从布鲁克林那里获得了车牌号跟车子信息,可一来现在是晚上,二来鲁迪去往的地方过于偏僻,根本没人看见他的到来。

自然,警方也根本找不到鲁迪所在。

鲁迪将黛伯拉拖进老房子,哼着歌开始布置。

他的心情很好,一想到终于能跟弟弟相认,他激动得直搓手。

为了今天,他等待了太久!

鲁迪哼着歌,动作轻柔的将黛伯拉按照弟弟的喜好,捆绑在床上。

他在屋子里转了一圈,确定一切都布置好了,便站在客厅中央,闭着眼张开怀抱,深深地吸一口气,沉醉其中。

这里有家的味道!

屋外亮起灯光,鲁迪放下双臂,脸上洋溢起热情的笑容,朝门口走去。

弟弟回来了!

欢迎回家,德克斯特!

……………………

事情跟鲁迪想象的不太一样。

他已经将一切告知弟弟。

他告诉弟弟自己爱他爱得疯狂。

他向弟弟道歉,自己当年太弱小,无力保护弟弟。

他邀请弟弟同他一起杀死黛伯拉这个兄弟俩共同拥有的人,从此以后,兄弟俩‘双宿双飞’,做一对快乐的杀人犯。

他告诉弟弟,摩根那个老混蛋就是害死母亲的罪魁祸首。

可德克斯特并未如他所愿地动手杀死黛伯拉。

此时的德克斯特手握尖刀,内心十分挣扎。

最终,他眼前又一次浮现出那份DNA测序报告,浮现出布鲁克林的脸。

他觉得自己似乎懂得布鲁克林为什么给自己寄一份报告了。

他渴望成为布鲁克林那样的人!

站在阳光下,成为人人称颂的英雄!

做正确的事,让每個人都接受自己!告诉他们,自己不是怪物,只是在惩罚逃脱法律制裁的人,自己只是在保护他们!

我在做的事跟布鲁克林·李法官是一样的!

德克斯特心想。

我们都在维护公平与正义!

德克斯特抬头看向鲁迪。

终有一天,我也能像布鲁克林·李法官那样,站在阳光下,接受所有人的欢呼!

他有了决定。

……………………

翌日,布鲁克林收到消息,黛伯拉警员被成功解救,绑架她的正是冰箱杀手。

这个消息给布鲁克林带来不小的震惊。

他知道大卫他们从三月开始一直在追查这个冰箱杀手。

大卫在电话里乐不可支地告诉布鲁克林,晚上要过来蹭饭。

挂断电话,想了想,布鲁克林给温士顿打了过去。

他给温士顿打电话,主要是因为温士顿最近太老实了。

他按部就班地进行演讲,自我宣传,拉动选票,没有任何奇招,他所做的就是每个参选者都会做的事情。

这太不正常了。

“我觉得你应该把竞选办公室的人全辞退。”电话接通,寒暄不过三句话,两人就纷纷暴露了本性。布鲁克林选择先喷为敬。

他讥诮道“演讲,演讲,还是演讲,发传单,发传单,还是发传单,上电视,上节目,上电台,请问这么简单的事情你为什么要雇佣那么多人来做?为了多花点儿竞选资金吗?”

“听说竞选办公室的人是你亲自挑选的,这可真了不起,选了一堆无用之人。”

温士顿已经习惯跟布鲁克林互损了,在布鲁克林说完后他立即表达了自己对布鲁克林的嘲讽。

他先是夸张地哈哈大笑了几声,然后得意地将竞选办公室的幕后工作介绍了一遍,最后说道

“我不想跟连竞选都没参与过的人讨论竞选工作,这简直比让安妮·奥尔丁顿检察官跟他们和解还要困难。”

安妮·奥尔丁顿因其与少数群体的疯狂对线,如今已经成为明星检察官,其话题度不比布鲁克林低。

一个月时间过去了,那群疯狗依旧没有放弃对安妮·奥尔丁顿的撕咬,安妮·奥尔丁顿也没有放弃与疯狗们的对线。

布鲁克林不得不承认,不管他如何看不起那个群体,跟他们沾边——不论支持他们还是反对——都能捞取大量的正治资本。

安妮·奥尔丁顿是个聪明人,一旦她放下那份高傲,智商就立刻回笼了。

两人互相嘲讽了一会儿,布鲁克林抽出一封信函签字后塞进信封里。

“邀请你来我的法庭坐坐。”

温士顿有些不解。

他如今已经火力全开,支持率持续上涨,但他的对手也不是庸人,获得了数名州法官的支持。两人打的难解难分。

他当然想扩大自己的影响力,也将触角伸到司法系统去,但他不是律师出身,不是司法系统的人,根本没有门路。

如今听布鲁克林的意思,似乎是想要帮他牵线搭桥,温士顿自然乐见其成。

挂断电话,布鲁克林将雷利·温士顿的名字列入陪审员名单当中。

……………………

5月29日。周二。

布鲁克林再次见到安妮·奥尔丁顿。

安妮·奥尔丁顿似乎已经完全从疯狗的纠缠中走了出来,她如今还在与疯狗们对线,但气色却与巴鲁克学院食堂爆炸袭击案时判若两人。

“安妮。”

轮到安妮·奥尔丁顿时,布鲁克林打了声招呼。

自从上次共进晚餐后,两人其实没什么太多交集,不过那次晚餐的气氛良好,都给彼此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安妮冲布鲁克林笑了笑,转身抱起一个纸箱,吃力地来到法官席前。

“这是什么?”布鲁克林的目光被纸箱所吸引,心中已经有了不好的预感“不要告诉我,这里面装的全是卷宗。”

安妮没有回答,而是将纸箱转了个方向,把标签对向布鲁克林。

‘肯德尔·拉莫斯1988.6.1-2018.3.1’

布鲁克林深吸了一口凉气。

三十年!

三十年的卷宗!

尽管安妮什么都没有说,布鲁克林却已经明白这是个什么案件了。

当值法官有诸多工作要做,这其中有的只是工作流程繁琐,但实际操作很简单,有的却是工作流程跟实际操作都很繁琐。

比如上诉!

通常情况下,在法院宣判结果后,犯人有小概率会提出上诉。这其中的原因很复杂,有的是侥幸心理,不想服刑,有的则可能是真的冤案。

上诉案是最令法官头疼的案件之一,不光原庭审法官头疼,受理上诉的法官同样头疼。

像伍德·沃德这种能把案件上诉率控制在0%的检察官,简直是法官们梦寐以求的梦中情人。

如果伍德·沃德没有被烧死,而是继续工作下去,他很快就会全联邦闻名,被各地区地检署抢着要,并拥有一大群法官朋友。

无数法官会以受理伍德·沃德的案件为荣。

因为伍德·沃德的零上诉率,真的很诱人!

当值法官的职责之一就有受理上诉案件。

过去二十多天都没遇到,布鲁克林还以为自己能幸运地躲过去,结果……

布鲁克林无奈地耸了耸肩,宣布休庭,喊来鲍勃抱着纸箱往内庭走去。

“说说吧。”

在路上,布鲁克林问起了案件事由。

肯德尔·拉莫斯,出生于1966年的纽约,是一名地地道道的纽约人。1988年被邻居指控为杀害丈夫的凶手,因此被捕。

邻居声称他们听到隔壁的争吵声并出门查看,隔着窗户看到肯德尔·拉莫斯用餐刀痛死了丈夫拉莫斯先生。

面对铁一般的事实,肯德尔拒不承认,警方经过多次审理,并以殴打、羞辱等为要挟,最终肯德尔屈服了。

在法庭上,邻居出庭作证,证实肯德尔杀害丈夫拉莫斯先生。肯德尔因此被纽约州法院判以200年监禁。

宣判日期正好是1988年6月1日。

肯德尔随后被关押进重刑犯监狱。当时的纽约大都会惩教中心还未建成。

在纽约大都会惩教中心建成后,肯德尔因表现良好被移送至纽约大都会惩教中心。

在这里,她得到了宝贵的学习机会。

2008年,肯德尔开始给法官写信,称自己是冤枉的,她没有杀死自己的丈夫。

当时案件被重新审理,当年出庭作证的邻居再次被请到庭上作证,他们依旧坚持称亲眼目睹肯德尔用刀杀死自己的丈夫。

肯德尔的上诉被维持原判。

但她没有放弃,十年来一直在提出上诉请求。

她不仅跟法官写信,还给检察官写信,给政府写信,给律师协会写信……只要与司法沾边的组织或部门,她都会寄信,信的内容千篇一律,都声称自己是无辜的。

这件事在几个部门之间其实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事情了。

但在不久前,安妮·奥尔丁顿加入了纽约地检署,她偶然间阅读到了肯德尔的来信。

肯德尔坚持不懈地写了十年信,但实际上她的信根本没人看,各部门在收到她的信后,往往是第一时间塞进碎纸机粉碎,然后跟垃圾一起丢进垃圾,最终被运走,集中焚烧。

安妮能看到她的信还是因为那天正好安妮去取邮件,见肯德尔的信没人理会,出于好奇询问过地检署的老人,才得知这一情况。

她没有像其他人那样无视,而是认真地调阅了卷宗,仔细阅读后她发现,三十年前无论是法院还是警方,认定肯德尔是凶手的唯一依据就是邻居的证词口供。

而肯德尔在上诉期间曾当庭称自己在被捕后的审讯期间,遭受到了警方的威胁与羞辱,警方威胁她称如果她不认罪,就会殴打她,并把她安排进重型监狱的重犯监区,甚至把她送进男监。

安妮·奥尔丁顿调阅了上诉的卷宗记录,从多方进行比对发现,肯德尔在说明自己被威胁时的表现不像作假。

这彻底激起了安妮·奥尔丁顿的兴趣。

她继续深挖着肯德尔的案子,甚至去监狱与肯德尔见过数次。

本来她打算慢慢调查的,但前段时间肯德尔病倒了,医生称她的情况不太好,这让安妮·奥尔丁顿不得不在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来找布鲁克林。

安妮讲完,他们已经来到办公室。

布鲁克林给安妮倒了杯咖啡,自己端着杯子坐回椅子上问道“所以,你为什么认为肯德尔是无辜的?或者说,你为什么相信她?”

犯人是狡猾的,为了逃脱制裁,他们什么都有可能做得出来。

肯德尔只是连续十年给各部门写信,这其实并不算什么。

不要怪各部门无视她的信件,为了逃脱惩罚,犯人真的什么都做得出来。

前几天布鲁克林就给让法官分配过一个案件,犯人为了逃脱惩罚,把自己的妻女卖给了一个骗子。骗子声称自己是最高院大法官的助理,有办法让他出狱。

这只是亲眼见过的,布鲁克林还听说隔壁州有个犯人为了出狱装了三年疯子,逼得狱方不得不给他转移,结果这名犯人在被运出监狱大门时太过兴奋,露出了马脚,又被关了回去。

为了逃出去,犯人真的什么都能做得出来。

“这里。”

安妮·奥尔丁顿放下咖啡,起身从箱子里翻出一份影印文件,那是1988年第一次庭审的卷宗。

她翻开影印文件,指着上面的庭审记录说道

“整个庭审过程十分简陋,只有邻居的证词。”

“杀人过程只有邻居夫妇二人亲眼目睹,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布鲁克林凑过去看了看道“那时候的现场勘验技术还不发达,没有血迹跟指纹记录并不奇怪。”

在那个年代,有目击证人的案件基本就是铁案。这并不奇怪。

“看这里。”安妮·奥尔丁顿成熟了许多,并未与布鲁克林争辩,而是冷静地继续将影印文件翻到开头“庭审时间只有一上午。”

“对于一起凶杀案来说,即便是有目击证人,即便是那个年代,一上午的时间是不是也太仓促了?”

“从案发到肯德尔被关进监狱,这时间也太短了。”

影印文件显示,案发时间是庭审三天前,也就是说包括庭审在内,整个案件是在三天半之内完成的。

布鲁克林终于来了兴趣。

不管是上世纪八十年代还是现在,庭审的流程都没什么太大变化,三天半定罪一起凶杀案,这的确太仓促了。

“拉莫斯先生,也就是死者,”安妮接着说道“他的妹妹也认为肯德尔不可能是杀害哥哥的凶手。这些年她经常去监狱探望肯德尔,并且支持肯德尔上诉。”

安妮又从纸箱里掏出一个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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