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雪威寒,天地肃杀,千里之内一片银白,几无杂色。
有些人很喜欢冬天,因为冬天可以赏雪、赏梅,可以吃热辣辣的火锅,可以躲在暖烘烘的被窝里睡大觉。
这些乐趣是别的季节享受不到的。
但享受乐趣是有代价的,最明显的代价就是金钱,所以,喜欢冬天的,一定是富贵人家,不可能是穷人。
冬天是穷人最要命的日子,穷人们都希望冬天能来得迟些。
其实不仅仅是穷人,有钱人也并非都喜欢冬天,哪怕官宦亦是如此。
就比如现在,一道圣旨,便不得不离开温暖的被窝,去风雪飘摇的塞外接一群注定会遭受刺杀的“靶子”。
李瑾瑜骑着老酒走在最前边,浑身上下好似一根骨头都没有,懒洋洋的一动不动,任凭风雪撩动洁白的狐裘。
李瑾瑜身侧亦有一骑,此人年岁约莫二十,剑眉星目,容貌俊朗,是李瑾瑜最羡慕的那种硬朗容貌。
此人不是别个,正是李元芳。
草原之上,战端再起,辽国向武周求亲,很显然是要再添一枚砝码。
无论是野心勃勃的蒙元,还是刚刚分裂为两家的女真,都不希望武周参与这场角逐,派出刺客乃是必然。
不仅草原会有刺客,武周境内也绝不可能太平,如此浑水摸鱼的良机,任何有野心的大势力都不会错过。
谁都明白,刺客必然会来!
李元芳看了李瑾瑜一眼,为了缓解内心的紧张,问道:“我有个问题,想了好几天都没想明白。”
“什么问题?”
“明明我比你大一岁,为何你是我的师兄,而我却是师弟呢?”
“咱们家是按入门顺序算的。”
“入门?”
“对啊,虽然你年岁比我大,但从入门时间算,比我差了好几年呢!”
“不对不对不对,你这话不对,我听说过,你并没有拜入师父门下。”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既然已经认了义父,怎的不算是拜入师门?”
李元芳无话可说了。
倒不是真的想不到理由,而是在胡搅蛮缠方面,还是李瑾瑜更加擅长。
李元芳是非常安静的人,如果不是有必要,他可以一整天不讲话,一定要讲话的时候,也会说的非常精炼。
提及师兄师弟问题,只是为了寻一个话头,没必要为此多费口舌。
师兄也好,师弟也罢,过不了眼前这一关,都不过是黄土一堆。
“你觉得杀手何时到来?”
“不知道,不过如果一件事情,咱们能够想到,朝武大臣,当然也能够想到,敌人同样能够想到。”
“所以敌人不会来的很强。”
“如果让我设计计策,应该会派来正好吃掉咱们的高手,然后再用这批高手作为诱饵,打一个反偷袭。”
“为什么?”
“如果派来的高手,实力远在咱们之上,被中原高手埋伏偷袭,岂不是会吃一个大亏?如果打不过咱们,派过来又有什么意义?还不如不来呢!”
“师父说,你的直觉很准,要不要猜一猜,谁会最先到来?”
“这怎么可能猜得到!”
“不过……人已经来了!”
话音未落,李元芳腾空而起,手中不知何时多了把二尺短刀。
刀锋在掌心快速回旋,身体亦随之回旋环绕,寒芒一闪,血光崩现,雪地里多出三具被腰斩的尸体。
李元芳是尉迟真金弟子,所有武功均是在军中历练,出手狠绝,不留半分情面,刀刃上的鲜血还未滴下,宝刀已然再次挥出,又掀起一片血光。
尉迟真金年轻时,能够把三把唐刀玩出花来,花里胡哨甚是迷幻。
随着年岁渐长,武功愈高,花里胡哨的招式弃之不用,只保留了来自于军中的铁血杀招,招式简练到极致。
李元芳继承的,便是这种刀法。
没有任何奇诡变化,也没有刀出如龙的霸道,更不是分川断海的绝刀。
只有一个字——杀!
每一种能够被称为兵刃的,创造出来的目的都是为了杀戮。
杀戮是兵刃最本质的价值,李元芳则完美的诠释了这个价值。
刀光如影随形,片刻不离敌人周身要害,出招简单凌厉,力求一击必杀。
每一次闪烁出凄厉的光芒,都能带出一缕血光,隐藏于雪地中的十数位杀手,竟在半分钟内尽数身亡。
不仅如此,李元芳思虑敏捷,为了震慑外敌、稳定士气,也为给敌人传递错误信息,出招用劲皆十足狠辣。
待到李元芳收刀归来,雪地已被喷溅的鲜血染红,遍地皆是残碎尸块。
江湖武者可能受不了这个,金吾卫却士气大振,举枪怒吼,就连辽国派出的使节,面上都是跃跃欲试。
辽国的使节,是辽国皇帝耶律洪基的弟弟耶律阿琏,仪表堂堂,仰慕汉家文化,学识渊博,更像是秀才。
跃跃欲试的是他的两个儿子,一个名为耶律国珍,一个名为耶律国宝。
两人膂力惊人,能弯弓射凋,据说得了昔年突厥武尊毕玄的传承,冲锋陷阵所向披靡,乃是辽国顶尖天才。
若非此次是武周主导,并且刺客绝非只有一波,两人怕是不顾耶律阿琏的劝导,要提抢去冲杀一波了。
李瑾瑜笑道:“元芳,好刀!”
“来的好快啊。”
“试探而已。”
“这些人武功不高,但能在冰天雪地中潜伏,也算是精锐之士,简单试探便已如此,后面可有好戏了。”
“你这李大胆难道怕了?”
“我不怕刺客,只怕不能完美的完成任务,误了天下大事。”
“天下大事,不是咱们两个小人物能影响的,能够造成极大影响的,也不可能落在咱们两个身上。”
“说的也是。”
队伍行进十余里后,雪地中勐地钻出五六个身着白裘,却又在白裘外,披上红黄相间的袈裟的光头。
这些人虽是僧人打扮,面目却异常的凶恶,手中兵刃也非禅杖,而是又细又长的弯刀,看起来不像是吃斋念佛的和尚,更像是打家劫舍的土匪。
尤其为首一人,满脸横肉,眉骨前凸却无眉毛,看起来像是残忍嗜血的雪狼,又像是等待啄食尸体的秃鹫。
可若说他们不是和尚,那还真是胡说八道,他们确实是和尚,而且还是密宗正统、根正苗红的和尚。
中原大乘佛门有八个分支,密宗亦有红、黄、白、黑、花五个教派。
五个教派思想各不相同,但大多数以真言手印为主,密宗手印功夫乃当世之最,这一点无人可以辩驳。
唯独有一派例外,便是血刀门。
血刀门隶属于密宗黑教,行事手段更甚土匪,杀人放火无恶不作。
约莫十五年前,八师巴亲临青海海螺沟,凭借绝世修为降服血刀门,使得血刀门成了蒙元的一把尖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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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刀老祖初始之时多有不服,但蒙元对于属下颇为大度,且扩张过程中的杀戮和劫掠,极大地满足了私欲。
天长日久,便遵从下来。
此次截杀辽国使团,在别人看来是炮灰,在血刀老祖看来却是功绩。
只要能成功灭掉使团,不仅可以得到进贡的财宝,还能获得巨量奖赏。
至于在此过程中的危险,血刀老祖又怎会有半分放在心上!
血刀门弟子时常劫掠,非常擅长从尸体分析武功,不足盏茶时间,门下三弟子宝象,已然把情报呈递上来。
血刀老祖翻看了一番情报,冷冷的说道:“听说李瑾瑜那小子,便是玩刀的好手,怎的又有个擅长玩刀的。”
宝象吹碰道:“可惜这两个家伙忒不长眼,竟然遇到玩刀的祖宗。”
大弟子胜谛说道:“老祖,那两小子细皮嫩肉,一刀杀了颇为可惜。”
二弟子善勇说道:“大师兄此言差矣,咱们的目标不仅是杀人,还要引出中原的埋伏,怎可带着累赘?”
胜谛冷笑道:“你这个蠢货,若是中原的高手,看我折腾那俩小子,他们难道还能忍下去当缩头乌龟?”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争吵起来,惹得血刀老祖大怒,喝道:“你们两个蠢货若是想死,便找地方自己抹脖子!”
“师……师父息怒,弟子知错!”
“哼!教了你们多少次,万万不可小觑对手,你们就是不长记性。
李瑾瑜在江湖大有名声,你以为这些名声是买来的?还是吹捧出来的?那都是他一刀一刀杀出来的!
李元芳虽然寂寂无名,但出招干净利落,而且还懂得藏拙,你以为他收不住力,实际上全都是故意的!”
血刀老祖指着一具尸体,对着刀口比划了一下:“就这一刀,你们几个谁能做到,我便让他做掌门弟子。”
这是一具被腰斩的尸体,虽然已经血肉模湖,但骨骼断裂异常明显。
不!
那根本不是断,而是顺着骨骼间的缝隙划过,类似于庖丁解牛,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
把人一刀两断不难,顺着骨头缝出刀也不算什么难事。
但在高速出刀的同时,还能让刀锋如此精准,对于出刀收刀的掌控,显然已经是劲力如意、收发随心。
此等高手,焉能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