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点,餐桌上的四菜一汤已经凉了许久。
张明玉眼中带着几分黯然,换上了鞋子出门打算出门晃悠一圈,可当他走到了繁华的大街上时却不知道应该去哪里,可以去哪里!
“算了,还是回家打游戏吧。”
叹了口气,转身回去,他今天做了一顿很丰盛的晚饭等待于诗曼回家,他想要知道于诗曼到底是为什么躲着自己,可今天于诗曼直到九点钟了也还不回家,这是三年来从未有过的。
还是说,她并不是有意在避着自己,而是真的在谈男朋友了,所以回来很晚反而到成了常事。
回到家门前徘徊了许久,张明玉拿出手机将通讯录翻到备注着掐人精的位置,不知道为什么,张明玉很想打电话问问于诗曼,到底为什么不回家,这半个月为什么要避着他。
可是他的身份好像并不允许他这么做,他是姐姐家的儿子,甚至还不如一个普通朋友有资格去问她这些问题。
毕竟小姨的私生活,关你一个外甥什么事情,就像两条平行的线,看似接近,实则永远无法相交。
“唉~!”
胡思乱想着,心里空落落的,这种感觉比上次被李淑婉拒绝时还要强烈。
“算了,还是睡觉去了,睡着了就什么都好了。”
张明玉从兜里掏出钥匙插进钥匙孔里,正当他准备将门打开时,脑海中忽然传来了冷漠的声音。
【叮!检测到被舔者于诗曼情绪波动十分强烈,触发任务成功!】
【初级舔狗任务三:阻挡告白,身为优秀的舔狗怎么可以看着女神沦落到他人怀抱中,现在、立刻、马上做出行动。】
怦咚!
怦咚!
张明玉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在剧烈颤动,当即掏出手机拨打于诗曼的电话。
“喂!”
“曼曼,快来再喝一杯。”
“清泉别闹,我正接电话呢,喂,小玉儿你找我有什么事呀。”
手机里传来喧闹的声音,却是让张明玉心中一沉,他听到有人在劝于诗曼喝酒,而且听着对话好像于诗曼已经喝了不少了。
她之前可是最讨厌酒的,就连先前吃西餐点的那瓶红酒她也一滴未动。
张明玉的眉头不自觉的蹙紧,连带着说话的声音也大了些:“你在哪?”
“啊?”
电话那头的声音明显愣了一下,可这次张明玉管不了那么多了,他给自己找了个理由,要是有人想要将她灌醉,从而趁机告白成功让她迷迷糊糊的就答应了怎么办。
那她的人生岂不是就因为一次醉酒而毁了。
“我问你在哪?”
张明玉的语气不悦,电话另一端的于诗曼茫然的眨了眨眼,她喝了酒脑子有些发懵,原本想要避着张明玉的她瞬间就将自己的地点给交代了。
“我...我在这个,我在鹏飞国际酒店。”
“哪个包厢?”
“嗯...好像是大展宏图。”
“等我,我马上过来。”
直到电话被挂断于诗曼也还没回过神来,丝毫没有想起她现在是在躲避外甥的,起初会喝酒也是由于不知该怎样面对张明玉而感到烦闷才想着学着喝几杯,看看能不能真像书中说的一样,一醉解千愁。
反正现在公司人多,莫清泉也在旁边,应该是没什么事情的。
这时又有人上前来敬酒:
“曼姐,都来公司认识两年了,还是第一次和你喝酒,我敬你一杯。”
“于经理,我也再敬你一杯,你随意,我干了。”
“小曼,祝你越活越年轻,越来越漂亮。”
随着一杯又一杯的酒下肚,于诗曼的大脑已经开始恍惚,导致平时精明的她也未曾往坏的地方去猜测这群人为什么要接二连三的来敬自己酒。
“刘总,今天您这一身打扮再加上这颗大钻戒,肯定能拿下于诗曼的。”
“呵呵,但愿吧!”
酒店外,一个手捧鲜花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男人正被身旁的人给奉承着朝酒店内走去。
此刻的刘永松满面春光,不难看出他此刻的激动,他是于诗曼的上司,同时也是于诗曼的追求者,从刚见到于诗曼的时候他就对这个女孩子感觉到了心跳。
本以为凭借着自己的财力阅历,再加上不俗的谈吐能够轻松的将于诗曼给拿下,但是谁知这个姑娘精的很,只要他一表现出那方面的意思,于诗曼就立刻远离他,和他保持着距离。
一次次的失败,让他这个阅历丰富的黄金单身汉也感受到了挫败感,再加上有不少同事说过,总会时不时的听到于诗曼和一个男的打电话,说去哪玩去哪吃饭之类的,于是他只当于诗曼是有了男朋友所以也就放弃了。
然而半个月前却是让他看见了希望,公司里不少人都知道了于诗曼含泪离开公司的事情,刘永松当即就联想到了会不会是于诗曼和男朋友分手了。
他派来不少人去偷摸着观察。
果真,这半个月以来于诗曼已经很少打电话了,于是他就顺势组织了今天的团建活动,没想到于诗曼还就真的同意要来了。
这让刘永松看到了爱情的曙光,这么多年了他还是第一次对一个女的这么上心,他是真喜欢。
深知女人在失恋后的一段时间是最容易被拿下的刘永松,当机立断,买好了鲜花和钻戒,他准备当着所有人的面对于诗曼告白。
他相信就算于诗曼心里不想答应,在被灌酒不清醒时得到全公司人的祝福加上自己满满的诚意的大钻戒之后,拿下她十有八九是稳了。
“呼。”
刘永松重重的呼出一口浊气,他仿佛已经可以预见早晨美人在身旁的场景,想到于诗曼的脸蛋和身材他就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不久之后推开包厢的门,立刻就有人看见了刘永松,当即带头欢迎他:
“刘总您终于来了,快坐快坐。”
“刘总快来喝一杯!”
一进包厢,刘永松就看见了已经喝的脸红扑扑的于诗曼了,他对先前安排好的下属投去赞赏之意。
“兄弟姐妹们,都安静安静听刘总说,没看刘总抱着鲜花吗?”
先前在酒店外就奉承刘永松的人先开了口,包厢内瞬间就寂静了下来,旋即迸发出来剧烈的欢呼声。
“哦吼!”
“这是要告白了吗?”
“刘总,你的真命天女到底是谁啊?”
刘永松不言,他这时没心情去回答这些无关人员的话,他只想早一点得到于诗曼,加快速度朝着于诗曼的方向走去。
“喔,那个方向,是于经理!”
刘永松提前安排好的人手领头开始欢呼,旋即这个包厢内几十号人议论纷纷:
“刘总和于经理,什么情况啊?”
“不造啊,专心吃瓜。”
“不过我觉得于经理和刘总到也是蛮登对的,一个多金,一个貌美。”
已经进入醉酒状态的于诗曼被吵的头疼,锤了两下自己的脑袋瓜,在她抬眼的一瞬就看到了顶头上司抱着一束花朝自己走来,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刘永松就在他面前半跪下了。
“于诗曼,你知道吗,我已经暗恋你整整四年了,今天我不想再暗恋下去了,我当着公司几十号兄弟姐妹的面问你,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话一说完,刘永松就打开了早已准备好的钻戒:“这是我花二十万定制的一枚戒指,今天我想要送给你,你愿意成全我吗?”
刘永松接连的两次问话引爆了全场,现场红如雷鸣,所有人齐齐欢呼道:
“在一起!”
“在一起!”
看着半跪在自己面前的刘永松,于诗曼醉酒发懵的神经也有了一丝清醒,可旋即又被同事们震耳欲聋的呼唤声给震的麻木了,她下意识的就要听从众人的意愿去接刘永松的鲜花和戒指,刘永松看见了于诗曼抬手的动作也露出了得逞的笑容。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传来了一道不和谐的声音。
“在一起尼玛呢!”
“都给我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