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二年秋,这片大地正在进入寒冬。
略阳城官绅豪右的走马巷,聚集了许多蓬头垢面的流民,依偎在高墙大檐下,等着吃一口大户的残羹剩饭。
可一位青年汉子,却格格不入地坐在巷子口的大柳树下。
他虽面有菜色,但是身骨挺拔匀称,鹅蛋脸上高鼻梁、招风耳,三庭四线分明深邃,生得一副好皮囊。
只是此刻嘴里叼着一根枯树枝,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好一阵的自言自语……
“穿越……崇祯十二年……大明朝么,唔,怎么偏偏就是崇祯末年呢……”
李佑不由气苦,这么一个糟糕世道,如何破了眼下要饿死的困局?
他捋了捋记忆,上一刻他还在医院里,担忧自己是不是绝症,对于当时的人生,那是极为一言难尽的。
三十多的年纪没车没房没老婆,雪上加霜的是,他又莫名奇妙肺部得了怪病,血液都要变成绿的了。
专家说,他的肺能活到现在实在是个奇迹,因为他不适合生活在现代的世界,说是空气污染太大了,适合生活在地球没有被污染的在古代。
李佑听完就傻了,这不就是绝症吗?什么时候医生说话都这么婉转了?
对于死,李佑早就有了准备,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竟是这种奇特的方式,睡醒后,就给来到了崇祯时代,这个同名同姓的李佑身上。
最为主要的是肺真的不疼了,感觉浑身充满了巨大的力量。
如今这具身子,今年十九岁,是明朝特色的军户出身,父亲名为李诏,曾经是中屯卫的夜不收小旗。
宁夏之役后,李诏觉得军政实在太烂,便是在李佑五岁时,索性与军中兄弟吴一呈{g}一家,逃籍去了邠{bīn}州一带,在老丈人的帮助下,用尽积蓄置办了十五亩薄田。
吴一呈则去给大户郑家,做了马倌,他们两家互为村邻,就此安稳生活了下来。
那时候世道还没这么乱,所以李佑还算收到了极为良好的教育。
五、六岁就开始与吴大鼎一起习武,学尽了他们李、吴两人所有的武艺,又拜了村头算卦卖卜的宋神仙作蒙师,所以小小年纪在村里就初露锋芒:文能卖卜、哭丧、跳大神;武能偷鸡、打狗、斗蛐蛐。
这自是响当当的文武双全!
“佑哥儿,你昨晚上退了烧,怎么就一直自言自语啊?莫不是发烧伤了脑瓜子?”
一个方脸汉子从巷子里走了出来,生得膀大腰圆,眉如漆刷。他便是吴大鼎,虽说比李佑大两岁,可打小亲近跟随李佑。
“怎么会?好着呢。”李佑搓了搓脸,冲他笑道:“讨到吃食了?”
“这帮喝人血的畜生,将剩饭喂狗,也不会给泥腿子一口吃食!”吴大鼎恨恨骂道。
随即将柳树上剩下的柳树叶子,摇晃下来,蹲下捡起枯黄的柳叶,全部塞进了嘴里吃下,对着李佑悄声道:“方才那张独眼那帮流民,霸占了这典史家后院子的粪坑,在里面找蛆虫吃……我们要不要……”
“咦……闭嘴!”李佑止不住打了寒颤,道:“有肉吃,吃什么蛆?”
“肉?哪有肉?”
“你听!”
“狗,你是说杀狗!”吴大鼎顿时双眼顿时精芒一闪,但很快又黯淡下去道:“狗哎,我们现在都饿成青面鬼了,如何打得过一只狗?一路逃荒,狗吃人的事儿,我们还见的少了?”
“不能力敌,我们智取嘛!”李佑说着从褡裢[dā lian]里取出一颗山芋,道:“用这个!”
“你要拿这个诱狗?”吴大鼎脑袋摇成了拨浪鼓道:“不成,不成,这可是你我唯一的口粮了!”
“拳头大的家伙,你我一人一半吃了,还是得饿死,赚只狗,那我们就都能活!”
吴大鼎虽是不情愿,可是架不住李佑的蛊惑,最后两人寻了一处没人的地方,将山芋烤熟。
等得山芋外部不太热了,李佑狠狠拽下了好几缕头发,小心翼翼地在山芋外部,一圈一圈地缠着。
“这是干啥?”
“吃过烧山芋的人知道,烧山芋外部不烫嘴,不代表内部不烫嘴。而狗是大尖牙,一口下去必然咬穿,缠些头发,会挂住狗牙,使得狗咬下去就很难脱嘴。”
“咦,好办法……可是万一狗不吃呢?”
“那我们两一人一半?”
前世的李佑生活自西北农村,小时候抓狗打狼掏鸟窝,啥事没干过。只要是土狗,根本受不住烤山芋的香味。
“能成。”
“走,带路去人少的那一家。”
“巷子东边的王典史家算是偏僻!”吴大鼎说着迅速在前面带路。
李佑将山芋塞进衣服里,提了一根粗棍,迅速跟上,来到了一处三进的大院子后门这里,这里流民很少,主要的是后院这里有狗洞。
“狗洞在这儿。”
“嗯”
李佑看了眼狗洞,将山芋随手扔在了地上。
“这样就能抓住狗?你这不是……”吴大鼎心疼的要死,就要去捡。
可他话还没说完,从狗洞钻出了一只黑影,利箭似的冲向了山芋,刚一口咬了下去,顿时就像被针扎了似的,尖叫起来,并且疯狂地摇头狂甩,想要将山芋甩出嘴巴,但是越甩,被山芋上的头发缠的越紧。
一时间疼的在地上打滚,一颗牙都是被烫掉在了地上。
吴大鼎还在愣神,李佑早已经冲上去,结结实实朝狗头给了两棍,提起黑狗扛在肩上一溜烟就跑了。
这般操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吴大鼎不由愕然:老实敦厚的李佑,啥时候这么会偷狗了?
……
干枯的河床上,弥漫着一股浓郁的烤肉的香味。
此刻两人正在大朵快颐[ yí]。
吴大鼎拿着一只后腿,吃的满嘴流油,含糊不清道:“真可惜宋神棍不在,不然他也能吃上这一顿好的。”
“唔。”
李佑应了声,想起这个宋神仙,数年来四书五经之类的一句人话,也没他们教,总是神叨叨地给人教一些武备兵法,六壬相术,说一些朝野大势,吹一下他曾是什么杨大人、李大人的幕宾,喝醉了也是常说,灭中原者必为东奴……
所谓河东、河西,乃是以辽东三岔河为界。河东有奴患(女真),河西则有虏患(蒙古)。
这些记忆让此刻的李佑极为震撼,虽说他对历史的了解仅限于课本教材上,而且还时常混淆、蹿频道,分不清西门庆和西门豹,但是“唐宋元明清”他还是记得清楚的。
明朝之后就是留着辫子的大清朝,宋神仙根本不是穿越者,他还当真是高瞻远瞩。
只可惜崇祯九年,他就突然离开了邠州,说是去了开封,自此杳无音讯。
这些珍藏的记忆,尤其是宋神仙当时对朝野政事的扼腕叹息,对于现在的李佑,无疑成为了至宝,如此加上他穿越的知识,完全可以开启上帝视角啊。
“佑哥,你在想什么呢?我给你说话呢。”突然吴大鼎打断了他的思绪。
“没想什么,你刚说啥?”
“你没有发现今日城中人少的很?”
“出什么事了?”
“昨日有着许多犯了些小事的流民,都被衙役抓了去,听说是在南接就要斩首处决!”
“明天?犯了什么罪?”
李佑吃了一惊,虽说他不懂历史,没有上帝视角,可是已经融合了这个时代的记忆,俗话说“人命关天”,处决犯人需要按察使司复核,层层上详,最后由天子签批下发刑部,才能处斩。
但是眼下大明已经是乱世了,崇祯七年之后,各地方一年四季都在杀人,哪还需要层层上详?
“能犯什么罪?借脑袋升帽子呗!”
吴大鼎开口道:“西大王谷城再起,房县‘曹操’罗汝才和‘过天星’张天琳陈兵兴山、远安……有传言说,张献忠的长子张四虎,在‘摇黄贼’袁韬的接应下,早从太平、镇巴入了西乡,一路偷偷向东,多半是往沔县、略阳而来,到时候怕是要和献贼来个里应外合……熊总理为此焦头烂额,发出的赏格极重!”
“于是他们抓流民……杀良冒功?”
“是,就是那刚来清涧县的秀才李佑胤,给出的坏主意,要往里面塞一个贼酋脑袋。”吴大鼎吸了吸鼻子笑道:“你知道我为啥记着这个腌臜货?他的名字和你还像的很,就多了一个字。”
李佑舔了舔嘴巴一时没了胃口,看着吴大鼎将狗肉吃得只剩下了两颗卵蛋。
吴大鼎拍了拍肚皮,将卵蛋挑在手指上,大大咧咧道:“驴?子的,让我明天再吃上一顿好的,就是被拉去斩首又算得了什么……”
他话没说完,突然河床周遭涌来了一大堆衙役,眨眼便是乌央央地将他们包围了个严实。
一个十岁左右的熊孩子,从人群之中蹿出,看着吴大鼎手上挑着的两颗狗卵,登时气的在地上打滚哭闹……
“我的黑将军早上还好好的,现在被吃的就剩一对卵蛋了……爹,爹啊,杀了这两个贱种,快,快,杀了这两个泥腿子!”
“钟儿,快起来。”人群中走出了一个中年文士,正是略阳县典史,他斜乜着李佑和吴大鼎,哼道:“这两人乃是献贼余孽,拿下,明日随众贼一起斩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