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格温依然在奥斯本集团实习,并且已经考虑明年上大学之后,就正式开始在奥斯本工作,半工半读的那种。
除了学习、实习之外,隔三差五都会到卢卡斯这里来一趟,因为她的体质一直在增强,捏坏东西什么的简直成了常态。
于是,完美控制自己的力量,就成了她现在的主要目标。
很显然,在这件事情上能够帮忙的,在她的交际圈子里,也就只有卢卡斯了。
既然她经常到施密特公寓来,那么就很自然成为了卢卡斯和康纳斯博士之间的交流桥梁。
而她带来的这份邀请函,就是查尔斯教授委托康纳斯博士转交的。
查尔斯教授会邀请卢卡斯参加研讨会,这当然不在他的预计之中,不过也会太过诧异。
属于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事情。
这事儿算是康纳斯博士抛出的橄榄枝,在得到应允之后,他把卢卡斯的几篇论文推荐到了相关学术刊物,在专业圈子里,引发了不小的轰动。
这件事情卢卡斯本来也准备做的,当然不是为了名利,而是想要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源,寻找更多的专业人士,加入到他计划中的‘辨药’工程中来。
他原本打算自己投稿试试,但他这个高中毕业的闲散人员的投稿,说实话,能够被重视的几率相当的低。
就在他还没有付诸行动的时候,康纳斯博士主动提出了推荐的事儿,这个途径明显更加有利,卢卡斯当然不会他的好意。
没想到的是,几篇论文抛出去,这个直钩钓鱼的阳谋,第一个就钓上了一条巨鲸,查尔斯教授这位大牛。
也许查尔斯教授在普通民众间的知名度,是因为他的变种人领袖的身份。
那么在学术圈子里,他受到尊崇的原因,只是因为他的学术成就。
他是一个真正的天才,十六岁便拿到了牛津大学的博士学位,在生物学、心理学方面是引领学科发展的超级大牛。
卢卡斯稍稍思索了一下,也就明白了查尔斯教授想要结识他的目的。
还得从那几篇论文说起,在这几篇论文之中,卢卡斯开始抛出了灵魂方面的东西。
当然不可能在论文里堂而皇之的谈灵魂,但某些东西可以归结为心理学范畴。
他以康纳斯博士提供的数据作为支撑,详细探讨了情志、肉身、情绪心理的互相影响。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情绪激动会增加肾上腺素的分泌,力气会变大。
那么,如果以某些特别的方式影响情绪,或者影响激素分泌,就必然会引起另一个的相应变化,最终将结果反应到肉身上面。
看起来好像没什么,但应用到实际问题上,其实刚好能对查尔斯教授的理想,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全世界都知道查尔斯教授的理想——促进变种人与人类和平相处。
人类为什么那么讨厌变种人?
倒不是说变种人都是坏蛋,关键在于他们的不可控。
特别是基因变异的初级阶段,什么情况都可能引发变种人的异能爆发,然后就是一场从天而降的灾难。
面对这样的一个人群,就算是再富有同情心的人,也只能选择避而远之。
避无可避的时候,那就只能拿起一切可用的武器,保护自己的生活。
变种人的变异诱因就是情绪的剧烈波动,而卢卡斯的论文已经显示出,他的这项研究走向成熟的话,情绪就会是可控的。
查尔斯教授怀有超强的心灵感应能力,将会是最好的情绪按摩师。
他完全可以开着脑波放大器,坐在家里就平复那些情绪激动、异能失控的变种人。
这样会减少很多意外的发生,也就从根本上减少了人类对变种人的恨意。
同时,如果变种人能够学会卢卡斯那一套控制情绪的办法,那么他们自己就会变得更加理智,并且,一定程度还会强化他们的异能。
想明白这些,卢卡斯开始期待这场研讨会了。
查尔斯教授可是超级有钱啊,如果聊得好,他是不是就会搞支基金来投这个项目了?
而这,不就是卢卡斯本来的目的吗?
回过神来,格温还在激动的盘点着将要与会的大佬。
卢卡斯摇摇头,帮她倒了一杯咖啡,自己捧着唐人街搞来的碧螺春喝了一口。
说实话,品质相当一般。
得找找门路,买点儿好一点儿的茶叶。嗯,鲁本那个老货也许认识这样的人。
“好了,格温,我已经很重视这场研讨会了,我会穿上正装准时出席的,你可以不用再介绍了。”
“你的反应是不是太平淡了,卢克。那可是查尔斯教授,还有那么多的学术大牛!”
“难道就是用追星的方式爱上这些学术大牛,才让你走近了科学?”
格温翻个白眼儿没理他,端着咖啡喝了一口,皱起眉头放在茶几上。
“真搞不懂你的品味,总是拿速溶咖啡来敷衍我,自己还喜欢喝那些苦水汁。”
卢卡斯也懒得理她,一个只有区区三千年历史,还有一半儿时间都在茹毛饮血的高加索人的后裔,居然有脸嘲笑我大天朝人的品味?
想到这里卢卡斯不由得摸了摸脸,可惜他现在也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后裔了。
等到未来吞噬了这个世界之后,还得整点儿天妖化形术什么的,把这一身血脉洗练了去,恢复我种花兔的光辉形象!
“Ok!斯黛西小姐,愉快的咖啡时间结束了,请开始你的日常训练。”
格温不情不愿的撅个嘴,放下包,端坐身体微微凝神,朝着书房的方向伸手一指。
一条晶莹剔透好似水晶微雕而成的透明丝线,从她白皙的食指尖端飞射而出。
灵活的拐了个弯儿,像是长了眼睛似的,找到特意给她准备的一张小书桌。
丝线缠绕着拉起一瓶臭臭的墨汁,朝那个酷似烟灰缸的名叫砚台的容器里面倾倒了一些。
又如法炮制的拉起一支毛笔,舔饱了笔锋,在一张白纸上写起了汉字。
随便来个种花家的小朋友都不难认出,她写的是《三字经》,多半还会顺便鄙视一下她的字,是真难看。
格温的第一个异能,就是源自蛛魔血统的丝线,她可以从十个手指的指尖射出丝线,不用像蜘蛛侠那样捏个爱与和平的手势。
而且,这丝线也不是蜘蛛侠的那种样子货,线韧性极高又极为锋利,特性只在心念间转换。
除了可以凭心意主动切断之外,还可以一直连在手指上,当作身体的延展。
这就是卢卡斯教她的训练方法,说到底,还是控制二字。
只要她能轻松写出纯正的楷书,那基本上就不会再有力量失控的问题。
同时还锻炼了异能,提升了文化修养,简直是一举多得。
“不要敷衍啊,再写得跟狗爬似的,就罚你多写十篇。”
格温再次送他两个白眼,没有吭声,认真控制着丝线。
ps:有的朋友可能觉得前面有点儿画风不正或者义理讲得太多,这个是因为我得交待出洪御的背景。
后面融入这个世界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包括相关的道法什么的,也会本土化——当然是有内在逻辑的,不是无脑瞎掰。
另外,那件穿梭宝具我改了一下,为了后续剧情的调整,同时也不那么仙侠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