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八章:口味(1 / 1)墨失长夜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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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澈真心觉得这时代的汽车还不比车夫的腿脚方便

早起的黄包车“铃铃”地跑了十几趟,这烧油的玩意儿才从东直街慢悠悠地拐了一个弯

不过倒也凑合,一路这么摇着,只当是观景了

故乡世界的这座城市曾被冠以“魔都”之名,此时已过黎明,街道伴着升起的太阳逐渐苏醒,车窗外是逐渐黯淡下去的灯火,乞丐小贩的吆喝叫卖声伴着咸腥的海风渗进车窗,不见魔幻,反而透露一股世俗的厚重。

黎澈很喜欢这种充满烟火气的地方,当然,要是没有那些穿着黄色军装的东瀛人就更妙了

“倭人的军队可以随意出行公共租界?”

“按理说不行,可地方归了别人,英巡捕想让谁进出,就连道台也管不着。”楚天打量着进入公共租界的那列东洋兵,摇了摇头道:

“精武体操会的刘振光也正是迫于此般现状,才会选择携师父的骨灰回返津门。”

“落叶归根,人之常情”

“说起来……”

黎澈鼻子突然发出一声嗤笑的轻哼,最后一名东洋兵走进租界后,黎澈将目光收回,突然问道:

“当初浦海有人立香点烛,请人刺杀霍师父,听说是咱们杜明笙杜龙头发了话,最后才会只有一个黄门会出了手?”

“确实有这事”楚天不明白黎澈为什么突然问起这个,但还是老老实实地点了点头。“当时霍师傅的人头点的是十二柱云香,也就是悬赏一万两,我看了都眼红,更别说那些小帮会,最后闹得满城风雨——最不安分的三合门就是我去摘的香”

“堂主威武”黎澈眉头皱了皱,哈哈笑着说完这句话后,靠着绒制背垫闭上了眼睛。

楚天说的这件事听上去简单,实际上是引起整个浦海黑白两界的大事件,当时青帮不顾一切为霍元初铺路的行为引起了很多人的不解:

“津门第一”的名头虽然响亮,可这个霍元初终究不过是个武夫,你杜明笙犯得着为他以势压人,得罪整个浦海?

黎澈初时也有这个疑问,在他的印象中,青帮虽然拜的是关公,可是行事可从来不和你谈什么仁义礼智信,刀口舔血的事做得,背后放冷枪的勾当也做得

穿着短褂砍人的叫青皮混混,穿着长衫西服开枪的便是义气袍哥?

笑话!

黎澈从不相信这些帮派分子会有“强民之心智,健民之躯体”的思想觉悟,如今总算明白了:

青帮镇压,余下的小帮会作鸟兽散了,那份悬赏在黄门会失手后便立刻被撤下,一下子失去暴富门路的十几个帮会的零散混混该寻谁的庇护?

自然是黄门会

“分庭抗礼”嘛,庭院里的蚂蚁当然也得扫扫

“就是不知道这院子究竟是谁的喽”

……

华格路182号,杜公馆

前后三进的独立住宅,由两幢楼房连缀,配有独立花园。

楚天和后门的门卫打了个招呼,车直接开了进去,小周留在了车上,黎澈和楚天下了车,随便走在青石道上。

“杜帮主倒是个有情趣的人”

“怎么说?”

黎澈用手随便拉出一条树枝“这些树的修剪这么稀烂,和狗啃的差不多,一看就是外行人干的。”

“……”

“哈哈哈,黎师父快人快语”

楚天还在沉默,手拿大剪的中年人却走了出来,脚上是一双胶靴,西裤上粘着泥土,虽然没有下雪,但浦海的冬日称得上寒冷,撸着袖子的杜明笙上身明明只着一件衬衣,却是满头大汗。

“打小就被骂没什么规矩,说的直您别往心里去。”黎澈微笑着拱了拱手,楚天已走上前,接过那个园丁剪,顺手递给杜明笙一块巾帕。

“黎师父言重了,似您这般直来直往可比某些人包藏祸心好得多。”杜明笙笑着说完这句话,将擦脸的巾帕递归楚天,而后转身离去

黎澈不着痕迹地瞥了瞥楚天的表情

神情没什么变化,恭敬如常

黎澈跟了上去

……

“杜帮主这次这么急着找我,莫非是兴师问罪?”

最终的目的地是花园中心的凉亭,烧红的炭炉煮着火锅,烟雾缭绕,香气四溢

楚天被打发去取东西,亭子里只剩下四人,黎澈将目光从倒茶添酒的两位旗装小姐身上移开,转向眼前换上一身锦绣棉袍的杜明笙。

“什么兴师问罪?”杜明笙筷子夹起几片羊肉,放到锅里涮了涮,“一个黄门会挑帘子的命,算不得什么,至于鬼神流……

“一群莽夫,东洋商人的狗罢了”

沾沾油酱,一口吞下羊肉的杜明笙说话却不含糊,一句话说完后他又涮了涮几片牛肉,同样是一口闷。

黎澈调着酱汁,看着眼前堪称“琳琅满目”的各色食材。

这位青帮的龙头安排的这顿火锅食料极杂,不似浦海大佬平日谈生意的商务餐点,反而更像码头劳工们下工后的夜食。

五花八门的菜肉堆放在钵碟中,鸳鸯锅咕嘟咕嘟冒着乳白鲜红两种汤汁,光看着都解饿

杜明笙筷子起起落落,接碟,吃得热火朝天,反而比细细调着酱汁的黎澈更有武人的豪爽姿态。

“吃得这么杂,胃受得住?”

“没放海货,冲不着。”杜明笙停下筷子,旁边的旗装侍女适时地递上一杯清茶。

“当年我初来浦海,吃的第一顿饱饭就是这囫囵烧,这东西没什么故事,初时是涮羊肉的汤底,一百多年下来,熬出了自己的醇厚,如今添上了这么多配菜,可是不杂,糅合在一起,滋味反而比BJ的纯汤还要鲜美些。”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任谁也想不到您这样的人物,喜欢吃的却是这样家常的杂炖。”

“乱炖也得讲功夫,我拼了大半辈子了,也就想吃吃这种家常菜,起码比洪老头的口味轻。”

放下茶杯的杜明笙再次提起了筷子,俨然有越战越勇之势,黎澈捕捉到“洪老头”三个字,不由得好奇问道:

“洪前辈喜欢哪一口?”

“焖烧活珠子——他四十年前就喜欢这东西,一直吃到今天,却也不嫌腻。”

“是嘛……”与杜明笙的嗤之以鼻不同,黎澈却没太在意那位洪门老前辈的口味喜好,他只是再次往自己碟里滴了两滴蚝油,笑了笑后说道:

“我倒是更喜欢吃鸡蛋或成鸡,活珠子这种东西不上不下的,吃着到底是差点儿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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