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傻了吧!脑壳被门挤了吧!”
张小四一下子乐了,“这姑娘是捡来的,还有病。”
“有病?”沈默心中咯噔一下,难怪长这么漂亮都没人要。
张小四猥琐一笑,刚刚他确实要选青衣。
但好友偷偷和他说了,这女的据说参加过多次相亲队,虽然长得好看,但有个奇怪的病,动不动就发烧,而且据说是媒婆捡来的,失忆,很多事情都忘记了。所以一直嫁不出去。
“沈默,别说我不照顾你,我看你媳妇长得有几分姿色,要不你回头让我玩一玩,伺候好我了,我给你几个铜板。”
“张小四,你要当乌龟是你的爱好,我可不像你,当乌龟还当出优越感来了。”
沈默当即反驳,他可以苟,但不能欺负他女人,这是他逆鳞!
这话骂的诛心。
张小四面色大变:“沈默,你敢骂我,你特么……”
“好了,你们想在这里捣乱吗?”一个衙役出言呵斥。
眼瞅着就要天黑了,搞不好还要下雪,衙役可不想再浪费时间。
张小四被骂了一句,不敢多嘴,只是冷冷瞪了沈默一眼:“走着瞧。”
在张小四看来,沈默就是个书呆子,被他欺负是应该的。
今天居然敢骂他是乌龟,岂有此理,以后传出去,混混界他怎么混?
张小四被人拉开,媒婆生怕沈默反悔,拉着沈默走到一边,取出一张婚契。
“小伙子,青衣虽然失忆了,但人不笨,而且长得还行,你多担当一点,来,按手印吧。”
青衣被媒婆拉着手,按了手印。
沈默也按了,收起婚契,沈默还有些没回过神。
这就娶媳妇了?感觉走个过场似的。
“青衣啊,以后沈默就是你相公了,你要乖一点。”
媒婆摸着青衣的手,叹了一口气,媒婆是信佛之人,相信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所以才会把青衣捡回来。
否则这大雪日子,一个小姑娘流落街头,迟早会被冻死。
青衣连连点头,看着沈默,一脸惊喜:“谢谢你要我,衙役们说,我要是再嫁不出去,就要把我扔了,我就要饿死了。”
想了想,青衣又激动的保证:“你放心,我吃的也很少,虽然有时候会生病,但是你放心,不传染,我这辈子做牛做马伺候你。”
媒婆看青衣挺会说话,松了一口气:“小伙子,你看,青衣人不错的。”
“媒婆,能仔细和我说说青衣的情况吗?她娘家在哪里?”
“这个,她没娘家。”
媒婆尴尬,把事情简单说了一下,最后道:“就是这样,她是我捡来的,应该是娘家不要她了。偶尔会发高烧,不过一般自己就好了。另外,她也失忆了,哎,现在外面兵荒马乱的,她娘家估计是找不到了。”
“相公,以后你就是我唯一的亲人了。”青衣生怕沈默反悔,连忙抓住沈默的衣袖,不肯松开,仿佛赖上了一般。
“走,我们先回家。”沈默觉得,事情还是先回家再说。
牵着青衣的手,她的手很凉,冻得通红一片。
青衣感受到沈默手掌的温暖,不禁悄悄打量了沈默一眼,发现沈默也看了过来,赶紧低下头,脸通红一片。
“冷吗?”
沈默问道。
“冷。”青衣点点头。
沈默脱下自己袄,“你披上,回家待会给你好吃的。”
青衣无比感动,这么久以来,她饱受冷暖,对她最好的也就会媒婆了。
走在路上,身后传来村民们的议论。
“这呆子真是呆,娶了个病秧子回家。”
“要不怎么说呆子呢。”
“这呆子把家里能卖的都卖了,地都没了,看明年怎么过日子。”
“就是啊,自己都养不活,居然还养女人,笑死个人。”
“明年要是交不起税赋,就要拉去充军咯。”
都走出很远了,沈默早已经听不到村民们的议论。
不过青衣听的异常清晰,身躯逐渐颤抖:“他们都在骂我,相公……”
青衣心中很难受,感觉自己就是个拖油瓶。
“青衣,你别多想。”
“可是……”
“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沈默开导说:“很久以前,有一个寺庙,一天,小和尚问师父,师父,什么是智者?”
“师父说,不和愚者争,不和愚者抢,不和愚者辩,这就是智者。”
“小和尚却觉得不对,反驳师父的话,他说,我觉得不是这样。”
“你猜师父说什么?”
沈默看着青衣笑道:“师父说,啊,对对对,你说的都对。”
“噗!”青衣脑子不笨,一下子理解了里面的梗,笑的眼睛眯起。
“所以啊,不要和愚者去争论什么,否则我们也要变成笨蛋。”
被沈默如此一开解,青衣心中渐渐生出明悟。
她不禁觉得自己有些幸运,本以为自己失忆流落在外,这辈子会嫁给一个歪瓜裂枣的男人。
但现在,她觉得很幸运,很开心。
只是她心中有些疑虑。
我是谁,我在哪?
她现在只记得最近一个月的事情,其它事都忘记了。
脚踩在雪地里,沈默也是思绪飘飞。
机缘就是青衣,可机缘会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
难道她是某个大富人家的闺女?是王朝公主?
该不会是某个圣地的圣女吧?
那我就是圣子了?呃……低调,低调,做人不能太骄傲。
“青衣,这就是我家。”
沈默推门进屋,一股热流涌来,驱散了两人身上寒意。
青衣看着家徒四壁的屋子,愣了一下,有些小失望。
“呃,有点寒酸,不过你放心,以后我会赚银子。”沈默保证道。
“不寒酸,不寒酸,相公,你能这样收留我,我已经很开心了,我决定了,以后我跟着你学习种地,学习挑粪,我们一起过上好日子。”
这几次参加相亲,青衣看其她女孩子都会种地挑粪,她觉得这是女孩子的必备技能,一定要学会。
沈默不好意思的挠起了头:“娘子,这恐怕有些麻烦,咱家没地了。”
随后,沈默解释了一下,青衣这才知道,沈默早已经把地变卖了。
这让她很无语,怎么有种败家子的感觉。
不过也不好怪罪:“那我们以后怎么生活啊?”
“放心,明天我出去找工。”
沈默看着青衣一脸惆怅的样子,笑了笑:“你放心吧,我肯定能赚银子,对了,你饿不饿,锅里我还有点饭。”
说着,沈默去盛饭。
将一碗白米饭放在青衣面前,又端出一小碟咸菜。
看着一大碗白花花的米饭,青衣忽然流下豆大的泪水。
“呃……”
“对不起,我好久没吃大米饭了。”
“那你最近吃什么,你在外面流浪多久了?”沈默看着青衣的样子,感觉挺可怜的。
“我最近都是吃野菜,已经流浪三十多天了,幸好媒婆把我捡了回去,她说跟着相亲队,衙役会提供一些粥给我吃。”
“那你还能想到以前一些事吗?”
青衣回忆了一下,微微摇头:“都忘了。”
…………
…………
与此同时,一处地方官道上,一队武者骑着快马疾驰。
“驾驾驾!”
“站住!”前方冲出数十个土匪打扮的壮汉。
为首一个人蒙着脸,当即大喝:“此路是我开,此树是……”
“噗嗤!”
下一刻,人头落地。
“啊……”一群土匪面色大变。
马背上的人将染血长剑又插入剑鞘,看着一群土匪冷哼:“好大的胆子,敢劫我的道!杀!全都杀了!”
“是!”
片刻后,一群土匪惨死。
“大人,前方大雪,马匹很难过去。”
“那就下马走过去,根据消息,大小姐最后出现的地方就是在这里,她已经失踪三十多天,生死未卜,我们就是一户户搜过去,也要找到大小姐!明白吗?”
“是!”
…………
…………
深夜。
沈默收拾好了碗筷,而青衣也洗好了脚,坐在床沿。
她紧张的不知所措。
在看到沈默进入卧室后,两只手下意识的揪着被单,俏脸通红,身体微微紧张,肌肉紧绷。
她虽然失忆,但人的记忆分两部分。
一类是认知记忆,一类是事件记忆。
所谓认知记忆,指的是生活常识,比如洗脸睡觉,穿衣这些。
事件记忆,就是身边的人和事物。
大部分人失忆,实际上是事件记忆忘记了。
但是正常的生活记忆都知道怎么回事。
所以,青衣自然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
沈默也有些尴尬,他以前毕业之后,一直勤奋工作,压根没时间谈恋爱,也因此,睡觉经验为零。
他甚至都不知道位置在哪……
不过看着青衣紧张的模样,沈默突然觉得有些好笑,貌似她比我更紧张。
“青衣,该休息了。”
“嗯。”
青衣已经脱得只剩下肚兜,沈默不是柳下惠,青衣这么一个水灵灵的大姑娘,他自然心动。
于是,伸出手,可就在这时,一脸紧张的青衣,脑海中闪过一个个画面。
尸山血海、人头滚滚,惨叫连绵。
恐怖的画面,让她身体紧绷,仿佛马上要死了一般。
“不,不要……”
青衣紧张的大叫:“不要,不要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