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完委托手续后,贵妇人立刻刷了五万元。然后在欧阳杰的陪同下离开了律所。
因为一审是市中院审理的,所以二审由省高院审理,贵妇人儿子吕晨的庇护律师已经向高院申请了上诉,案卷早已被移送去了省高院。
次日一早,方轶分别给看守所和高院打去电话,约了会见和阅卷的时间。拿了人家的钱,就得给人家办事,这事方轶可不含糊。
看守所内,方轶等了十多分钟,警察带着一名理着寸头,身材瘦高,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走了过来。
“我是万华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方轶律师,吕晨,你认识赵兰兰吗?”方轶看向对面坐下后一直低着头的年轻人问道。
“认识,她是我妈妈。”吕晨抬头看了方轶一眼,说道。
他的精神有些萎靡,声音有些消沉!正值青春年少,结果一审被判十五年,精神不受打击才怪。
“你母亲委托我来会见……”方轶道。
吕晨一怔,显然有些发蒙:“之前我爸已经为我请了一位律师,你确定是我妈请你来为我提供辩护的?”
吕晨有些不解,家里已经为自己请了律师,怎么母亲又为自己请律师,难道之前的那位律师被换掉了?
“我不是你的辩护律师,当然后期有可能会成为你的辩护律师,这次我受你母亲的委托来会见,主要是了解下案发当时的情况,并对案件进行分析。”方轶解释道。
“明白了。”吕晨打量着方轶道。
在他看来,眼前的中年男律师看起来比自己的辩护律师更实在些,身上的穿戴很上档次,应该钱没少赚,这样的人专业能力应该也不会差。不得不说吕晨天天混迹在各种圈子里,虽然不学无术,但是眼力还是有的。
“现在能说说案发当天都发生了什么吗?”方轶问道。
“案发当天,我约了几个朋友去酒吧喝酒……”吕晨想了下,将事发当天之事说了一遍。
事发当天晚上七点多,吕晨带着四个朋友在市里的一家常去的酒吧喝酒把妹,恰巧遇到了之前谈过一段时间恋爱,后来成了朋友的余晶晶。
余晶晶不是一個人来的,她身后跟着追求者洪方舟。当天余晶晶被洪方舟纠缠的非常不愉快,想让他吃醋生气,便坐到了不知内情的吕晨身旁,跟他有说有笑,还故意用小眼神挑拨吕晨。
洪方舟将一切看在眼中,心中醋意大发,便走过去故意撞了吕晨一下,吕晨杯中的酒洒了一身,立时心中不爽。洪方舟正要离开,被吕晨回身一把揪住。
吕晨对他道:“嗨,小子,你刚才撞到我了。”
洪方舟见有四个汉子围过来,立刻好汉不吃眼前亏,认怂道:“不好意思哈,喝多了,实在对不住。”
吕晨见对方认怂,也就没在追究,让他走路看着点,然后继续与余晶晶喝酒聊天。余晶晶则偷偷给了洪方舟一个蔑视的眼神,这让洪方舟感觉很没面子。
不过吕晨觉得洪方舟眼神不太对劲,有点像毒蛇,让人浑身不自在。为防身,他趁着去卫生间的功夫回车里取了一把弹簧刀放在了裤兜里。
洪方舟坐在角落里眼睛盯着余吕二人,越想越窝火,想冲上去暴打吕晨但是看看自己的小体格,最终没敢动手。
虽然自己不敢动手,但是他可以雇人动手,于是他想起了自己的发小邹明龙,邹明龙一直学习不怎么样,后来上到初中后便辍学了,整天跟着一帮人瞎混,只要钱给到位,除了掉脑袋的活儿,什么都敢干。
很快洪方舟与邹明龙谈好了价格,一个小时后邹明龙来到酒吧,洪方舟向邹明龙指认了吕晨,并指使邹明龙带人在酒吧外伺机动手,最好不要让余晶晶看到。
当日凌晨二点许,吕晨带人离开酒吧时,余晶晶早已离开了酒吧,洪方舟也跟她离去。
吕晨等人离开酒吧后,并未直接回家,而是开车去了饭店吃夜宵。就在吕晨众人边抽烟边有说有笑的下车,走向饭馆之时,邹明龙带人赶到,随即持棍棒对吕晨等人进行殴打。
吕晨身旁的一位朋友当即被打倒,吕晨等人随即进行反击。在互殴的过程中,邹明龙一直追着吕晨打。
因为邹明龙比吕晨的身材高大,又敢下狠手,吕晨一时间被打蒙了,后来他被邹明龙一脚踹倒在地,吕晨无意中摸到了裤兜里的弹簧刀。
当邹明龙的脚再次踢来时,吕晨一下抱住了他的脚,随即右手抽出裤兜里的弹簧刀,向他的小腿、大腿和胸部连刺数刀。
邹明龙被刺伤后跌倒在地,疼痛难忍,当他看到吕晨手中的弹簧刀后,强忍疼痛拖着伤腿想逃走,此时吕晨已经被打红了眼,站起身后追了出去,对着邹明龙又是一顿拳脚。
邹明龙带来的人见领头的被刺倒,吕晨握着弹簧刀一副拼命的架势,立刻四散逃窜。现场一片混乱。
当急救车来到现场时,邹明龙已经没了呼吸,后经医生诊断,邹明龙因被刺伤胸部,伤及肺脏、心脏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吕晨当场被抓获。
“当时我以为是有人看上了我家的资产,想绑架我勒索钱财,直到庭审时我才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余晶晶。
如果当日她不出现在酒吧,不用我来气洪方舟,洪方舟也不会找人报复我,我也不会摊上这事。”吕晨后悔道。
方轶猜测,他现在最恨的人应该不是洪方舟,而是余晶晶,红颜祸水!
“当时邹明龙追打你时,他手里有没有拿武器?比如棍棒或者刀之类的?”方轶问道。
“没有,他赤手空拳,我怀疑之前他练过散打,脚上和手上都很有劲,而且身体灵活,我几次想反击都被他巧妙的躲过了。
如果我不带着弹簧刀,估计我现在应该躺在医院里。”吕晨说话之时显得很镇定。
其实吕晨不知道,邹明龙没学过散打,他的身手都是在街头打架斗殴中磨练出来的,不过沙包之类的确实没少打。在街面上混,光弄个酷酷的发型,是不行的,总得有点保命的本事才靠谱。如果不是一时大意,邹明龙根本不会被吕晨刺伤进而毙命。
这也应了那句话: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出来混,早晚要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