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口中骂着“狗皇帝”。
但其实郑修、范谣、谢云流都知道,如今大乾动荡不安,新任的帝王唯有这样做,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以最小的代价守住名为大乾的国家,无可厚非。
甚至,范谣、谢云流,以及西行的一千将士,都是此举的牺牲品。
郑修将谢云流与百余位将士安置妥当后。
谢云流后来告诉郑修,他当上平西将军后,曾见过楚成风与百晓生一面。
楚成风早已今非昔比,言语间霸气显露,欲争天下的野心难掩。
百晓生却免费给了他一个消息:北蛮与莎车国勾结,莎车国正调动大军,想从西边侵入大乾。大乾,危。
谢云流所熟悉的“江湖”早已名存实亡,物是人非。他与百晓生痛饮一顿后,便与范谣汇合,踏上西行的不归路。
转眼又过几日。
每一日天空万里无云,风沙沉寂,远处空气扭曲,日晒高温。
每次呼吸仿佛周遭空气仿佛灌满了铅,又闷又沉。
将士们光是穿着甲胄在镇上走动,不多时便闷出一身热汗。
不少将士索性脱了甲胄,在谢将军的军令下,协助烈日部族,仅以百余人编制,想要完成镇守边疆的壮举。
熟悉大漠气候的郑修推测,大漠上正酝酿着一场数年难遇的沙暴。
某夜。
饭后。
郑修发现范谣不见了,便环目四顾,四处寻找范谣的身影。
夫人指了指远处。
皎月下,银辉挥洒。一道落寞的身影在屋檐上举杯望月。
此时的范谣,再无往常的阴鸷与自信,月光下的他浑身透着一股仿佛阅尽世间繁华、品尽炎凉的安静。
有那么一瞬间,郑修从范谣身上,仿佛看见了昔日的和尚。
呵~
郑修摇头轻笑。
他们本就是同一人。
只是,裂开了。
郑修用沙子造了一只大手,他从容踩在巨手上,任由沙子将他承托,轻松攀上屋顶。
范谣饮了一杯,听着郑修踩在泥瓦上的脚步声,头也没回,淡然问:“来杀我?”
郑修笑了笑:“不至于等到现在。”
范谣平静点点头:“也是。”
郑修坐在范谣身边,“我能问点东西?”
“不如……一问,换一问。”
范谣微微一笑。
“成。”郑修爽快答应,从不吃亏的他主动先问:“残缺楼是一个什么地方?”
范谣回头,看了郑修一眼。他很好奇郑修为何会在这虚伪难辨的鬼地方,问一個外界的问题。事到如今范谣似乎也不想隐瞒什么,停顿片刻,答道:“一个无数可怜人聚集之地。”
郑修皱了皱眉。范谣似乎不打算用这个随便的答案敷衍过去,继续道:“你应知道夜未央,夜主?”
郑修点头。
“在皇宫地下,有一个巨大的密室,里面曾关着许多……天赋异禀之人。夜主为了‘缝制’出新的养鸦人,在那里,我们不过是用来拼凑出‘养鸦人’的血肉,仅此而已。”
“缝制?”
“嗯,缝尸匠独有的奇术,可将尸体缝起,他却用在了一个个活人身上。在二十年……呵,应该说大约两百年后,战乱之时,缝尸匠多不胜数。缝制过后,剩下的‘我们’,便成了残缺人。只是可笑的是,这种‘残缺’,让我们逃出那处后,窥见了新的门径,那是独立于大道之外的小道——旁门。”
“原来如此。”郑修心感震惊的同时,也恍然大悟。他至此终于明白了残缺楼中为何全是残疾人,原来是这个原因。
“可夜主为何要缝制出‘养鸦人’?”
范谣微微一笑,笑而不答。
郑修一愣,旋即闭口,伸手示意:“请”。
范谣想了想:“依你施展的奇术,你确实是‘画师’?可我曾见过几位名闻天下的丹青大家,恕我直言,你绝不是我见过的任何一位。”
“算是一问?”
“算。”
郑修答:“如今我确实是画师,不过,默默无闻。”
“原来如此。”范谣对这个答案满意了,点点头,主动回答郑修第二个问题:“我不知夜主为何执着于缝制出‘养鸦人’,可第一位养鸦人仍活在残缺楼中,他口不可人言,听不懂人语,就像是一只真正的……鸦。依我个人之见,‘养鸦人’的存在是为了为他养出更多的渡鸦,渡鸦,则是夜主的‘眼睛’。”
眼睛?
郑修下意识往落日山方向望了一眼。
夜主就是烛,烛是逐日者,他在许多年以前便活着,他在追逐的尽头看见了“烈日”。他需要那么多的“眼睛”做什么?
接下来郑修与范谣一问一答更是迅速。
郑修:“你是苦行僧?”
范谣:“是。你是谁?”
郑修:“普普通通的小富商,不值一提。你们楼主是谁?”
范谣:“呵。魏辰。你与我的心魔认识?”
郑修:“嗯,不认识。朋友。养鸦人的奇术如何解?”
范谣:“吃下养鸦人不曾失明的眼睛可解‘告死之术’,前提是中术之人未曾彻底死去。哦?你中了?”
郑修:“……没完全中。你接下谢洛河的箭,用的什么奇术?”
范谣:“呵。并非奇术,而是真正楼梦空的武学,阴阳倒逆经,要学此功必先自宫,你想学?”
郑修:“没兴趣。你明知此处境地,为何煞费苦心毁去‘武林’?”
范谣:“找你。百晓生不愿说,死活不肯说,于是我便告诉他,他一日不说,我便杀了一位武林人,渐渐的民间再无人敢自称武林中人,倒是可笑。你至今,仍想出去么?”
二人快速的问答戛然而止。
郑修张了张嘴,顷刻间,却陷入沉默。
他犹豫了。
“我明白了。”范谣无奈一笑:“十年光景,灭去初心。”
郑修转头,往“家”的方向望去。
那里有家,有床,有桌,有椅,有水井,有猫咪,有……他的夫人。
范谣起身,面朝皎月,背向郑修,轻声道:“五年前,我仍在找你,想问你是否知道脱身之法。而某天,范某幡然醒悟,在此间范某活了五十年。五十年光阴,转眼即逝,周遭物是人非。过往一切,渐渐变得陌生及淡漠。什么是真?什么是假?我早已记不清,我究竟是范谣,或是楼梦空。人生苦短,又有多少个五十年?我以楼梦空的身份在此活了一世,享尽荣华富贵、珍馐美食,早已无憾,真的何妨,假又何惧?”
“而你,”
楼梦空长笑一声,身如鸿雁,轻飘飘地向远处飘去,声音传回:“又如何确信,你是公孙陌,或是你自己认为的那个人?”
“人生韶华,楼阁巧戏,是一场大梦或是一场空?”
“既已在此活了五十年,当一辈子楼梦空,又何妨?”
郑修回到家中,屋内漆黑。
两颗阴森森的眼珠子在黑暗中绿油油地瞪着他。
“喵~”
伴随着一声喵叫,躲在门后的谢洛河用力从身后抱住郑修。
“你们,说了什么?”
谢洛河问。
“你听不见?”
谢洛河沉默片刻,摇头:“我不想听。”
“他说,眼前一切都是大梦一场。可我,信不过他。”
郑修笑了笑。
谢洛河的怀抱陡然一紧,她看穿了夫君心思。
郑修停顿片刻,知道心思瞒不过夫人,便轻叹一声:“即便如此,这一场梦,我会陪你走完。”
“嗯。”黑暗中谢洛河这才笑了:“好。”
十天过后。
“来了。”
日蝉谷往西,地平线外,黑压压的军队呈天地一线,浩浩荡荡地向日蝉谷压来,一望无际。
日鼎将这个消息传遍部族时,烈日部族愁云遍布。
粗略估计,时隔一月,野心勃勃的“刹车王”纠集三十六国大军,有万人之数。
“显然,必死之局。”
范谣笃定道。
郑修摇头:“未必。日蝉谷谷道狭小,仅容十人并肩。他们人再多,我们死守谷口,以弓阵对抗,借助地势,应能抵挡一二。实在不行,莪们退入大漠,借着烈日部族对大漠的熟悉,未必不能将万人大军啃下。”
谢云流却苦着脸摇头:“妹夫,你没上过战场,不知万人大军的可怕。死守谷口就罢了,到了大漠空旷处,细沙疲软,这里的骆驼孱弱,与西域的战驼压根没得比,一溜烟就给追上了。万人大军骑战驼冲锋,即便老妹弓术逆天,也难挡万人军威。”
谢洛河没有说话。
日地咬咬牙:“我们死守日蝉谷!陌老板,谢公,真到了挡不住时,你们二人骑着骆驼逃回中原,无需顾忌我们!”
郑修一愣,听日地的口吻,显然是做了与日蝉谷共存亡的心理准备。可他想不通,为何日地如此固执,宁愿带着全族一起死,也不愿意退入中原。
“为何?”
日地露出一抹艰难的笑容:“这里,是我们的根!”
商议过后,日地在西域大军袭来前,着手开始做应战准备。
……
万人大军三日后杀入日蝉镇。
为首一人并非阿图鲁,而是一位陌生的将军。他先是用沾了滚油的火箭远远地朝日蝉谷乱射。
一波火箭下来,压得郑修等人只能躲在岩石之后。
但烈日部族每一人都修习了谢氏弓术的皮毛,箭矢会转弯。诡异的箭自日蝉谷射出,但却被西域的奇异“扇盾”通通挡下。
小凤喵瑟瑟抖着站谢洛河肩头,谢洛河手执长弓,咬着下唇,没有出手。
谢云流身披铁甲,与百人军队站成军阵,守在谷中,站立难安。
郑修割破手腕,血液涌出,他直接在岩壁上画出无数厉鬼。
“魑魅魍魉……摄魂!”
在郑修画成瞬间,无数虚幻的厉鬼呼啸着,拥入大军,瞬间天地变色,惊得西域大军万人同时望向天空,凄厉的鬼魂自他们身体中穿过,中术者纷纷倒下。
见状,范谣眼睛闪过一丝光芒。
“妖术!妖术!他会妖术!”
西域大军中,有人胆颤心惊。
郑修以这一手眨眼间带走了一小片,西域部将见状,摇动军旗,大军撤退。
“赢……赢了?”
日地惊道。
“不。”郑修面色微白,注视着远处。只见退去的西域大军并未完全退去,而是在破败的镇上将盾立住,维持阵形,守而不攻。
僵持半天,到了黄昏,谢云流终于忍不住了,发动冲锋。
“杀!”
然他们麾下的骆驼只是寻常代步用,并非用于战场上。见谢洛河发动冲锋,对面再次摇旗,隆隆战鼓声响起,受惊的骆驼顿时不听使唤,乱了百人神武军的军阵。
在扰乱骆驼后,对面朝谢云流的百人军射出箭雨。谢云流咬牙飞身而起,在空中长刀如龙,气流卷动,打下一波,英勇之姿堪比全力出手的谢洛河。
只是即便谢云流如此神勇,也难以以一人之力挡下箭雨。在撤退过程中,死六人,伤十余人,百人军灰溜溜退回谷中。
西域大军驻扎于日蝉镇后,并没有着急进攻。对方将领似乎知道日蝉谷地势险要,易守难攻。
而镇子空阔的街道却非常适合大军冲杀,谢云流百人大军失去坐骑,步兵难以在敌阵稳固的战场上发挥太大作用,只能苟在谷中进退两难。
一时僵持。
这一僵又是十天。
日出日落。
自昨日起,大漠外远远地便飘着浓浓的灰云,仿佛沙漠上空多了一个巨大的盖子,倾天压下。
烈日部族这边,如今显而易见地面临着两个问题。
一是大漠风沙将至,往常日蝉谷作为天然的屏障,他们自然不惧风沙。可一旦日蝉谷被攻破,背后又有沙尘暴袭来,他们真的是再无退路。
第二则是补给,水源方面,他们虽然能派人到最近的绿洲去补充,但食物方面,却已开始抓襟见肘,难以继续维持。
西域军时不时发兵骚扰,一旦烈日部族这边抵抗激烈,他们立即退走,从不恋战。如今这场战事陷入了奇怪的境地,人少一方宁死不屈,人多一方反而怂得离谱。
“他们想耗死咱们。”
一边警惕着西域大军那边的动静,在夜晚商讨时,谢云流板着脸说出自己的想法。
郑修、日地、谢洛河、范谣几人,相互看了一眼。
同时惊奇望向谢云流。
范谣讶然:“你……才看出来?”
郑修无奈:“不是很明显么。”
谢洛河情绪有几分低落:“他们似乎在等什么。”
开战以来,谢洛河一箭未发,不知为何。平素更是显得沉默寡言,与往常截然不同,判若两人。如今突然开口,郑修仿佛受了启发,想到一个可能:“等阿图鲁?”
日地疑惑道:“他还没死?”
范谣问:“阿图鲁?谁?”
郑修捻着胡须喃喃自问:“等他做什么?不,很有可能。阿图鲁当时说了一句‘佛陀转世’,西域那边似乎将‘异人’称作‘佛陀转世’,阿图鲁如果还活着,自然知道异人的威力。他们的目的并不在区区一个日蝉谷,他们想用最小的代价攻破这里,直入中原。毕竟在日蝉谷后,他们还要面对无边的大漠,以及中原可能遭遇的顽抗。若我是刹车王,也会想办法用最小的代价,拿下这里。”
范谣闻言,虽然郑修没回答,但他大约知道了,阿图鲁应该是西域那边的一位异人,曾与郑修夫妇打过照面,估计被打残了。想到此处,范谣露出一抹奇怪的笑容:“用异人对付异人?呵,倒是极有可能。”
几人面面相觑,越想越有可能。只是一时间,也想不到应对之法。
要么退,要么拼,然而两者皆是九死一生。
又过十天。
日地在后方命人煮了几锅叶子汤,里面飘着几块薄薄的肉片。
大漠远处的灰云更为接近。
风沙竟朝着日蝉谷的方向走。
谷内谷外仍是僵持,双方互有折损。再如此耗下去,烈日部族被灭族只是迟早的事。
但就是第十天,有了变化。
一行人仿佛被风沙追赶一般,自中原而来,抵达此处。
如今烈日部族已是风声鹤唳,日地等人第一时间察觉到又有陌生队伍从中原而来,跨越大漠。
队伍约数百人,走在最前方的骆驼背上,旗帜飘扬。
旗帜上写着一个“楚”字。
“哈哈哈!”
当谢云流看见旗帜的瞬间,用力盘着光秃秃的脑壳,嘴里嚼着树叶,在原地又哭又跳,向远处招手。
“老楚!老楚!是老楚!”
过了一会,跨越大漠的队伍来到东边谷口。
为首一人掀开大氅,黝黑的皮肤满是风尘,浓密的胡须拧成一结,干枯的头发乱如鸡窝,疲惫的神情下,却有着一双坚毅明亮的眼睛。
此刻的楚成风哪里还有当年“三少爷”的风采,一副街边乞儿的模样。
楚成风咧嘴一笑,下了骆驼,环顾众人,先是与谢云流重重抱在一起,然后看见郑修,神情一愣,他生气地拍着谢云流的秃头,怒道:“你怎不告诉我公孙老弟在这里?”
谢云流不好意思道:“这可是秘密,咱总不能出卖我妹夫不是?”
“你他娘的把我当外人,老子早知道就不来了!”楚成风一脚踢开谢云流,本想向阔别十余年的公孙老弟抱去,谢洛河却默默站在一旁,目光平静。
楚成风生生止住脚步,眼珠子一转,朝谢洛河与郑修拱拱手。
“本帅……咳咳,在下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梅花山庄三少爷,兵器谱排名……呸!早就没了兵器谱了。不过,仍是人称‘人间寻碧落,苍山一点梅’的……楚成风。你们这些年,别来无恙?”
这句话,让郑修忽然想起了,第一次碰见楚成风的时候。
在楚成风后,一行人纷纷下了骆驼,摘下大氅。
里面竟有许多郑修熟悉的面孔,许多人,郑修无法叫出名字,却曾在独孤山庄的武林大会上,有过一面之缘。
曾经同为阶下囚的萧禽兽,楚成风的老婆温诗珊,在武林大会上被郑修锤过的几位侠客,还有曾对郑修施展过剪刀脚却被反剪的铁娘子,另外在山道上比拼轻功的西门兄和古兄。
铁娘子如今已盘起妇人髻,看着如神仙眷侣般的谢洛河与郑修,先是面露惋惜,随后释然一笑。十年前那一记剪刀脚,默默在她心头留下了一道淡淡的剪影,一藏便是十年,如今了去。
“好久不见呀,公孙老弟!你可真的是艳福不浅呀!”
一位比十年前更胖、发须发白的小老头突然跳了过来,朝目光发愣的郑修贼贼笑道。
“江、江胖。”
郑修不认识他们,他们却认识郑修。
当年郑修以“萧不平”的马甲参加武林大会,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更别提无敌的谢洛河。
“别来无恙啊。”
“嘿!今番良晤,豪兴不浅,今日江湖相逢,当再杯酒言欢!”
“咳咳,青山不改……不对,我该说啥来着?”
“哈哈哈!咱们大好河山,哪能让这群域外匹夫给糟蹋了!”
“热了大半月,这里总算凉快了!”
侠客们纷纷寒暄着,说着当年江湖上流行的客套话。只是如今说起,略显生疏,有的人说着说着,忍不住大笑出声,仿佛想起了十年前青涩的自己。
昔日的侠客们早已退隐山林,如今的他们浑身沾满了人间烟火气。有的成了伙夫,有的务农,有的满头白发,有的成了人妇。
他们曾经在武林上叱咤风云,归隐后不问世事。
朝廷对他们不公,密厂毁去了武林。
先是郑修与谢洛河隐居在此,谢云流因老妹的原因来到此处,楚成风又因与谢云流的关系赶赴大漠,百晓生担心故友,凭借自己的人脉,将昔日江湖上的好手聚集在一起。
默默走在队伍最后一人,摘下斗笠,露出苍白的面色。
破旧大氅下,一袭淡蓝色的长衫仍旧,腰间挂着一把漆黑的刀鞘。此人头发凌乱随意地披散着,脸上如胎记般印有两扭曲的字体。
“程嚣!”
苍白的脸色,黑色的刀鞘,程嚣一如当年。只不过,脸上多了字,眉间多了褶子。且那眼中,不再空洞无神,看见郑修时,他微微一笑,总觉得郑修与谢洛河二人,看着格外亲切。
不等郑修问起,程嚣主动道:“大仇得报,此生无憾,便来大漠,见见故人。”
没有太多的恩怨情仇,简简单单的一个念头,便让程嚣来到此处,洒脱肆意。
如今在大漠上,这群容颜老去、风采不再的侠客们,却让郑修莫名想起了一个词。
——“江湖”。
江湖虽小,总有人在。
“呵呵。”
人群深处。
范谣看着热热闹闹的众人,低调地笑着,面露欣慰,低诉一声。
“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