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南街的麻岔拐,这里是略阳县最为喧闹之地,引车卖浆、贩夫走卒最多,所以也算是为数不多的行刑地之一。
刚交午时,衙役便是清了道,因为行刑人多,就选择在了南街麻岔口子上,而一帮壮班的人手,已在主街口搭好了桌案。
县令、通判、守备等人,早已经落座,出谋划策的秀才李佑胤,一身金色程子衣,春风得意,也侍立在旁。
这时人群也是越来越多,个个多是衣衫褴褛、面带菜色,身上也是有着臭味散发。
其中也有些帮凶相毕露的青壮,手里拿着用来装肉的茓[xué]子,走在了人群的最前面,眼睛游弋在露车上的一个个刑犯身上,
像是在挑选货物肥瘦似的,指指点点,维持秩序的皂班也不制止,只是和他们一起嬉笑打趣。
露车下来的人足有十一人,全被去了衣衫,每个人都戴有项械、足械和手械,且还再加了壶手。
其中自然就有昨日被逮的李佑。
李佑觉得自己像是个大冤种,以前电影里常看的情节,怎么就要在他身上真实上演了呢?
因为多是“流贼”,省去了家属验明正身这一项,所以直接押到了街口,两个刽子手,早已经将家伙什准备停当。
典史王崇在经过县令示意后,冷笑着看了眼李佑和吴大鼎,然后大声冲着人群说着“罪行”……
这“罪状”本就子虚乌有,来来回回都是“通贼”、“余孽”,三两句说完,便是开始行刑了。
只见一高一矮的两个刽子手走上前来,矮个子让犯人双腿并跪在刑场中央,去了三械,将其双手反捆在一个木桩上。
这样身体重心外倾,犯人上半身自然地向前倾斜,露出一张黝黑粗糙的脸庞,
与其说这犯人像流贼,倒不如说是像个老实的庄稼汉,此刻他浑身哆嗦个不停,脖子像乌龟一样地缩了起来。
“老哥,汪哥儿的活好,你放心,不会让你受痛……”矮个子刽子手,对犯人说罢,将犯人头发狠地一拽,这样他的脖子便是全露了出来。
那被称为汪哥儿的高个刽子手,并没有举斧,先是用舌头舔了口左手心,再伸手在犯人脖子上摸了一把,
然后腰部一晃,风驰电掣间,右手斧头便是抡了个圆,左手迅速收回,双手握紧落下……
“噔……噗……”
两声后,矮个子手里便是提着颗脑袋,脑袋脸上还在不停地咧嘴眨眼,眼睛惊恐地看着自己身体,鲜血如注地喷洒在两人身上。
这一刻那庄稼汉意识尚在,不知道是自己的头掉了,还是自己的身体掉了。
人群声音猛然一寂,接着便又是各种吸气声和嬉笑声传来,只有那沉重尸体轰然倒下,更多的人面色麻木地盯着“噗噗”冒着血泡的断脖子。
就这么主副二人组,一连行刑了五个,到了第六个便是大冤种李佑,此刻的李佑面色微白,心头只觉得自己丢尽了穿越者们的脸。
不过已经经历过生死的他,内心还算平静,只是懊恼昨日吃的太饱,未能拼死一搏。
眼下他注意到行刑的时候,会将手脚的足械、手械去掉,使用麻绳往柱子上绑,这或许是他唯一反抗的一次机会。
矮个子刽子手给李佑卸去了双械,李佑的目光一只落在高个子手中的鬼头大斧,眼中精芒闪过,就要发作,突然耳际传了阵阵令人牙齿发酸的破风声……
“嗖嗖嗖……”
漫天的箭雨、飞矛,一时间无差别地落在了麻岔口,还没寻出射箭的弓手在哪里,阵阵马蹄声疾风骤雨般响彻西门,隐有青色的马队,排山倒海般从城门倒灌而来。
“流贼来了……”
“张献忠?是献贼……”
“啊,八大王来了……真的是是西营八大王啊!他又重举义旗了吗?”
人群中有人痛哭呻吟,有人惊慌失措,有人呆立不动,更有人竟是呼喊着迎了上去。
而桌案那边的县令、典史等一帮官老爷,早就在李佑胤被射死的刹那,狼奔豕突而去!
“南街!南街!这帮贵人们可都是在南街窝着呢。”
马队领头的是一个方脸壮汉,头戴六瓣铁盔,身着对襟柳叶甲,铁胄上有黑缨,下有顿项搭在披膊上,
腰部以下,配有铁网裙和网裤,背后挂着櫜鞬{gāo jiān}【注①】,马鞍的得胜钩上横着一杆虎枪。
他在马上一边朝着跑得慢的知县、守备等人,左右开弓,一边吼着让身后的兄弟跟上。
“他妈妈的个屌,又在这里作威作福,砍我们下苦人的脑袋玩,今天爸爸我……非让你们全家脑袋挂在我马尾巴上不可!”
跟在他身后的一个马贼,看了眼麻岔口被砍了脑袋的五具尸体,不由啐了一口恶狠狠骂道。
其他的马队成员也是放肆粗鄙地叫嚣起来……
“这帮大肥脑袋,怕是要去躲在婆姨床底下呢……待会让他们全家嚎丧……”
“桀桀,今天就让这些作威作福的官婆姨,小贵妇,好好爽一爽……见识一下……嘎嘎……”
“妈、爸”一词在三国时期部分地区已有使用,明朝陕北一带已经盛行,如张献忠在成都成立大西政权后,就对三子张能第,
下过圣旨:“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咱老子叫你不要往汉中去,你强要往汉中去,如今果然折了许多兵马。驴球子,入你妈妈的毛!钦哉。”
这一阵喧哗,如风一般吹过,地上又多了不少尸体,那是刚才迎上去的不少百姓,被马队撞倒踩死的。
原本乌泱泱一大片的麻岔口,此刻哪还有几个人影?
高个儿的刽子手,也是被一支标枪上的刀链给撕破了肚皮,他跪在地上一边大哭,一边用双手往肚子里揽,鬼头大斧早都落在了脚边。
李佑大喜,他猛地一扭腰,背缚着拇指粗麻绳便是断成了数截,直起身子,捡起地上的长斧,朝着吴大鼎走了过来。
“佑哥儿,你……”
吴大鼎被李佑撑断麻绳给吃了一惊,看他拿着个血斧头,朝着自己脖颈就是一斧,不由再吃了一惊,总共吃了两惊。
可是李佑哪里给他反应时间?
“砰砰砰”三斧,便是帮他去了三械。
“赶紧……跑!这帮匪贼……等……会肯定会回来收走箭支的!”吴大鼎满嘴血沫子,含糊不清地说道。
在宋代,一打十二支箭,就得要一贯钱了,再多加几支箭能买头牛了,显然这很不便宜。
明朝工业水平有提高,但是在这乱世一支箭杆,成本也是接近百文钱了,所以射出的箭矢,肯定都是要收回来的。
“嗯。”
李佑光着膀子,跑到桌岸前扒了个倒霉鬼的衣服迅速穿上,转身就要和吴大鼎而去,可是身后一片“呜咽”的叫声。
一个大颧骨,尖下巴的壮汉,也是折腾出了嘴中木丸,急促道:“小哥儿,救我一命,我叫袁开泰,叔叔乃是袁时中……”
李佑这才反应过来还有四个犯人。
这几人,李佑并不认识,可他也没犹豫,单手拿起斧子,转身回去,一阵劈砍,便是解脱了他们。
其中那叫袁开泰的壮汉,还要对李佑说些什么,可其他三人显然与袁开泰是同伙,裹挟着他,迅速蹿走了。
李佑的这一阵劈砍,让在一旁的吴大鼎张大了嘴巴,这鬼头大斧二十多斤,方才那刽子手基本都是双手持斧,砍了五次便是气喘吁吁,而且人家还用的是巧劲,专门避开了颈椎骨骼。
可是李佑这短短几个呼吸便是劈砍十几下,而且还是单手,这怎么不让他感到惊异?
“走!”
李佑砍完一手提斧,一手过来拉着吴大鼎就要走,刚走没两步,发现吴大鼎左脚肿的和猪屁股似的。
原是被足械歪了脚踝,李佑一把将他背起,问道:“往哪里走?”
“东门,东门!”
李佑没在说话,即便背着吴大鼎,手里提着鬼头斧子,他脚下仍是健步如飞,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就是赶到了东仪街,刚到街面便是一片狼藉,这里竟也是有着零星的匪贼,正在放肆地滛掠。
“应该是当地的青皮、刀客、毛贼,趁乱来打秋风的。”
吴大鼎一眼从衣帽上就判断出了这点,这帮人明显没有方才那股悍勇之气,而且身上穿的袄子破烂不堪,哪里有半片甲胄?
“要不躲起来避避吧。”
“好。”
李佑应了声,手下紧了紧手中鬼头大斧,绕着巷子,继续往东门走。
“啊啊……杀了我……杀了我……”
东门茶棚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妇女,手脚被用长钉钉在了门板上,身上的衣服早已被撕了个精光,献血顺着腿流到了地上。
早已行将就木的她,似是听到了脚步声,突然厉声尖叫了起来,使得李佑和吴大鼎纷纷侧目,这一看之下,两人都是如遭重击……
李佑只觉得胸口被狠狠地砸了一锤,眼前一下子黑了不少,让人无法呼吸。
他正愣神间,从棚户里先走出了一个虬髯{qiú rán}长须的汉子,黑色的脸上全是麻子,出门间手里还抛起几颗碎银,肩上扛了一个应该是晕厥的少女。
在他身后是一个头发蓬松拳曲的麻秆青年,身上穿着一件破烂短衫,手里拿着一柄断掉了前梢的板刀。
一出门,麻秆青年便是用断刀戳进了妇女的喉咙里,让她再也不出来一声,妇女痉挛了阵,便是咽了气。
虬髯汉子这才瞅着李佑二人,愣了愣,目光更多是聚焦在了李佑身上。
现下李佑一身金棕色的程衣,穿着得体,行走间衣袖腰袍没有半分皱褶散乱,青黄憔悴的面颊,仍是掩不住俊秀的面容,给人一股难言的富家公子哥气质。
只是他手里提着的巨斧,却还滴着血迹……
虬髯汉子扬起手里的碎银,笑着用黑话先试探道:“……剪镖的?这是新上跳板的?要都是合子上的朋友,那就一碗水端来大家一起喝。”
【注①】:櫜鞬是藏箭和弓的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