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点歌方式很传统,先在歌单上找到自已想唱的歌,把后面的编号抄下来,递给老板,他就会帮你放音乐。
一会儿歌出来了,拿起麦克风就可以唱。
刘涛接连点了《忘情水》、《真我的风采》和《我恨我痴心》三首歌。
他是刘德华的资深歌迷,平时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模仿偶像。
就连穿衣打扮和发型也学了五六分像,一样的休闲套装,一样往后梳理的油头。
可惜两人的长相和气质差得太多,再怎么学也是白搭。
“你怎么不点几首?”见方橙坐在那边没动,刘涛推了他一把,不乐意地问道。“不会是心疼钱了吧?”
唱卡拉OK,得有人陪着才有感觉。
一个人唱就没意思了。
“怎么可能?”方橙淡淡一笑。“我在想唱什么歌?”
前世他是穷屌丝,去不了高消费的地方,唱卡拉OK算是他少有的爱好之一。
只是手里没钱,主要靠同事和朋友请客。
在电机厂上班这十五年,倒是经常有机会跟香江经理和主管一起出来玩。
他们遇到高兴事,最喜欢请组长、线长和技术员一起出来庆祝。
选择的娱乐方式,就是去大排档吃烧腊,饭后再去KTV订个包厢,唱卡拉OK。
受他们影响,方橙也养成了爱吃烧鹅,爱唱粤语歌的习惯。
“我帮你点一首《沉默是金吧》!”刘涛听后开心了些,主动帮他找歌,“你以前不是最喜欢唱陈百强的歌吗?”
两人一起唱过几次歌,彼此的爱好一清二楚。
“算了,还是我自已来吧!”方橙摇摇头,“今天我换些花样,唱其它人的歌,让你见识一下我的唱功!”
都已经重生了,那是别唱前世那些歌了。
当他漫不经心翻看歌单时,忽然看到伍思凯的名字,心时一动,于是点了《寂寞公路》和《舞月光》。
前世他买过一张小伍的精选CD,正好那段时间经常失眠,就带着耳机,调小音量,伴着他的歌声进入梦乡。
因为天天听,这些歌已经深深烙印在灵魂里,真的太熟悉了。
“没听过。”听说他要唱伍思凯的歌,刘涛撇撇嘴,表示没兴趣。
鹏城离香江近,大家看得最多的是那边的电视节目。
加上电台有各种各样的流行榜单,往往新歌单刚出来,盗版合辑就能买到了。
特别是工业区的市场里,经常有外地打工仔光顾,所以到处都是卖盗版磁带的摊位。
十块钱三盒,非常便宜,买的人非常多。
刘涛买的最多的自然是刘德华的磁带,包括去年推出的《回家真好新曲+精选》,和《你是我的女人》两张专辑。
很快电视画面变成《忘情水》,他拿起话筒,开始唱歌。
刘涛唱歌有个特点,喜欢用颤音。
可惜他没有专门学过唱法,所以听起来总是怪怪的。
夏臻双手托腮,在旁边看他唱歌。
自从买入股票后,一直背负的沉重压力消失,他开始学着享受生活。
就像现在,把工作的压力和生活的烦恼,全部抛在脑后,跟其它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一样,纯粹地体会唱歌的乐趣。
当第一段副歌结束,方橙用力拍了拍手。
旁边的人见了,也客气地鼓掌。
“谢谢。”见有人鼓励,刘涛回头朝他们点头道谢。
那作派和港普,像极了刘德华在演唱会期间,答谢歌迷支持时的语气,非常做作。
旁边忽然传来笑声,显然有人被他的样子雷到了。
方橙和刘涛同时转过头去,居然是宋知秋和她的表姐许忆楠,坐在那边休息。
“不好意思。”见两人望过去,宋知秋连忙道歉。
刚才一时没忍住,才笑出声来。
现在看清两人居然是德达的熟人,顿时后悔不已。
方橙转过头,没有出声。
虽然和宋知夏是同事,却没有单独接触过。
加上前段时间她莫名其妙地怼自已,就不想用热面孔去贴人家冷屁股。
“没关系。”看到是厂花宋知秋,刘涛顿时化身为舔狗。“你们也来唱歌?要不和我们一起?”
今天真的赚到了,居然有机会跟她单独说话。
“不用不用。”宋知夏可不想跟陌生人坐在一起,连忙摇头拒绝。
想站起来离开,又怕这样太失礼,犹豫地望了表姐一眼。
“都是熟人,不用在意!”许忆楠的目光停留在方橙那边,见表妹望过来,随口回答道。
她对他印象很深刻。
原本觉得他长相有点偏阴柔,现在剪了寸头后,换了新T恤,居然比以前更帅气了。
可惜他不是表妹的救命恩人,否则可以约一起玩。
见她们不想搭理自已,刘涛也不失望,继续唱自已的歌。
大概是听人唱歌,刺激了许忆楠的好胜心。
她也拿了本歌单,给自已挑了两首歌。
又问表妹唱不唱?
宋知夏摇摇头,表示没兴趣。
她也注意到了方橙的冷漠,这让她有些失落。
想了想,又觉得没必在要意,就用力呼出一口气,把这种不良情绪排遣出去。
等刘涛唱完三首歌,方橙的歌也到了。
原本当着宋知夏的面,他不想唱。
想了想,又拿起话筒。
都是不相干的人,干嘛要被她们影响情绪?
于是深吸一口气,开始唱《寂寞公路》。
当音乐出来,原本有些心不在焉的宋知夏和许忆楠都神情一振。
等方橙的歌声传来,两人对望一眼,同时往前几步,想看清屏幕上的字幕。
“说好和你一起流浪
失约的我独自飞翔
……”
比起香江流行乐的浮躁,湾湾那边的原创音乐无疑更出色。
特别是小伍,本来就是个极其出色的创作人。
而这首歌的编曲,是方橙特别喜欢的,所以买下那张CD后,才有种遇到宝藏的快乐。
他的歌声不算特别出色,只是唱得多了,比较有经验,所以还算耐听。
“他真的不会吹口琴吗?”许忆楠再次怀疑地问。
很明显,他是懂音乐的。
这从他和另一个唱的歌就能分辨出来。
刘德华的歌,属于大众和流行的,而伍思凯的歌,属于小众和懂歌的人。
刘涛在一边则完全傻了。
他转头望了望方橙,心头疑惑不已。
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好友吗?
会写小说赚钱已经够意外了,没想到唱歌也变得这么好听。
以前怎么没发现他有这样的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