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扫干净宿舍后,四人一起出了门,去学校的超市购买生活用品。
牙刷牙膏、洗发水、沐浴露、洗衣液、毛巾、脸盆、水桶、刷子、衣架、晾衣杆、床单、被套、枕头、枕巾……
公孙瑾一边盘算着遗漏的生活用品,一边想着自己剩下的余额。
“我女朋友也在这个学校,我们约好了一起出来吃饭。”
“你们要不要跟着一起,她宿舍里的室友都很nice的!”
林辉挑了挑眉。
“那感情好啊,也给我介绍一个。”
唐福林乐呵呵地道。
他是小地方来的人,高中就是闷着头刷题,也就是小镇做题家。
在班上成绩不拔尖,长相又不帅,也没什么特长,在班上自然没什么存在感,也没有女孩子喜欢。
到了大学,没有父母的管束,他也是想要谈一场恋爱的。
林辉只是笑了笑,说能不能成要看他自個儿。
欧阳瑞虽然没说,但心里也是期待的。
“公孙,你呢?”
林辉旋即看向公孙瑾。
“可以啊,我没意见。”
公孙瑾玩着手机,头也不抬地道。
“你长这么帅,肯定不缺女朋友吧?”
唐福林忍不住问道。
“我不谈恋爱的。”
公孙瑾摇了摇头。
三人彼此对视了一眼,有些诧异,但也没多问。
林辉给女友发了消息,约好了时间,然后四人一起出了门。
林荫道上凉风习习,拂去了盛夏的燥热。
青春靓丽成群的女学生穿着短裙,露出一双白花花的大长腿,很是吸睛。
大二大三的学姐们,都是很会打扮的。
而大一的学生刚从高中升学上来,单纯且朴实,不会化妆,甚至有很多都没有谈过恋爱。
很多从小地方和偏远农村来的女孩子,没见过大世面,素颜出面,也不会穿搭,一眼看上去甚至有些土气,走在人群里甚至会自卑。
但是在大学度过一年后,她们就会向那些从城里来的漂亮女孩们学习穿衣打扮。
潜移默化地改变自己的着装和形象,也改变一直以来的观念,甚至价值取向。
就像粗制的泥坯被打磨成精致的瓷器。
“那腿,很哇塞唉。”
欧阳瑞的眼睛总是忍不住看向那些女生的腿。
一旁的林辉则一本正经地和他讨论着,哪个女生的腿型最好看。
“那种内八的,一般都是坐姿不端正,喜欢跪坐。”
“那边那个女孩子挺好看的,腿又直又长。”
唐福林则有些腼腆,没好意思交流,但眼睛也会忍不住被那些漂亮女孩吸引。
公孙瑾戴着耳机听着歌,一直没什么话讲。
新生报到的日子格外热闹一些,招新的社团成排地支起帐篷摆摊。
汉服社的女孩子们穿着襦裙,化了很考究的古妆,编了发髻。
男孩则穿着白色的大氅,手里拿着洞箫吹奏着。
还有学姐用古筝弹奏着曲子,是公孙瑾记忆中没听过的,想来是这个世界独有。
周围围观的人很多,围了好几圈,都在拍照和录视频。
书法社的学长们提着毛笔,神态专注,写着楷书。
一旁还有人专门帮忙研墨。
舞蹈社的几个男孩打扮得很朋克,跳着街舞,伴奏公孙瑾也没听过,只知道是韩文夹杂着英文。
旁边不时有女生拍照,顺带鼓掌,笑意盈盈。
动漫社的女孩子们cos成了金克丝和阿狸,时不时有男孩子过去合影。
英语演讲社和学生会的招新队伍,也排了两条长龙。
临近大三的学生们为新生分享着自己大学四年的安排和学习经验。
不论是考研还是准备工作,都需要提前做好规划。
顺带推销一些需要付费的考研资料。
欧阳瑞和唐福林去了动漫社和cos金克丝的小姐姐合影,那女孩子长得很漂亮。
林辉也和音乐社一个唱着民谣的学姐相谈甚欢。
他在女孩子面前总是妙语连珠,将那个学姐逗得捧腹大笑。
而且他长得帅气,衣品也好,典型的富家公子哥。
那女孩目光迷离,脸颊微醺,和他聊得正起劲。
分开的时候还加了联系方式,准备有时间就约出来玩。
总之,热闹是很热闹的,但和公孙瑾没什么关系。
公孙瑾只是站在树荫下等着他们,默默听着歌。
没一会儿,就有一个女孩子跑过来,笑吟吟地道:“小哥哥,你有女朋友吗?”
“我替我室友要一下你的微信?她不好意思。”
说罢,那女孩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女孩。
那女孩捂着脸,有些害羞地转过身。
“我不谈恋爱的。”
公孙瑾很平静地回复道,甚至都没有正眼看过她。
“好的,打扰了。”
那女孩又笑嘻嘻地回到了室友身边,两人走的时候,还在对公孙瑾行注目礼,眼睛恨不得从眼眶里蹦出来,飞到他的脸上。
事实上,不止是她们,把目光放在公孙瑾身上的人很多。
每过一会儿就有人过来,问他要不要加入社团,或者索要联系方式。
唐福林问他有没有感兴趣的社团,公孙瑾说没有,因为他要忙的事情很多。
……
另一边,女生宿舍。
易凯蒂精心打扮了一番,对着镜子涂着南瓜色的口红,补了补粉底,将头发绾到耳朵后面,然后戴上了遮阳帽。
肩上带着一个小挎包。
“我男朋友说要请我们宿舍吃饭,你们要不要跟着一起去?他们宿舍男生都不错,可以认识一下。”
易凯蒂一说起自己男朋友,眼睛里就像是有星星在流转。
“婷婷,雪彤,你们要不要陪我一起?”
“可以啊。”
刘婷是个留着短发,衣着普通的女孩,脸上也没什么妆容。
白色短袖搭配灰色牛仔裤,长相不算漂亮,也不算难看,脸有些圆,下巴有些肉感,皮肤很白。
王雪彤则留着一头波浪卷发,还有一双妩媚的丹凤眼,嘴唇也很是性感,尤其是涂上火红的口红之后。
她长得比刘婷好看一些,身材也非常好,算是大众认知中的美女。
“晓梦,你去吗?”
易凯蒂最后看向了宿舍里最不爱说话的女孩。
庄晓梦只是摇头,低着头看着手机里的一本小说。
她是宿舍里最漂亮的一个女孩子,皮肤白得像细腻的雪,乌黑柔顺的头发垂落,隐约露出白皙的耳朵。
纤长的眼睫一扇一扇的,很是浓密,像是柔软的天鹅绒。
樱粉色的唇像是沾染了露水的娇嫩花瓣。
只是看着她,就会自惭形秽,忍不住生出自卑的情绪。
看似朴素的白衬衣和格子裙,在她身上显得格外清新。
用白月光形容这样的女孩子,再合适不过了。
“你在看什么书啊?这么好看?”
刘婷凑过去看了看,不禁有些好奇。
“开到荼靡花事了。”
庄晓梦淡淡地道。
“荼靡?”
“一种花,荼靡是在春天开得最晚的花。在佛家典故中,荼靡花开过之后,人间再无芬芳。”
庄晓梦耐心地解释道。
这是她来宿舍之后说的最多的话。
这个叫做“被拐走的牛马”的作者,虽然笔名很敷衍,但写的小说着实有让她惊艳到。
“一丛梅粉褪残妆,涂抹新红上海棠。”
“开到荼靡花事了,丝丝天棘出莓墙。”
这首叫做《春暮游小园》的诗,给她的感觉就很不一般。
能写出这样诗的作者,一定是有不俗的底蕴。
就连小说里那些看似艳俗的桥段,也都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和复杂的人性,对人心的剖析之精妙简直令她拍案叫绝。
“行吧,那我们先走了。”
易凯蒂看了她一眼,倒也没强求。
三人一起出了宿舍,一边走,一边说着关于庄晓梦的事。
“我感觉她特别高傲呢。”
“是的,有种谁都瞧不起的感觉。”
“没办法,谁让人家漂亮呢?”
刘婷笑着道。
一旁的王雪彤却是不以为然地翻了翻白眼。
两个宿舍的人最终在校外西门聚集。
“辉辉!”
易凯蒂一看到林辉,就小跑着过去,扑在了他怀里,软软地撒娇。
林辉则轻轻搂着她,温柔地摸着她的头发。
唐福林和欧阳瑞在一旁看着,不禁有些羡慕。
“他有女朋友了,还出去撩啊。”
唐福林想起了他之前和音乐社学姐撩得起劲的样子,忍不住小声说道。
一旁的欧阳瑞推了推他的胳膊,用眼神示意他别乱说。
唐福林讪讪笑了笑,看了看跟随在易凯蒂后面的两个女生。
在看到王雪彤的那一刻,他眼前一亮,顿时移不开眼了。
王雪彤很会打扮,而且身材特别好,酒红色的短袖加上黑色短裙,永不过时的搭配。
胸脯挺翘,腰臀比也堪称完美,修长的腿上还穿着丝袜,魅惑感十足。
从小地方来的唐福林,没见过这么漂亮,这么会打扮的女生,一下子被迷得找不着北,眼睛一直盯着人家看。
王雪彤凑到了刘婷耳边,小声说着什么。
然后两人一齐笑了起来。
“别盯着人家看了,很不礼貌的。”
欧阳瑞又推了推唐福林。
唐福林这才反应过来,不禁有些脸红。
王雪彤打量了一番唐福林和欧阳瑞的打扮,不动声色地收回了视线。
微不可查地撇了撇嘴,心里有些失望。
打量了林辉一番后,眼前倒是一亮,颇有些兴致。
于是很热情地打了招呼。
“嗨,我是凯蒂的室友,你好。”
“嗯,你好。”
林辉微笑着回应。
两人没聊几句,气氛就变得很愉快。
易凯蒂微微撅着嘴,对王雪彤产生了些许不满。
这时,去了一趟卫生间的公孙瑾姗姗来迟。
王雪彤无意中瞟了一眼,然后再也没移开视线,一时间都忘了自己想要说什么。
连林辉的话也忘了往下接。
刘婷也目不转睛地看着公孙瑾。
少年有一双很好看的桃花眼,眼睑微微泛起红晕,那眉眼只要一笑,对女孩子就是莫大的杀伤力。
可惜他是不太爱笑的。
“这个公孙瑾,我室友。”
易凯蒂闻言,也有些好奇地打量了他一番。
不得不承认,面前这男孩,比林辉还要帅得多。
个子高,气质更是惊艳。
“走吧,我请客吃饭。”
林辉站在公孙瑾身边,不免也觉得自己黯淡失色,于是心里有些感慨。
从小到大,和别的男生站在一起,他从来就没当过绿叶。
林辉挑的餐厅是一家开在大学城里的自助餐厅,毗邻湖边,装潢很小资,非常符合年轻人的审美。
也是校园里情侣聚餐和团建最常去的地方之一,在网站上的评分也很高。
单人的价格是268,林辉很大方地请了两个宿舍所有人。
“哇,老板大气啊。”
唐福林颇有些感慨,他一个月的生活费才一千块,让他来这里吃,他肯定是舍不得的。
进了餐厅,他在盘子上装了很多鸡腿和螃蟹,餐盘上堆的满满当当也没有停下。
“欧阳瑞,这个金枪鱼也特别好吃的。”
他一边说,一边将寿司上的金枪鱼和龙虾肉逐个取下放在餐盘里,只留下带着海苔的饭团。
“你别这样啊,别人也要吃的。”
欧阳瑞有些看不下去,小声说道。
唐福林说话的声音有些大,王雪彤和刘婷也看了过来,两人相视一笑,没有多说什么。
公孙瑾随便拿了些食物,以烤肉为主。
他不怎么爱吃螃蟹和小龙虾,因为不爱剥壳。
“你只吃这么点吗?随便吃的,有好多东西,不拿白不拿。”
唐福林坐在他对面,笑着道。
“吃不完。”
公孙瑾淡淡地道。
“就只拿那么点,根本吃不回本啊。”
唐福林乐呵呵地笑着。
公孙瑾没再说话。
欧阳瑞则没好气地看了唐福林一眼,他刚刚听到服务员说他了。
易凯蒂坐在林辉的腿上,向林辉撒娇,让他喂自己吃东西。
林辉很绅士地为她剥着螃蟹的壳,将拆开的蟹肉一点一点喂到她嘴里。
易凯蒂脸上满是笑容。
刘婷坐在欧阳瑞对面,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这个很好吃,你尝尝。”
唐福林将一只大闸蟹放在了王雪彤的餐盘里,憨憨地笑着。
王雪彤只是抿着嘴,不失礼貌地笑了笑。
“你叫公孙瑾?复姓很少见呢。”
她开始试着和公孙瑾搭话。
“欧阳瑞也是,没那么少见。”
公孙瑾自顾自地吃着烤肉,头也不抬。
王雪彤托着腮,笑吟吟地看着他。
“你很喜欢吃烤肉吗?我这里夹多了些,分给你吧。”
她说着,就将餐盘里的肉夹过去。
“不用,我吃不完。”
公孙瑾将餐盘挪开,很是冷淡。
王雪彤也没生气,依然维持着笑容。
“他吃不完,我可以的。”
唐福林啃着鸡腿,嘴巴沾染了油荤,看着王雪彤傻笑着。
王雪彤闻言,将肉放在了他的餐盘里。
唐福林目光躲闪着,想去看她,又不太敢。
公孙瑾吃了些烤肉,又吃了些冰淇淋解腻。
吃饱后就坐在那里看作家助手后台的书评,然后写了董卓入京之后的一些细节。
比如处决反对他的人,以血为酒宴请群臣,秽乱后宫,以及废少帝立陈留王为帝。
这些都要将董卓面善心狠的形象充分表达出来。
用现代的大白话讲好三国演义这个故事,也是要废不少力气的。
随后就是丁原伐董的剧情,吕布连斩董卓数员大将,杀得董卓丢盔弃甲,落荒而逃。
公孙瑾码得很快,没一会儿就到了吕布杀丁原投董卓的剧情。
“我堂堂大丈夫,安肯为汝之义子?”
“布飘零半生,未逢明主,公若不弃,布愿拜为义父!”
将大致的剧情码完之后,公孙瑾又开始润色。
期间王雪彤一直在问他各种问题,公孙瑾答得很敷衍,甚至没听清她在说什么。
唐福林倒是乐得不行,叽叽喳喳说了很多。
聚餐结束,众人一起返程的时候。
刘婷和欧阳瑞聊得还不错,比较投机。
“我们加个联系方式吧。”
欧阳瑞鼓起勇气说道。
“好!”
刘婷挽了挽头发,欣然应允。
唐福林见状,不禁有些羡慕,赶忙对王雪彤说道:“我们可以加个微信吗?
王雪彤则小跑着来到公孙瑾身边,伸手悄悄勾了勾他的手心,目送秋波。
公孙瑾微微蹙眉,心里有些嫌恶,冷冷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快步走开。
王雪彤倒也不恼,只是转身看向唐福林,巧笑嫣然地加了他的微信。
“嗳,你有公孙瑾的联系方式吗?”
“我还没问。”
“那你回去之后,问一下他,拜托了。”
王雪彤俏皮地眨了眨眼,声音软软地撒了撒娇。
唐福林哪里禁得住女孩子这样,于是赶忙答应。
“好的,莪要到了就直接给你。”
他加上了王雪彤的微信,情不自禁地傻笑起来。
回宿舍的路上,走路都轻飘飘的。
易凯蒂黏着林辉黏了很久,林辉亲自将她送到了宿舍,然后一个人朝着校外走去,和白天加上的音乐社学姐勾肩搭背,去了一家旅馆。
“你觉得王雪彤这个人怎么样?”
回宿舍的路上,唐福林憨笑着,对欧阳瑞说道。
“很漂亮,段位很高。”
欧阳瑞想了想,还是决定实话实说。
“我觉得她特别温柔,很漂亮,也很有女人味。”
唐福林痴笑着。
“你觉得呢?”
“我觉得刘婷还不错,可以相处一下。”
“我想和王雪彤试着接触一下,你不许和我抢啊。”
“好,不和你抢。”
欧阳瑞翻了翻白眼。
“你还是问问公孙瑾吧。”
唐福林闻言,还真的追上去问公孙瑾,对王雪彤有没有意思。
“我不谈恋爱。”
公孙瑾依然是这个回答。
他心里,有放不下,但不能去见的人。
“你对王雪彤没意思吗?我感觉她很漂亮啊。”
唐福林有些不相信。
“漂亮的人很多,难道我每一个都要喜欢吗?”
“我现在只想努力赚钱。”
公孙瑾平静地道。
唐福林闻言,长舒了一口气。
公孙瑾不会和他抢王雪彤,真好。
“公孙瑾,我们还没加微信吧。”
唐福林看着他,有些期待,又有些担忧。
公孙瑾将他的顾虑尽收眼底,于是说道:“我不玩微信的。”
唐福林心里更开心了。
王雪彤没拿到公孙瑾的微信,对他来说是一件好事。
“啊,那个公孙瑾真的帅,是我最喜欢的类型。”
“长得帅,身材也好好。”
王雪彤说着,和刘婷开了门走进宿舍。
“婷婷,你不觉得他很帅吗?”
“当然帅了,客观评价,我没见过比他还帅的男生。但是呢,我长相平平,驾驭不了这样的人。”
刘婷耸了耸肩,很有自知之明。
“那你和那个欧阳瑞?”
“先试着聊聊,如果三观和兴趣合得来,或许可以处处。”
刘婷很是认真地道。
“晓梦,你今天没去真可惜,我男朋友有个室友,长得超级帅,还是个单身呢。”
“我觉得你们俩挺般配的。”
易凯蒂也笑着道。
“哦。”
庄晓梦看着书,冷淡地应了一声。
“名字也很特别,复姓公孙,单名瑾。”
“公孙瑾?”
庄晓梦闻言,眸中悄然泛起丝丝涟漪。
她猛地抬起头,眉毛微蹙。
“你说他叫公孙瑾?”
“对啊,怎么了?”
易凯蒂有些好奇。
“具体……长什么样子?”
庄晓梦有些忐忑。
“无法形容,就是帅到离谱。原本在我眼里,我男朋友天下第一帅,但是看到他之后,不得不承认,天外有天。”
易凯蒂叹了叹气,有些惋惜。
“哦,对了,他眉心有一颗朱砂痣!”
朱砂痣……
庄晓梦听着,童年记忆里那些模糊的片段慢慢变得清晰。
孩提时代,是有那么一个男孩,眉心有一颗鲜艳的朱砂痣。
像是点在她的心尖,挥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