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3、写小说的本质(1 / 1)被拐走的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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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把吉他,是你的吗?”

公孙瑾看向面前的女孩,轻声问道。

“嗯,是我的。”

钟苓子说话时,那冷淡的语气同他如出一辙。

“抱歉,未经允许用了你的乐器。”

钟苓子没有回应,只是端详着他的眉眼,还有眉心的那一点朱砂。

“我可以,用它唱一首歌吗?”

公孙瑾犹豫了一会儿,对她说道。

钟苓子下意识地看向付玉娇。

“我没意见,只是接下来登台演出的是你。”

付玉娇说着,也略微有些期待。

“让他唱吧,正好我今天嗓子不是很舒服。”

钟苓子的声音清冷,非常好听。

“谢谢。”

公孙瑾道了谢,抱着这把吉他朝着前台走去。

这时候他竟然没有怯场也没有害怕。

原身明明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但这具身体的细胞,还没有割舍掉对音符和舞台的渴望。

每一步临近舞台,他都会感受到,原身的灵魂似乎没有走远。

他正在将它的梦想,一点一点的托付给他。

此刻,公孙瑾站在舞台的中央,觉得自己不是孤身一人的。

聚光灯下是那么明亮,操场上人山人海,少年少女们齐齐看着他。

“这个小哥哥好好看。”

“真的唉,好好看。”

有女孩子叽叽喳喳地议论起来,拿出了手机对准了他录像。

“这首歌,也想唱给你听啊。”

公孙瑾低语着,精致却木然得像人偶一样的脸,难得地有了一丝温度,眸中凛然的冷意也悄然融化。

他拨动琴弦,轻灵舒缓的前奏悠悠响起。

没有其他的伴奏,只有单调的吉他声,还有少年清冽的歌声。

舞台后面,钟苓子也期待着,他会唱哪一首歌。

林辉和欧阳瑞也对他翘首以盼。

曹旭也紧紧盯着舞台上的公孙瑾,咬紧了后槽牙,手腕在忍不住发抖。

付玉娇眸中的情绪很微妙,难以用语言表诉。

图书馆门口,王雪彤抱着书本走了出来,面带笑意。

“今天谢谢你了,你的英语很不错。”

唐福林走在她的身旁,目光躲闪着不敢去看他,自顾自地傻笑着。

“也没有很好,一般吧。”

两人慢慢走着,道路两旁路灯的光芒熹微又暧昧。

“你接下来去哪?直接回宿舍吗?”

唐福林鼓起勇气问道。

“我想去操场上走走,那边挺热闹的。”

王雪彤说着,将一侧的头发挽到耳后,耳朵上的耳钉闪闪发光。

路灯的光照在她的侧脸上,纤细的眼睫在脸上投下分明可数的剪影。

唐福林看着她的侧颜,只觉得那剪影的轮廓太好看。

耳朵上红色的耳钉好看,飞斜的柳叶眉好看。

卷起的眼睫、高挺的鼻梁、还有嫣红的嘴唇,哪里都好看。

唐福林想说些什么夸她两句,但一时间词穷,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

见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看,王雪彤侧目看向他,微笑着道:“怎么了?要这样看着我?”

唐福林涨红了脸,赶忙移开眼神,但还是忍不住往她那里瞟。

一对视上她那笑起来时眯着的丹凤眼,心就跳得厉害。

那颗不安分的心砰砰的声音,连他自己的耳朵都听得见。

“我漂亮吗?”

王雪彤快速眨了眨眼,既有青春期少女的俏皮,又有成熟女人的性感。

那张媚态天成的脸,一脸浮现在微茫苍白的光里,一半摇曳在阴影里。

“漂亮!像仙女一样!”

唐福林连连点头,说得无比认真。

“噗嗤~你真可爱。”

王雪彤轻掩着嘴,忍不住笑了起来。

可爱……

唐福林脑子里被这個两个字占据得满满的,再无他物。

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这个穷人家的自卑孩子,在有生以来的十八年里,第一次喜欢一个异性。

像是封闭起来的幽谷猛然敞开,呼啸着的大风无休无止地刮了进来。

那风生息不绝,让他的灵魂颤栗。

很满足,很惶恐。

欢天喜地,患得患失。

两人一直走到了操场的跑道上,风中传来了轻灵的吉他声。

很好听,是王雪彤没有听过的歌。

那歌有些伤感,想来是写告别的。

“这歌真好听,你听过吗?”

王雪彤轻声问道,下意识地看向那舞台上的少年。

“不知道,我没有听过。”

唐福林目光有些痴迷。

有些曲子,总是让他听一遍就喜欢得不得了。

也许那些歌本身没什么特别的,特别的是他身边的人。

操场跑道上有穿着运动裤的男孩坚持着夜跑,也有女孩挽着闺蜜的手在散步。

“为什么非要来这里?这里有什么好玩的?”

庄晓梦耷拉着眼皮,沿着跑道慢慢走着,百无聊赖。

“欧阳瑞说操场上很好玩,新生晚会特别热闹。”

刘婷说着,走路蹦蹦跳跳,活力满满。

“我不觉得热闹有什么好的。”

庄晓梦慵懒地道,下意识地脱口而出:“热闹都是别人的,我什么也没有。”

等说完了之后,她才反应过来,这是那本《开到荼靡花事了》里男主的话。

“这是世子的话!”

刘婷笑吟吟地道。

“嗯,我挺喜欢的。”

操场上有风,庄晓梦将下巴缩在了衣领里。

她喜欢安静,一直不喜欢太热闹的地方。

“人呐,安静久了会生病了,总归是需要一点烟火气的。”

“我们又不是神仙,对吧?”

刘婷看着操场上人头攒动,心情莫名变得开朗。

庄晓梦对此不置可否,正当她走着,晚间响起了吉他声。

很好听。

或许是有些词不达意,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总之,听到那曲子的一瞬间就是觉得好听。

她抬起头,试着看向那舞台上的人。

少年的长相很干净,像是冬季了无痕迹的细雪。

声音也是干净的,平淡又略显伤感,没有用花哨的高音炫技,像是一杯清酒。

感情也恰到好处,没有用力过猛的感觉。

这个快节奏的时代,流量至上,娱乐至死。

她已经很久没听到这样的声音了。

庄晓梦就这样停了下来,没有动。

她的世界安静下来,只剩下他的歌声。

刘婷也很认真地听着,眼里像是蒙上了一层大雾。

观众席上,一对情侣正聊得亲热。

“我把眼睛蒙上,你……你可以亲我了。”

女孩子俏脸绯红,羞怯地道。

过了一会儿,见一旁的男友没有反应,于是生了闷气,打了一下他的胳膊。

“别闹,听歌呢。”

男生微微蹙眉,听着舞台上歌手的演唱,一脸沉醉。

女孩正欲发作,但听到了那空灵的声音之后,一时间竟然也忘记了生气。

舞台后面,欧阳瑞听着那首粤语歌,激动得涨红了脸,感到前所未有的亲切。

其他人脸上的表情也格外精彩。

林辉是惊讶,付玉娇是复杂,曹旭则脸色苍白。

钟苓子脸上倒是没什么表情,只是一直默默地看着他。

“当某天,雨点轻敲你窗,当风声吹动你构想。”

“可否抽空,想这张旧模样。”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飘于远方我路上;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因你今晚共我唱。”

公孙瑾唱完,微微欠身鞠躬,然后回到了后台。

台下掌声雷动,爆发出阵阵欢呼。

“这首歌好好听。”

“我之前没听过。”

“那首歌叫什么名字?你听过吗?”

“没有,我不知道,我也没有听过。”

“求歌名!”

“哪位好心人告知一下歌名,还有哪个男生叫什么名字,哪个专业的?”

舞台后面,公孙瑾见众人一脸错愕,也没有回应,只是将吉他还给了钟苓子。

钟苓子接过吉他,轻声问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你很喜欢?”

公孙瑾反问道。

“嗯,喜欢。”

钟苓子一脸认真。

“千千阕歌。”

“千千……阕歌?”

钟苓子有些不解,细细思索着。

“阕是量词,意思是首,千千阕歌,就是指千万首歌,很多首歌的意思。”

“来日纵使有千万首歌,也比不上你陪我唱的这一刻。”

“来日纵使再多人陪我,都不比你陪我的这段时光。”

“来日纵你遇人何其多,再无人恰似莪。”

公孙瑾说完,付玉娇看向他的眼睛像是发着光。

林辉的眼神满是欣赏和错愕,像是一瞬间想到了很多。

曹旭看着自己手里的吉他,陷入了良久的沉默。

欧阳瑞则激动不已,眼眶泛着热泪。

听着他唱这首歌,就是很感动。

“来日纵你遇人何其多,再无人恰似我……”

钟苓子低声念了一遍,眼里像是有小小的星辰若隐若现。

“这首歌,是你写的吗?”

她看向公孙瑾,眼里有些许茫然。

公孙瑾没有回应,但众人心里都默认了就是他写的歌。

其实公孙瑾想告诉她,这不是他写的歌,但他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千千阕歌》是“公主”陈慧娴演唱的经典粤语歌曲,当年红极一时,大街小巷都能听到。

这首歌由马饲野康二作曲,林振强填词,卢东尼编曲。

起初传入内地的时候将阕误写作阙,所以也有《千千阙歌》的名字。

其实真名应该是《千千阕歌》。

这首歌和梅艳芳的《夕阳之歌》用的是同一首曲子,发行时间只差了一天。

天不遂人愿,尽管《千千阕歌》在销量上远远胜出,但是那一届金曲奖还是给了《夕阳之歌》。

陈慧娴也在“千夕之争”后暂离歌坛,出国留学。

迎新晚会结束后,回宿舍的路上。

钟苓子脑海中一直回响着公孙瑾说过的话,唱过的歌,还有那张好看的脸。

她看着身后背着的吉他,思绪有些乱。

“你这是,怎么了?”

……

“你粤语唱的好好啊!”

“我之前都没听过这么好的歌。”

欧阳瑞神情激动,在公孙瑾身边说个不停。

林辉很是认真地道:“你要不考虑一下,去当歌手吧。”

“我是认真的。”

“你这条件不去唱歌,太浪费了。”

“以后再说吧。”

公孙瑾搪塞道。

今天只是小试牛刀而已,但原身展现出来的音乐天赋,着实出乎他的意料了。

“那个付玉娇问我想要你的联系方式,你想给吗?”

林辉说着,一脸平静。

“帮我拒绝吧。”

公孙瑾没有任何犹豫。

“那个付玉娇不是和你关系挺好的吗?”

欧阳瑞有些不解地看向林辉。

“只是可以玩的程度,算不上关系好。”

林辉很是冷淡地道。

“我还以为,你准备和易凯蒂分手,让付玉娇当你女朋友呢。”

欧阳瑞有些惊讶。

“女朋友,她也配?”

林辉说着,不屑地撇了撇嘴。

欧阳瑞闻言,这时候觉得他有点陌生。

林辉点了跟烟,吸了一口,悠悠地道:“不要在女人身上花太多感情。”

“对她们投资感情是最蠢的事。”

“你对她们投资感情,她们就把你当成狗去玩弄。”

“所以,你也把她们当成狗去玩弄就好了。”

“反正大家都在玩弄感情,玩弄自己的,也玩弄别人的。”

他吸着香烟,嘴里吐出一缕浓郁的烟雾。

那夹烟的动作出人意料地潇洒帅气,很有贵公子的恣肆。

“那易凯蒂呢?”

“凯蒂不一样,她不是别人。”

林辉摇了摇头。

“说实话,我挺纳闷的,有些搞不懂你。”

欧阳瑞笑了笑,有些不懂他的专情和滥情。

“你和易凯蒂,发生过关系吗?”

“没有。”

林辉摇了摇头。

欧阳瑞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

“怎么?不相信啊?”

林辉叼着烟,嬉笑者道:“其实我也不敢相信。”

“但无论你信不信,这就是事实。”

“你睡过几个?”欧阳瑞继续问道。

林辉扳着手指数了数,到最后皱了皱眉。

“我想想啊,记不清了。”

“啧,那你怎么会放过易凯蒂?”

欧阳瑞打趣道。

“瞧你说的,我又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人。”

林辉没好气地道。

“凯蒂是个好姑娘,和那些烂货们是不一样的。”

这个花花公子轻浮的眼神,在说这话时前所未有的认真。

临近宿舍之际,他口袋的手机响了。

看着来电上的付玉娇,他心领神会地接过电话,倒也没有避讳两人。

“你们先走吧,我今晚不回宿舍了。”

挂断电话,他掐灭烟头,将烟蒂扔进垃圾桶,一手插兜,潇洒地挥了挥手,头也不回地朝着校外走去。

欧阳瑞看了看他的背影,对公孙瑾说道:“是我错了吗?爱情不应该从一而终?我感觉我的爱情观要被动摇了。”

“你的爱情观那么容易被动摇吗?只管坚持你自己认为对的事就好。”

公孙瑾一脸淡漠。

“嗯。”

欧阳瑞轻轻点了点头。

“公孙瑾,对于爱情,你是怎么看的?”

“两个寂寞的人发春了,就这么回事。”

公孙瑾面无表情。

顿了半晌,他补充道:“像林辉这样的人,其实也没什么错,只是一年四季都在发春而已。”

欧阳瑞捧腹大笑。

“你为什么可以一本正经地说这么搞笑的话?”

公孙瑾没有回答,只是在走上宿舍楼梯之前,在楼下买了一罐热牛奶。

前世,有个女孩对他说,热牛奶可以治疗失眠。

他就这样记了很久。

拧开牛奶瓶盖,一股浓郁的奶香味扑面而来。

他浅尝了一口,有些像旺仔牛奶的味道,很甜。

牛奶的香味,又让他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那个留着金色波波头的女孩。

今天他将吉他还给她的时候,同样嗅到了一股很浓的奶香味。

那天在大巴车上,靠在他肩上睡着的女孩就是她吧。

只是那时候他没有看到她的正脸。

今天倒是看到了,很漂亮的一个女孩,但不是那种尖下巴网红脸。

虽然气质很冷,看起来也很凶,但是下巴略微有些肉感,还是挺可爱的。

她还说,她很喜欢那首《千千阕歌》。

等等,公孙瑾,你在想什么啊?

“你这是,怎么了?”

公孙瑾摇了摇头,赶紧将多余的念头驱走,迅速喝完了剩下的热牛奶。

打开作家助手后台,开始准备码字。

书评区已经爆炸,全是关于三国的。

仅仅是开始第一章,书评区的评论竟然已经上万!

公孙瑾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细看之下,确实是一万多的评论,而且全是好评。

“抱着找茬的心思进来的,这文笔看得我心服口服。”

“又是哪个大神的马甲?”

“桃园三结义那一段真的看得我很感动。”

“就是豆粉!就是豆粉!就是豆粉!张飞好可爱,哈哈!”

“关羽好有文采!张飞和俺一样,都只会俺也一样!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

“刘备一个卖草鞋的竟然能破黄巾军?你是真敢写,怎么不写他当了皇帝?”

除了大量的书评之外,打赏的数额也极度高昂。

白银盟竟然就有三十多个!更是有三个人直接上了黄金盟!

要知道,这只是一本只写了一章的新书!

而且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作者!

公孙瑾这个扑街觉得像是天方夜谭。

不过仔细想想也可以理解,这可是四大名著级,受追捧是完全合理的。

“就凭这个临江仙,就值得我打赏黄金盟。”

“卧槽,是橘子!”

“捉!”

“居然是橘子本尊!”

关于橘子这个人,公孙瑾也略有耳闻,据说是网站内成名多年的历史类小说的头部作者。

能得到这样的人认可,公孙瑾也是略感欣慰,同时在心里又多次感谢了罗贯中老爷子。

罗贯中先生,对不起,后生无能,生活困顿,只能靠您的著作讨口饭吃,还望您不要责怪。

公孙瑾心里这样默念着,决定暂缓《开到荼靡花事了》的更新,先更新成绩更好的《三国》。

“第二回,张翼德怒鞭督邮,何国舅谋诛宦竖。”

“且说董卓字仲颖,陇西临洮人也,官拜河东太守,自来骄傲……”

这一回的存稿已经准备好了,公孙瑾只需要润色一番即可。

上传之前,他也有想过要不要结合一下史实做出修改。

鞭打督邮其实是刘备做的。

刘备性情刚烈,不然也不会有汉昭烈帝之名。

但是转念一想,人家满分答卷放在这里,你改什么啊?

照抄你都不会?

你比人罗贯中还懂三国演义?

就像夏洛说的那样,“你随意篡改我的词,就是画蛇添足!”

所以,公孙瑾还是觉得老老实实尊重原著比较好。

当然了,有些电视剧原创的情节,他觉得比较好的也会加上去润色一番。

唐福林回宿舍之后,整个人心情很好,哼着不知名的歌。

“怎么?今天心情这么好,脱单了?”

欧阳瑞笑着道。

“没有,但是我觉得,我离脱单不远了。”

唐福林说着,情不自禁地傻笑起来。

“真的假的?”

欧阳瑞瞪大了眼睛,赶紧凑了过去。

“嗯,就是王雪彤,她夸我可爱。”

“你觉得,她夸我可爱是什么意思?”

“是说我看起来很小吗?还是长得很嫩,我是00后的。”

唐福林浮想联翩。

欧阳瑞听着,看着他黝黑的皮肤和略显老成的脸,捂着嘴有些想笑,但他是受过专业训练的。

“加油,福林,我觉得你一定可以成的。”

欧阳瑞拍了拍唐福林的肩膀。

唐福林闻言,顿时信心倍增,转而看向公孙瑾,目光里有些羡慕。

“公孙瑾,我今天看到你上台唱歌了,你唱歌很好听。”

公孙瑾沉浸在码字中,没有回应。

唐福林自顾自地说着和王雪彤的事,热情像是不会熄灭。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那个路灯下,王雪彤巧笑嫣然的模样,还有那个侧脸的剪影。

“公孙瑾,她说我很可爱。”

公孙瑾闻言,码字的手顿了顿,眼里像是蒙上了一层大雾,被勾起了某些回忆。

“女孩子说一个人可爱是什么意思?”

唐福林满怀期待地问道。

公孙瑾回过神来,轻轻地道:“我不知道。”

说完,他就继续码字。

虽然他说话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清冷,但欧阳瑞分明看见了他眼里有一抹怅然。

修改完三国的第二回然后上传,公孙瑾就切换了马甲号,准备更新《开到荼靡花事了》。

写小说的稿酬收益远超他的预期,至少学费和生活费,他是不需要担心了。

只是稿费到账前的一个月,还会比较难熬。

因为要上传三国的缘故,这本书更新晚了很多,很多读者都已经不耐烦了。

南柯一梦:“作者呢?死了没?没死就赶紧起来码字!”

南柯一梦:“今天我一定要看着云裳那个贱人死!”

女生宿舍那边,庄晓梦洗完澡趴在床上,眼巴巴地等待着《开到荼靡花事了》更新。

“怎么还没更新啊?慢死了。”

刘婷也忍不住抱怨起来。

一直到接近零点前的最后一分钟,公孙瑾才将最新章节上传。

熬着夜的钟苓子和庄晓梦心满意足地点了进去。

剧情进入了世子的复仇线,残害苏锦的恶毒女配云裳终于要得到应有的报应!

“没错,就是这样,杀了云裳!”

庄晓梦裹在被子里,就探出一个小脑袋,恨得咬牙切齿。

随着她一直往后翻面,进度条越来越短,她开始陷入了恐慌。

要完了?不会吧?这么短?

继续往下看了一会儿,她陷入了暴怒。

宿舍里另外三个女生也一起抱怨起来,原来她们都没睡,都在追读这本小说。

易凯蒂:“啊啊啊啊!”

刘婷:“狗作者,你不得好死!”

王雪彤:“为什么又在最精彩的地方断掉啊!”

庄晓梦气得浑身发抖,恨不得把手机给扔了。

“再写一段会死啊!”

“就是!就是!”

“差一点,就可以弄死云裳为苏锦报仇了!居然在这里断章!”

男生宿舍里,公孙瑾睡得很沉,嘴角微微扬起,心里一阵窃喜。

读者最想看什么,就偏偏不让他们看到。

写小说其实就是一个PUA读者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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