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食堂就餐的高峰期。
唐福林和欧阳瑞闲聊着,在食堂点了餐吃饭。
“那边那个,好像是公孙瑾。”
唐福林四处张望着,看到了窗口后戴着的公孙瑾,拍了拍欧阳瑞的胳膊。
“嗯,是他。”
欧阳瑞看了一眼,然后收回了视线。
“他家里应该挺有钱的吧,怎么也来做兼职?”
唐福林吃着盘子里的菜,小声嘀咕着。
“也许,他家的家庭条件,并不像你以为的那么好。”
欧阳瑞想了想,很是认真地道。
“你有见过他买很贵的东西吗?没有吧。衣服也好,还有平时吃的东西,都挺普通的。”
唐福林闻言,顿时一愣,突然反应过来,公孙瑾好像真的挺节俭的。
没一会儿,他就看到公孙瑾推着一个推车朝着存放餐盘的地方走去。
在食堂里吃完了饭之后,学生们会把餐盘和碗筷放在专门清理剩饭剩菜的柜台处。
阿姨会负责将碗里的剩饭剩菜倒进垃圾桶,然后将各個档口碗筷和餐盘分类摆放在柜台后面,再集中送到洗碗间清理。
档口后厨的人,再去洗碗间取回各自的餐具,如此循环。
但有时候遇到了用餐高峰期,食堂档口的餐盘不够用了,就需要提前取回,经过紧急清洗后投入使用。
拉面店也是如此,生意好的时候,放置面的餐盘常常是不够堂食用的。
公孙瑾推着小车,在清理剩饭剩菜的柜台后面蹲下身,开始从那些餐具中捡出拉面档口的碗。
那陶瓷的碗很厚很重,像是一口小型的锅,手掌与它接触的时候,会沾上大片的油污。
垃圾桶就在身旁,剩饭剩菜的油脂堆积在一起,形成让人忍不住想要呕吐的气味。
公孙瑾不动声色,只是将那些餐具和碗筷整理好,小心地摆放在推车上。
在食堂工作的阿姨很热情地帮他分捡着碗,冲他和蔼地笑着。
对于勤工俭学的学生,她们大多是很喜欢的,而且公孙瑾个子高挑,长得也好看。
吃完了饭,唐福林和欧阳瑞将餐盘放在了柜台上,只是靠近那里,就忍不住将眉头皱成一团,掩住了鼻子。
泔水的气味十分刺鼻,油渍和剩下的米饭面条拌在一起,让他胃里一阵不适。
唐福林走远了些,又看了看镇定自若的公孙瑾。
公孙瑾戴着手套和口罩,下身系着黑色的围裙,上身是干净如雪的衬衣。
只见他将带着油污的餐盘在推车上小心摞好,然后缓缓朝着食堂档口走去。
这些方形的塑料餐盘,不是餐具,是给学生们端着以防被热汤之类的食物烫伤的。
他一路走着都很慢,时不时抬起头看向前方,以防撞到人,又要低下头看推车里的餐盘,防止它们从推车上滑落。
推车下面的滚轮有一点问题,推的时候不是很自然,特别蹩脚,总是不受控制地左右摇晃。
所以公孙瑾很小心。
到了厨房档口后方,公孙瑾就和其他几个兼职的学姐开始擦拭餐盘。
洗完碗筷,还要忙着点单和报菜,帮忙调料和准备锅底,还有和面。
忙起来的时候脚都没法离地。
一直到接近下午两点,前来用餐的人少了,过了用餐的高峰。
公孙瑾和几个兼职的学姐这才开始吃饭。
午饭有老板娘做的潮汕牛肉丸子和酱牛肉,主食是刀削面,还有牛骨白萝卜清汤。
公孙瑾初来乍到,是很喜欢的,觉得很好吃。
一起兼职的几个学姐倒是因为天天吃的缘故,有些腻味了。
“你们天天吃好像也有点腻了,下午我做几个小菜,咱们吃饭怎么样?”
“可以!”
“听姐的!”
一起兼职的几个学姐拍手表示赞同。
老板娘和这几个孩子相处倒也没什么架子,很温和的一个人。
档口里总是给兼职的孩子们备着苹果和香蕉之类的水果,冰箱里还放着雪糕。
甚至还经常对她们说,如果想换换口味吃其他档口的东西,只管跟她说,她负责报销。
兼职的同学们也都用姐来称呼她,还经常帮她的女儿辅导作业。
即便是人际关系淡薄的公孙瑾,也觉得这样的关系很不错。
下班后,公孙瑾换下工作服,朝着食堂外面走去。
“哎,你微信是多少啊?”
出门的时候,那个身材比较高挑的学姐宋佳问道。
宋佳是个很会化妆的女孩,打扮也很时髦。
头发染成了粉色和红色的渐变色,粘着的假睫毛很翘,但并不违和,画了桃红色的眼影,眼睛周围还有一些晶莹的亮片。
一闪一闪的,发着光。
跟在她身旁,个子娇小,有些微胖的女孩高月也看了过来。
高月是个不太漂亮的女孩,但特别活泼,性格很开朗,是店里的开心果。
公孙瑾也觉得,她是个很有趣的灵魂。
思考片刻,公孙瑾还是和她们交换了联系方式,毕竟是一起工作的同事。
回到宿舍,刚刚推开门,公孙瑾就听到了欧阳瑞的抱怨声。
“你别老是和对面硬刚啊!你又打不过,就缩在塔下补刀就行了。”
“干嘛要一直和他打?”
唐福林红着脸不说话,看着黑白的屏幕讪笑着。
皎月女神和盲僧的尸体倒在了中路防御塔下,对面中单亚索正在回城,头顶不停地亮着狗牌。
ctrl+6都快要摁烂了。
公孙瑾看了一眼唐福林0-3的战绩,心血来潮地多看了一会儿。
看着他蹩脚至极的走位和补刀,忍不住眉头微皱。
“哇!好疼啊!伤害这么高的吗?”
被带着电刀的风挂了一下,触发暴击,皎月女神直接掉了三分之一的血。
唐福林看得目瞪口呆。
“废话,你送那么多,人家电刀都有了。”
欧阳瑞没好气地道。
“你自己先稳住吧,我现在去了就是送双杀。”
唐福林闻言,红着脸没吭声,在塔下唯唯诺诺,时不时被亚索戳一下,疼得他倒吸凉气。
“哈塞!”
“哈塞!”
“哈撒给!”
唐福林身上的两瓶红药很快就见底,心态直接炸裂。
“我不响丸辣!”
公孙瑾忍不住说道:“你起来,我来试一下。”
他本来是不想这样的,但唐福林菜得简直不忍直视。
有些人玩游戏就是会让你血压升高,你会忍不住亲自上去教他。
唐福林有些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二话不说直接站起身。
就在公孙瑾接受的那一刻,如僵尸一样的皎月女神突然像是有了灵魂,走位变得极度精妙。
对面亚索刀都要捅断了,硬是一下都没有戳中。
不仅如此,塔刀也是稳得离谱,各种唐福林以为补不到的刀都能轻易补到。
虽然现在被压了两级,但公孙瑾有绝对的信心拿捏对面的亚索。
虽然他玩英雄联盟不算最有天赋的那一类,但也超过了大多数人。
从14岁接触这游戏开始,他用一年时间就打上了大师。
当初也算是校内有名的小代,打单子也赚过不少钱。
“看好了,我是怎么杀他的。”
公孙瑾淡淡地道,从一个离奇的角度甩出一发Q技能越过了亚索的风墙,打掉小兵的同时升到7级并破掉亚索的护盾。
亚索现在的血量经过之前的一番消耗,还剩下70%。
公孙瑾a了两次小兵攒出第三下月银之刃的被动后,果断使用R月神冲刺,打出被动加w三颗发球以及大招的爆发。
套上点燃,扭掉亚索Q的同时,贴身走砍。
公孙瑾没有急着立刻甩出第二发R月神冲刺。
常规情况下QRR确实可以瞬间打出两段大招的伤害,但容易被对手跑掉。
打出一次QR后,等Q的cd转好,再打出一次Q,就能用三次R了,不论是伤害还是追击能力都强了太多。
预判到亚索e的位置之后,公孙瑾甩出Q,接R月神冲刺。
亚索血量已残,见情况不妙赶紧闪现。
公孙瑾不慌不忙地用最后一发月神冲刺跟上,一刀剁掉亚索的狗头!
“呃啊!”
亚索倒在了地上,仍旧不忘亮起一个狗牌。
shut down!
“牛逼啊!公孙瑾!”
欧阳瑞很是激动。
“哇!这都能杀?”
“这什么伤害啊?”
唐福林在一旁看着,瞠目结舌。
“皎月有这个伤害不是很正常吗?”
公孙瑾一脸平静,这时候的皎月还没有重做,打爆发是极快的。
这波击杀后,双方等级追平。
公孙瑾清完线回家补给完装备后,劣势已经很小了。
上线后又找到了一波亚索走位失误,公孙瑾不留情面,一波满血秒掉。
对面打野来抓,公孙瑾镇定自若,在兵线中走砍,收获双杀。
说真的,这种低段位的菜逼,在公孙瑾眼里,全身都是破绽。
回家直接购买杀人书,然后开始全场屠杀,见谁秒谁。
亚索只要出现在他的视野里,就会变成一具尸体。
不管是谁,只要皎月女神R冲过来的瞬间,就可以双手离开键盘。
“Legendary!”
“Legendary!”
“Legendary!”
公孙瑾的打法残暴至极,欧阳瑞和唐福林看得都头皮发麻,满脑子都是“Legendary”。
在二十分钟时,皎月女神已经六神装。
二十五层杀人书加帽子和巫妖纳什法穿棒。
他连中亚都懒得出,走到哪杀到哪。
“卧槽,你杀了27个!”
“对面adc太惨了,我都看不下去了。”
“就离谱!”
对面的人公屏也开始打字。
蒸汽机器人:“我举报了,对面中路是代练。”
赏金猎人:“这死妈亚索,就是不点。”
疾风剑豪:“对面中单之前被我杀烂了的,绝逼换人操作了。”
诺克萨斯之手:“有意思吗?来低端局炸鱼。”
最终在二十二分钟时,公孙瑾在高地1v5,直接砍下五杀,然后用皎月女神强悍的拆塔能力推掉了水晶。
“没意思,跟杀猪一样。”
公孙瑾咂了咂嘴,有些意兴阑珊。
其实他一直不是很理解那些去低端局炸鱼的人。
和那些毫无还手之力的人对线,真的会有快感吗?
公孙瑾觉得这游戏对线的乐趣,就在于遇上那些棋逢对手的人。
见招拆招,互相博弈。
看着公孙瑾豪华的战绩,唐福林和欧阳瑞两人崇拜得不得了。
“公孙瑾,你玩这个游戏,是什么段位的啊?”
“大师。”
公孙瑾说得云淡风轻。
欧阳瑞的嘴巴张得老大,可以吞下鸡蛋。
唐福林的眼神也满是向往。
“那你可不可以教教我怎么玩?”
“玩得多了,自然就会了。”
“那我有不会出装什么的,可以问你吗?”
“嗯。”
公孙瑾轻轻应了一声,然后回到床上,打开作家助手准备码字。
接下来一回是“焚金阙董卓行凶,匿玉玺孙坚背约”。
董卓火烧洛阳城,迁都长安,孙坚从枯井中打捞上来了传国玉玺,遭人觊觎。
还有一回是“袁绍磐河战公孙,孙坚跨江击刘表”。
这两回虽然不用像之前那样大费笔墨去描写,但公孙瑾为了整本书的质量考虑,还是写得很认真。
这两回过了以后,就是王允使连环计,用貂蝉离间董卓与吕布父子之间关系的精彩片段。
吕布又一次大义灭亲的行为,必定会激起不少读者的讨论。
唐福林和欧阳瑞继续玩着游戏。
“公孙瑾,艾克打劫出什么装备?”
“如果不自信,你可以先出探险者护臂。”
公孙瑾码着字,头也不抬地道。
现在是S7的版本,还没有出现秒表这种天克劫的装备。
唐福林属于玩游戏特别菜,但特别爱玩的那一种。
不仅基本功差,游戏理解也差,甚至连装备和符文都弄不太明白。
所以,他问的问题特别多。
公孙瑾倒也不嫌弃他菜,一直都回答得很耐心。
他想起了自己在原来时空的高中朋友们。
一起去网咖通宵的朋友里,就有和唐福林一样游戏玩得特别菜的人。
到了大学,他最爱玩的也是英雄联盟。
但是大学毕业后,他就再也没有上过线。
最喜欢安定的同学没有考事业编,去了外地四处游荡。
最想去看远方风景的人,回了老家当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最爱玩游戏的人离开了游戏,开始和生活对线。
还是那句话,生活会将我们塑造成自己最意想不到的样子。
“公孙瑾,我有些问题想问你。”
唐福林玩着游戏,用眼角的余光去观察公孙瑾的反应,欲言又止。
“问。”
公孙瑾的回答很简短。
“你在食堂做兼职,不觉得脏吗?”
“脏?”
公孙瑾不太理解他的意思。
“就是我看到,你去收捡那些碗,泔水都好难闻的。你在那里工作,不怕被人笑吗?”
唐福林觉得自己是不会去做这样的工作的,因为太丢脸了。
如果被熟悉的人看到了,那多没面子啊。
“这个世界,没那么多人关注你。”
公孙瑾只是轻轻摇了摇头。
“如果有人要笑,那就让他们笑吧。”
“为什么要活在别人的眼光里呢?”
“而且我并不觉得脏。我一没偷二没抢,靠着自己双手去劳动挣钱,有什么丢人的?”
公孙瑾说着,言语间有些超然物外的淡然。
唐福林闻言,有些恍惚地点了点头。
就是这个时候,他觉得公孙瑾离他的距离,好像并不是那么遥远。
这个看起来高傲的男孩,其实也会像他一样玩游戏。
他也并不是从小养尊处优,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
他终归是误解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