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庄晓梦的那一刻,公孙瑾被吓得不轻。
就好像白色相簿里,春希和冬马接吻的时候,恰好遇上了赶来的雪菜。
总感觉怪怪的。
可恶,白学家是吧,赶紧给爷死!
白学家和狗的区别就在于,狗在被撞死的时候,车胎会有刹车的痕迹。
经过细想之后,公孙瑾很快就镇定下来。
庄晓梦也好,林惜君也罢,两个女孩子和他都不是情侣关系。
既然如此,那又有什么好紧张的呢?
公孙瑾凑过去,敲了敲玻璃窗,指了指面前的铜锅羊肉。
庄晓梦看着他嗡动的口型,听懂了他想要说什么。
“进来吃饭。”
“哼!”
庄晓梦气呼呼地进了门,来到了两人桌边。
“嗨,你好。”
林惜君笑着打了招呼。
“我知道你,传媒学院的是吧。”
庄晓梦微微蹙眉,面色有些不悦。
“嗯,你也是校友?”
林惜君问道。
庄晓梦没有理会,只是坐在了公孙瑾旁边的位置上,冷冷看着她。
“你女朋友?”
林惜君看向公孙瑾,小心翼翼地问道。
庄晓梦闻言,耳尖微微泛红,小手捏住了衣服下摆。
“不是。”
公孙瑾摇了摇头,顿了半晌,补充道:“她是晴姨的女儿,算是我的姐姐。”
“哦,原来如此。”
林惜君闻言,若有所思。
“我还以为是你女朋友来查岗了,呵呵。”
“你们俩,什么关系?”
庄晓梦神情冷淡。
“一起在录音棚练歌,我帮了她一些忙,她请我吃饭。”
公孙瑾解释道。
“我看到她喂东西给你吃了。”
庄晓梦说着,面无表情,但任谁都听得出,她有些生气。
“我没吃啊。”
公孙瑾淡淡地道。
“哼,我要是不在,你肯定吃了。”
庄晓梦冷哼一声,别过小脸。
“不会的。”
公孙瑾有些无奈,耐着心哄了起来。
“肯定会,你和林辉那种人一样,衣冠禽兽。”
“不要拿我和林辉比,你这是在侮辱我。”
公孙瑾一脸严肃地道。
“我不喜欢这种过分亲密的接触,不管是谁喂过来,我都不会吃的。”
说完,他又补充了一句:“就连你也不例外。”
公孙瑾说这句话时,声音忽然变得很轻,有些怅然,像是寥寥青烟。
听到那语气,就会让人产生一种信赖感。
听到前半句话的时候,庄晓梦是很欣慰的,但是后半句话就直皱眉,心里很不舒服。
公孙瑾,你这人少说半句话会不会死啊?
“你真是够自恋的,我会喂你吃东西?”
“想屁吃。”
她小声嘟囔着,嘴巴微微嘟起,心里还是有些醋意。
“之前在公交车上,你不是把棒棒糖喂到我嘴边了吗?”
公孙瑾反问道。
他不喜欢这种亲昵的动作,所以是用手接过糖果的。
庄晓梦闻言,略微有些羞恼,没好气地伸出手打了他的胳膊一下。
听着两人之间毫无距离感的互动,林惜君不禁莞尔。
“吃点肉吧,你应该也挺饿的。”
公孙瑾看了一眼自己碗里的蘸料,里面有香菜。
他将林惜君给他调好的蘸料拿走,换了两个新碗,另外调了两份蘸料。
庄晓梦不喜欢香菜的气味,闻到气味就会难受。
“这個羊肉确实挺好吃的,你应该会喜欢。”
公孙瑾夹起羊肉在锅里涮好,放进了她的碗里。
庄晓梦微微扬起下巴,小脸还是有些不开心。
过了两秒,她还是不情不愿地拿起筷子,略带嫌弃地吃了一口。
“就那样吧。”
公孙瑾不说话,只是涮着肉,然后夹进她的碗里。
庄晓梦默默吃着,脸上还是一副嫌弃的表情。
餐桌上的气氛很安静,没有人说话。
林惜君看着公孙瑾和庄晓梦之间的互动,总觉得自己有些多余。
晚饭结束,三人一齐出了餐厅。
公孙瑾想把自己和庄晓梦的那一份转给她,但林惜君坚持要去买单。
“今天的铜锅羊肉很好吃,谢谢你的款待。”
“不客气,你帮了我很大的忙,这是应该的。”
“回见。”
头也不回地挥了挥手,公孙瑾便潇洒离去。
“嗯,拜拜。”
林惜君还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恰逢庄晓梦回眸,迎上了她的眼神。
两双眼睛的视线碰在了一起,空气中似乎有电流和火花闪过。
林惜君能从那女孩的眼睛里读出来满满的敌意。
庄晓梦还特意把手掌伸到脖子面前,对着她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林惜君眉梢微挑,忍不住笑了笑。
“这个女孩子,很有趣。”
回家的路上,庄晓梦把脸侧过去不去看他。
只是偶尔,会趁他不注意的时候,眼珠子会往他那里偷偷瞅上一眼,又迅速收回。
“你真的没有和她交往?”
半晌,她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
话一说出口,庄晓梦就后悔了,她觉得不合适。
而且她也不应该表现得这么在意。
“你很在意?”
“没有,我才没有。”
庄晓梦越说越觉得自己欲盖弥彰。
“我只是好奇而已。”
她说得一本正经。
对于小女生的欲盖弥彰,公孙瑾并不生气。
有些女生看到你和其他女生在一起举止亲密,不见得就是喜欢你。
也可能是出于占有欲和“只想看着你围绕她转”的自我中心意识。
“她是很美,但就和花坛里的那些玫瑰一样,美得空虚。”
“世界上有很多漂亮的女孩子,就像花园里有千千万万朵玫瑰。”
“但谁也不是我的花。”
公孙瑾说得很平静。
“她们谁都比不上我的那朵玫瑰。”
庄晓梦闻言,心情既紧张又激动,同时还有些惶恐。
“那,你的那朵玫瑰花,是谁?”
她试探着问道。
“我没有玫瑰了。”
公孙瑾眼眸黯淡了一瞬,声音变得好落寞,还带着一股无法抹去的疲惫。
庄晓梦听着,既庆幸又失落。
“以后,还会有玫瑰的。”
“嗯?”
公孙瑾侧目看向她。
“还会有玫瑰的,一定会有的。”
庄晓梦说着,神情笃定。
公孙瑾没有回应。
到家后,庄小鱼耷拉着脑袋,将下巴搁在餐桌上,可怜巴巴地看着公孙瑾。
公孙瑾立刻会意,去了厨房做饭。
晚餐依然是十分丰盛的,师晴和庄小鱼都很喜欢。
庄晓梦看着一大桌喜欢吃的菜,心有余而肚不足。
早知道就不吃那么多涮羊肉了……
反正是林惜君请客,秉承着让林惜君大出血的想法,她吃了很多。
这顿饭也确实让林惜君一阵肉疼,出的血简直比姨妈还多。
晚餐结束,辅导妹妹做完作业,公孙瑾就回了房间码字。
《三国》进展到了孙策之死的剧情。
江东小霸王英年早逝,让诸多读者为之叹惋。
“可惜了,孙策真是坚定的唯物主义斗士!”
“如此英雄,竟然折在了一个装神弄鬼的于吉手里。”
“汝既是神仙,为何下跪?汝既是神仙,为何流血?怒杀于吉这一段,真是看得解气。”
“孙策他妈真是离谱,我看得都要气死。”
随后的剧情,就是全书最重大的几次战役之一。
官渡之战,这一战让曹操基本平定了北方。
这一段至关重要的剧情,公孙瑾没有马虎,决定将节奏放缓,精修一番后再发布。
更新完三国之后,公孙瑾伸了个懒腰,靠在椅子上看向窗外。
一眼望去都是高楼,窗格里亮着灯光。
炒菜的声音在厨房里响起,满是烟火气。
在城市里有像这样的一个小家,不知道是多少人的梦想。
是莉莉的,也是他的。
现在这个梦变得触手可及,但他已经不需要了。
给钢笔上了墨,他在纸上写下了一行小字。
“似是故人来。”
梅艳芳的代表作之一,林夕将这首歌的词写得美绝人寰,曲是罗大佑的,一样很美。
公孙瑾听歌不以传唱度和流行为标准。
一首好歌,一定要有很美的词和很妙的曲,还要有很绝的编曲和主题。
他比较看中的是艺术性和音乐性,所以听的歌不见得会让大多数人都喜欢。
关于似是故人来这个歌名,有一说是取自“自挂东南枝”(孔雀东南飞)里的“怅然遥相望,知是故人来”。
暗合歌中一对璧人被拆散的主题。
“同是过路,同做个梦,本应是一对。”
“人在少年,梦中不觉,醒后要归去。”
写到这里的时候,公孙瑾浅浅笑了笑,似乎是想到了那朵不再属于自己的玫瑰。
回忆起那些往事的时候,就会让他想起这些喜欢的歌。
关于这些歌的记忆也会变得格外深刻。
但是说真的,他真的不愿意去回忆。
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越走越寂寞。
或许正如马尔克斯所说,生命中所有的灿烂,都需要寂寞去偿还。
林夕写下的那些绝美的词,就见证着他爱而不得的寂寞。
“恨台上卿卿,或台下我莪,不是我跟你。”
台上情情爱爱,卿卿我我,可惜不是你和我。
恨也无用,遗憾总是人生常态。
“俗尘渺渺,天意茫茫,将你共我分开。”
“断肠字点点,风雨声连连,似是故人来。”
公孙瑾来回哼唱着,钢笔在纸上挥洒着。
“一种相思,两段苦恋。”
“执子之手,却又分手。”
“十年后双双,万年后对对,只恨看不到。”
“这词写得真是妙。”
公孙瑾又忍不住为之惊叹。
林夕在运用那些脱胎自古典诗词的修辞时,丝毫没有辞藻堆砌的感觉,还使词境因此而变得更为深远动人,完美契合人生无常的主题。
给晴姨呢?还是自己唱呢?
这首歌,其实不是很适合公孙瑾的风格,但他又尤为喜欢。
“算了,还是自己唱吧。”
公孙瑾揉了揉眉心。
和千千阕歌一样,他对这首歌的喜欢压过了理性。